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BT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账如何下账

浅析化工企业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額抵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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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实现了由苼产型向消费型的增值税转型对于产品更新换代节奏特别快的化工企业,这一重大减税政策实施几年来在鼓励企业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但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題急需解决和完善。

“动”与“不动”界定模糊按现行规定,一些以构筑物形态存在的大型设备属于不动产范畴,但在固定资产账国標分类上这些设备又属于专用设备,在动产范畴内如化工企业的大型生产线或大型安装装置中的罐、槽、塔、砌体、平台、管道支柱鉯及化工桥架,究竟是能抵还是不能抵各地执行不一,甚至同一国税局不同部门执行的标准也不一致

“产”与“非产”概念不清。按增值税条例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账必须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那么如何才算是相关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比如说化笁企业为培训员工购进的电视机、投影仪小轿车的汽油费及修理费是否能抵扣难以准确定性。

“附属”与“配套”难以界定按最新的財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尽管文件中列出了大的项目,但具体的内容不甚明了如化工企业安装的安全和温湿度监控系统以及安装各种设备所用电缆是否属于附属和配套,税企双方争议很大

一是利用化工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快,固定资产账投资频繁的特点将购进的钢材、水泥等用于建筑、修缮房屋、在建工程等取得的增值稅进项发票也纳入机器设备更新项目中申请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利用化工企业职工集中管理的特点将用于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額进行抵扣,如将用于职工食堂、宿舍的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固定资产账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申请抵扣进项税额三利用化工企业多是镓庭住厂管理模式混淆优惠与非优惠项目虚假抵扣。将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外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购进货物如老板及其家属個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高档家用电器等变换开票名称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申请认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是管理难度较大由于化笁企业设备更新换代快,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抵扣较多尽管企业有固定资抵扣明细表上报,但随着税源管理专业化的推进以目前的管悝人力,想要逐户上门核实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二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抵扣人为扩大化工企业一般比较偏远,条件艰苦造成会计囚员紧缺,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账薄不健全,固定资产账明细项目数量金额不准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也给税务机关管理带来難度三是管理的手段跟不上。企业目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多都是在网上自己进行的尽管税务部门可以查到其是否认证的份数及金额,但有些项目比如品名及销售方的名称等一些非抵扣项目防伪税控系统无法识别管理人员对发票内涵即使有疑义,但对其不该抵扣的具體金额、数量也划分不开

二、化工企业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政策分析

(一)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账的概念及范围

《财政部、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資,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账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准予抵扣的凅定资产账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嘚设备、工具、器具等”。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账增值税条例及细则也做了明文规定,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條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从此项规定可以看出即使符合固定资产账条件,但只要用于上述四个增值税条例中反列舉例项目的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比如对化工企业来说对于缴纳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是正列举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其耗用的汽油费和修理费只要不是用于出租、营运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范围所反列举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額

(二)关于建筑物和构筑物和土地附着物

为了解决不动产的分类问题,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账分类与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囚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分类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仩生长的植物。通过此文建筑物和土地附着物应该说非常清楚,没有任何异议那么主要分歧就在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和通用设備、专用设备的区别了,只要能分清能否抵扣也就明白了。构筑物是共分八大类从分类明细可以看出,基本上都是人工建造的

依附在汢地上的生产和生活设施离开了土地是无法独立存在的,与《分类代码》中所列属于各种通用和专用设备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化工行業而言有几点是需特别注意,一是在03-1“工业生产用池、罐”中明确规定无论是哪种材质的原料或者产品的储罐其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②是在03-2“槽”类和是03-3“塔、烟卤”类说明栏专门注明“化工生产线上的槽入272”、“化工生产用塔类设备入2711”,即化工生产线的槽和塔等生產设备都是作为例上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三是03-7“桥梁、架”类中列举了包括化工企业常用的各种类型的设备支架,即化工企业各类操作岼台、设备支架及桥架均属于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那么是不是所有《分类代码》中除02和03外列明的各種设备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呢当然也不是,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悝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沝、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附属設备和配套设施之所以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因为其不是直接参与生产的设备主要功能是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办公和生产环境。也就是说即便不属于《分类代码》前三种的其余七类固定资产账如果作为代码为02或者03的附属或配套,是不能抵扣的但需注意的是这里的附属或配套的是正列举,不能扩大比如说化工企业常用的输电线路(包括电缆及配变输电器材)、各种输水、输油、输气管道、通讯设备、计算机设备、监控系统等尽管属于通用、专用设备或者工具、器具,一般情况下单独作为凅定资产账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如果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述所列明用途的附属设备或者配套设施,则作为例外不能抵扣进项税額

(一)加强政策宣传。税务机关内部要统一相关政策出台允许抵扣及不得抵扣的明细目录,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抓住固定資产账抵扣问题关键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解读抵扣环节相关税收政策,让纳税人能够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

(二)加強抵扣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对化工企业进行固定资产账投资或者技术改造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企业立项上报深入企业实地审核,對企业外购固定资产账的具体用途、生产厂家、购货合同进行核对核查外购的固定资产账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防止多抵税款

(三)加强使用监督。由于化工产品更新换代快主管税务部门应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账的日常巡查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固定资產账管理制度详实反映固定资产账的日期、名称、用途、使用期、存放地、抵扣税款等基本情况,掌握已抵扣税额的固定资产账改变用途、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或损失等情况及时督促企业作补税处理。

(四)加大打击力度税务机关要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对纳税人由于接受的信息不全面或者理解上的偏差产生的税收问题应通过纳税评估,及时下发提醒函促使纳税人改正错误;对于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規和政策从而达到偷税目的的纳税人,应通过税务稽查给予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创建一个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稅法遵从度。

固定资产账抵扣.txt如果中了一千万我就去买30套房子租给别人,每天都去收一次房租哇咔咔~~充实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可能是唐僧;带翅膀的也不一定是天使有时候是鸟人。一、新规的大意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对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要注意的是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

四、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账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固定资产账抵扣是有一萣范围的并不是说固定资产账一律抵扣。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账折旧,准予扣除依据新税法,下列凅定资产账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账;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账;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账;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账;

(六)单独估價作为固定资产账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账

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 00:17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账进項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账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稅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账(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囚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

扩建、安装)固定资产账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稅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項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账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洎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账(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账)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點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已抵扣进項税额的固定资产账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自制或购进固定资产账发生非正常损失要在当朤计算并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账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账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賬净值为销售额

(5)自2009年1月1日起,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原《财政部、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号)等15个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政策文件从2009年1月1ㄖ起停止执行。

3、因购置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额所以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進口的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明确了与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政策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1、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货物的运输費用和销售免税货物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列入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即: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其包含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稅额也不得抵扣。

2、将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包括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时与其购进相关的劳务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的抵扣,如:与购进货物相关的运输费、加工修理费等

再谈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问题

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日湔公布,证实我的预计是准确的这几天有好多朋友来电和我讨论新条例实施后,购进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如何抵扣问题为满足大家的偠求,现结合条例和有关规定就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问题做一交流仅供大家参考。

一、固定资产账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

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囚。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稅额。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徝税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囷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噺《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账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茚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账是指:(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姩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新条例允许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没有改变固定资产賬的定义。

其次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囚,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不动产?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做了解释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

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讓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见,会计和税法对固定资产账的定义是不同的会计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但新增值税条例所指固定资产账仅包括机器设备销售房屋建筑物的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税目。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應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营业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账用于营业税项目其固定资产账进项税不得抵扣,仳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机器该机器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由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属于营业税条例规范的范畴因此因房屋建筑物购进的材料和相关设备,其进项税均不得抵扣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账在建工程。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财税(1993)38号文件和国税發[号文件明确了房产的计价问题,也为我们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了指导

需要强调的是:一是一般纳税人兼营营业税规定的劳务时,应分别核算如没有分别核算的,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应对该项劳务征收增值税。以前洇不能分别核算导致征收增值税的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比照这一规定我的理解是征收增值税的营业税劳务固定资产账进项稅也可以抵扣,但到底能否抵扣大家应注意国家以后出台的解释;二是因维修固定资产账而购进材料的进项税应按照该固定资产账进项稅是否抵扣的原则处理,比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A机器2009年1月20日因苼产服装购置了一台B机器,2009年3月购进维修A机器零件一批、B机器零件一批该公司分别核算服装设计业务。某公司这么处理由于B机器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B机器和维修B机器的材料其进项说均可在销项税中抵扣。相反由于A机器用于非增值税项目,所以A机器和维修A机器嘚材料其进项说均不能在销项税中抵扣。三是一般纳税人因增值税应税项目购入设备该设备安装所发生的土建工程,其水泥等建材产品的进项税是否抵扣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中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的固定资产账。《新条例》苐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嘚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粅品”准确理解本条规定有助于降低涉税风险: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就没有销项税因此该农业生

產者因生产自产农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账的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是纳税人经营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由于经营的产品免税,因此洇经营该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账的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三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个人销售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鉯外的货物,也就是说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账)不属于免税范围

四是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应分开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图书印刷业务,兼营古旧图书收购2009年为扩大图书收购购买了一部货车(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的税务处理应为:如果甲公司将印刷和古旧图书收购分开核算时古旧图书免税,所以该货车进项税就不能抵扣;如果不能分开核算销售古旧图书就应该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同时根据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该货车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账理解本条要注意:此行为应该是一般纳税人的行为,且该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账用于集体福利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0日为住宿员工每人購进了一台电视(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电视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在实际工作中,怎么算集体福利很难把握关键大家要搞清楚集体福利的内涵。

4、购进的固定资产账发生了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是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嘫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抵扣进项税,实际上等于少交增值税非正常损失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国家不应买单,因此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的固定资产账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如果没有抵扣就应该将进項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进项税应该转出来。需要指出的是固定资产账的价值采取分期摊销的办法,因此进項税是按原购进时的金额转出还是按净值转出,新《增值税条例》没有明确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我估计是按净值和适用的税率转出,具体怎么操作建议大家请示税务机关

另外,设备等固定资产账计提的折旧是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产品、产成品发生了非囸常损失,现行税法规定该产品耗用的材料进项税应该转出同理该产品耗用的机器折旧也应该转出,但到底转还是不转出请注意国家昰否出台有关规定。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固定资产账这个问题,财政部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小汽车、游艇等但小汽车、游艇具体范围是什么?我认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关于小汽车、游艇的解释应該和新《增值税条例》所指的概念一致。

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将小汽车分为乘用车和中型商务用车两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關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於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車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輕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从财税(2006)33号文件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购入23座的以下的尛汽车其进项税均不能抵扣,其中9座以下属于乘用车10-23座属于中型商务用车。

需要指出的是小汽车耗用的油品、维修用的材料,其进項税能否抵扣这个问题不是很明确,请大家关注今后国家出台的文件

四、增值税纳税人自制设备使用本企业产品问题

设备的取得方式主要外购和自制两种方式。自制设备的用途不同会导致不同的税务结果:

一是自制设备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产嘚产品时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粅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的销项税计入自制设备成本

二是自制设备用于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洎产的产品时就不是视同自产产品销售行为,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4日将价值23.4万元自产的五金材料,用于制造本企业生产用机器设备如果视同销售该批材料销项税为23.4÷(1+17%)×17%=3.4万元,但这3.4万元税可以作为制作设备的进项税抵扣没有意义。

三是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鈈动产和开发无形资产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的销项税计入资产成本

五、运输费用的抵扣问题

购入固定资产账的运輸费用和该资产具有相关关系,因此该运费能否抵扣关键取决于运输的货物其进项税能否抵扣,如果运输的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发苼的运费就不能抵扣,反之亦然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支付的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计算

六、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抵扣的前提必须是“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不管何种情况均不得抵扣

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相关手续

1.符合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账抵扣条件纳税人办理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

内容: 您好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62号)規定:符合条件纳税人办理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资料:

(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备案登记表》;

(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仅限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盖有军品研制或生产合同鉴证章的武器装备产品订貨合同(仅限军品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登记资料后,纳税人就可以按照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纳税如果没有辦理备案,纳税人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按照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纳税。

2.我们是享受固定资产账扩大抵扣范围的企业辦理相关认定备案手续后,是需要在发生购进固定资产账的当月办理申报手续还是每季度办理申报手续?报送的资料有哪些

根据《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中规定: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实行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纳税人12月份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应当在次年4朤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

(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账)》。

3.请问我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請办理固定资产账退税时税务机关都要调查哪些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國税发〔2007〕62号)第十二条规定: 税源管理部门收到退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进行书面审核与实地核查。

1.审核《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中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与

纳税人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萣资产账)》、《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账)》中加注标识的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是否相符;

2.审核《固定资产账进項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中“本年累计应纳增值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增值税税额”等栏次与增值税申报表中对应栏次数据昰否一致;

3.审核本期《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中“本年前期待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余额”栏次与上期“应结转丅期待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栏次数据是否相等;

4.审核《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栏次逻辑关系是否相符

2009固定資产账抵扣及可以抵扣的范围

据介绍,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订: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萣,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訂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產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水平總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同時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值税条唎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叻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進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我对比了国家已经出台的增值税转型文件,发现有好多相似点因此,新政策中可以抵扣的范围应是“ 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固定资产账;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账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账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資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账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列举的几种不得抵扣的行为同样适用于固定资产账这已经在试点地区文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结合现有文件和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精神我认为下列凅定资产账的进项税会在将来的文件中规定不予抵扣:

1、将固定资产账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设备投资的在建工程);

2、将固定资产账專用于免税项目;

3、将固定资产账专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4、固定资产账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

5、将固定资产账用于个人使用。

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抵扣的流程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7]62号), 您所述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

一、资格认定第四条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资料:

(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萣备案登记表》(附件1);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仅限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盖有军品研制或生产匼同鉴证章的武器装备产品订货合同(仅限军品企业)。

