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次数个税超过15号申报0次申报失败怎么办

原标题:本月起,缴纳个税有6大利好


  10月1日起,个人工资条就将显示出改革的减税红利,一系列的变化也随之而至。据了解,新税法落地,将给全省纳税人带来6大利好消息。

  一是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在按年计税的基础上,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制度。一方面,解决了原分类税制下,个人收入不均衡、不同所得项目税负有差异等问题;另一方面,涵盖了绝大多数纳税人及其主要所得,对其使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更好地体现了量能负担原则。

  二是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使新税制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三是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改革前工资、薪金所得3%至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改革后,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五是增设反避税条款。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根据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借鉴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的经验,增设了反避税条款。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税收环境。

  六是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征管制度。打造自行申报、纳税人识别号、反避税条款、部门信息共享、部门源头协同管理、纳税信用运用6个方面的征管制度创新,使个人所得税制更加适应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收入分配为辅的收入分配方式,加强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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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过渡期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正式施行,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适用新税率表。

个税改革新政施行后,员工有没有享受到新政红利?员工工资单上的数字有哪些变化?国庆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走访了广东省内多家企业,不少企业和员工“晒出”了“新鲜出炉”的工资单、个税申报单。

广州市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业务主管俞先生“晒出”10月的工资账单。

广州市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业务主管俞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10月份取得工资(扣除“三险一金”)18149.66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149.66元,适用税率由25%降为20%,应纳税额由2657.42元降为1219.93元,获得了1437.49元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包,减税比例达到54%。

“以后每个月可以少交1400多块钱的税款,国家发的减税‘红包’太大了,非常开心。”俞先生迫不及待地跟记者分享他的喜悦。

和俞先生一样领到减税“大红包”的还大有人在。10月8日,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的职工们成为越秀区第一批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的纳税人。该单位有175名职工,个税新政实施之后,该单位10月份代扣缴的个税比9月份减少18514元,98.85%的职工享受到了改革红利,减税额度从2.95元到615元不等。

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是一家从事高速公路、桥梁、市政等项目施工等业务的企业。从公司10月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来看,改革为企业带来了缴纳人数与缴纳税额“双降低”的利好。据公司财务负责人透露,企业员工10月应发工资总额为535.12万元,采用旧政策计算个税,10月个税应纳税额为21.98万元。适用新政策后,应纳税额仅为9.23万元,降幅高达58%。

以公司技术中心主任胡先生为例,其10月工资为18,930元,旧政策下应交个税1,691.56元,新政策下扣除“三险一金”后应交个税718.62元,少缴个税972.94元,降幅达58%,税负下降明显。

记者发现,不仅收到工资的企业和员工晒出了他们的工资单,还没发工资的企业也纷纷算起个税改革的减负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林先生介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人数共4494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8.33万元。个税新政实施后,预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9.27万元,减税总额达79.67万元,降幅达23.55%。新政实施后,该企业有1486人受惠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的政策,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企业总人数33.07%;有2325人受惠于“税率级距拉大”政策,个人所得税负担下降60%以上,减税金额达33.92万元,成为减税幅度最大、受惠力度最明显的人群。

减负账单不仅在眼前,有的公司还对明年综合所得扣除政策施行带来更大的减负红利满怀期待。

“公司的员工薪酬从4000左右到20000不等,有70%以上员工个税减幅超50%。在新政实施后,有35名员工缴纳个税数额为零。收入超过15000元的中层,普遍在个税改革后减税1000至2000元。以公司某位中层管理人员为例,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工资为15871元,按照简便计算方法原来适用25%个税税率,现在适用10%个税税率,缴纳个税从2088元减少到877元。

减税不但帮个人减轻了负担,也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招揽人才。”横琴丽新文创天地有限公司车经理告诉记者,公司聘请了很多设计师和工程师等专业人士提供服务,明年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扣除政策的施行,将带来更大的利好。”

个税新政在减轻纳税人缴税负担、提升企业办税便捷度的同时,还增强了诸多企业和员工的信心。“此次个税改革措施惠及了绝大部分的工薪阶段人员,员工个人福利得到了保障,预计将降低我司员工流失率,企业员工留得住了,有助于稳定生产,有利于企业长足发展。”佛山优达佳汽配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青岛隆男表示。

“让纳税人知晓政策”是优惠政策落实的第一步,而“顺利申报”则是最关键的一步。节后首日,记者在多个办税服务厅看到,针对个税改革新政的落地施行,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我从事会计工作二十多年,明年就要退休,以前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录入身份证信息时总要带上我的老花镜再三核对以免输入错误,现在新的扣缴客户端软件有身份证信息校验功能,直接录入身份证信息,点击校验,即可与公安部身份信息比对,如果身份证信息录入错误,校验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不通过,然后再修改确认。新的软件让我再也不用带上老花镜再三核实了,真的方便不只一点点。”正在办理发票代开事项的某公司的会计李志珍告诉记者。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赵国宏认为,新个税法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政府部门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可提前享受政策红利。企业在过渡期间,要早做准备,合法合规进行税务筹划,激发企业员工的活力和干劲,为企业新一轮发展积蓄内在动力。

1、9月提前发10月工资可享受扣5000免征额吗?如何申报?

