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摔手机后续大妈从事什么工作

怒摔手机的“大妈”,您知道自己摔碎了什么吗?怒摔手机的“大妈”,您知道自己摔碎了什么吗?摄影与诗歌百家号文 | 程予东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浙江省宁波市的小徐,在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不慎丢失苹果7,被一大妈捡到。大妈索要2000元好处费。女孩表示刚上班,没那么多钱,只能给500元加一盒杨梅。但大妈态度坚决,协商无果后,小徐报了警,大妈一听报警,非常生气,就问你这手机还要吗?接着,她后退了几步,摆开了架势,然后高高地举起手机,啪地一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虽然拿回来了,但屏幕已经被大妈摔得粉碎。(事件附相关视频可搜索看)不知道大家看了这则新闻作何感想,说实在的,我心里有种封堵的感觉。先看看消息中的小徐姑娘,她不慎丢失自己的手机。试想,如果她没有丢手机,那么下面的事情都不会出现。你说能怪小徐吗?谁都有无意出差池的时候吧。很要紧的东西,不小心也能遗失。这实在是不能怨责的。她面对捡到手机者的索求,解释了自己刚工作,没那么多钱,给500并加一盒杨梅。金钱和物质感谢都有,可以说已经非常够意思了。如果那位捡到手机者见好就收,下面就没事儿了。问题就在于这位“大妈”态度没有丝毫改变,执意要小徐姑娘付2000元。这特么是什么行为啊?简直敲诈勒索啊,是可忍孰不可忍。小徐姑娘咋办呢?索钱,没有那么多,不拿回手机,里面有很多自己的资料,电话联系方式。生活中不能缺少。再说,这是自己的东西啊,买一部手机得好几千元。无奈之下,姑娘选择了报警,“大妈”听说报警,根本没有被震着,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她怫然作色,把手机摔得粉碎。想问问这位摔手机的“大妈”,您只是摔碎了一部手机吗?我们从小受教育,拾金不昧,就是捡到别人的东西,不要据为己有,应当归还失主。这样的教育是从道德上要求人们的。道德能教育吗?个人觉得,道德是要求自己的,强迫别人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其实能够换位思考一下,问题也容易解决。这位“大妈”站在小徐姑娘的角度,想想如果自己是小徐姑娘,自己遗失了很要紧的东西,面对拾到者的过分要求,自己内心有怎样的感受?大概也会难以接受吧。没有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就不能感知别人的痛苦焦灼。为什么缺失换位思考的能力呢?那是自我物质欲望膨胀的结果吧。就是得利益,把利益当成首要追求。内心被金钱掌控,做了物质的奴隶而已。陈佩斯说,人不能总是趋利,人是有人格的啊!残酷地说,您摔碎了自己的人格。或许有人觉得换位思考太难。因为人眼里首先想的是自己,被自己填满的心怎么还能放置别人呢?大概是吧。不过,还是忍不住追问,这个年纪的“大妈”,应该也是有自己的儿女了。她的儿女年龄和小徐姑娘可能差不多吧。看到这个丢失手机孩子的急切,作为母亲自然的本能的会联想到自己的孩子。设若自己的儿女出现这般情况,母亲的心是不是很疼痛呢?如果没有这样的本能联想,个人微见,她是缺少慈爱之心的。不知道,这样的母亲能给予孩子怎样的示范。每每想到自己的行为糟糕,孩子就在眼前,有样学样,作为母亲,内心就不由自主沉重起来,谨慎起来。自身行为的糟糕,会投射到孩子身上,携带这样的投射,不知道给他未来的生活带来多少让人伤心的遭际!呜呼,无法可想。任何一个对孩子有责任心的母亲都不会放纵自己的行为。她懂得修正自己,因为她是一个母亲。难过地告诉您,您摔碎了母亲的形象。更让人瞠目的是,有网友爆料说这是甬城某中学老师。天呢,身为教师中的一员,我不由得惊颤起来。因为这多年来,社会上但凡有一点个体老师的负面事件,都会被放大到所有老师身上,这个集体中的每一个都受谴责。虽然知道这样的评断充满主观性,以偏概全,不合情理。但是你挡不住舆论汹汹之势。这一个事件也是这般,已经在网络上看到对老师这个群体的嘲讽讥笑。身为老师,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她居然能有这般行径,也是匪夷所思了。难过的是很多无辜老师会躺枪。摔手机的“大妈”,您摔碎了薄冰上行走的师者形象。现在是网络时代,你的行为会被拍成视频,瞬间就能引爆网络。有人就此开始人肉搜索,网上留言提醒这个老师要小心点,接下来的日子能安静否?如果说咎由自取,显得冷酷。可是回溯事件,这个“大妈”的行为不仅仅是道德上的下落,可能还涉及到敲诈勒索吧。我们知道,选择什么,承担什么。一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生活的逻辑就是这样的吧。摔手机的“大妈”您这一摔,很多东西都碎了。本文作者授权摄影与诗歌发布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摄影与诗歌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摄影、诗歌、文化、艺术、哲学、社会、人文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摔手机大妈已致歉 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滚动新闻-金投财经频道-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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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宁波大妈拾到手机不归还并将之摔坏事件,终于告一段落。26日中午,宁波警方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及谅解。
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宁波大妈拾到手机不归还并将之摔坏事件,终于告一段落。26日中午,宁波警方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及谅解。不过,对于这样一份并未公布处理结果的官方通报,引发众网友的争议。昨日,宁波市警方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摔手机大妈已向手机主人小徐进行赔偿和道歉。通报选择“一反之前的做法”,是基于保护当事人、人性化执法的考虑。
大妈拾手机索酬金被人肉
本月19日,宁波市民小徐在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丢了一部iPhone7,在拨打十多次电话后,联系上了捡到手机的中年妇女,对方开口要2000元酬谢费。小徐希望以500元酬金加一筐杨梅表达谢意,但遭到对方的拒绝。无奈之下,小徐选择了报警。见此状,中年妇女一怒之下,用力将手机摔在地上,致手机屏幕摔碎。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与此同时,中年女子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期间,一位同名的当地学校老师被误认为是肇事者不幸“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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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天堂