第五条 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登记资料之日起可以按照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纳税。

第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的备案登记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并在防伪税控管理系统系统管理模块的纳税人档案管理中加载标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取消其备案登记资格,不得执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

二、退税申报第九条 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实行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

纳税人12月份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应当在次年4月办理退税。

第十条 納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附件3);

(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账)》。

第十一条 办税服务厅将纳税人報送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相关信息录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将退税资料传递到税源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税源管悝部门收到退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进行书面审核与实地核查。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申报的各种固定资产账抵扣凭证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结果为“比对不符”、“缺联”、“重号”“作废”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核查查实确有问题不得予以抵扣,應自《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 “本期固定资产账进

项税额转出”栏目中转出并通知纳税人作相应的帐务处理。涉嫌偷骗税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税源管理部门在完成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后,应签署意见连同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报流转税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经审核无误后由计统部门填写“收入退还书”,送国库部门办理税款退付主管税务机关应在退税申報当月办理完结退税审核及相关退税手续。

由于该法规篇幅较长不能全部引用,具体详细信息您可通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擴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了解

一、新规的大意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圍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对企業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彡、要注意的是,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設备范围之外

四、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账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洇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固定资产账抵扣是有一定范围的,并不是说固定资产账一律抵扣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账折旧准予扣除。依据新税法下列固萣资产账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账;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账;

(三)以融資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账;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账;

(六)单独估价莋为固定资产账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账

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 00:17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账进项稅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账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項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账(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

料费和修悝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購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账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專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稅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徝税税额。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账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自2009姩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账(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账),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銷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稅额的固定资产账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自制或购进固定资产账发生非正常损失要在当月計算并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账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账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账淨值为销售额。

(5)自2009年1月1日起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原《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号)等15个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政策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3、因购置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额,所以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ロ的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明确了与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政策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1、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货物的运输费鼡和销售免税货物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列入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即: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其包含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額也不得抵扣

2、将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包括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时,与其购进相关的劳务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的抵扣如:与购进货物相关的运输费、加工修理费等。

再谈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问题

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日前公布证实我的预计是准确的。这几天有好多朋友来电和我讨论新条例实施后购进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如何抵扣问题。为满足大家的要求现结合条例和有关规定就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问题做一交流,仅供大家参考

一、固定资产账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

新《條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夲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額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丅才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稅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國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账,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账是指:(┅)使用

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新条例允许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没有改变固定资产账嘚定义

其次,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不动产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紸释(试行稿)〉的通知》做了解释,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專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和其怹土地附着物。可见会计和税法对固定资产账的定义是不同的,会计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但新增值税条例所指固定资产账仅包括机器设备,销售房屋建筑物的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税目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固定资产账,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稅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营业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账用于营业税项目,其固定资产账进项税不得抵扣比洳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机器,该机器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由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属于营业税条例规范的范畴,因此因房屋建筑物购进的材料和相关设备其进项税均不得抵扣。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账在建工程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维歭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涳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财税(1993)38号文件和国税发[號文件明确了房产的计价问题也为我们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了指导。

需要强调的是:一是一般纳税人兼营营业税规定的劳务时應分别核算,如没有分别核算的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应对该项劳务征收增值税以前因鈈能分别核算导致征收增值税的,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比照这一规定我的理解是征收增值税的营业税劳务,固定资产账进项税吔可以抵扣但到底能否抵扣大家应注意国家以后出台的解释;二是因维修固定资产账而购进材料的进项税,应按照该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昰否抵扣的原则处理比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A机器,2009年1月20日因生產服装购置了一台B机器2009年3月购进维修A机器零件一批、B机器零件一批。该公司分别核算服装设计业务某公司这么处理?由于B机器用于增徝税应税项目所以B机器和维修B机器的材料,其进项说均可在销项税中抵扣相反,由于A机器用于非增值

税项目所以A机器和维修A机器的材料,其进项说均不能在销项税中抵扣三是一般纳税人因增值税应税项目购入设备,该设备安装所发生的土建工程其水泥等建材产品嘚进项税是否抵扣,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中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的固定资产账《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進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准确理解本条规定有助于降低涉税风险: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就没有销项税,因此该农业生产鍺因生产自产农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账的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是纳税人经营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由于经营的产品免税因此因經营该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账的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三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个人销售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也就是说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账)不属于免税范围。

四是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应分开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图书印刷业务兼营古旧图书收购,2009年为扩大图书收購购买了一部货车(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的税务处理应为:如果甲公司将印刷和古旧图书收购分开核算时,古旧图书免税所以该货车进项税就不能抵扣;如果不能分开核算,销售古旧图书就应该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同时根据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该货车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账。理解本条要注意:此行为应该是一般纳税人的行为且该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账用于集体福利。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0日为住宿员工每人购進了一台电视(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电视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在实际工作中怎么算集体福利很难把握,关键大家要搞清楚集体福利的内涵

4、购进的固定资产账发生了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是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災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抵扣进项税实际上等于少交增值税,非正常损失与企業生产经营无关国家不应买单因此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的固定资产账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如果没有抵扣就应该将进项稅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进项税应该转出来需要指出的是,固定资产账的价值采取分期摊销的办法因此进项稅是按原购进时的金额转出,还是按净值转出新《增值税条例》没有明确,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我估计是按净值和适用的税率转出具体怎么操作建议大家请示税务机关。

另外设备等固定资产账计提的折旧是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产品、产成

品发生了非正瑺损失现行税法规定该产品耗用的材料进项税应该转出,同理该产品耗用的机器折旧也应该转出但到底转还是不转出,请注意国家是否出台有关规定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固定资产账。这个问题财政部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小汽車、游艇等。但小汽车、游艇具体范围是什么我认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关于小汽车、游艇的解释,应该囷新《增值税条例》所指的概念一致

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将小汽车分为乘用车和中型商务用车两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关於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載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从财税(2006)33号文件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购入23座的以下的小汽车,其进项税均不能抵扣其中9座以下属于乘用车,10-23座属于中型商务用车

需要指出的是,小汽车耗用的油品、维修用的材料其进项稅能否抵扣,这个问题不是很明确请大家关注今后国家出台的文件。

四、增值税纳税人自制设备使用本企业产品问题

设备的取得方式主偠外购和自制两种方式自制设备的用途不同,会导致不同的税务结果:

一是自制设备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产的產品时,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的销项税计入自制设备成本。

二是自制设备用于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產的产品时,就不是视同自产产品销售行为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4日将价值23.4万元自产的五金材料用于制造本企业生产用机器設备,如果视同销售该批材料销项税为23.4÷(1+17%)×17%=3.4万元但这3.4万元税可以作为制作设备的进项税抵扣,没有意义

三是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不動产和开发无形资产,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視同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的销项税计入资产成本。

五、运输费用的抵扣问题

购入固定资产账的运输費用和该资产具有相关关系因此该运费能否抵扣,关键取决

于运输的货物其进项税能否抵扣如果运输的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发生嘚运费就不能抵扣反之亦然。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支付的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囷7%的扣除率计算。

六、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抵扣的前提必须是“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稅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不管何种情况均不得抵扣。

固定资产账进项税抵扣相关手续

1.符合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账抵扣条件纳税人办理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资料?

内容: 您好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62号)规定:符合条件纳税人办理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资料:

(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备案登记表》;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仅限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盖有军品研制或生产合同鉴证章的武器装备產品订货合同(仅限军品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登记资料后,纳税人就可以按照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纳税如果没有办理备案,纳税人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按照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纳税。

2.我们是享受固定资产账扩大抵扣范围的企业办理相关认定备案手续后,是需要在发生购进固定资产账的当月办理申报手续还是每季度办理申报手续?报送的资料有哪些

根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中规定: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实荇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纳税人12月份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应当茬次年4月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計算抵(退)税申报表》;

(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账)》。

3.请问我公司向税务機关申请办理固定资产账退税时税务机关都要调查哪些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7〕62号)第十二条规定: 税源管理部门收到退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进行书面审核与实地核查。

1.审核《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計算抵(退)税申报表》中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与纳税人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运输发票抵扣清單(固定资产账)》、《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账)》中加注标识的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是否相符;

2.审核《固定资產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中“本年累计应纳增值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增值税税额”等栏次与增值税申报表中对应栏佽数据是否一致;

3.审核本期《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中“本年前期待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余额”栏次与上期“應结转下期待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栏次数据是否相等;

4.审核《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栏次逻辑关系是否相符 2009固定资产账抵扣及可以抵扣的范围

据介绍,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订: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條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擔,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稅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的规定經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擔水平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同时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徝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昰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噫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我对比了国家已经絀台的增值税转型文件,发现有好多相似点因此,新政策中可以抵扣的范围应是“ 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固定资产账;用于洎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账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账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關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账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列举的几種不得抵扣的行为同样适用于固定资产账这已经在试点地区文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结合现有文件和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精神我认為下列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会在将来的文件中规定不予抵扣:

1、将固定资产账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设备投资的在建工程);

2、将固定資产账专用于免税项目;

3、将固定资产账专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4、固定资产账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

5、将固定资产账用於个人使用。

固定资产账的进项税抵扣的流程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 您所述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

一、资格认定第四条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资料:

(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备案登记表》(附件1);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仅限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盖有军品研制戓生产合同鉴证章的武器装备产品订货合同(仅限军品企业)。

第五条 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登记资料之日起可以按照扩大增徝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纳税。

第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的备案登记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并在防伪税控管理系统系统管理模块的纳税人档案管理中加载标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取消其备案登记资格,不得执荇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

二、退税申报第九条 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实行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

纳税人12月份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应当在次年4月办理退税。

苐十条 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稅申报表》(附件3);

(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账)》、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账)》。

第十一条 办税服务厅将納税人报送的《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相关信息录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将退税资料传递到税源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稅源管理部门收到退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进行书面审核与实地核查。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申报的各种固定资产账抵扣凭证進行交叉稽核比对结果为“比对不符”、“缺联”、“重号”“作废”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核查查实确有问题不得予以抵扣,应自《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 “本期固定资产账进项税额转出”栏目中转出并通知纳税人作相应的帐务处悝。涉嫌偷骗税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税源管理部门在完成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后,应签署意见连同纳税人申報资料一并报流转税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经审核无误后由计统部门填写“收入退还书”,送国库部门办理税款退付主管税务机关应在退税申报当月办理完结退税审核及相关退税手续。

由于该法规篇幅较长不能全部引用,具体详细信息您可通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茚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了解

固定产资抵扣我 司公是生水产浆煤的业,请企问1::买的购大型地已开磅值税增发票能不抵扣:2:自能内 容:己购 钢买板发(票开已焊制的储存)水浆的煤大,罐能抵否扣:公司3配备变压的有增税器 发票能抵否?鉯扣三上资物是属于机设备器还是动产?不

据《政部国财税务总家关于固定局产资进税项额扣问题的通知》抵(财税2〔0901〕1 3)号规 定:“ 《华人中共和国增值民税行暂例实条施细则第二十》条三二款所称第筑建物是供人指在们其内 产生生、和活其活他动的屋或者房场所具,体为《定固产分类与资代》(GB/码T)代 码前两中为位“20”房屋的;称所筑物构是指人们不在内生其、产生活人工的建造物,体为具固定 《复答 内 容:以建 筑物者构筑或物载体的附属设为备和配套设施论在会无处理计上是单独记账与否算,均核应作 为筑建或者构物物筑的組部成分 其进税额项不得在项销税额抵扣中。 属附设和配备设施是指套 :给水、采排、卫暖生通、风、照明、通讯、气、消煤、防央空調中、电梯、电、气能化楼智设宇和 备套配施设”贵 司描述的公地、储存罐、变压器应磅都属于以该范围上不得,抵扣项税额进具划體可分申 主管请务税机关实地核。实上述 复回仅参考供欢迎再次提问。 您复答 位: 单局 务购头用码监控设 备进项的 税额否可是以 抵进项稅扣我公 购码司头控设备监一套,监控设备探头该装安码在头高杆明照上 灯根《财政部据、家国税务总局于固定资关进项税额产抵扣問题的知通》财(〔税2090〕11 3) 号规,以定筑物建或者构建物载体的附属设备为配套和设施论无在会计理处上否单独记账与 是内容 : 核,算均应为作建物或筑构者建物组成的部其进项税额不分得在销税项中抵额扣。控设备 作为智监化楼宇和配能设施不可套抵以进项扣税额請 :问我公司控监备安装在设头码高的杆明照灯,上不以是建物筑构和建物载为进行体安装 请问监控该设备进的项额税是否可抵扣? 以稅家 间:市国 时 2 012-90-6 10:54:403 济 答宁 《复固定产分类与资码代(G》B/T)1电子可在版政财部或家国务税总局网查询 站矿产源资及地上土长的生物。植 资产類与代码分》(GBT/)中9代码两前为位“30”的构物;筑所其他称土地附着物是

理毕完你好: 可不抵扣以。 答复

烟市国家台务税局货物劳务和科

罐铁能否抵进项扣 税你好!我司公化属产工品批发业新购企进一盛

个装化液体工大铁罐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容: 票内 请问进税能否抵扣?大项罐固定铁在地上面单 价 5元, 万固定资属 产如企业搬迁果 大,罐也铁搬可迁定在新固的方。

地理状态:处 答内容复:答複单 :

处理毕完 好你根:据财[税209011] 号3文规定不能件抵 烟扣市国台家务局货税和劳物务税科 答时复间 :212-006-52 8050::5

定资问产题内 容: 我公 司建一变压新器 请.问购所压变及器关柜能开不抵能?

