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建房子当时没有审批,住院补偿审批单可以补办吗手续什么的吗

2018年起农村这三种房子不能建了,拆了也没补偿

发表时间: 09:39来源:爱土拆迁律师团

建房三月,拆房三天。有网友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最近农村普遍在拆除违建,一些农民的房子建起来不久,就被强行拆除了,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实际上,住建部年初就确定了拆违建的工作任务,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格打击违建。所以,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乱建房了,尤其是切记不要在基本农田或者耕地上建房,不仅违建而且违法。

2018年确实是拆违建的重点年份。拆违建确实有法律依据,但是个别地方确实也存在乱拆违,以拆违代征收的违法行为。这需要农村朋友注意和提高警惕,以防拆迁补偿被压低。

住建部在今年初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各省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

2018年起,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违建会被强制拆除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如果您在基本农田上建房,那么确实是踩了红线了。一旦有人举报或者被国土部门、城乡管理部门发现,会被强制拆除。

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自家自留地、耕地建房,这在70、80、90年代非常常见,由于当时管理的原因,对于这部分房屋已承认其合法性。但是2018年开始,在耕地上建房也是属于严格打击对象,建了房被航拍发现,也面临拆除无补偿的风险。

3、无建设许可翻新翻建宅基地房屋

一些农民朋友在外出打工十来年后,攒了一大笔钱,高高兴兴回到老家,在原宅基地上修起了几层小洋房,但不久就被通知限期拆除,而且补偿也没有。几十万的存款就这么打了水漂,这是非常遗憾和可惜的。也有的搬入城里几十年后,突然想起来老家的宅基地,回去建房,结果才建起一半,就被责令限期拆除,也没有补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家要知道,申请宅基地、建设房屋或者翻新翻建农村房屋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不是说你有宅基地,就可以随便建房,还有法律管着呢。建房、翻新、翻建都有相关法律规定规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因此,对于土地保护和管理的严格,也就带来了一些网友反映的农村建房审批越来越难的情况,有的网友就留言说申请了半年都没有获得批准。

我们先了解违建的概念。违建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爱土拆迁律师团的办案经历中,个别地方确实存在以拆违促征收的违法现象。一些征收方通过将被征收人的房屋纳入违建,来压低补偿或干脆不给予拆迁补偿,这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不少农房由于过往建在耕地上或者农田上,被认定为违建,又或者由于当年没有办理房产证件,没有登记造册,而成为了征收方口中的“违建”,这其实也是不合理的。

另外,现实当中也存在用2008年正式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认定2008年以前的建筑是违法(章)建筑,这是不适用的。因为“法不溯既往”。大家要明白,不被征收方的违建说法吓倒。

如果2008年前您家房屋不是违建,那么现在也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违建,而应当考虑实际情况,视作历史遗留问题,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大家不要因为征收方认定违建,就觉得天塌下来了,乖乖签字,应当积极联系拆迁律师介入,争取合理补偿。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建议被征收人不要着急签字,应当积极协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提高补偿。

爱土拆迁律师团办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果您有征地拆迁方面的疑问,您可以来电联系我们,获取拆迁律师专业分析建议。

文/爱土拆迁律师团 杨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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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咨询爱土拆迁律师

  证件二:房屋产权证。拥有了房屋产权证书才能够证明你是这所房屋的所有人,才能享受补贴和抵押贷款等好处以及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还在试点中,并未全面普及开。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一、拆迁流程要清楚,不合规不签字1、先签协议后拆迁。要拒绝空白协议和口头承诺,签了协议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才有法律的保障,对于口头承诺更不能签字,一定要先签协议。2、先补偿后拆迁。实际生活中,总有先拆迁的现象出现,可能是为了工作效率或者其他,但这样会出现纠纷,甚至损害农民朋友的利益。3、未公告就拆迁。一般拆迁要先出通告,没有出的,不要答应签字。通告上还需要注意拆迁的信息如:①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②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③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的持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④征地批准的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4、拆迁主体不规范拆迁工作只能是县级以上政府来实施,如果来拆迁的不是发来吧规定的,是可以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另外,国家对农村残疾人的建房政策给出了补贴优惠:贫困残疾人(建卡扶贫户、低保户、特困人员)可以申请国家D级危房建设。

  这项政策是为了方便生产,但以防有人借此“钻空子”,这些用法还是要提交审批: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令规模化粮食生产用地更简单、更容易。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就申请户个人而言,只要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就可在村委会填写个人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政府申报。

  新政策:这些用地审批将简化

  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在规模化种植中,需要用地来烘干粮食、盖仓库存粮、存放农机。但此前这种用地审批时间很长,不是耽误了谷物烘干、存放,就是农机没地方放,不仅麻烦,还影响大家的收入。那么农户申请盖仓库如何审批?农村合作社建临时仓储需要哪些手续?是否可以占一般农田?临时仓储最少需要多大面积才达到国家规划局标准?

  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比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尤其是平原地区的规模种粮大户,经有关部门许可,更是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多大: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注意:这样用地不可以!

  此外,平原地区和粮食产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还可按每150亩左右粮田,配套占地2到3亩、存栏生猪500头左右的适度规模养殖场,鼓励种养结合,节能减排。

  2、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随着养殖环保整治力度越来越大,《排污许可证》未来可能成为每个养殖场的必备手续。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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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丁志忠推荐

马上去拿房产证.如没有只能安土宅陪了;不过无权拆你的房子.除自己拆;

没有房产证只能按宅基地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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