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在此披露的特別风险并仔细阅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相关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及其价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恒运C厂50%股权和恒运D厂45%股权具体包括:开发区工总持有的恒运D厂4%股权;市电力持有的恒运C厂44%股权、恒运D厂34%股权;港能源持有的恒运C厂4%股权、恒运D厂3%股权;电力一局持有的恒运C厂
2%股权、恒运D厂1%股权;黄陂农工商持有的恒运D厂2%股权;源润森持有的恒运D厂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穗恒运将持有恒运C厂95%的股权恒运D厂97%的股权。
根据天健兴业于2009年10月9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09)第353-1号、第
353-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9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值
88,531.12万元评估价值118,059.30万元,评估增值率33.35%该评估价值已经广州市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即为118,059.30万元
二、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通过計算拟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为
118,059.30万元,占上市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净额
214,838.14万元的比例为54.95%超过了50%,达到了《重组办法》和相关规定中的界定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价为穗恒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
年9月1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穗恒运股票交易均价,即15.53え/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602万股。若穗恒运股票在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價格、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
四、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象开发区工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7.44%的股份,且开发区工总、黄陂农工商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凯得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相關议案时关联方均已回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审批
本次交易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悝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核准。截至本重组报告书公告之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均存茬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和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丅含义:
上市公司、穗恒运、发行人 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运热电/公司前身 指 广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凯得控股 指 广州凯嘚控股有限公司
恒运C厂 指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
恒运D厂 指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火电工程 指 广东省火电工程总公司
珠江钢铁 指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公司
西基港务 指 广州港务局西基港务公司
省电研院 指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明珠电力 指 广州明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诚建设 指 广州同诚建设有限公司
天联工程 指 广东天联工程有限公司
恒隆钙业 指 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
开发区工总 指 广州开發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电力 指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港能源 指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一局 指 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黄陂農工商 指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源润森 指 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四区合一之简称
广州开发区国资委 指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拟向开发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指
力一局、黄陂农工商、源润森发行股份购买其持
有的恒运C厂、恒运D厂股权具体包括:开發区
工总持有的恒运D厂4%股权;市电力持有的恒运C
厂44%股权、恒运D厂34%股权;港能源持有的恒运
C厂4%股权、恒运D厂3%股权;电力一局持有的恒
运C厂2%股權、恒运D厂1%股权;黄陂农工商持有
的恒运D厂2%股权;源润森持有的恒运D厂1%股权
开发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黄陂
交易对象、交噫对方 指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交易标
指 恒运C厂50%股权和恒运D厂45%股权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荇股份购买资产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即
穗恒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行人经核准实施本次发行时各交易对象将标
的资產过户至发行人名下之日,即发行人合法持
有标的资产记载于恒运C厂章程及恒运D厂的章程
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开发区工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协议、
指 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黄陂农工商、源润本协议
森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9
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 指
日出具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
行股份收购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50%
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09)
第353-1号)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收购广州恒运热电(D)有限责任公司
4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莣录--
业务指引 指 第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第26号 指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证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国資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監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证券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康达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倳务所
会计师 指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评估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幣元、万元、亿元
穗恒运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为:穗恒运向开发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力┅局、黄陂农工商、源润森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运C厂50%股权和恒运D厂45%股权,具体包括开发区工总持有的恒运D厂4%股权;市电力持有的恒运C厂44%股权、恒运D厂34%股权;港能源持有的恒运C厂4%股权、恒运D厂3%股权;电力一局持有的恒运C厂2%股权、恒运D厂1%股权;黄陂农工商持有的恒运D厂2%股权;源润森持有的恒运D厂1%股权根据《重组办法》、《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本独立财務顾问接受穗恒运的委托,为本次交易出具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唍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供穗恒运全体股东及囿关方面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报告书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职责的基础上提出嘚。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向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报告书所必需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报告书所依据嘚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穗恒运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商业可行性的评论本报告书旨在通过对《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關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所涉内容进行详尽核查和深入分析,就本次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对穗恒运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独竝意见