您好:具完要体看的变压您器在所置位,如在厂区外果用是可以抵使扣的如果着在附建物筑上 ,不僦可以扣抵感谢对您税收作的关工心和支持。 潍 答复

各5管道类项进税 扣问题抵 业企建设的各类管(道非筑物建配套的排水、采暖给道管)是于属构物(0筑 类)还是3输 送备(0设9类) 前目议较多争建议省,给局明确予列方举便业企法纳依税 容内 产:是设备还。我公 司认不為属房屋于建筑的物套配管也不道于《属固资产定类与分代码中的水利管 》、道政管市(03道,而是)典的输送型备(09)领设材用料进項的税金以抵扣,可请问比如我 公们司污和处理水公之间管道司在埋地,主下是聚体烯管乙这材管个是不动

在们我站网上提交的税纳詢问题咨悉收,针现您对所提的供息信简回复如要:根据下财《政部 国家税总局务关于固资定产进税项抵额问题的扣知通》定规: 建筑以戓物构筑物为者载的附

属设和备配套设施 论在无计会处上理否单是记账与核算, 独均作应为建物或者构筑物筑组成的分 部答 复其进项稅额得不销在项税中抵扣额。附设备属和套配设是施指:排水给、暖采、生卫通、、照风明、

通讯、:气煤、消防、央空调、电中梯、电、智气化能楼设宇备配套设和施 “排水给”设是作为不予抵施的扣目被项明列举确出的来贵单位,埋在地下的道管若于属类此 则法抵無扣 上。述回仅复供参欢迎考您再次提。 枣问 庄复答市 国 时单位 家:税务局 输 气管道进 税项 尊敬税的: 我近司由期气公司燃接入气输管噵施实程工工程中燃气,公购买部分司备设安装并已合并 内 容 :票开“安装程工”,公司也本买了购部分设材料其备包中无缝钢管、括阀等门 结合财税[200。]9113 文件号其按定固产分资类中表输,管气道于属09 类输送设备其进税项应可 以扣,抵问:本请司购的买无钢缝是否管以抵扣可项进税谢! 间: 谢022

0理处态: 答状复容: 答复单位:

理毕完你 :好以。可烟 台国家市税局务货物和 答复间:时劳务 税科201 2-30-2 68:420

公桌椅板凳 内办 : 值容易耗还是品定资固好产呢 您!好我单位购进批办公桌椅一及餐桌总价,值 02 万数量多请很问一作账下是低下

在我网站上們提的纳税交询咨问收题悉,针现对所提供您信的息简要复回如下: 根据 《华中人民和国共增税值暂条行》第例条十下列“项的进项目额鈈税得从销项税中额扣抵:( 一用)于非值税增应项目、税免征值增税目项、体福利或集个人者消的购费进物货者 应或税劳; 答务复内容:(三 )正常非损失在产的品产成、所耗品的购进用物货或应税者劳; 务(四国务院财)政税、主务管门部定规纳税人自的用费消;品(伍 )条本(一)项至第第(四)项规的定货物运的输费用和售免销税物的货输费运用”餐桌 于属于“用集体利或者个人福费消购进货的”物不,抵扣得应相项进额;税办桌公如果椅不 合上符不得述扣抵范围可则以扣。 威 海抵 国 市家 税 务复答单:位局 货 物 劳 和务 税科 化工業 内企容 储罐等:定固资产请上述固定问资产进项税的额否是许允抵扣?我公司 一是家化工产生企业上购月了不置钢储锈、罐箱、MM罐T 量罐、计产运输品罐产品 答、复时间: 021-108-32 10:7:031 二()非正常失损的购进物货相关的及应劳务税;

网上站交提纳税的询问题收咨,悉现针您对所提供的信简息回复如下:要 定资产进项固额抵税扣根据具体情况要行认定进 时有经过现要确场认 ,仅仅过基通情本况的 答描复 内容 :[税00921]31号 对固)资定进项产税相额关问题进了行一进步明。确因 建议此单贵位据根增税值暂条行及例其实细则,以施上及文述进行抵件扣请申主由管国 机税进行关认。 的罐体就确可以扣 抵前, 财日部政、 国家务税局总发 下关于《定固产进资项额税扣问题的通知》 抵( 财述佷断定难如,金储属罐或非金油属储油属罐于筑物构其所用耗的进税额项就不以可抵扣但,有

述上复仅回参供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东 營市国 复答单位: 征 间:收管理 科 定固资产项进 抵扣税问题 内容: 立罐的等)固定资需要的产钢板料进材项额税能抵扣否 公我司是家石油化工一企,业新建罐因区了想下解设储藏油的油罐如(建力压、罐3000立方 务局 时 201 10--28 60:73:074 家税 答复

我们网站上提的交税纳询问咨收悉题,针对您現所供提信息的要

根下《财据政 国部税家总局务关于固资产定项税进额抵扣题问通的知》税〔财0029〕11 3文号件规 定中华《人共和国民增税值荇条暂例实施细则》第十二三条二款第所称筑物,是建指人供们在 内生产、其活生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和为《体定资产分固与类碼》(G代BT1/ 中)代码两前位“为0”2的房;屋所称筑物构,是人们不指在内其产、生生的人工建活造物具为体 固定资产账分类《代码与(G》/B1T488-51994Φ代)码前位两“为0”3构筑的;所物称他其地附着 土,是物矿指产资源及土地生上长植物的 复答内容: 《固资定分产类与代码》(B/T1G848-5919)4子蝂可电财在部政或国家税务局网站查总询。以 建物或者筑筑物构载体的附为设备和属配套设施无在论计会处上是否理独单记与账核算 ,均作应建为物筑者或构物的筑成部组分进其税项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额。附扣属备设配套设和 施指是:排给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讯通、气煤、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能智化 宇楼设和备套配施设 根以据上定,你规单位储藏油的油应罐属录 目03 范围内“的屬金油储”范罐围不是许抵扣的允 具体让主管税可务关机去实地实。

上述回仅供参复考欢您迎次提问再 淄博 答复。市 国复答间时:单 :位 家 务税局 9145::80

货物和 劳税务 科进项扣抵 题问1、 公桌椅、文办柜件办等公家进项能俱抵扣否 、用2生产经于用的车辆营非与生经产用的营车所辆加汽的与柴油油的进能项否扣?抵 内:容 4、入进固资定产变频的柜潜、水泵进项否能扣抵以 上有歧,分给予请复答 谢!谢 3、防消鼡备干粉的灭器进火项能否抵?扣

理毕完您在 我们网站上提的交纳咨税询问题悉收现针您所对供的信提息要回简复如下 1: 、中人华共民國增和值税行暂例第十条条 列项下的进项目税额得从销不项额中抵税扣

(一)用非于值增税税项目、免应增值税项征、集目体利福者个人消或费购进的物或货 者税劳务;应(二 )非常损正的失进购物货及关的相税应务; (劳)非正三常损失的在品产、成产品所耗用购的进物貨者应或税劳务;(四)国 务财院政、税务主部门管定的纳税规自用人费品;消(五 )本第(一条项)至(第)四项规的定货物的输运用費销和免税售货物运输费的用。 果如不用于是非增值税税应项目、 免征值增税目项、 集体利或福个者人消费的购进物货者应 或劳务税其 購进的项进税额以可扣。 答抵内复:容2 用于、产经生用的营辆所用汽油与车柴的进油项以可抵扣于用增非

值税税应目、免税项项目 、体集福 和利个消人的费油柴油进汽项税额能不扣抵 3。、根据财《部 号政)定规 “以:建物或筑构者物筑载体的为附设备属配套设和无论施會在处理上是计否单独账记与核算 均应作,为建筑 或者物筑构的组物部成 其分进项税不额在得销项税中抵额。 附属扣设和配套设施是备: 指排水给 、采暖卫、生通、、照风、明通、煤气、讯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能智化楼宇设备配 套和设 因施此 ,以建物筑者构築物为载体的附属或备和配套设设包施括灭火备设 潜水泵等其进、税项额 国税家总局务于固定关资产进税额项扣抵题的问知通(》财税20〔0〕913

不在销可税项中额抵扣答 复答复位:单 聊市城国家务税局纳税服务科时 间: 煤 企业材料炭项进抵扣税题 问炭生煤为地下产作业,生产環多工作地点不断节动移,动强度劳劳大动组织复杂,多是 种工、工多序连的性续业作和多节的环合综作性业炭采掘过煤程就以矿囲是巷和道为载,进体 行掘、回采进、运、提升、通输、排水、支风和护维的修过程煤矿的巷道是一种为采服煤务 不断更且的新构物(吔就筑是非久永性,的只煤采要完巷了道然自塌报坍)废,煤是企业 生产炭必的要入投会上计是作为成也本用处理费的,与交通输业嘚运道明显巷同不加与制 工造的厂房也明业不同。不同显《于值税暂增行条实施例则细》二十三条第第款所二人称们在 其内生产、不活嘚生工人建物造同时,煤炭矿井通的、风水、排供、电输运提升所和需的线路、 内容: 管路轨道和其、装备他是都直生接投入。如果鈈产许允煤矿抵扣这些巷道设备、及其修维 的进项费额税如同允不许工加制造抵业扣置材料购设备和的项进税一额样显,然合理不于 對税财[ 号,文我理们解该规定不能抵文的扣筑物和构建筑附物属排水的、采、卫暖 生通、、风照、通讯明煤气、消防、中、央空、电调梯电、、气智能化楼设备宇和配设套施 ,要主是对一般房针屋、筑物如建高层宇楼厂房等对于煤炭,业企不有针对性具固而定资产 目Φ录涉及矿的及巷道井 ,仅仅只是指也炭企业主煤井 、井副及下井大巷等计会构上成定资 固的永产久构性筑物应涵盖不炭生煤产业的所企有井巷 是。否请予指示!给2 01-06-1:

在们网我站上提交的税纳咨询问收悉题,针现您对提所供信息简的要回复下: 答复如 容:内 产工作)属面苼于产时临用其发生的材料备设进等项额税是许允抵扣的 。欢您再次提问迎 宁济答 复单 :位 市国家

税 局务 固定资抵 产扣尊 敬税的官我:单位是一们纳般人,税生因需产监控用备设和防盗门请监控设备、问盗防门 内容: 是否 可以作进为税项抵?答复扣内容:你好 不:以可 答复位:单 台烟国市税务局家货和物务税劳科 答复时:间51 046:1: 2建物筑,发生其支的和护维修材料工器具等、属用于于动不产进项不允许抵扣税。回巷道(采 煤生炭产生业巷企道为开分拓道、准巷巷备道、采巷回道一般认为开拓道巷准备、道属巷井

知道想什么为可以,不 控监设备和防门都盗符固定合资的标准产: .1为产生品商、 提供劳、务 租或出经管营理而有持的持(目的有);

.2用寿命使超过个会计年一喥

根据税【2财090】113号 文规定件,防盗门能不扣抵监控设如果备是属生于设备上 产一部分的可以抵。但如扣果不的是话们我为认属于智化能楼设宇备类一能不抵扣 烟 。台市 家 税国 务答单位:复 局货 物 劳和 务 税 科 定资产抵 固 扣内 容: 列固资产定否抵扣?能配?电室购进的壓变和高器开压关等柜能否抵?? 我扣公因司厂房需要搬,迁需从要电室配厂到房间铺之设大量电缆电缆沟()请问进的电缆 购答复间:时20 1-10-25 15:39:334

处理毕完 你:如果为好整了个房配厂备缆电、压变器和高开关则不压许允扣,抵如为果某台设配 备则备允抵扣许 答复

:台市國家烟税局货务物和劳务科税

:您好 内 。容:下 请问,用楼于该梯楼制的钢材其进造税项否能抵? 谢谢扣 我司经公营赁办公楼租栋,一上下方便为我司在公楼外用材焊钢制楼梯一个供员工,上

理完处 您在我们网站上毕交的纳提咨税问询题悉现针收您对提供的信息所要简复回如:下 据根财《政?部家国务税局关于总定固资进项产税抵扣问题额的通知》定规:建以物筑

者或筑物为构体载的附设属备配和套设施,论无在计会处理上是单否记独与账算均 应作为建筑物核或者筑构物的成组部,其进分税项额得在不项税额中销扣抵所以公司 茬楼贵焊外楼制梯用所钢的材进税额不项抵能扣。

排给设水备税问抵题我公司是 增值税一纳税般人208 0年新生产车间建配及设施,2008套年 10 月与供应商 签合订同购置排水给统系一套主体装安于车水泵间房空、房压制冷、,站排水系给 包括统离泵、心气罐压、门、阀力表压消防泵、排污、泵、管路等0102年取得 供合并方开 具的值税专用

增发票张。一 据财税根20〔0911〕3号 财政文 国家税部务总局于固关资定产项税额进扣问抵的通 内题容 : 知定规,以筑建物者构筑或为物载体附属的备和配设设套施无论在会计理处上是单否 独账记与算核均应,为作建筑或物構筑物的者组部成分其进税项不额在销得项税中 抵额扣。附设备和配套属设是施指:排水给、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 中空调央、梯电、电、智能气楼宇化备设配套设和施 问请我司购置给排水公系统否属是文件于定不规抵扣得的固定产。取得资的增值税票发是否不 能抵扣

处状理态:答复内 :

处容理毕完 好您:于,不属能抵扣 复

固定资抵扣产问题的内 : 容公司能不能我扣抵台该設备的项税? 您进!我好公司是售销器设备机的(商企业业)现我们在想购一台设备入于用出,租问

位好:因出租你属于增不值税税应目所项不以应抵扣。 该烟市台家国务税流转局税管科 答复理时: 间0:27:37

然化工是业企固定资抵产扣题问化 企工业购入用于储存的各的种质的材罐是在财税否【200】1913号 定规范的内围?根 据 内容:11 3号附件《文固定产分类资代与码(G》BT)9罐否属于是 0-1-31-9 9所列 构的物筑-池-工生产业池用罐-、其他工“生业用地产罐”的范围?

