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在渝购房后户口迁入申请书模板后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原标题:非沪籍购房人房产税退税之攻略

自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正式跨入房产税征收的行列,开始征收房产税以来。房产税退税已经悄悄的变成大家关注的热点。上海又是一个人口混杂的城市,本地居民、外地居民、有居住证的居民、无居住证的居民,户籍不同、居住证性质不同,可适用的税收政策也不同。

为此,针对浦东新区的居民,小编特意整理了有关2017上海房产税退税流程、浦东新区房产税退税条件以及所需的房产税退税材料等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么,哪些购房人享有房产税退税优惠政策呢?

浦东新区房产税退税条件

关于浦东新区房产税退税条件,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退税的条件,其实浦东新区房产税退税条件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拥有上海市户口的房产权拥有者家庭, 购房者在新购一套住房后,若在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新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以进行房产税的退税办理。

二、拥有外地户口的房产权拥有者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但是在上海生活不满3年的购房者,其住房应先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以进行房产税的退税办理。除此以外,待其持证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就可以退还持居住证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小编今天主要介绍“非沪籍购房人房产退税流程及准备材料”

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

申请房产税重新认定需同时满足一下条件:

1、所购住房为本市拥有的家庭唯一住房;

2、产权人所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已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连续持有满3年。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产权人至少到场一人,未成年人有监护人到场;

*房产税重新认定应当在取得房产证之后前往税务机关申报,符合政策规定的住房从申报此页起免征房产税。

请携带下列材料办理重新认定

1、房屋购买合同(若为新建预售合同另需提供房屋交接书);

3、全体产权人另需以家庭为单位(包括产权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厅出生证明及户口本);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无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其他情况所需证明如下):(1)已婚人士:结婚证;

(2)离异未再婚者: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协议离婚);②法院文书(判决离婚);

(3)丧偶未再婚者: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丧偶或配偶户籍页加盖死亡注销章)或配偶死亡证明;

(4)有多次婚姻历史者另需提供以前离婚是的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

5、居住证证明材料(以下二选一)

1)积分达到标准分值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2)连续持有满3年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或居住证正面本身带有有效的起止日期);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

请携带下列材料重新查询

1、房屋购买合同(若为新建预售合同另需提供房屋交接书);

3、全体产权人另需以家庭为单位(包括产权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厅出生证明及户口本);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无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其他情况所需证明如下):

(1)已婚人士:结婚证;

(2)离异未再婚者: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协议离婚);②法院文书(判决离婚);

(3)丧偶未再婚者: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丧偶或配偶户籍页加盖死亡注销章)或配偶死亡证明;

(4)有多次婚姻历史者另需提供以前离婚是的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

4)税务部门重新认定告知书《告知书》。

与第一步提交材料不同的是无须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

按《告知书》预约日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来领取重新认定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和名下房产查询结果并申请退税

申请房地产税退税需同时满足以下退税条件

1、所购住房为本市拥有的家庭唯一住房;

2、所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已连续满三年或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产权人至少到场一人,未成年人有监护人到场;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携带下列材料办理退税

1、房产税税收缴款书/完税凭证;

3、居住证证明材料(以下二选一)

1)积分达到标准分值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及居住证有效期起止时间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2)连续持有满3年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4、重新认定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5、重新认定的《查询结果》(仅需复印件2份);

6、房屋购买合同(若为预售合同另需提供房屋交接书);

8、全体产权人另需以家庭为单位(包括产权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厅出生证明及户口本);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无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其他情况所需证明如下):

(1)已婚人士:结婚证;

(2)离异未再婚者: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协议离婚);②法院文书(判决离婚);

(3)丧偶未再婚者: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丧偶或配偶户籍页加盖死亡注销章)或配偶死亡证明;

(4)有多次婚姻历史者另需提供以前离婚是的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

9、产权人上海地区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耐心等待,房产税退款需要等待三个月到账

  • 不管有没有房产证,只要用于营业了就要交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投入使用则不用交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若想获得更专业的解答,建议使用付费咨询还可发语音、图片,现在

    房产证是夫妻俩的名字,一方死亡房产证需要去死亡人名字换新证,需要缴纳税

  • 你好,不需要,但是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 最近准备购一房产,卖方属自建房,有建筑规划许可证,已缴纳耕地占用税,这样的房子买下来后能否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 在你打算购买之前你最好到当地的房地产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免给自己添乱。

  •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如何取消房屋备案登记?

去工商取消就可以了啊,房产税可要求客户来支付

房屋租赁备案能取消吗?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件或者主体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人员数量、身份证件和暂住证件; (五)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现在认房认贷的政策下,不管你的房产卖不卖都能算,所以已经算三套了,而且以家庭为单位,三套也不能贷款。除非您和您父亲的名字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房屋租赁备案怎么办 需要哪些人哪些材料到哪办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各地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当地需要哪些材料,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问题

下面我们为大家列出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

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

4、违反规定不按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处理?

以厦门市为例,根据《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按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加收逾期登记费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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