昨天IDO品牌为ninepercent代言的香水做了个销量排行榜,销量多的前三名给笑脸,后几名的就给哭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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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6日)下午,鸿茅药酒生产方,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自查报告,面向社会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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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向森友学园出售国有土地的审批文件被篡改一事,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2日称:“这是有可能动摇对整个行政信赖的事态,深切感受到作为行政首长的责任。向国民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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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12320卫生公益热线官方微博@全国卫生12320曾发文称:阿胶并不值得买,因为它只是“水煮驴皮”。对此言论国家卫计委12320官微发文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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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富科技(300134.SZ)债务重组与控制权出让事宜有了最新进展。大富科技今日公告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投资”)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集团”)正式签署《债务重组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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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网下载帖子主题:针对“大妈摔手机”事件处理情况,失主发声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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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妈摔手机”事件处理情况,失主发声了(图)
日 21:02:57来源:观察者网原标题:针对“大妈摔手机”事件处理情况,失主发声了[观察者网综合报道]6月19日,浙江宁波一姑娘的手机因索要丢失手机未果,手机被摔碎一事引起广大网友关注。今日傍晚,失主通过其个人微博@你一定来自那温郁的南方 发布消息,就摔手机事件向网友做个解释和交代。本图自微博失主表示:1、事发时我有报过警,但是报警过程中阿姨摔了手机并且走了,所以我后来跟警察说算了不报了,警察还告知我有事的话可以继续报警。后来警察知道后又第一时间与我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相关调查。2、前几天我和阿姨的家属在望春派出所见了面了解到了一些阿姨个人以及家庭的情况,我表示可以理解所以现在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和解。3、现在事情已经结束了,非常谢谢各位网友对我的关心,也谢谢望春派出所的认真负责,非常谢谢,真的谢谢。也希望网友让我和阿姨一家都恢复平静的生活。此外,@宁波公安6月26日发布事件调查通报,经各方深入工作,“6.19”涮手机事件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及原谅。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对该事件当事方及细节不作公开披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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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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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鹏宇案,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要扶”,直接导致了社会道德水平倒退,路人倒地无人敢扶的境地,做好事要人人自危。有些事看起来小,但对社会公德影响很大,不能和稀泥,息事宁人不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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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弱势群体”无法无天,就是被这些警察惯出来的!毁了中华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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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进步,弱势群体成为社会矛盾中坚力量。弱势群体已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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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摔手机的人渣能量不小啊!!!摔手机时很牛啊,现在又怕丢人现眼只好用各种手段装可怜了!!这种玩意是人品有问题,就是要把它揪出来,把它搞臭搞死。这样这种人就会怕了、以后这种人渣做事就要考虑下犯错误的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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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失主可以接受调节和谅解,但媒体和执法部门不能和稀泥了亊,这是公然的藐视社会道德和讹诈 犯罪行为,应给予适当的惩罚,以防今后再有类似情况的发生,更是警示自私自利人的讹诈行为,净化社会道德风尚,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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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犯罪:我老我有理!未成年人犯罪:我小我有理!没钱的犯罪:我穷我有理!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横行霸道,被撞了:我买不起车,我有理!这世界乱套了,是非对错都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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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就可以捡了别人的东西就不还。