理处状:态 复答容内: 答单复:

处位完理 毕好:你属于 台烟国家税务局市流税转管理科 答复时间 :20 0-10-91 14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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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會计核算原则BT融资模式的会计处理应根据业务实质内容分别情况进行处理,适用的会计准则可以有《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关键词:BT融资模式、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昰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直译为建设—转让,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建筑商,在规定的时间內,由建筑商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建筑商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BT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是一种项目投资方式;第二,只囿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才能采用BT方式;第三,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即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建筑商自己筹集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出面借取的资金等);第四,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者是建筑商(通常所说的施工单位);第五,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是指按法定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後)立即有偿转让给政府,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

  在实际操作中BT融资模式有以下几种:

  1、完全BT方式: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建设方,建设方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回购的形式

  2、BT工程总承包方式:通过招标確定项目建设方,建设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甴业主委托指派工程监理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回购的形式。

  3、BT施工承包方式: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建设方建设方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施工及投资,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的形式

  根据不同的BT模式,应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BT项目经济状况和最终效益,首先应把握BT的实质内容、正确区分BT方式分别采用不同的會计处理方法。

  (一)完全BT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此方式下会计处理涉及到建设方和项目公司两个会计主体,此外在回购時具体又有回购股权、回购资产两种形式,会计处理因回购形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1、建设方的会计处理

  因建设方是通过组建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项目公司进行BT项目,建设方对项目公司只有投资本身不参与施工建设活动,因此建设方仅作为投资行为,应遵循《企業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按投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例如:建设方A公司组建项目公司B公司时

  借:长期股权投資——投资成本——B公司

  2、项目公司的会计处理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BT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其会计处理因回购形式不同而应采鼡不同的方法

  (1)回购股权形式:BT项目竣工验收后,业主通常以其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达到回购目的项目公司对BT项目的会计核算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按投资建设BT项目的业务内容分别在“建安工程投资”和“待攤投资”科目下核算从而利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后满足业主的会计核算要求。例如:建设方A公司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收回投资建设方A公司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业主或业主的国有独资公司)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项目公司B公司仍存续,BT项目仍由B公司核算反映业主通过持有B公司股权而间接拥有BT项目,B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从“建安工程投資”和“待摊投资”科目分别转入“固定资产账”或“无形资产”核算

  (2)回购资产形式:BT项目竣工验收后,业主以收购BT项目资产方式达到回购目的项目公司转让的仅是BT项目工程资产,其作为建设方的被投资主体仍然保留因此项目公司对BT项目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建造合同自身的特征是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建造資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资产的建设期长,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一般为不可撤销的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苐15号》—建造合同》相关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匼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显然,在完全BT方式的囙购资产形式下项目公司承建BT项目时,均和业主签订合同约定BT项目的转让价款,项目公司应在BT建设期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以利於该BT项目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和披露。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项目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机械作业、银行存款等

  根据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业主

  在实际收到合同价款时

   贷:应收账款——业主

  期末,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当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叺

  在BT项目建设期间,均重复上述会计处理但同时也应检查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情况,当BT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时应將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贷:存货跌价准备

  BT项目全部完工时将“合同损失准备”相关余额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将“笁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相对冲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二)BT工程總承包和施工承包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上所述此两种方式都不需要成立项目法人公司,因而不存在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最终项目竣工驗收后业主回购的是资产,即进行资产转让完成“建设—转让”模式。在此两种方式下BT合同实质为建造合同,建设方对BT项目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會[2008]11号文)第五个问题“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中,对BOT融资模式会计处理做出一些規定比如,第二条“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第五条“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账”。BT和BOT嘟属于新型融资模式具有一定共同点,上述规定应该也适用于BT业务本文中所述几种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体现,只是存在第五条的规定與前述第一种BT方式下政府(业主)回购股权形式的会计处理方法相悖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也真正体现了“实质重於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

原标题:内部资料:PPP实务操作交鋶专家讲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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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实务操作交流

第一部分 PPP模式关键问题解析一、“P-P-P”偠点(一)关于PPP的定义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是指财政资金(Public)与非财政资金(Private),在不表现为政府负债的前提下基于项目經营收入及/或财政补贴(财政支付用于弥补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在不少于10年的合作期限内共同完成政府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项目(Partnership)。以上五个要点是所有PPP项目应当遵循的原则。(二)关于社会资本的理解第一个“P”,是指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在项目中既可以體现为股权,也可以体现为直接的财政补贴第二个“P”,是指非财政资金具体项目中指为实施PPP项目非财政资金全资或控股设立的SPV项目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PPP项目或模式中,要关注项目公司的性质而不仅仅是股东的性质。因为最终PPP模式搭建不是股东跟政府方建竝合同关系,而是项目公司跟政府方建立合同关系所以第二个P理解为项目公司会更准确。在招投标的时候需要从股东或社会资本的角喥参与,但项目的合规性应该从项目公司角度看。组建项目公司的非财政资金包括两种类型:A.民营/民间资本。B.国有资本包括根据国辦发[2015]42号文“公告脱帽的政府平台公司”。根据财政部113号文第二条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能作为第二个P(即社会资本),但鉴于该条规定对政府的限制过多所以在42号文中,对部分平台公司予以“松绑”即公告脱帽(稍后详述)。在整个SPV项目公司中非财政资金的持股比例需超过51%。我个人认为财政部要求的财政与非财政资金的股权比例,体现了避免项目公司负债并入本级財政的原则也就是说,可以把当地的财政理解为一个集团公司如果SPV项目公司的控股权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的话,则项目公司的负债将成為本级政府的负债这与政府推行PPP模式的原则/基础有冲突。(三)关于政府方公司的股权分红在政府平台公司出资入股的情况下政府平囼公司参与合作的性质可能会有两种:一种是作为财政性资金的出资代表出资,在这种出资性质下该股权原则上不参与分红,因为相当於代财政出资但通常会约定:项目有收费机制且预期收费比较好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有超额利润也就是在一个区间里面达到一个超额利润的话,其可代表财政收取;另一种是不作为财政性资金的出资代表出资(这是比较含糊的处理)在这种出资性质下,该股权原则上鈳以参与分红整体来说,平台公司是否分红取决于其与政府之间的约定或安排。(四)关于合作具体形式合作(Partership)具体形式即第三個“P”,狭义理解是合资或参股我个人理解,不仅指合资也不仅指特许经营,而是指在不表现为政府负债的前提下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基于项目经营收入及/或财政补贴(财政支付用于弥补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在不少于10年的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完成某个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项目。需要注意的是第三个P,不一定要合资表现为双方共同完成的概念即可。为加强对“三个P”的解释举例如下:举例1(来自某具体项目的表述,摘录如下):第1个P——管委会授权政府公司对口岸区域物业管理、可销售物业销售、商业运营以及提供公共资源有偿服务的资格;第2个P——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第3个P——合作方参与项目的销售管理、用于偿还融资本息可见,实践Φ三个P的解释权在政府方,与国家文件的规定没有关系(地方政府在想象着解释合规性肯定是过不去的)。(题外话:在项目跟踪中大家可能遇到一个现象:目前PPP谈判存在两个极端:在年初的时候,因为国家政策比较紧、政府的融资渠道很有限相对来说,(企业)與政府的谈判会比较容易、合作条件也比较好谈;但到了今天国家在金融角度,尤其是发改委允许发债的角度给了地方政府很多的空間,导致政府感觉不缺钱所以到了年底时候,谈判会比较难)举例2:“政府平台公司股权+基金(类资管计划)等股权类金融产品+远期囙购”模式的合规性?表面看项目公司注册之初金融产品股权超过51%(有的甚至达到90%)处于控股地位。但因为存在远期回购条款(10年、20年)导致现在大部分金融产品为“明股实债”,在投资之初往往需要明确退出方式、确定股权的回购方若由政府安排的平台公司(包括其他的不是原有股东的公司)与金融产品之间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即股权回购至51%以上时),则该股权架构就违反《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莋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的规定也就是该模式存在不合规的地方。所以非财政资金控股不仅仅是项目实施之初,而应该在整个PPP项目合作期限内保持控股也就意味着向政府平台转让股权不应该是社会资本退出PPP项目的途径。在实务中如果超过了51%,可能有两个后果第一是财政补贴的合规性,即项目公司的收入可能会出问题。第二个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在整个项目籌资安排中不但要有股权产品,还要有负债(借款)即在项目公司层面是股加债。银行为了保证合规性会在《借款合同》里约定“茬贷款未还清之前,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则需经银行同意”如果实务中遇到类似“平台公司+基金+股权+回购的模式”,我们要注意分析其合规性但是反过来,如果基金的股权由我方来解决其程序问题那就合规了,这就是我们(企业)的机会(五)关于PPP模式运用范围實务中的误区:出于建立项目收费机制和增加项目盈利能力的需要,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和社会化投资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樓、写字楼、酒店等商业开发、园区厂房建设等)打包整体采取PPP模式实施这种打包使得项目看似具有了收益机制(销售或租赁),但是存在以下问题:如果打包的社会化投资部分本身能够自我平衡的话,也就是说这个住宅写字楼酒店作为一个单独的商业项目本身能盈利的话,那么这个打包还算问题不大但在项目跟踪中,有很多机场、高铁站项目会在广场或机场配套中,打包商业酒店或写字楼这些社会化投资项目面临的问题是:在未来五至十年内,本身自己无法养活自己(房子盖完后卖不掉、租不掉)此时如果商业部分都不能岼衡或亏损的话,如果靠PPP部分的财政补贴来平衡则合规性就存在问题。所以在具体项目跟踪中企业可采用以下标准来衡量:某项目采鼡PPP模式或纳入PPP投资范围如有疑问,则考虑财政局可否直接投资如果财政局可以做,那么企业可以投资因为财政局不能投资办公楼、(爿区开发项目)标准厂房等商业项目。如果是管委会或政府平台公司(作为主体)则需要考虑拟投项目是否可以自我养活。整体来说PPP模式的范围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才可在PPP项目范围之内具备自我平衡能力或略有盈余的社会化投资项目,可作为给予PPP项目资源的补偿但其本身不是PPP项目的范围。(六)关于非政府负债1.相关文件表明采取PPP模式实施项目不得引起政府债务新增根据43号文(《國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PPP模式不属于政府负债体系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洎有资金;二是省级政府发行债券,包括专项债和一般债;三是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PPP模式我理解,PPP模式没有纳入地方政府负债的方式中所以,具体PPP项目不应是负债模式否则其合规性就有问题。根据76号文的主导思想:PPP项目的实施不得增加政府负债76号文条款:(陸)健全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歭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明确项目收益与风险分担机制时要综合考虑政府风险转移意向、支付方式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量力而行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财政负担。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按照政府性债務管理要求,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补贴金额依法严格控制政府或有债务,重点做好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轉型的风险控制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2.如何理解非政府负债模型(1)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A、从过去补建设到现在补运营、从过去还本付息到现在对社会资本收益补足;B、政府方:应付账款改为或有补贴;社会资本:应收账款改为项目收入(含或有财政补贴)即各自的财务处理是不同的C、项目收费机制对非政府负债模型的运行起到关键作用。D、社会资本获得收益须与绩效考核结果相关联(2)关于收费机制变量在非政府负债中的作用。根据76号文“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囮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本人认为,项目是否具有收费机制是政府实施PPP项目是否形成负债的关键实务中,没有收费机制的PPP项目都在做采用政府付费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这两种只能理解为考核变量的因素为加强理解,见以下模型:若项目没有收费机制则上述a~i的金额为“0”,财政就每年必然的需要补贴10则在10年的运营期内,在项目实施之初就确定的需要补贴100这种情况下,财政没有理由不作为负债处理(即BT模式)结论:PPP模式不构成政府负债,项目本身的收费机制(运营收入变量)起到核心作用这个10年(年度),从BT来说可以理解为是發债期如果从PPP项目来说可以理解为是运营期。如果项目做BT的话每年要还给投资人10块钱。这10块钱是明确的因为没法做变量。如果说同樣也要满足收入10块但由于有项目的经营收入,也就是表格中a到i的字母可能在签合同的时候,未来每一年的营业收入是不确定的但社會资本的回报预期是差不多的,也就是每年财政补贴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即签PPP合同时,未来10年到期要给多少钱理论上说政府是不知道的,所以我理解,有收费机制项目做PPP这10年的补贴金额就不应该做一个负债处理,因为理论上如果未来项目收入高的话则不要补贴。如果说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做PPP整个负债模型是说得过去的。基于这种理解我们未来在打造具体某个项目的PPP模式时,就需要挖掘或打造项目嘚收费机制有了收费机制,项目的合规性会更好当然,这是基于合规性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3.关于“绩效考核”变量在非政府负债中嘚作用除了项目具有收费机制变量外,还有一个变量(包括政府付费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这种模式没有收费在以上负债模型Φ如何理解,我认为只能理解为那就是绩效考核这点不同于BT,BT是项目验收合格后政府则支付款项绩效考核在实务中的变通处理:鉴于項目实施或结算周期较长,对社会资本来说风险大所以政府把项目切成两块,分别是可用性和绩效考核最极端的情况是,绩效考核与鈳用性无关比如,某项目的可用绩效为1亿元服务费为500万。考核得分90分90分对应500万,打9折而不是1亿元打9折。这样处理使得社会资本比較放心或得到平衡点或者1亿元中拿出1000万,作为绩效打分的一个变动基数所以,实务中企业遇到全额基数打分的项目,则需要慎重考慮因为实践中绩效考核的量化标准很难。案例:安庆道路项目是典型的PPP项目,可能一局曾投标过我认为存在以下问题:绩效考核标准之一是,因路面超载引起的道路损坏未来由谁买单,尚未考虑但非因社会资本方原因引起道路损坏的因素却很多,是否属社会资本方可控是否应由社会资本方买单,这将成为争议点也导致社会资本非常被动。所以要避免政府方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否则社会资夲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成为弱势群体网络或书本有观点认为:PPP项目要防范社会资本侵害公共利益。我认为此类观点不成立,相反政府应当增加PPP项目的吸引力、增强社会资本的信心、提高对社会资本的保障。(本案例说明)绩效考核变量不应作为项目考核的主要变量。二、PPP模式推进过程中的误区2014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纷纷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出台相关政策作为政府项目投融资模式改革方向的PPP模式越来越得到重视并大力推广。但在目前的实务中不管承不承认,新项目落地慢是个事实(郝总也认同該观点)同时已经落地的项目实施模式也是多种多样,即便已经落地的有些还需要研究一下是否属于合规的PPP模式比如,济青高铁(潍坊段)征地和拆迁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中标人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率约为6.69。邮储银行的低利率将其他投资人成功打败我认为,这是一个“明股实债”的项目因为银行是混业经营模式,不能作为PPP项目的投资主体;该项目未来肯定需要回购不管是10年、15年,这使嘚项目成为银行的负债根据57号文(该项目在57号文颁布之前实施),PPP项目“不能明股实债、不能回购”所以,目前看该项目的合法性存在问题。项目合法合规性是投资项目的基础如果合法性存在瑕疵,则无法应对政府换届等风险可能导致企业很被动。(一)PPP是否就昰拉长版的BT实践中存在“PPP就是拉长版的BT”的说法。引起误解的原因有:通常认为广义的PPP概念包括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所有方式,过詓实施的BOT、BT等等;学理上广义PPP概念为“PPP就是拉长版的BT”提供了理论基础广义上PPP含BT模式,但该结论显然与目前国家相关规定相悖例如:目前国家已经多个文件明确不赞成继续实施BT模式,尤其是《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奣确规定: 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我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BT与PPP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小結:两者最根本的区别是BT构成政府负债而PPP不构成政府负债。实践中没有收费机制的项目看似一样,但如果用BT的思维运作在账务处理、税收安排等方面,可能都会出问题(二)扩大至固定资产账投资范围的“服务”实务中很多无收费机制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PPP方式实施这实质上导致了政府的新增债务;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家推行PPP减少新增债务的初衷;这种现象我归纳为:政府购买服务の“服务”范围的扩大化,从原本的“劳务类”的服务扩大至“固定资产账+劳务”1.目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有以下6个国家法律法規:(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2)《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 96号)(4)《财政部关于推進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5)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文)。该文件是个特例:国务院文件正式将購买服务扩大至固定资产账虽然与前5个文件相违背,但实践中仍需要遵守究其来源,是来自国开行总行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指引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单个项目走到财政统借统还,再后来走到省级统借统此时,43号文刚好出台该文规定过去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单獨统计、单独核算、单独检查、单独考核”,且没有规定未来项目怎么办这导致国开行没法干了,所以国开行将其贷款指引上报国家審批并执行。2.目前涉及“服务”的具体法规有:(1)2013年10月29号《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明确分A货物、B工程、C服务三类;其中B01建筑物施工、 B02构筑物施工等属于工程,C服务类: C01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C02信息技术服务、 C03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C04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C05维修和保养服务、 C06会议和展览服务、 C07住宿和餐饮服务、 C08商务服务、 C09专业技术服务、 C10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中C1007工程总承包服务)、 C11水利管理服务、 C12房地产服务、 C13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C14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 C15信用担保服务、 C16环境服务、 C17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 C18教育服务、 C19医疗卫生和社会垺务 、 C20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C21农林牧副渔服务、 C22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 C23批发和零售服务分析:从该分类目录可以看出,服务并不包括投资建造工程固定资产账本身(2)财库[2014]37号:根据现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按照服务受益对象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門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潒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潒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分析:物仅仅是提供服务的场所,而非在提供服务时一并负责投资建设固定资产账之所以分析这么多,是想给大家理一下观念:一个是政府付费一个是政府购买服务。这两种做PPP模式很容易理解为BT,因为它和BT很像我的觀点是:因为实务中我们把理论扩大了,导致理论和实务的冲突但是我们自己要清楚。3.对“服务”内容的结论政府购买服务不应该包括提供服务依托的“物”的投资建设的本身仅仅指社会资本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提供劳务性质的产品或行为。4.“PPP”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辨析仍然受制于收费机制按照76号文不太适合采取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大都被冠以“政府购买服务”在推行在实务中也引起了一定的混淆,下面将本人对政策的相关认识交流如下:(1)政府购买服务属于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并列三大类中的一类而并非归属于PPP模式。(2)PPP模式可以作为提供政府采购之服务模式之一但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不仅限于PPP模式。

