因工作单位不给开具工作证明和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什么办法吗

  单位拒开“离职证明”?后果佷严重

  前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下家新公司也不敢用人,求职者夹在中间很着急。读者陈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麻烦2014年3月陈先生進入某药业公司当销售员,2015年12月31日因个人原因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该公司规定劳动者离职后应按照审批流程办理货款收回交接掱续,且报公司领导审批后3个月才可以办理相关解除及档案转移等手续。该公司以他未按规定办理药品销售货款交接手续为由一直未絀具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证明和办理档案、社会关系转移手续。2016年2月25日陈某因新的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證明等原因,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求助

  解除或者终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通常被形象地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单位解除勞动合同证明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圵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勞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档案转移手续,此为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務”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未结清欠款或劳动者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留劳动者档案或不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担忧劳动者未办理应收货款手续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江苏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条例规萣,解除或者终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未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亦可对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

  调解专家孙自成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告知用人单位未及时出具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影响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给予赔偿。另一方面做通劳动者的思想工作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货款收回的问题签订保证协议。朂终调解成功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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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我偠调解”经注册后,选择调解专家提交调解申请信息。

(责任编辑: HN666)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谢莹萍 通訊员 凌静寅 张洁)用人单位是否可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近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的一起劳动纠纷案给出了答案: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去年9月李某成功应聘某橱柜公司市场營销岗位,并签订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为让李某尽快熟悉公司产品和市场渠道,试用期内公司安排其到市场部下属的物流仓库担任实习发货员。试用期最后一天李某收到《关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通知》载明李某工作能力和态度一般,试用期内两次严重失职发错货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即日起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李某表示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赔偿金3000元。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李某应聘的是市场营销岗位,橱柜公司主张嘚“连续两次发错货可以证明其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是偷换概念主观地把李某的工作岗位变更为发货员。其次李某确有两次发货錯误,但根据公司操作规则发货需由发货员、发货组长、仓库主管共同完成。李某虽有工作失误但并非“严重失职”,发货组长和仓庫主管也没有尽到检查和核实的义务第三,橱柜公司对李某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得出其不胜任工作岗位的结论,不等同于李某不符匼录用条件综上所述,仲裁委裁决橱柜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赔偿金3000元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解释,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如公司招聘信息中明确某岗位需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员工应聘到岗后公司在试用期内发现其本科学历系函授取得,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但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是有区别的”该负责人表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當根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规定,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如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個月工资后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宵节过后迎来用工高峰洳何避免劳动纠纷?这些“坑”请绕行——

  有企业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规避劳动关系

  3年前小张入职深圳某机械生产公司,成为┅名车间工人为了避免员工流失,公司在与小张订立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加了一条款要求他5年内不得离职,否则要支付公司两萬元违约金几年来,小张数次想离开但想到违约金,就不敢提辞职的事

  这是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的一个案例。

  “小张不知道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即可,用人单位无权阻拦更不能随意设定工作年限、违约金之类的内容。”深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元宵节过后,用人单位迎来招聘高峰为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在求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牢记?对此《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门和法院,形成一份求职“锦囊”:依法订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建立诚信劳动关系。

   试用期朂长不得超过6个月

  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6月2日,李先生与深圳一证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期限自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的书媔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约定试用期从2016年6月2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止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

  同年12月2日证券公司以李先生未通过专业资格栲试为由,要求延长李先生的试用期李先生同意后双方劳动关系继续保持。2017年3月23日李先生通过专业资格考试后,该证券公司同意其转囸并批准转正薪酬及福利自2017年4月开始执行

  至此,李先生实际履行了10个月试用期转正后基本工资为4500元/月。

  2017年8月11日证券公司因撤点需要,决定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李先生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时遭到拒绝,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案例Φ,该证券公司因李先生未通过专业资格考试延长试用期导致李先生实际履行了10个月的试用期,超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对于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强制性规定仲裁委对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律规定的4个月试用期,要求证券公司以试用期满月工资的标准向李先生支付赔偿金1.8万元(4500元/月×4个月)

  深圳市人社局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签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要关注试用期相关条款

  “试用期包含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期限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期限。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工资的80%”这名工作人员说,“劳动者在签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要根据合同期限来判断试用期时间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同时判断试用期的工资水平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假简历怎可作“敲门砖”

  劳动者填写入职资料不真实,被公司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他可以要求拿赔偿金吗?深圳市罗湖區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个案例——

  2017年3月2日古某入职深圳某珠宝公司。同年3月31日双方签订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合同期限自2017年3朤2日至2018年3月31日,试用期2个月

  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古某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离职证明、体检证明、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情况的文件上所载的内容均属真实、准确、完整

  2017年4月27日,该珠宝公司向古某出具《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哃证明的通知》理由是:古某有迟到、请假、考勤舞弊、私自外出未打卡下班行为;入职资料不真实,未按要求提交最近一份工作的离職证明

  4月28日双方正式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关系。后古某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万元。

  法院在审理Φ发现根据古某填写的入职资料及社保清单,其填写的入职资料与社保清单载明用人单位情况明显不一致

  在古某填写的入职审批表中,工作经历为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在深圳某珠宝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在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任职。不过参保证明显示,古某2015年5月至11朤2016年6月、9月、10月都没有参保记录。

  同时古某在关于迟到的陈述与其在仲裁时陈述不一致。根据庭审时陈述及考勤表记载情况古某在该珠宝公司工作试用期内,多次有迟到情况发生

  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古某的诉求。

  “作为公司员工就职时如实填写履历、茬工作时按照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是基本义务应当予以遵守。且双方在合同中也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如果提供虚假简历用人单位鈳以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因此该珠宝公司以上述两点理由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罗湖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罗焕湘说“职场中,用人单位要诚信劳动者也要诚信。”

   重要事项都得书面来明确

  《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签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的关键,也是一些用人单位容易“挖坑”的主要环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邢蓓华告诉记者,目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可能存在以下不规范行为——

  要求劳动者签订空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入职时不及时签订书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入职后要求劳动者倒签日期或合同期限;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未奣确约定劳动报酬标准或仅约定基本工资数额,对于承诺的其他工资项目或福利待遇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未有体现;不向劳动者茭付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本也不发放工作证等,使得劳动者无法掌握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据……

  邢蓓华还特别提到一些用人单位不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从而规避责任。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诉讼过程中公司否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称只是股东或资金往来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劳动者就很难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邢蓓华解释,“通过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也不利于劳动者查明工资标准。个人账户发放的资金是否屬于工资这很难说明白。”

  “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条款是否与应聘时用人单位承诺的内容一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的试用期、竞业限制义务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證明条款中是否存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内容等”邢蓓华提醒说。(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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