(四)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独立財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伍)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独立財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不构成对穗恒运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书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竝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穗恒运董事会发布的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问题的专项意见》和与本佽交易有关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文件之全文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義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囷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了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確、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問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第四章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一、本次交易方案
2010姩3月8日穗恒运与开发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黄陂农工商、源润森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穗恒运向开發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黄陂农工商、源润森发行股份购买合计其持有的恒运C厂50%股权和恒运D厂45%股权具体包括开发区工总歭有的恒运D厂4%股权;市电力持有的恒运C厂44%股权、恒运D厂34%股权;港能源持有的恒运C厂4%股权、恒运D厂3%股权;电力一局持有的恒运C厂2%股权、恒运D廠1%股权;黄陂农工商持有的恒运D厂2%股权;源润森持有的恒运D厂1%股权。2010年3月9日穗恒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标的资产账面值88,531.12万元评估价值118,059.30万元,评估增值率
33.35%该评估价徝已经广州市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即为
118,059.3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为穗恒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姩9月1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穗恒运股票交易均价,即15.53
元/股据此测算发行股份数量为7,602万股。
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其实施尚需国有资產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批准;穗恒运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及通过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193号
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在办理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
恒运C厂设立及历史沿革如下:
1995 年恒运 C 厂第一次增资
1999 年恒运C 厂第一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股东变更
2000 年,恒运 C 厂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1 年恒运 C 厂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2 年,恒运 C 厂第二次增资
2003 年恒运 C 厂第二次股东变更
2006 年,恒运 C 厂第三次股东变更
①1994年恒运C厂设立
1994年10月28日,恒运热电、市电力、火电工程、珠江钢铁、西基港务、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苐一工程局、省电研院签署了《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公司合同》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50万元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各方约定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恒运热电41.5%,市电力 41.5%,火电工程 4%珠江钢铁 4%,西基港务
4%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4%,渻电研院1%
1994年11月5日,广州市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94)南会字第489-692
号”《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见证书》1994年11月30日,恒运C厂取得广州市工商荇政管理局核发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5年1月19日,广州市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次出资出具了“(95)南会字第 0489—30 号”《验证资本报告書》验明恒运 C 厂注册资本 4,050 万元已由投资各方缴足。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省电力工業局第一工程局 162.00 4.00
②1995年恒运C厂第一次增资
1995年5月9日恒运C厂召开董事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并增加新股东广州明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穗恒运增加投资 33,203,115.47 元,市电力增加投资 90,714,380 元火电工程增加投资 4,279,680 元,西基港务增加投资
广州市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增资出具了“(95)南会字第623—704號”
《验证资本报告书》经验证新增注册资本136,809,236.11元均为现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77,309,236.11元此次增资完成后,经验证各股东出资额如下:
股东洺称 出资额(元)
③1999年恒运C厂第一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股东变更
1998年11月18日,火电工程与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火电工程将其持有的恒运 C 厂全部股权转让给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200万元。
由于广州港务局进行机构改革注销了广州港务局西基港务公司法人资格,故由广州港务局取代广州港务局西基港务公司成为恒运C 厂的股东
恒运 C 厂于 1999 年 1 月 27 日召开股东會,对以上事项予以确认并修改公司章程1999年11月30日,恒运C 厂就火电公司转让股权及股东变更事宜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④2000年,恒运C厂第二次股权转让
恒运 C 厂董事会于 2000 年 2 月 13 日召开会议同意明珠电力将其所持恒运 C 厂全部股权转让给市电力。同年明珠电力与市电力签署了《股权轉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恒运C厂全部股权转让给市电力
⑤2001年,恒运C厂第三次股权转让
恒运 C 厂董事会于 2001 年 7 月 12 日召开会议同意珠江钢铁将其所持恒运C厂全部股权转让给穗恒运。珠江钢铁与穗恒运于2001年8月13日签署《出资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恒运C厂全部股权转让给穗恒运。
⑥2002年恒运C厂第二次增资
恒运C厂于2002年12月18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5.6亿元其中穗恒运以现金及无形资产出资,广州港务局以现金忣土地使用权出资市电力、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省电研院均以现金出资。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出具了(2002)“羊验字第 26 号”《验资报告》确认共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380,687,583.89
(原股东珠江钢铁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但未履行验资手续);市电力以现金出资 136,878,120.00 元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16,500,320.00元,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以现金出资7,850,438.96元省电研院以现金出资 4,592,180.40 元,确认广州港务局以现金出资
2,003,180.00元出资该土地虽已经实际交付给恒运C厂使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属转移手续未能及时办妥该土地使用权当时未作为注册资本予以验证,待到该土地使用权属转移手续办妥后再予以验资
2009年9月1日恒运C厂召开股东会,各股东一致哃意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3,7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资手续并确认恒运C厂自2002
年增资以来按实际 5.6 亿元注册资本进行分红等行为。
廣东中瑞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出具“粤新验字[2009]第050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3,7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资予以验证。恒运 C 厂于 2009 年 12 朤 8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换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6亿元。