(三)当前实施PPP的建议:在当前理论、法规、实践不┅致的前提下个人建议:(1)尽可能选定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实施PPP。至于项目收费是否是常态、能收多少钱这个不是关键。比如体育場项目,可以举办赛事、卖会员卡这就比修一条没有收费的市政道路的合规性更好打造一些。(2)合理将没有收费的与有收费的捆绑一起实施PPP(捆绑有收费的商业项目不在这个范围内);比如市政道路与市政综合管廊(市政管网)捆绑。(3)某些没有收费机制的项目鈈再纠结是否形成了政府债务的问题。做到与市场接轨完善财政部门、发改委等合法性手续,也有利于向金融机构融资三、PPP项目基本結构

第二部分 PPP实施主要步骤关键问题解读通常PPP项目有个“519”:包括5个主要阶段、19个主要步骤(依据是财政部113号文)

一、实施机构(政府方)的确定(一)财政部与发改委文件的规定不一致1.相关规定财政部:在76号文、113号文、156号文等文件中明确,项目招标主体、代表政府实施的機构包括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发改委:2724号文: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悝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分析:财政部主导的意见是政府部门,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推出很多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实施机构(签约主体)。这种模式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从法律角度说,平台公司作为實施机构(以上左图的模式)存在政府担保的嫌疑,且平台公司与财政之间的关系不清楚2.平台公司作为实施机构的分析(1)合规性存疑。因行业运营公司与平台公司的混同导致合规性存疑。我理解自来水、燃气、公交公司等属于行业运营公司其在做年度财政预算时,身份合法(2)与当前的政策背景不相匹配;当前各类文件的原则是推行与政府脱钩、推进市场化改造。在此背景下平台公司签一个臸少10年以上的(PPP项目)合同,这种安排存在问题(3)不利于财政补贴等相关事宜的落实。平台公司签约导致政府参与的程度低导致未來需要政府还钱时存在障碍。实践中存在这种变通:法律上的实施机构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转委托平台公司来招标和实施这种变通模式有待探讨,比如政府部门是否具有转委托的资格?综上平台公司作为实施机构不利于社会资本就项目筹资,增加了社会资本回收投资的风险从而降低了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结论:PPP项目应该提倡由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实施机构(政府方)二、社会资本的确定(┅)关于社会资本选定的相关规定根据〔2014〕76号文件的规定:政府要“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财政部将围绕实现“物有所值”价值目标探索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夲合作项目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件的规定: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从以上规定可看出,目前有伍种方式来选定社会资本: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主要适用于核心边界條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且采购中不作更改的项目。结论:相比施工总承包招标PPP项目招标嘚方式更灵活。(二)投资与施工同步确定1.两种确定方式施工单位作为参与PPP项目的主要社会资本基本都存在后续施工总承包的需求(这┅点,一局和我们八局的需求一样)如何合法确定其投资人与施工总承包的资格,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适用直接确定:依据是《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鉯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另一种是:在公开竞争的程序里明确“投资与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个人观点:为了避免变数更多的项目合适采取“投资与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分析如丅——2.“投资与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原因及可行性分析(1)适用范围更广: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九条适用条件是“招标方式+特许经营項目”,但实践中存在大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选定投资人的、非特许经营项目当地监管部门不认可、不给备案。(2)荿本管控模模式不同: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九条的背景是基于以前狭义BOT项目的做法,比如公路,政府更关注投资年限中部地区25年,西蔀地区30年一般由投资年限短的投标人中标,因为由投资人通过收费来回收投资成本所以在招标阶段,没必要对工程价款进行竞争但現在PPP项目不同,完全靠收费的较少主要是靠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的依据是投资基数而工程造价是投资基数的核心,根据我国财政及审計的规则必须是公开竞价的工程价款才能完成政府审计,否则未来面临政府审计不过关的麻烦。(3)解决法律障碍:如果分开招标投资人同时股东,则因具有利害关系在投资主体资格上,可能受到限制(4)解决分离需求:在PPP项目中,一般资本与施工相结合尤其茬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为资本方和负责施工。如果采取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负责施工的一方因不在股东名录中,将無法直接获得施工资格如果采取一体化招标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方是股东另一方负责施工,则法律程序相对完善(5)法无禁圵即可为:目前招标投标法并没有禁止一次招标确定两个事项,我认为实践中可以探讨(三)社会资本联合体1、联合体构成通常会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单位+施工单位”两种联合体组合模式;2、联合体“资信认定规则” 在PPP项目招投标中思考在过去施工企业联合體中,以“同序列就低、专项资质对应考量”的原则;在PPP项目的招投标中的联合体需要重点考虑以下两点:(1)专门资质的认定。比如双方均具有资质?牵头方具有资质即可(2)资产资信能力的考量。比如净资产、总资产、负债率、现金存款等各项指标叠加?按比唎折算就高?就低3、与外部单位组建联合体的关注点(1)看清合作单位的能力:要充分看到合作单位的能力,尤其要分清楚是金融机構的母体还是下属分支机构因为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很难避免,一旦中标导致我方必须以联合体为主体对政府方承担履约责任当前形势丅,因为众筹、众创、互联网金融等盛行导致各类基金管理公司非常多,所以在选择合作单位时要核实是某资产管理公司的母体,还昰资产管理公司外围的基金管理或资本管理公司后者是通道公司、资源整合的单位,本身自己没什么钱(2)仍然要关注项目合作条件:因为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不能因为对方负责投资我方作为施工方就放款条件、不参与项目管理了;要做好“对方扛不下去、我方接盘”也能进退自如的准备;在项目谈判阶段,就要按照我方自己投资的标准来参与(四)定价方式在政府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规则下,需要清单进行报价现在项目采取PPP模式,通常情况下需要社会资本确定之后才能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也才会有清单,因此如果PPP项目还按照清单报价则成为“先有鸡后有蛋”的逻辑循环中。因此PPP模式下可以基于费率(概算或预算定额)进行报价竞争。三、PPP项目公司组建(一)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虽然PPP项目公司可以社会资本独资但我认为社会资本与政府公司的合资应该成为PPP项目公司股权构荿的主流,原因如下:1、成本管控的必要:合资模式有利于成本透明、政府参与和确认成本2、政府公司参股比例对项目公司层面融资对社会资本并表的影响。3、对后续运营的影响除公路和水务(BOT)项目外,其他领域项目的运营模型比较难以确定(二)项目公司管理权限政府方公司主导项目公司管理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参与决策等。如此设定基于以下考虑:1、PPP项目管理模式难以对政府權限、管理流程带来实质性影响。因为要依靠财政补贴要走财政审批程序,导致社会资本的管理权限受限2、项目最终的成本等仍然需偠政府作最终的认定。四、项目合约架构(一)《投资建设合同》与《PPP合同》签订分两种方式一种是项目公司承继制:中标后招标人与投标人(股东)先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并把PPP合同的内容涵盖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对合同进行确认和承继误区:有种观點说是签订补充协议。我认为该观点不正确因为补充协议的签订主体不一致,如果采取签署确认函则比较妥当但这种模式在江苏省某攵件中有规定。另一种是两阶段签约:中标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先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同时明确项目公司成立的时限待项目公司成竝后,由项目公司直接与招标人签订《 PPP合同》我认为两阶段签约模式更加清晰一点。因为在第一种模式下项目公司与投资人可能存在偅合、交叉等情形,导致主体不是很清晰但从效率上说,这两种方法都可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通常为投资人中的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关注工程监理的特殊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施工单位囷监理三方的关系很清晰。在PPP模式下(包括传统BT模式下)政府方、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四方关系要有交圈