19月提前发10月工资可享受扣5000免征额吗?如何申报?

9月提前发10月工资可享受扣5000免征额吗?

 每月到手工资能增加多少钱?

大家都非常关心,个税起征点提高后,自己每月到手工资能增加多少钱?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1)8月份工资由于不到3500元,个税=0元;

(2)9月份工资仍然适用于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3)10月份工资按照新的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计税

合计:10月份应代扣个税45元

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向纳税人发放的工资薪金,按照50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只要是10月1日-31日期间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管是之前哪个月份的,都应合并作为10月份工薪所得,按照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个税税率表来计算个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通知”规定的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也就是说,是否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王某2018年8月份在单位工作,到了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份的工钱,那么王某10月份拿到了8月份的工钱也应该按照个税新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工作的月份。纳税人在哪几个月工作,那么工作的这几个月就分别是每月工资的劳动所属期,比如王某2018年8月只在甲单位工作了一个月,那么2018年8月就是王某的这笔工钱的劳动所属期。

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领取工资的月份,纳税人在哪一个月拿到工资,那么拿到工资的这个月就是税款所属期,王某在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的劳动工资,那么该笔工资的税款所属期就是2018年10月。新旧税法的执行时间,是以工资的税款所属期进行划分,而不是以劳动所属期来划分。

3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回复:10月份发放9月工资,是按照5000申报还是3500申报?

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俗称起征点),指的是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5000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计算税款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综上,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向纳税人发放的工资薪金,按照50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照全国人大“决定”和“通知”安排,2018年第四季度,工资薪金所得仍然按月计算缴纳,纳税人2018年10月计税工资包括扣缴单位于10月1日-30日期间发放的全部工资。

无论扣缴单位10月期间实际发放的是8月、9月或10月的应发工资,亦或是10月内分次发放的国庆节节日补贴,只要是10月1日-30日期间实际发放的,都应合并作为10月份工薪所得(补充:应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按照个税新法过渡期的减除费用和按月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厦门税务)

【例1】王某2018年8月份在单位工作,到了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份的工钱,那么王某10月份拿到了8月份的工钱也应该按照个税新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厦门税务)

纳税人2018年9月计税工资包括扣缴单位于9月1日-30日期间发放的全部工资。

无论扣缴单位9月期间实际发放的是7月、8月、9月或10月的应发工资,只要是9月1日-30日期间实际发放的,都应合并作为9月份工薪所得,在10月15号前(10月份因为国庆放假,申报期将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当地税务局公告为准)申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适用3500元的旧标准和旧税率。

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计算税款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例2】王某2018年10月10号拿到工资(不管哪个月的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适用5000元的新标准和新税率。

【例3】王某2018年9月25号拿到工资(不管哪个月的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0月15号前(10月份因为国庆放假,申报期将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当地税务局公告为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适用3500元的旧标准和旧税率。

部分误将工资劳动所属月份做为税款所属期,长期“提前”办理申报的扣缴单位(比如单位9月发了员工8月劳动期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9月,申报期在10月,但因为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8月,而提早在9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

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即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选择自动为每个员工生成零收入的申报记录),并自11月申报期起恢复正常申报(即到了11月份再申报税款所属期(工资发放时间)为10月的个人所得税)。

不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调整,员工在未来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清单时,会有一个月的零申报记录,不利于体现员工的连续就业情况,还请扣缴单位综合各项因素,判断采用上述调整方法的可行性。(厦门税务)

【例4】个别单位“习惯”提前申报,怎么改回正常申报期?

(1)9月发了员工8月劳动期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9月,申报期在10月,误将税款所属期认定为8月,而提早在9月份申报期内就办理了扣缴申报。

(2)10月发了员工9月劳动期的工资,税款所属期本应是10月,申报期在11月,按照单位延续“误将”的做法,税款所属期认定为9月,在10月份申报期内办理扣缴申报,适用3500元的旧标准和旧税率。

如果想在10月申报期内改回正确的申报做法(即税款所属期本应是10月,11月申报期内申报),可以在10月份申报期内,对税款所属期9月进行一次零申报(即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选择自动为每个员工生成零收入的申报记录)

不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调整,员工在未来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清单时,会有一个月的零申报记录,不利于体现员工的连续就业,个别地区还会影响员工购房、购车及孩子上学,还请扣缴单位综合各项因素,判断采用上述调整方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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