弱势群体,就可以强占别人的东西,强要给钱,不给钱就摔坏别人的东西吗。这是什么逻辑,法律制定,保护的又是谁!好人总是受欺负,就是应该的嘛!道德低下的群体,就是应该惩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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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碰磁的都可以说我是弱势 群体?只有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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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追究?看那老逼当时多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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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要钱也正常,权当报酬;一部手机捡着了索要失主2000是绑票吗?55楼&要钱哪里正常啦?重要的东西你捡到后还给失主,失主主动给钱你可以要,而你向失主强行要钱并以不给钱不还失物甚至以毁坏失物为要挟,这算什么?这算勒索!!是标准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公平正义精神何在?我们保护的是弱势良善,不是弱势流氓!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保护我们绝大多数的正常人,那我们要这法律何用?养这些脑袋有问题的法官干嘛?中国的司法民主建设任重而道远,太多的法学欠账要还,千万别学西方,将什么狗屁人道主义凌驾于公正合理之上。西方真不讲人道,汽车只要合法驾驶撞死人一点责任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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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干脆现钱儿杵——定好限额:拾金不昧者可以谢绝,但如索求,则以失物市场价10%为上限!那样的社会就完了。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社会之所以为社会,就是因为凝聚力,大家能有共同的价值观互相协作扶持,如果冷漠自私唯利是图,那这个国家社会就散了,就像一家人,如果一家人互相就是金钱关系互相利用,那么这个家很快就要散,而且最后还会打的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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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47楼&不为摔手机正名。我要说的是:阁下不要知道一个法律名词就觉得自己是个全能了,何谓“不当得利”?如果大妈不还手机,昧了,是不当得利。但是大妈同意归还就不是这个概念,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索要报酬,所以不涉嫌违法。勒索罪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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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现在老年人上了公交车就跟活地雷似的。谁碰炸谁。所以现在的年轻人已经逐步开始不给老年人让位置了,特别是那种面相凶恶的,年轻人故意装睡也不让,面相和蔼的老人还是会有人让坐,面相凶恶或一看就脾气很坏的就惨了,鬼才给你让坐。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要让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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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要钱也正常,权当报酬;一部手机捡着了索要失主2000是绑票吗?要钱哪里正常啦?重要的东西你捡到后还给失主,失主主动给钱你可以要,而你向失主强行要钱并以不给钱不还失物甚至以毁坏失物为要挟,这算什么?这算勒索!!是标准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公平正义精神何在?我们保护的是弱势良善,不是弱势流氓!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保护我们绝大多数的正常人,那我们要这法律何用?养这些脑袋有问题的法官干嘛?中国的司法民主建设任重而道远,太多的法学欠账要还,千万别学西方,将什么狗屁人道主义凌驾于公正合理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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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社会在进步,弱势群体成为社会矛盾中坚力量。弱势群体已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群体。再发展下去就会变成杀了人然后装可怜也会有弱智法官给无罪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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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稀泥的警察永远不是人民的后盾,照顾所谓弱势群体,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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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也正常,权当报酬;一部手机捡着了索要失主2000是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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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年人上了公交车就跟活地雷似的。谁碰炸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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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通报写的含含糊糊:“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人道主义?保护弱势群体?这都是怎么回事?整个稀里糊涂!哎,都是9年义务教育,你咋一点都没及格呢?哈哈哈哈当然指的是当事双方咯,难道就为了个破手机让他们身败名裂永无宁日?