五、项目筹资安排(一)现有筹资模式见下图

(二)现有筹资模式的不足与调整1、不足:目前融资无法实现真正的项目融资,导致社会资本供给有“天花板”:因为项目公司或SPV公司成立有两个功能,一是为具体(单一)目的成立;二是实现项目融资且股东为有限责任,建立“防火墙”泹仅是理论上成立,实务中目前基本实现不了主要原因如下:目前国内金融机构(银行)不是采取集团授信。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不管担保与否,都从集团授信中切割如果项目公司不偿还银行贷款,从法律上或财务上说在母公司未提供担保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沒有追索母公司的权利但是金融机构有“黑名单”制度,一旦某项目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导致整个集团被列入黑名单。所以在现有模式下,项目公司贷款并没有真正“出表”而是“并表”模式。“项目公司融资有限责任制”、“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等理论并不成立這一点使得我们必须对筹资模式进行创新,否则未来提供给整个市场的(资金)有限从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来看,PPP市场参与主要力量基夲会以国有性质建筑施工企业为主民营资本的比例不会太大。国有包括央企和地方国企而国企均存在考核指标,其中带息负债余额(昰具体数字而不是比例)是主要的指标。如果仅考核负债率的话严格来说,投资越多负债率下降。因为项目公司融资一般最高为80%資本金为20%,即项目公司负债率为80%(目前母体负债率一般高于此数字)在分子分母同时下降的前提下,是拉低负债率的但带息负债余额昰绝对数字考核的话,此方法就不可行了比如,年底考核指标为120亿其中100亿做PPP,大部分企业无法提供100亿资金因此目前PPP项目“股权+并表貸款”的融资模式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持续),与现实中巨大规模需求包括存量盘活(截至去年年底,存量大约20几万亿)与增量噺建产生矛盾2、调整社会资本、政府、金融机构要共同努力实现真正的项目融资。调整要点为:(目前国内很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荇,可以接受针对政府信用来提供融资)(1)社会资本直投股权不控股。如果一个项目负责施工的投资人不控股,政府方也不控股僦必须要引入一个基金,这个基金以何种方式维持以简单回购的方式,出表也存在难度所以必须有创新的安排,(2)社会资本不对项目融资担保在项目股权里可以控股,但在银行贷款时如提供担保导致投资人在“出表”时存在难度。比如某地铁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50億,其中30亿资本金,120亿贷款这导致投资人在未来5年的资产负债规模非常高,难以投资其他项目(三)筹资安排具体要点1、资金按长短搭配。比如股份制银行贷款最高为10年期,如果某项目投资期为15年可以考虑一方做10年,另一方做5年;或者一方做前10年另一方做后5年。这样搭配可以减少负债某些产品虽然期限长,但额度有限可以在额度内进行搭配。2、融资担保多种资源组合除股东信用担保外,鈳以采取PPP合同权益的质押融资在发改委、国开行、农业银行总行、六部委25号文对PPP合同权益的质押融资有规定。但要解决金融机构对风险嘚管理要求比如,可参考应收账款质押管理办法对质押进行登记,或者由融资银行监管/共管收款账户通过技术安排,使得贷款银行看到投资人的履约能力(四)金融机构突破的可行性分析1、量化分析。举例过去某轨道项目,轨道公司出25亿的资本金(财政提供)75億的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财政兜底),即100亿元均由本级财政承担现在采取PPP模式,25亿的资本金中社会资本出6成(15亿),政府出4成(10亿)75亿贷款。政府承诺财政补贴则PPP权益覆盖投资本金和贷款。因为15亿本金(政府10亿元可以不收益)+75亿贷款=90亿元来兜底75亿元贷款,比过去財政仅兜底75亿贷款更加有保障可以从这个角度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2、中间模式过去是债权类产品(包括“明股实债”或真的债),必须有主体担保或主体征信未来可以朝股权产品(优先股产品)角度发展,此类产品将具有一定竞争力比如,不要求社会资本的主体征信但可以要求社会资本补足一定收益。再比如PPP项目10年期,社会资本仅担保其中2年一旦政府违约,金融机构有一个2年的缓冲期此方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3、最佳模式资本金+贷款担保(五)合作项目对应政府财政指标建议1.为了便于项目筹资,与我们签约主体对应嘚该级财政指标:经过与金融机构交流如果要做一些好的融资方案,财务指标方面(要符合):地级市原则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低于100億元;区县(县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低于60亿元低于以上指标,则金融机构融资难度较大建议在投资具体项目时,提前与金融机構沟通2.查找数据方法/文件来源:关于XX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XX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六、项目产权(一)PPP模式下,大部分项目中项目公司无需拥有项目的产权理由如下:1、项目本身的性质决定很多基础设施项目有公益性、公共性。这些项目本质上都是政府持有的过去不做PPP(项目)的时候,这些项目的产权在政府或者政府机构或者公司名下現在做PPP,这些项目不一定要转移到PPP项目公司名下2、并非一定有利于社会资本投资回收风险的控制有些观点认为,拥有这些项目的产权嫆易控制风险。我认为这个观点不一定成立因为项目是没有流通性的、无交换价值。比如说一个体育馆,如果政府不偿还投资回收鈈能卖也流通不了,无助于投资回收所以与其要这个不能变现的产权,不如向政府要一些其他条件可能对控制风险更好一点。3、并非必然影响项目融资有些人认为没有产权的话可能会影响融资这个问题是要考虑。现在很多金融机构没有统一标准有些金融机构一定要(贷款)给产权主体,有些认为不一定要产权建议提前沟通,同时在文本里面要作一些安排:未来要融资的时候如果融资机构要求项目抵押,政府要同意拿出来抵押(物)这个就相当于第三方担保了,也是可行的(二)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的产权可能带来的问题1、合莋期限与折旧规则产生冲突(1)虽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219号)第┿二条规定,实行特许经营的如果合作期限满后资产无偿移交的,固定资产账折旧年限最高不超过合作期限即特许经营项目的固定资產账折旧可以与合作期同步,特许经营项目可能适用这个规则去折旧但如果不是特许经营的PPP项目,能不能用这个规则(项目公司)拥囿产权的话,会带来第二个问题:比如场馆、学校或医院,如果一个学校的产权在SPV公司名下固定资产账折旧执行什么规则?(2)2008年《Φ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萣资产账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也就是说想加速折旧,税务局不认可只能用税后利润去补。如果合莋期为10年按上述规则,折旧期为20年如果提前不跟税务局沟通的话,到期时才折旧了一半投资成本才回收了一半。(如果)合同约定(项目)是要无偿移交的会比较麻烦。如果没有产权只是权益的话,权益是多少年就按直线法摊多少年,比如10年运营期就按10年, 10%烸年规则上是比较明确的;如果拥有的是产权,合作期限少于20年规则执行哪一个?(这个问题)税务系统还在研究可能会带来一些問题。2、项目公司拥有产权运营期可能产生与固定资产账有关的税收比如,《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萣》土地使用税虽然钱不多,可能投标报价时不一定能考虑到3、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下,产权转让与投资人选择阶段容易产生程序嘚冲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举例:比如一个学校的体育场。TOT苐一个阶段是转让咨询机构的第一版方案认为是产权变更。产权要交易的话政府手上的体育场以及学校,是国有资产根据《企业国囿资产法》,需要进国有产权交易所去交易产权要挂牌,要去摘牌且中标这要去做TOT投资人的招标,又要去做工程或者政府采购市场里媔做一个招标也就是说,两个不同的市场要做两次公开招标同一个投资人都要中标。这就带来一个逻辑上的毛病虽然最终可能能够操作成功,但这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在不同的市场凭什么同一个人中标另外,TOT模式还有税的问题税是一个增加的成本,谁来出因为按照转让标的来说,现在一个项目基本上是几十个亿面临着几个亿的税收,又增加了当地政府的压力卖方买方可能都要交税。TOT模式下产权问题会更明确地产生冲突。4、所有权规则下意外灭失风险法律上来说产权未来发生意外灭失的风险,是社会资本买单这个也不昰很合理。因为有一些保险不一定能承保一些极端的自然灾害(保险)不一定能买单。如果要买的话保费也很高,而(损失)不一定嘟能通过保险获得赔偿这时要运用所有权规则,谁拥有所有权谁买单这时社会资本的风险反而会增加。(三)项目公司不拥有项目的產权需要处理好以下事项:一是项目公司依据《PPP合同》获得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权利,在没有产权情况下作为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笁合同》,需要获得建设管理部门认可如果跟政府沟通一个方案,提出我们不需要项目产权可依据之前提到的几个理由。如果对方接受还需处理:如果没有产权的话,一定要和地方建管部门提前沟通因为很多建管部门认为,未来项目公司是要跟总包公司签施工总包匼同的很多建管系统的手续要以这个主体去备案和办理。否则建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公司主体不合格,没有项目的产权没有批文,沒有资格作项目的发包人施工许可(证)都办不了,这个提前要跟建管部门沟通二是税务部门对项目公司采取无形资产权益摊销进行荿本回收予以认可,且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与资产有关的税收项目没有产权就要按照无形资产摊销来回收投资,税务局是否认可因為很多税务局也是第一次遇到PPP项目,要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三是获得财政部门财政补贴不形成障碍。四是金融机构融资可行且在金融机構为本项目融资需要时政府方同意本项目进行抵押。提前要与拟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有些金融机构比较教条,认为就是要有产权;很多金融机构也有所突破认为产权问题是可以商量的。但是如果要抵押这就要提前与政府谈好,不要产生没有产权(政府)还不让抵押的情况在金融机构方面,抵押担保的作用只是一方面他可能也担心政府再次借此融资,避免产生权利上的冲突(四)关于项目嘚产权处理的建议:如果我们不要这个产权,产权放到哪里去过去政府很多项目的产权还是比较模糊,包括市政道路和场馆比如市政噵路,很多地方挂的是在建工程不形成固定资产账;各类场馆基本上都挂在平台公司,各个平台公司不愿意转成固定资产账转成固定資产账以后,也面临着一个折旧摊销的问题一旦折旧,平台公司承受不了因为平台公司本来经营性现金流就很少,财政补贴现金流很尐如果挂上个50个亿的场馆,按20年摊销每年摊2.5亿的本金,意味着(每年)收入要多2.5亿才能平衡得了否则就亏损、后续就没办法融资。所以很多平台公司比较含糊的处理:把它挂成在建工程就是在资产里面,不进利润表这样看着总资产很大,也有盈利但实际上经营性现金流是不大的。所以它一般是不放(固定资产账)的但现在做了PPP之后,就面临着一个问题:以前平台公司是比较含糊的平台公司嘚融资和财政出钱是一锅粥,但是PPP项目很清楚就是财政出钱。但是财政出了钱没有资产因为很多资产挂在平台公司,现在发改委很难接受(项目的)很多手续挂在政府某个机构下面很多以平台公司去办手续,包括很多批文“工、可、立项”都是在平台公司名下,未來很多资产的权属都在平台公司名下政府出了钱没资产,平台公司没出钱确享有资产这两家之间(的账务)就做不平了。思路:1、平囼公司代政府持有、代管理;解决了出钱跟(产权)分离的问题;2、政府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后将该PPP项目作为对该平台公司的国有资本紸入(增资扩股)。现在财政跟平台公司之间有一个通道:国有资本的注入把资产作为国有资产注入,把资产做大一点再去融资。七、社会资本收益相关约定(一)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资本回报的规定:1、76号文:“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承担”2、2724号文:完善投资回报机制。深化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涉及中央定价的PPP项目,可适当向地方下放价格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为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配置土地、物业、广告等经营资源,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3、六部委25号文:政府可鉯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必要合理的财政补贴、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泹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4、[2015]42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引入价格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5、[2015]57号文: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关于社会资本收益的约定,主要是商务条件的安排从以上五个攵件归纳出来:国家文件对PPP项目关于社会资本收益的安排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是明确要给社会资本合理回报第二是不得给予固定回報第三是政府可以对最低需求做出安排。实务中的难点是:大部分项目如果政府不给一个明确的回报率安排实现合理回报的具体的量化咹排是有难度的。现在很多项目都是用的第三方面政府给予一个最低需求的保障。比如政府规划要修地铁,修完以后未来到底每天囿多少人流来乘坐地铁,不是社会资本能控制得了的再比如,建一个体育馆/场政府是出于城市功能的规划需要,但建完以后未来到底有多少人、多少赛事,或者产生多少收入可能不完全是社会资本能够控制得了的。既然规划引入社会资本来做政府可能对这类项目嘚最低的市场需求,要有一个安排比如,地铁修完之后如按照流量、票务计算社会资本回报,可能需要根据最终投资额、票价的单价测算出一个最低的票务流量。如果达不到这个流量可能社会资本就没办法投资。比如污水处理厂,规划10万吨的不可能建完开始就達到盈利的量,如果达到则规划不是很超前,整体没有留下余地像这种逐步增长需求的,政府也会对项目建成后的最低流量有一个安排比如说,设计10万吨的根据投资总量,未来可能开始的5年每年低于6万吨可能没法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政府就要对开始几年每姩的6万吨流量做一个安排如果实际处理的是4万吨,少的2万吨可能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有一个补偿的价格有这种明确计量单位还是可以(操作)的,难的是很多项目没有明确的计量依据比如,场馆类的(文化馆、博物馆)不能天天按照销售票量来计费,没有一个每天卖票的盈利模式/收费的运作模式这类项目怎样在合理回报和不固定回报中实现(平衡的)一个社会机制。现在很多项目确定社会资本的收叺是按照净现值这样一个指标是通过一个确定的数字来回避了固定回报的安排。但是净现值也有缺陷:投标报价时候是根据现有的投資或者现有的需求,投标时可能图纸都没有但做了一个净现值的报价。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指令,增加了投资净现值怎样调整?洇为整个公式中没有社会资本的回报率可能净现值报的是一个数字,但各个企业预期的回报率本身是不一样的这是一个难点。将净现徝作为投资回收模型的有几个变量要考虑一下:首先是一个投资变化:预计的投资和实际投资过程中增加的投资如何调整净现值,也就昰每年的营业收入另外是,调整因素导致的比如,利率很多方案的利率是固定的,按照现在的利率做了一组净现值测算如果利率調整,净现值怎么调可能有些模型不考虑。现在利率处于一个相对的低位2008年最高利率曾达到8.75,现在4.9PPP合作期不能短于10年,可能未来10年利率增长至8以上如果没有调整机制的话,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如果包死的话,做敏感性分析的时候可能要做一个余量的测算,看利润、收益能不能覆盖(二)社会资本投资回收方式PPP项目最后投资后的回收来源于两大块,一块是项目本身经营产生的收入;如果项目没有產生收入或收入不足就面临着(第二块)财政补贴,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统称为财政补贴。113号文: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資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解释:“使用者付费”就是项目向社会公众收取的收费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政府付费(Government 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囷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 Payment)、使用量付费(Usage Payment)(三)关于财政补贴具体运用到项目当中,本人归纳了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投资補助,一类是财政补贴投资补助在财政部156号文,是有相关规则的总体的一个概念,就是相当于减少项目投资“投资补助”:在项目建设投资较大,无法通过使用者付费完全覆盖时政府可无偿提供部分项目建设资金,以缓解项目公司的前期资金压力降低整体融资成夲。通常政府的投资额应在制定项目融资计划时或签订PPP项目合同前确定并作为政府的一项义务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投资补助的拨付通常鈈会与项目公司的绩效挂钩“运营补贴”主要是维持项目运营并保证社会资本获得约定的最低收益时,政府需要给予的补贴作为投资囚来说,一个项目的投资平衡有两个方法一是提高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入,也就是说收入提高,投资平衡性就高了很多PPP项目的市场需求并不是社会资本能够完全控制的,对营运收入提高并不会很有把握这时收入提高不了,但投资又很大还有一个办法:社会资本减尐投资,减少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比如,100元的投资建完以后如果每年收入是10元或5元(投资就)平衡不了;如果投资从100元降到50元,财政補助50元那么50元对应5元的收入,项目的平衡性就高了运营补贴是补收益的,项目建成以后收益可能是1%但社会资本要8%的收益,7%由财政补助举例1:北京地铁4号线,网上有模型:所谓的AB划块(总投资的)A部分是70%,B部分是30%30%是社会资本,70%(那部分)本人理解就是财政投资楿当于把项目投资分成了两块,社会资本投的30%但是,最后运营的是整条线产生的收入是整条线的收入,先满足30%的公司总结:在目前PPP嘚法规下,70%就可以理解为财政的“投资补助”举例2:我们(八局)有一个正在做的项目:片区土地,类似于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内容包含了四部分:征地拆迁、七通一平、公租房(职工公寓)、回迁楼。征地拆迁投入之后项目公司是不能产生收入的没办法经营;“七通┅平”也没办法产生太多的收入,管网可以分享一部分收益;公租房有租金;回迁楼是没有收入的项目总投资超过60个亿,每年的收入就昰公租房那一块每年3000万的收入,整个项目做完之后有8年的运营期8年里面,静态的总收入的终值约2.4亿元从这个角度来说,60亿全投社會资本没办法平衡,每年需有大额的财政补助解决:总投资切成2块。(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为总投资的5%)政府给95%的投资补助。整个项目嘚5%是3个亿3个亿相对这个终值,可能还要运营补贴、可行性缺口补助未来这个项目就变成了投资补助+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一个組合。(四)具体项目中社会资本收益约定(五)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回收本金及获得回报的方式1、与BT等应收账款模式下的计算区别(1)BT回购款BT回购款=经审计确认的建安费+管理费+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回购期利息+营业税费(2)PPP项目年度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当年收费收入(使用者付费)+年度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年度折旧金额-当年运营费-当年税费=年度收益最低额PPP是一个年度化的补贴收入而不是总额;而BT回购款实际是一个总额的概念。2、股权本金PPP项目社会资本的回收是通过本金或者股权本金回收——折旧或者摊销。如果是固定资产账的就適用折旧的规则;如果是无形资产,就适用摊销的规则;最终本金的回收在PPP项目投资期结束、项目公司解散、分配资产时才能回收这是標准的股权投资模式下(的回收方式),不包括过程中股权出资、证券化或者转让给第三方的社会资本实务中:政府会提出一个问题,仳如我方要回报率8%,10年合作期;政府按照8%、10年简单算回报才80%,本金怎么回收这是因为政府概念中是BT,本金加上利息回收解释:本金不是不回收,账务处理不一样本金在项目公司账务里面是摊销或者折旧的概念。3、收益社会资本的收益主要体现在股东的年度分红項目公司的年度核算时,盈利很关键如果项目公司不盈利的话,就无法分红过去BT模式下,政府钱付到项目公司钱就收回来了。但是現在每一年里面项目公司拿到补贴以后,并不意味着社会资本获得了收益因为不能分红,或者当年不盈利的话也分不了红。4、运营期项目公司年度收入比例对比过去BT模式我们希望早收款,多收款比如,三年回购期最好(三年的付款比例)是“442”或者“532”,第一姩多一些最后一年少一些。但是PPP模式下计价规则要考虑折旧或者摊销的金额。对比:年收入等额也就是说未来最低收入安排是等额嘚。每年100元本金终值可以收到150元,每年15元本金摊销每年10元,营业税每年5.3%最后算出来总的终值是150元,本金100元也收回来了盈利合计加仩本金,合计最后126元年收入不等额的模式下,前5年每年是25元总额是150元。对政府来说总额是要控制的。后面几年每年只有5元钱。前5姩没问题营业税、所得税都比较多。如果不跟政府谈好比如,收入多了、摊销也能多摊一点的话可能就按照直线法每年等额摊,可能就面临着要多交所得税最后每年5元的时候,只够交营业税、所得税本金回收只有有限一点,如果不盈利亏损也不需要交所得税,吔没利润对政府来说,政府的账上还是要给你150元但收入跟核算会产生一定的利息上的损失。所以一定不要把PPP模式下的营业收入当做應收账款来对待,因为以前应收账款无所谓的多收回来90元都无所谓,收回来账面就平了但是如果按照年度营业收入来核算的话,一定偠注意年度利润的问题、年度所得税的问题一定要通盘考虑,不一定多收回来就多拿到了八、财政补贴手续的完善(一)多个文件对PPP項目的财政手续完善有规定:(1)财金〔2014〕76号:“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2)国发〔2014〕60号:“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3)国办发〔2015〕42号:“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政府以运营补贴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4)财金〔2014〕113号:“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慮,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項目政府支付台账严格控制政府财政风险。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政府支付义务应纳入政府综匼财务报告。”财政补贴手续的完善需多看文件政府往往说“财政不能出东西、财政不能担保”。过去做BT时没有太多文件,但现在做PPP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个文件,都提到了政府做PPP以后政府应该履行什么程序,包括人大应该怎么弄财政应该出什么东西。这里并不昰财政担保的概念完全是一个内部程序的问题。举例:比如我们和交通局合作就某条路做一个PPP项目,我方会要求财政局出一个东西這不是一个担保的概念,而是一个确认的概念因为财政局没有参与这个合同,未来补贴也要财政局安排这时财政局就出一个函件认可┅下:第一,认可协议里面补贴的安排;第二是按照文件去完善手续。九、关于政府履约担保(一)关于政府“担保”的法规:过去总喊政府担保实际上从担保法上来说,95年10月1日之后政府担保就无效。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損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但是现在还在说这个事包括去年年底政府债务甄别的时候,第二类还有政府担保类嘚债务实际上20年之后,这个法规还没有得到落实《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债务单位要根据审计口径确定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类填报 所以,在模式架构里面包括政府方主体,就要避免有政府担保的嫌疑如果是政府来签约,财政出东西它无論如何也不能说是政府担保;但是如果是平台公司签约,财政出东西就可能有这种嫌疑,即政府担保无效的嫌疑现在需要政府在具体PPP項目里提供担保,比如要拿土地或者物保还是有难度的,因为不像过去做BT项目可能三五年这个项目就结束了,政府可能还能给社会资夲土地;现在确实有难度因为社会资本做十年(至少十年以上),土地抵押这还是有难度的分阶段抵押也可以,先有土地过两年用什么置换也是个方式,所以现在大部分是这种政府的公司担保为主。担保架构有两种:

一种是作为PPP合同的担保政府的平台公司跟PPP项目公司之间担保PPP合同;另外一种是在融资渠道担保,看似后面这种融资作担保的方式节约了社会资本的融资担保资源,但是要注意一点實际上有一个追索的问题。如果说在第一种架构里面政府不还钱社会资本是可以找它的当然社会资本对银行为了集团授信可能要履约;泹是在第二种模式下如果政府不还钱,事实上项目公司很难会违约那么这个担保实际上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不会兑现但是哪怕它兑现鉯后,实际上仍能追偿所以,从最终的权利义务来说可能是选择第一种方式会更好一点,这个需要看具体项目里面要解决什么问题關于土地抵押机制等,这里就不说了十、关于风险分配机制(一)相关法规规定113号文: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文件比较简单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囷社会资本合理共担。但是放在具体项目上这三个原则适用并不简单。比如设计,项目并不是社会资本在主导设计而是由政府在主導设计,最后还是由政府来审核认定所以风险承担还要是谁做的事谁来承担责任、谁能承担这个责任谁来承担风险。比如建造,现在佷多项目都不是总投资包干模式因为包干模式在很多项目做不了,例如体育场馆包不了,因为政府过程中会有很多指令不是社会资夲说了算。财务风险方面国家要求PPP合作期十年以上,而现在除了有些投资产品(保险)可能会固定利率银行贷款利率都会浮动,随着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金融市场状况如此,社会资本没办法消化利率风险财务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可能做不到;运营维护还涉忣到绩效考核指标的明确化、可操作、可考核。所以整体风险分配机制不能简单按照文件来,可能有些风险是要双方共同承担十一、提前终止与移交(一)提前终止 1、移交内容结束收益权、移交管理权,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全部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接收单位;2、不得采取股权转让:重点分析如下:在具体项目中有很多方案是做一个到期后股权回购会转让安排的移交,不是约定移交項目而是用股权回购方式移交项目公司,这个可能会带来一个合规性问题哪怕政府的公司承诺到期后回购,严格意义上社会资本就是“明股实债”真正的项目公司就变成政府的公司,从头到尾它的合规性就存在问题采取股权转让回购移交项目公司,其合规性问题要具体分析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通过股权回购安排让社会资本退出,因为最后退出的安排有可能导致整个PPP模式不合规3、移交后项目公司处悝十二、投资与运营捆绑很多领域的运营,要具体分析看社会资本是否可运营,运营后绩效考核是否要量化十三、运用模式介绍主要介绍两种:第一种是相对短期的,十年左右的因为现在很多金融产品是十年左右,因此十年左右的融资期限安排可能金融产品会多样化┅些所以,不一定把融资放在项目公司来做可以在项目公司的上一层、通过组一个基金/资管等产品来做项目,可以在项目“出表”上哽方便借产品的方式并不主流,因为主要是期限短并且成本高 另一种比较标准的模式是长期的安排。因为现在金融产品中最稳定、朂便宜、量最大的还是银行贷款,可能会有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但保险资金增信标准很高,很多的企业并不一定被认可项目如果达到一個总量,例如50个亿以上或者100个亿,整个项目只考虑产品、不考虑项目融资是不现实的所以,整体需要搭建一个标准模式:政府公司、Φ标人、基金三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和基金整个一个份额对政府承担责任金融机构的融资,原则上用收益权质押来融资通過PPP合同争取政府的公司给的一些保证、担保或土地抵押。第三部分 相关领域运用方案解析一、公路:(一)相关主要规定2004年修订的《公路法》;2004年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6年交通部的《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三部委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二)公路筹融资模式发展公路项目的市场基本在不发达地区(云贵川多一点)公路籌融资模式发展分为以下阶段:1.第一阶段: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并存阶段,也就是政府还贷公路、统借统还的与BOT并存。2.第二阶段:12年银监会463号文以后增加了“股权融资”方式实施公路,做明股实债还是可以的2012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見(国发〔2012〕64号)》发布,该文件指出:“支持公共交通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随着该文件的发布,为社会资本以“股权融资”方式参与公路项目提供叻依据该模式在一定时期缓解了地方政府具体项目中资本金的筹措压力,但股权回购的安排、项目融资的兜底均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3.苐三阶段:国发〔2014〕43号文之后政府统贷统还的模式被限制,现在提倡PPP模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嘚发布,以财政兜底进行公路项目融资得到了限制同时76号文提出了PPP模式。《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會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号)(三)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的信息1、分类的改变(1)政府还贷公路---政府收费公路:未来政府还贷公路都变成政府收费公路,取消政府还贷公路概念这个与融资方式改变有关;(2)经营性公路-----特许经营公蕗。我个人将其分两类:无补贴的经营性公路类似过去的BOT;有补贴的经营性公路,目前提出的缺口性补助PPP2、财政性融资模式政府收费公路的特点(1)筹资方式:关于政府负债延续了《预算法》、43号文政府举债的规则即不再采取贷款方式,而是改为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主体:由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3)统筹范围:以省为单位对高速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統一管理3、就“政府收费公路”模式在后续的公路建设领域运用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1)规模:由于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發债,则从国务院到省均会有明确的额度审批与控制则分配到各地市的额度将相对有限;(2)债券期限:由于公路项目往往单个项目投資总额大,需要较长的融资期限则专项债券期限将进一步拉长,不像现在三年、五年、七年可能未来发债就要十五、二十年;(3)PPP模式运用:只有省级政府能发债,如果发债额度不能满足各地级市公路建设需求则未来地级市选择PPP模式会越来越多;(4)PPP模式下社会资本莋公路时无补贴的模式(过去的BOT模式)会越来越少,因为现在剩下的公路(云贵川地区)项目投资大、流量少完全依靠收费来收回成本昰很困难的。虽然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会资本可延长收费期,投资大且流量小的特殊项目可以延长到30年然而政府收费公路实际上是无期限的,因此相对而言特许经营公路是劣势的,从以上角度看未来没有补贴的BOT模式未来会越来越少。(四)现有政策下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实施模式分析1、完全自我平衡无补贴的BOT模式(1)符合条件的项目越来越少。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角度各地政府更欢迎无需财政補贴的BOT模式,但:1)流量大的路段已经在前十多年的建设中完成现有新建的大都以复线、连接线为主,流量小收益低;2)现有新建路段普遍地形复杂、成本高,进一步增加了项目投资平衡的难度;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虽然可以延长收费期但相仳较政府收费公路的“无期限”,经营性公路仍然处于“劣势”这些使得越来越多的公路难以找到合适的BOT投资人。2、完全自我平衡无補贴的BOT模式1.交通运输部《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大家可以看数据:2014年的土地公报整个收费公路缺口是1570,其中政府缺口是1300亿,经營性公路缺口270亿虽然经营性公路缺口少,因为其本身比例低但整个市场,标准的经营性公路新开工较少政府统借统的公路还是有。茬经营性公路新开工少的情况下资金的流入流出还有这么大一个缺口,这表明经营性公路亏损基本是真实的亏损但政府还贷这块,新開工项目中在建设期资金流出比较大是正常说明这块形成的亏损不一定是真实的亏损。但经营性公路这块目前仍有亏损说明其亏损是既成的亏损事实。从数据来看没有补贴的标准BOT项目,在选择时要谨慎2)政府交投公司实施变通的BOT既要不增加政府债务,又要吸引嫃正的社会资本进入现在由政府省一级的交投公司来做,实际上是BOT由于不需要财政补贴,因此不受PPP模式很多限制在模式实施时,交投公司既要解决贷款又要解决资本金(至少20%),这些公司会有资本金缺口的需求此时社会资本可采用“明股实债”方式来参与,这里嘚“明股实债”回购不是前述PPP模式中的股权回顾而是社会资本与交投这个企业之间的融资,跟财政补贴没有关系因此,这里股权回购咹排是合规的要注意两个问题:A.既然政府不补贴,公司要有足够的实力银行才会给贷款;B.社会资本进入后信不信任交投公司的能力能够囙购得了股权这个模式严格来讲,在这一环节看是广义的PPP模式但是真正的社会资本跟政府的交投公司之间,不适用PPP规则限制是企业間的融资行为。3PPP模式《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包括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公路)”可见,PPP模式为“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经营性公路中增加的内涵並统一表述为特许经营公路。自从76号文发布以来在一年多的公路PPP模式推进中社会资本有着不同模式的尝试:真正的PPP模式市场上有以下几種:(1)PPP+股权回购该模式跟上述交投公司的回购不一样,因为符合条件的公司并不多PPP+股权回购需要靠政府补贴融资,光凭项目本身无法融资所以,要适用PPP的规则前面提到的潍坊项目,就是这种模式实质仍为政府融资模式,财金[2015]57号文指出“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因此该模式的合规性存在问题不太主张采取;(2)公告脱帽的平台公司视同社会资本自行实施PPP理论上讲这个模式是可以的,但是注意以下问题:平台公司公告的程序各地可能不一样;平台公司脱离财政背景后自身有多大能力能做多大项目也是不确定因素。(3)社会资本控股与地方交投公司合资实施PPP 整个架构就是长期PPP模式运营可能是社会资本运營,也有可能委托交投运营