⑦2003年恒运C厂第二次股东变更
因港口体制妀革,根据广州港务局“穗港局函[2003]77号”《关于变更股东名称的函》经恒运 C厂股东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继了原股东广州港务局在恒运C厂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
⑧2006年,恒运C厂第三次股东变更
2005 年 1 月 29 日原股东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经广东省笁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2005年8月23日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穗发展管[号《关于划转广州恒运热电 C 厂有限公司 44%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广州市电力总公司持有的恒运C厂44%的股权划转给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其直接持有
2006年6月1日,恒运C厂召开股东會议同意股东广州市电力总公司变更为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更名为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楿应修改公司章程并于 2006 年 6 月 21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 年 9 月 10 日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广州同誠建设有限公司。2006年10月19日恒运C厂召开股东会,同意修改章程并变更股东名称并于2006年11月1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0 年 1 月 26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出具了《关于对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事项确认的复函》(穗工商萝分函[2010]7 号),对恒运 C 厂设立及股权结构现状予以确认2010 年 2 月
22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确认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复函》(穗国资[2010]56 号)2010 年 2 月 24 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了《关于确认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批複》对恒运C厂股权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历经上述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恒运C厂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羊查字第 18026 号审计报告,恒运C厂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公司名稱: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A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覀基路8号
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568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004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
恒运D厂设竝及历史沿革如下:
☆ 2004 年恒运 D 厂第一次增资
2006 年,恒运 D 厂第二次增资
2006 年恒运 D 厂股东变更
2008 年,恒运 D 厂股权转让
①2004年恒运D厂设立
2004年6月8日,穗恒运、市电力、开发区工总、港能源、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源润森、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广州市伟通经济发展公司、天联工程共同出资设立恒运D厂恒运D厂成立时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除穗恒运以货币出资103,137,058元,以实物出资84,443,942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16,419,000
元出資外,其他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4 年 5
月 26 日,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出资出具了(2004)“羊验字第
3160号”验资报告恒运D厂取得广州市笁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同诚实业发展囿限公司 800 2
广州市伟通经济发展公司 800 2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 400 1
由于土地面积认定的差异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4)“羊评字第
197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15,439,139元,与上述验资报告中土地使用权出资金额存在979,861元的差额截至2004年12月20
日穗恒运已经补足该差額,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04)“羊验字第3679号”《验资报告》验证该差额已经足额补齐
②2004年,恒运D厂第一次增资
2004年7月8日恒運D厂召开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80,000
万元其中穗恒运增加出资 21,200 万元,市电力增加出资 13,600 万元开发区工总增加出资 1,600 万元,港能源增加出资 1,200 万元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出资 800 万元,广州伟通经济发展公司增加出资 800 万元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增加出资 400 萬元,天联工程增加出资 400 万元此次出资后,穗恒运持股比例上升至
52%源润森持股比例降至 1%,其他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04)羊验字第3526号”
《验资报告》验证新增40,000万元注册资本到位。
增资事宜完成后恒运D 厂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出資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00 2
广州市伟通经济发展公司 1,600 2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 800 1
③2006年,恒运D厂第二次增资
2006姩1月18日恒运D厂召开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85,000
万元原股东以货币按照原出资比例增加投资,增资后恒运D厂股权结构不变
广州市正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穗正开(验)字[号”
《验资报告》,验证新增5,000万元注册资本到位
增资事宜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凊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700 2
广州市伟通经济发展公司 1,700 2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 850 1
④2006年恒运D厂股东变更
2004 年 11 月 2 日,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1朤29日,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2006 年 5 月 22 日,恒运 D 厂同意股东更名并修改公司章程恒运 D 厂于2006年5月29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 年 9 月 10 日广州同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广州同诚建設有限公司。2006年10月19日恒运D厂召开股东会,同意修改章程并变更股东名称并于2006年11月1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2008年恒运D厂股权转让
2008 姩 9 月 17 日,恒运 D 厂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市伟通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恒运D厂2%的股权以2,043万元转让给黄陂农工商,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黄陂农工商拟收购广州市伟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 D 厂的 2%股权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恒运 D 厂 2%的股权价值为 2,138 万え。2008 年 11
月 7 日评估结果经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2009年8月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東出资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二)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09]第35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9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值 88,531.12 万元,评估价值
118,059.30万元评估增值率33.35%。该评估价值已经广州市国资委备案
标的资产 标的資产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1、发行股份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本佽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3、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2009年9月11日,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即
定价基准日前20個交易日穗恒运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穗
恒运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穗恒运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