不懂就慢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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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47楼&不为摔手机正名。我要说的是:阁下不要知道一个法律名词就觉得自己是个全能了,何谓“不当得利”?如果大妈不还手机,昧了,是不当得利。但是大妈同意归还就不是这个概念,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索要报酬,所以不涉嫌违法。年纪轻轻就。。。。。。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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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47楼&不为摔手机正名。我要说的是:阁下不要知道一个法律名词就觉得自己是个全能了,何谓“不当得利”?如果大妈不还手机,昧了,是不当得利。但是大妈同意归还就不是这个概念,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索要报酬,所以不涉嫌违法。 法盲一个!中国法律规定捡到失物就属于不当得利,必须无条件归还或者交公安机关等处理,中国法律规定的是“无条件归还”,但是不禁止失主给于拾得者和对归还失物有帮助的人给予酬劳,这个是自愿的,本案中要求2000,否则不归还,属于要挟,属于非法侵占,如果手机达到一定价值,绝对构成犯罪。摔手机的行为属损坏公私财物,还是如果手机达到一定价值,属于犯罪,适用《刑法》,价值低属于一般违法,适用《治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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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 不为摔手机正名。我要说的是:阁下不要知道一个法律名词就觉得自己是个全能了,何谓“不当得利”?如果大妈不还手机,昧了,是不当得利。但是大妈同意归还就不是这个概念,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索要报酬,所以不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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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类似对社会公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应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息事宁人只能愈演愈烈。善良=吃亏,就会没有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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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失主丢失手机,自身负有一定责任,所以这个不构成刑事案件。最多是个民事纠纷,可以去法院告。大妈捡到手机的时候,手机本身是遗弃物,失主索回遗弃物理应支付一定费用。所以,最后大家都节省成本滴选择了和解。看客们都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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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干脆现钱儿杵——定好限额:拾金不昧者可以谢绝,但如索求,则以失物市场价10%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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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要2000元确实有点过分了!不过丢手机的人也不讲究!当时捡手机的已经说要2000元,去接头之前是已经答应给的,如果不答应,对方是不可能和她接头的。到了地方,反悔了,不想给,如果开始就不想给,对方就可以把手机放回原位,自己去找吧!如果这时被汽车不小心压碎了也怨不得我,那时你想花2000也修不上了。我遇到过一回类似的事,几年前,我儿子有天晚上放学捡了一部手机,我等着有人来电,可是一直没有人打来,后来看马上没有电了,我就打开手机按电话本找到了一个写着哥哥的电话打过去,告诉他我捡到了这部手机,他对我包邮很大的怀疑甚至敌意,后来百般劝说,最后一个女孩联系我说来取手机,我把手机送到她约定的地点(不很远,几百米),她接过手机看了下觉得没问题,拿着手机转身就走了,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前几天我在路口等红灯时,看见地上有个手包,鼓鼓的,肯定是个装了东西的,没捡。估计失主会自己来找到吧!如果我捡了,肯定不会据为己有,就得寻找失主,不但要费很多心,还得被怀疑是不是我偷的,或者里面如果少了钱什么的,我说不清楚!41楼&我也遇到过和你相同的情况,一次在公园的长椅上捡到一部手机,拿回办公室等了三个多小时失主打来了电话,约好在公司门口见面,结果来了一个胡子比头发长很多,胳膊上还刺着一个猫脸的汉子,归还手机后,他又是拥抱又是握手,当场拿出一千元,我坚持没收,又硬拉我去吃饭,怎么推辞都不行,硬着头皮去了,结果这位打了一圈电话叫了七八个人坐了满满一桌,人人喝的烂醉,个个都替他大哥向我表示感谢。 我在我媳妇的店里拣到过两次手机。都主动交还给了失主,失主都很有礼貌,其中一个还非得塞给我两盒烟,并“强买”了店里的东西。为那两包烟,我追出老远还给失主,结果人家又跑回店里,扔下就跑。于是我就不矫情了,收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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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 法院个别法官、法学泰斗和社会公知们是领了狗粮的,把国内搞乱了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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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要2000元确实有点过分了!不过丢手机的人也不讲究!当时捡手机的已经说要2000元,去接头之前是已经答应给的,如果不答应,对方是不可能和她接头的。到了地方,反悔了,不想给,如果开始就不想给,对方就可以把手机放回原位,自己去找吧!如果这时被汽车不小心压碎了也怨不得我,那时你想花2000也修不上了。我遇到过一回类似的事,几年前,我儿子有天晚上放学捡了一部手机,我等着有人来电,可是一直没有人打来,后来看马上没有电了,我就打开手机按电话本找到了一个写着哥哥的电话打过去,告诉他我捡到了这部手机,他对我包邮很大的怀疑甚至敌意,后来百般劝说,最后一个女孩联系我说来取手机,我把手机送到她约定的地点(不很远,几百米),她接过手机看了下觉得没问题,拿着手机转身就走了,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前几天我在路口等红灯时,看见地上有个手包,鼓鼓的,肯定是个装了东西的,没捡。估计失主会自己来找到吧!如果我捡了,肯定不会据为己有,就得寻找失主,不但要费很多心,还得被怀疑是不是我偷的,或者里面如果少了钱什么的,我说不清楚! 