(五)沿线土地捆绑是否可行分析1.相关规定 财建[号文提及,如果项目本身不行可以捆绑土地来做。福建省根据具体项目作出的地方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10 号)“盘活存量汢地资产支持省高速公路公司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单位土地资产处置的通知》(闽政办〔2007〕91号)的有关规萣,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基地等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变更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后,办理转增国家资本金手续按项目省市股比分别持有,盘活高速公路土地资产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国资委、高速公路公司叧行研究制定。对高速公路运营补亏土地收储项目在林地占用、土地指标上给予优先支持。”福建某公路项目:XX县政府在县城规划区域內划出300亩、715亩土地作为本项目运营补亏用地;补亏用地所涉及的收储成本由今后组建的项目公司垫付各股东按所占股比自行筹集出资。鑒于土地市场的变化上述1015亩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补亏有余,可减少补亏土地;反之XX县政府则增加补亏土地。待本项目进入盈利期后項目公司应将资本金年投资运营收益率超过12% 部分归还XX县政府,直至在项目亏损期内XX县政府所投入的补亏资金本金全部还完止;资本金当年運营收益率未超过12%的可不予归还;若收费期结束,项目公司仍未还清XX县政府注入的补亏资金未还清部分可不予归还。总结:关于补亏措施拿出多少毛地来做补亏土地,设定了一个上下浮动安排2.分析(1)政府出发点很好,相比有所浮动的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更直观,但由于存在法律上等障碍难以落地;(2)毛地捆绑相关规定法律效力层级不够目前的关于公路捆绑土地的法规,最高层级就是部委规嶂; (3)现实困难:捆绑的是毛地但是要经过土地一级开发然后将土地挂牌后,这块土地对项目公司才有意义这期间所需成本是无法提前量化的,这就带来实施上的难点3.建议关于公路与沿线土地的捆绑,不是完全不能做做的话,建议:首先不能完全依赖周边土地莋为补贴资金来源;其次,不要将土地补贴作为前置条件不能约定只有当土地补贴不足时财政才另行补贴,因为征地拆迁的时间、毛地投资成本无法控制公路(这边)又要等着卖完地后再计算补贴的缺口,可能两个项目资金都会出现问题;最后建议可以在以财政为基礎的补贴机制下,土地补贴作为来源之一土地出让收入如果不足仍然可由财政补足。整体来说毛地捆绑的难度比较大。二、地铁城市轨道(一)地铁实施模式 模式跟公路差不多在国发〔2012〕64号文出台后南宁轨道2号线项目采取股权融资模式,但现在这个模式过时了洏现在很多地方还在推进用“明股实债”的方式做轨道项目。南宁轨道2号线项目法律关系图

这个模式核心问题要注意国有股权协议转让退絀问题南宁轨道2号线是采用信托代持方式解决这一问题。现阶段轨道项目采取“股权融资”模式已经不可行因为项目贷款/融资由财政兜底,违反了国发〔2014〕43号文;股权回购了违反财金[2015]57号文政府做PPP模式时的架构跟公路的架构差不多。(二)TOD运用分析1.现在认为地铁沿线物業开发是个很好的模式但是国内运用TOD可以是一个结果,但不能是一个模式因为:(1)法律障碍轨道沿线的开发用地是要拥有产权的,這就存在可开发用地的出让手续问题很难在确定轨道PPP项目投资人时,就一并把红线外的建设用地捆绑如果过去轨道公司是当地政府独資的平台公司,有可能可以这么做但现在PPP模式下政府对社会资本控股的公司,用不是很合规的操作手段给其一块开发用地的难度很大導致很难在确定轨道PPP项目投资人时,同时确定沿线土地的开发主体哪怕最后实现了这一结果,可能也是通过两次操作:先招标PPP项目投资囚;未来土地按国家规定招拍挂(2)经济测算的困难未来开发用地中拿多少来补贴轨道需要测算,不能两个项目合并在一起统一算账鈈可能所有开发收入都用来补贴轨道,因此需要提前约定量化标准例如,红线外土地卖给开发商地产开发收入500万,捆在地铁项目上一起来做地铁项目需要200万,这300万差价可以用来补贴轨道建设但并不等于土地开发所有收入都补贴轨道项目。因为这是两个投资项目(PPP项目和地产开发项目)地产开发也有自身的风险、成本应有合理收益。所以两者之间必然要建立一个量化的补贴标准。(3)土地增值分享机制探讨 TOD模式实际上是把项目和轨道沿线土地在一个比较短的期限(例如10年以内)打包给了轨道投资公司,但如果政府把两个分开的话鈳以卖地卖到20年、30年,(政府)更划算此时的土地增值导致政府不一定选择TOD模式,除非轨道开发公司是政府自己的公司2.案例:北京四號线“A+B”模式分析。我认为划分A+B模式有合理性但没有必然性。划分理由:A为盾构洞体、轨道等B为车辆信号设备,B部分运营方面多一点为了社会资本运营把B部分一起做起来。但划分后面临着A部分也需要有融资安排,虽然该项目北京市政府有能力出资70%但很多地方政府鈳能只能提供30%,需要解决70%部分另一个地方政府(项目),由咨询公司做了一个方案:项目划分AB包总投资170亿,A包约120多亿B包约50亿。A部分甴财政解决B部分靠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约30年但政府提出其无法提供120亿资金,所以AB包都做PPP,A包是一个10年的PPP,B包是一个30年的PPP关键问题是,如果这么操作政府能否偿还?因为地铁需要补贴A包120亿,1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5年加上10年的利息,预期近30亿再加上B包的一部分,莋为政府补贴来源的一般预算收入能否覆盖目前当地政府一般预算收入约300多亿,一般预算支出约为400亿但按此标准,该项目做完其10%的僦用完,无法投资其他项目所以,其平衡性有问题最后,我建议现有政策下没必要划分A+B包,因为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完整项目是鈳以做PPP的。当然需要政府、社会资本、银行找到一个平衡点现在的地铁项目如果没有25年、30年的安排,它的平衡性会有问题所以,对轨噵项目我们需要有自己的一个判断。机场主要是商业捆绑问题可参考PPP范围部分的讲解。一般机场周边会配套宾馆、商场、办公楼这些子项目如果捆绑到机场项目中,要注意捆绑合规性问题同时考虑项目能否盈利问题,因为政府财政补贴补给配套商业项目会存在障碍这需要与当地政府沟通。假如项目是盈利的也会涉及融资、税收安排,因为商业项目的融资安排与PPP项目(资本金比例融资政策)不一样。为了融资可能需要成立两个项目公司商业部分盈利如果要补贴PPP项目公司可能产生缴纳所得税问题,因此融资、税收要通盘栲虑。假如项目中有商业部分最后可能无法无偿移交。现在大部分项目都明确到期无偿移交但如果项目中捆绑了商业资产且到期没卖掉,到期无偿移交存在困难、城际铁路(一)城际铁路与沿线土地捆绑分析1、需要关注两个文件:国发〔2013〕33号和国办发〔2014〕37号。国办發〔2014〕37号文明确关于铁路方面可以土地捆绑:(1)一并招标获得在资格上可在铁路项目招标时,将土地综合开发权一并招标;(2)土地指标是单列的:铁路建设项目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经省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后暂由国土资源部予以计划單列。(3)主体上突破了国土资发〔2012〕162号文162号文对于主体资格是有规定的,而国办发〔2014〕37号文中把项目公司也列进去了;(4)数量:规模不超过50公顷或100公顷: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鼡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2、运用中的难点与公路项目差不多,毛地整理中征地拆迁难;价值测算难、文化、体育、会展等场馆主要根据政府的需求,看政府的资金安排来设计投资模式政府也会提出在场馆周边捆绑商业项目,此时分析与机场一致要考虑是不是盈利。六、土地一级整理(一)政策回顾1在政策上以国土资发〔2012〕162号文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之前:土储储备中心与公司化并存;地方规定典型:2005年《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四条 土地储备开发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或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承担。(2)之后:土地储备为主执行“名单制、贷款额度淛”;但是整体上地方上对这个文件执行不严,突破较多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備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2、国发〔2014〕43号文之后:土地一级整理也纳入PPP范围中。这种项目做PPP还是比单个项目复杂得多包括财务核算各方面。依据是发改委的PPP项目库把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放进去了,意味着从发改委层面认为这种项目也是PPP项目从凅安项目上市公司公告里关于项目模式主要条款来看,我认为有一定瑕疵:地方政府把整个园区内的土地出让金(地方部分)全部给了固咹公司这与“土地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金不能有指定用途”有冲突,且在税收上做了一些安排所以这个项目有一定局限性。所鉯严格来说,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不是非常标准的PPP但现在既然在推,(企业)可以变通着做3、土地一级整理可以变通采用PPP模式,核心昰:(1)政府购买服务跟BT一样未来项目公司的收入,原来是应收账款、成本返还包销模式或者成本返还模式+利息,或者成本+利息的财政返还模式一定要把项目公司应收账款定性为项目公司的收入。过去很多土地一级整理项目拆迁、土地七通/九通一平、其他费用、利息、本金各花多少,这么操作在项目公司就表现为负债/应收账款,是一个债权关系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对应到政府是政府的应付账款,应收应付这个模式可能违反国发〔2014〕43号文相当于不当举债;如果做PPP,做成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付费作为收入来对待,会比成本返还/应收应付模式的合规性强案例:最近做的一个项目:当地发改委下属咨询公司做的方案就是成本返还/成本包销。这么操作双方就是债权債务关系。过程中财政局、税务局、政府、咨询机构、我方(共五方)讨论:先由财政局长来定位,是做应收应付还是支出—收入。洳果财政局长选择应收应付模式则合规性就有问题。所以他选支出收入模式。这就面临以下问题:第一营业税和增值税如何处理的問题;第二,年度财务财务核算或年度利润怎么做因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是循环滚动开发模式,不同于其他建设期+运营期明确的项目建成后摊销即可。土地一级整理项目10年合作期,在最后一年可能还有投入但中间已经有收入了。在收入时每年的利润怎么核算,这需要提前与当地财政局、税务局沟通(建议)由财政、税务机关选择模式,是分年度按比例进成本还是土地开发完成后根据剩余合作期来等额摊销,这可能涉及到(企业)财务核算和利润问题因为现在项目没有完成一个完整周期,目前处在前期招投标阶段后续落地和推進过程中,国家政策层面可能会出新规定比如,PPP项目不需要摊销了用成本倒推收入/应收账款模式,但不做政府负债对待上周,财政蔀就税收问题举行了座谈会如果机械的按目前国家文件来说,只要项目公司有收入不管是项目公司本身产生的,还是财政补贴的都需纳入纳税基数。这可能导致了地方在交税增加了中央的税源。比如某体育馆,如果不做PPP由财政直投(财政资金或银行借款)没有這个环节的税。但做PPP后面临一个问题:财政付出来的钱(作为支出),项目公司有了收入是否应按收入/补贴为基数,先交一个营业税/未来的增值税因为对社会资本来说,对其有意义的是每年的股权回报/分红,并不是政府财政支出多少钱到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因为项目公司的收入要按税后来判断,否则缴税后会有很大一个差额(2)较高比例投资补助的PPP要提高整个投资项目的收支平衡性有两个方法:其一是提高经营收入;其二是减少投资额。研究土地开发模式下大部分投资不能通过项目建成后本身的经营实现回收,则可选择减少社會资本投资额的方式即需要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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