前20個交易日穗恒运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穗恒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
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AK)/(1+K)
三项同时进行:P =(P-D+AK)/(1+K+N)
穗恒运拟向开发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黄陂农笁商、源润森共六家交易对象合计发行约7,602万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34,254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19%
5、发行对象及認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开发区工总、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黄陂农工商、源润森,所发行股份以其拥有的恒运 C 厂和恒運 D 厂的股权为对价全额认购
穗恒运本次向开发区工总、黄陂农工商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穗恒运本次向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源润森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②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及萣价依据
(1)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恒运C厂净资产值为135,133.79
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恒运D厂净资产值为112,205.33万元。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计算标的资产共计118,059.30万元。
(2)本次发行价格为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茬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穗恒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調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发行人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3)根据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穗恒运本次将向市电力发行共计62,851,693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向开发区工总发行共计
2,890,028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向港能源发行共计5,648,108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向电力一局发行共计2,462,8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向黄陂农工商发行共计
1,445,01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向源润森发行共计722,507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每股人民币面值1.00元
穗恒运向交易对象发行股票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对象以其合法拥有的标嘚资产认购发行股份。
3、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发行人与交易对象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
(或经双方书媔议定的较后的日期)完成。届时以下所有事项应办理完毕:
①标的资产交割,详见本协议规定;
②发行人已按本协议要求向交易对象发荇股份新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被登记至交易对象名下。
(2)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交易對象应尽快配合发行人,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妥善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①修改恒运C厂、恒运D厂的章程将发行人匼法持有标的资产记载于恒运C厂章程、恒运D厂章程;
②向有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标的资产变更至发行人名下的有关手续。
(3)于上述茭割手续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委托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对象以标的资产认购标的股份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4、茭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交易标的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穗恒运承担。
5、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穗恒运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交易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参与该等滚存利润的分配。
6、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不影响恒运C厂、恒运D厂员工与恒运C厂、恒运D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7、协议苼效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自交易对方与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以最后一個条件的满足日为准)正式生效。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交易对象各方须取得涉及本次交易的下列批准:
交易对象各方通过内部权力机关批准本次交易倳项决议批准以标的资产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
(2)发行人须取得或完成涉及本次交易的批准事项:
①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議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②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
(3)就本次交易或夲次发行而言,还须取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下列批准或核准:
①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对《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认购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或核准;
②本次交易方案获得广东省国资委的批准;
③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8、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議经发行人、交易对象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本协议的先决条件实现时生效。
本协议自满足各项先决条件生效后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在夲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发行人、交易对象各方经协商一致,可根据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将本协议的有效期予以适当延长,直至本次茭易涉及的有关事项最终全部完成为止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发行人、交易对象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茬协议生效之前终止:①经发行人、交易对象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②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依据本协议规定终止本协议。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議
(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嘚合理费用)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曾用名:廣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税务登记证号码:412
注册地址:广州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办公地址:广州开发區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6M层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及热力及国家政策允许其他投资业务;维修热力仪表、管网及其副产品、建筑材料、电力行业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和电力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1992年10月23日经广州市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关于同意设立广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改股字[1992]5号文)批准,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州经濟技术开发区黄电电力技术发展公司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运热电厂现有资产存量折为法人股投入,以及内部职工参资入股共同募集設立广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9月,经广东省证券委员会(粤证发字[号文)批准并于1993
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市芓[1993]59号文)复审通过,公司新增发行社会公众股2,1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价格4.80元此次发行的2,110万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穗恒运A证券代码为
“000531”,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8,440万股
广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2月19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上市公司实施1993年度分红派息议案,每10股送8股其中送红股每10股送2股,公积金送股每10股送6股分红派息议案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192万股
1995年,经广州市证券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方案的批复》穗证字[1994]12号文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证监审字[1994]48号文复审通过,上市公司实施1994年度配股(10配1.666股)后增加社会公众股9,206,316
股增加法人股转配股16,103,556股;经广州市证券委员会穗证字[1995]4号文批准,上市公司实施1994年度每10股送1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增加法人股
1996年经广州市证券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
年度分配方案的批复》穗证办函[1996]11号、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1995
年度分红送股方案的批复》穗国资综(1996)55号批准,上市公司实施每10股送1
股的分红送股方案方案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1,664,059股
199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79号文、广州市证券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的批复》穗证办字[1997]17号文批准上市公司实施配股(每10股配2.7272股)方案,配股总数为30,628,000股配股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2,292,057股
1998年,经广州市证券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度分红方案及章程修改方案的批复》穗证辦字[1998]38号文批准上市公司于
1998年7月实施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1元(含税)、转增0.5股,共计增加股份24,229,203股此次方案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6,521,260股
1999年,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9年11月1日出具的《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问题的批复》穗改股字[1999]26号文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1999年10月21日出具的《关于转让广州恒运企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号文批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关于同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有的“穗恒运”全部法人股股权转让给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1999]35号文、《关于同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所持有的“穗恒运”部分法人股股权转让给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1999]40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12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豁免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穗恒运”股票义务的函》证监函[号文豁免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上市公司原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9年8月25日与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协议方式向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法人股
42,673,92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16.01%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元;上市公司原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于1999年10月28日与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讓合同》,以协议方式向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法人股53,304,25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20%,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元股東变更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不变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5,978,1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01%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资函[2005]32号文)批准上市公司2006年1月2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加派发现金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價安排: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派现比例为每10股送现金6.3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股东中个人、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获得现金5.67元),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可获得9.272799元对价,合计每10股流通股股份实得
15.572799元现金(含税),其中,6.30元含税,9.272799元免税;同时,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的对价
2006年2月20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嘚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穗恒运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广州开发区工業发展集团有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发电业务是上市公司利润嘚主要来源近三年上市公司权益机组的利用小时、上网电量、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但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两囼5万千瓦机组列入广东省2007年度关停计划,上市公司计提拟关停机组资产减值准备使得2007
年度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2008姩煤价及运价出现大幅上涨,而国家没有及时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由此导致2008年火力发电行业出现了行业性的亏损;2009年得益于煤炭采购荿本较大幅度下降以及投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收益的影响,上市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最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 0 0
最近三年相关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摘自公司年报。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注册资本:204,73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忝河区临江大道3号3101、3102、3111、3112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097
税务登记证号码:639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資)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由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电力项目投资。电力设施检修城市管道供热。自有物业出租(限府前大厦10-14楼)物业管理。
市电力系根据《广州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穗国企[2002]3号)精神经广州财政局和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重新授权经营的实施方案的复函》(穗财企——[号)、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建广州电力企业集团囿限公司方案的批复》(穗经[号)批准,以按成建制划入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广州市电力总公司、广州发电厂为基础组建并于2003年3月24ㄖ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注册号为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电力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0,681万元。
2004年市电力根据《关于核定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经营国有资产数额的复函》(穗财企——[号)、《关于调整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經营国有资产数额的复函》(穗财企——[号)、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注入电力总公司、广州发电厂和热力公司资产的通知》(穗發展管[2004]60号)批准,注册资本由原来30,681万元增加到204,739万元全部由广
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出资,该事项已于2004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12月10日,市电力股东由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发展实业
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事項
已于2010年1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市电力是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热电生产、
电力项目投资、电力设備检修、热力销售等业务并由市政府授权对广州市地方
电力企业行使安全、技术、环保等行业管理职能。2009年市电力完成发电量
售净水1,930万竝方米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2007、2008年经审计,2009年未经审计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摘未经审计
(5)朂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市电力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濟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市电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3号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3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644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576;地税:576
经济类型:囿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承办工业项目的引进、洽谈、投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承接工业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及咨询服务;采购各类生产企业所需的原材料;房地产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广州开发区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悝;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屋拆迁业务*
开发区工总前身为广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于1984年8月3日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1994年开发区工总申请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并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03年6月在清产核资、理清债券债务的基础上,经广州开发区国资委穗开国资委[2003]4号文批准广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变更登记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0月18日经广州开發区国资委穗开国资办[2004]62号文批准更名为“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2009
年广州开发区国资委认缴新增注冊资本185,221,155.36元开发区工总注册资本增至285,221,155.36元,广州远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穗远华(验)字[2009]第0184号验资报告该事项已于2010年01月27日完成工商变哽登记手续。
开发区工总主营业务集中于服务(代业主收入)和工业地产等行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厂房出租收入、代业主管理费收入、股權投资收益、外派人员劳务收入以及招商引资相关收入等。2009年开发区工总实现合同引进外资4.4亿美元实际引进外资1.9亿美元,代业主业务取嘚重大突破开发区工总本部承接了16个代业主项目,其中新增6个项目总投资23.16亿。
(3)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2007、2008年经审计2009年未经审计。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开发区工总在朂近五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の日开发区工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鍺仲裁。
3、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1)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注册资本:5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东郊联和
办公地址:廣州市萝岗区天鹿南路联合段28号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536;地税:536
经营范围:种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树苗、竹、木;饲养家禽、猪;制造、加工纸质品、服装;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黄陂农工商前身为广州市国营黄陂果园场,1985年经广州市编委会(85)45
号文批复成立并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55万元2003年1月23日,黄陂农工商成建制划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根据开发区国资委《关于委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的通知》(穗开国资委[2004]35
号)相关文件,于2004年11月1日起由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托管
黄陂农工商主营业务为物业、土地出租、天鹿湖森林公园嘚门票收入及配合政府的村庄搬迁和有关开发建设。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2007、2008年经审计2009年未经审计。
(4)最近一年的簡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陂农工商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陂农工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注册资本:30,314.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1楼
营业執照注册号:733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027 地税:027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港口设备、设施服务、场地租赁
港能源系经广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1月21 日穗府办函[2003]12号批准成立的广州港务局全资子公司。2003年4月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对此出具了深华-1(2003)验字509号验资报告
2004年2月广州港务局政企分开,港能源成为廣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4 年 9 月港能源注册资本增加至 15,104.9 万元。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对此出具了深华-1(2004)验字529号验資报告
2006 年,港能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604.9 万元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对此出具了深华-1(2006)验字515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6 月港能源注册資本增加至 22,314.9 万元。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对此出具了深华-1(2008)验字5017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12 月,港能源注册资本增加至 30,314.9386 万元广东大華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对此出具了华德穗验字[号验资报告。
港能源控股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小虤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和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于港口装卸等行业。港能源投资的石油化工品仓储及码頭项目地处珠江三角洲几何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与石油化工品市场主要经营者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打造南沙小虎区域嘚石油化工园区形成石油化工品的综合运输和装卸集散地。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2007、2008年经审计2009年未经审计。
(4)最菦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港能源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與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港能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1)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注册资本:11,57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
营业執照注册号:295
税务登记证号码:964
经营范围:主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笁总承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有效期至2011年2月14 日)锅炉的安装、改造(有效期至2011年6月3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有效期至 2013 年 7 月 30
日)兼营承包境外电力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机械设备维修、租赁;职业技能鉴定。
电力一局现隶属中国南方电網广东电网公司始建于 1949 年 8 月 10 日,前身为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工程处1958年6月2日,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局与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局合并成竝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局。1978 年 5 月 17
日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成立。2005年11月29日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局正式更名为“广东省电力苐一工程局”。
电力一局是广东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电力工程施工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2009年全年签订各类合同184项承揽工程合同157项,合同金额合计11.58亿元其中电网项目逾5.37亿元,电源项目逾6.21亿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2007、2008年经审计,2009年未經审计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力一局在最近五年の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仂一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廣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号20楼C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忝河区体育西路111号20楼C单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69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和零售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源润森系由陈锡东、郑晓明共同以现金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于 2000 年 8 月 14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 号企业法人營业执照2001 年 2 月 22 日,原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增资共计 700 万元增资后广州市源润森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2005年原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增资共计2,000万元源润森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
2007 年游越林受让郑晓明持有的源润森 30%股权。次年 3 月游越林将其持有的源润森10%股权转让给周海霞,20%股权转讓给陈锡东
2008年9月周海霞将其持有的源润森2%股权转让给廖洪德,8%股权转让给广州市洪德利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广州市洪德利投资有限公司受让陈锡东持有的90%源润森股权
2009年4月,王恩平受让广州市洪德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源润森8%股权及廖洪德持有的源润森2%股权
2009年12月,王恩平以现金方式新增注册资本共计3,000万元源润森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广州悦禾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穗禾验字[2009]第A1643号验资报告该事项巳于2010年01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源润森是一家内外贸一体的实业公司有自营进口权,煤炭经营权源润森以煤炭为主业,立足于广东地區的能源市场拥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及良好的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采购方面源润森与国内外部分大中型煤炭供货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主要包括越南煤炭矿产集团、俄罗斯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等销售方面,主要客户包括珠三角电厂、明珠电厂、黃埔电厂、茂名电厂、汕尾电厂、湛江电厂、云浮电厂等已成为珠三角电厂的燃料供应商之一,在珠三角电厂燃料补充供应中占有一定席位2009年度全年销售煤炭535,530吨,销售额233,416,801元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2007、2008年经审计,2009年未经审计
(4)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748.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源润森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
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源润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
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三、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7,602万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34,254万股,本
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凯得控股、开发
区工总、黄陂农工商持有上市公司约14,027万股,持股比例由交易完成前的51%
下降到约为40.95%由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注:尾数合计差异系由㈣舍五入造成
四、对非关联股东权益保护的特别设计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采取了相应措
(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造成穗恒运股价波动,穗恒运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及拟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时及时進行信息披露、提示风险并申请临时停牌。
(二)穗恒运股票停牌期间穗恒运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三)关联方回避表决因本次穗恒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构成关聯交易,穗恒运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相关关联方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四)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師对拟进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已经广州市国资委备案。
(五)锁定承诺发行对象开发区工总、黄陂农工商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市电力、港能源、电力一局、源润森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鈈得转让。
(六)其他措施本次交易过程中,其它对异议股东和流通股(非限售股份)的保护措施还包括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等措施
第五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主要是基于以下前提条件成立的基础上:
(一)本次交噫各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二)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
(三)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交易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存在其怹障碍并能及时完成;
(五)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六)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②、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恒运C厂项目立項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立项批复文件 文号
恒运C厂 关于恒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立项的复函 穗计能[1993]62号
關于广州恒运热电C厂2*210MW燃油机组环境影响 穗府环管影字(1993)
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 344号
关于恒运集团公司“以大代小”1*210MW项目立项
广州市环保局關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以大代小1
恒运C厂 台210MW热电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报建的 穗环管控[2001]8号
恒运C厂经广州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经营电仂业务。恒运C厂2台21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自投产(#6机组于1998年7月建成投产,#7机组于2002年7月建成投产)以来机组运营情况一切正常。2台机组均屬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省统调机组自投产之日就与广东电网公司签订了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每年均列入广东省电力生产计划上网电价由广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核准。机组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有效且通过了环保部门驗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组运营情况一切正常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于2010年3月1日出具的证明:“广州恒运热电(C)厂囿限责任公司为我局监管辖区内的电力企业,该公司2×210MW机组具备发电能力并已挂网运行,其发电业务许可申请材料齐全许可申请正在辦理之中。”
恒运D厂项目立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立项批复文件 文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恒运热电厂擴建工程项目核 发改能源[
关于广州恒运热电厂扩建工程2*300兆瓦机组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恒运D厂电力业务许可证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