我也遇到过和你相同的情况,一次在公园的长椅上捡到一部手机,拿回办公室等了三个多小时失主打来了电话,约好在公司门口见面,结果来了一个胡子比头发长很多,胳膊上还刺着一个猫脸的汉子,归还手机后,他又是拥抱又是握手,当场拿出一千元,我坚持没收,又硬拉我去吃饭,怎么推辞都不行,硬着头皮去了,结果这位打了一圈电话叫了七八个人坐了满满一桌,人人喝的烂醉,个个都替他大哥向我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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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2000元确实有点过分了!不过丢手机的人也不讲究!当时捡手机的已经说要2000元,去接头之前是已经答应给的,如果不答应,对方是不可能和她接头的。到了地方,反悔了,不想给,如果开始就不想给,对方就可以把手机放回原位,自己去找吧!如果这时被汽车不小心压碎了也怨不得我,那时你想花2000也修不上了。我遇到过一回类似的事,几年前,我儿子有天晚上放学捡了一部手机,我等着有人来电,可是一直没有人打来,后来看马上没有电了,我就打开手机按电话本找到了一个写着哥哥的电话打过去,告诉他我捡到了这部手机,他对我包邮很大的怀疑甚至敌意,后来百般劝说,最后一个女孩联系我说来取手机,我把手机送到她约定的地点(不很远,几百米),她接过手机看了下觉得没问题,拿着手机转身就走了,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前几天我在路口等红灯时,看见地上有个手包,鼓鼓的,肯定是个装了东西的,没捡。估计失主会自己来找到吧!如果我捡了,肯定不会据为己有,就得寻找失主,不但要费很多心,还得被怀疑是不是我偷的,或者里面如果少了钱什么的,我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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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写的含含糊糊:“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人道主义?保护弱势群体?这都是怎么回事?整个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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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就可以捡了别人的东西就不还。弱势群体,就可以强占别人的东西,强要给钱,不给钱就摔坏别人的东西吗。这是什么逻辑,法律制定,保护的又是谁!好人总是受欺负,就是应该的嘛!道德低下的群体,就是应该惩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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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穷困与私德没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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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犯罪:我老我有理!未成年人犯罪:我小我有理!没钱的犯罪:我穷我有理!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横行霸道,被撞了:我买不起车,我有理!这世界乱套了,是非对错都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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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摔手机的粗鄙丑陋下贱蛮横的老女人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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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品影响财富,贫穷限制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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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 没钱就不要学有钱人脾气大....莫非这就是“穷横穷横”的现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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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情可恕,于法不容!作为教师,当处处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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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社会在进步,弱势群体成为社会矛盾中坚力量。弱势群体已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群体。28楼&不要抹黑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能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戏子的阴阳合同、腐败高官,他们在法律的外围吗?看问题,切不可用点滴针对群体。然而所谓弱势群体却是我们普通百姓生活中最不可抗拒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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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有咱们这嘎达,对故意损毁他人财产的人定义为弱势群体,需要人道主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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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社会在进步,弱势群体成为社会矛盾中坚力量。弱势群体已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群体。不要抹黑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能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戏子的阴阳合同、腐败高官,他们在法律的外围吗?看问题,切不可用点滴针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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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失主可以接受调节和谅解,但媒体和执法部门不能和稀泥了亊,这是公然的藐视社会道德和讹诈 犯罪行为,应给予适当的惩罚,以防今后再有类似情况的发生,更是警示自私自利人的讹诈行为,净化社会道德风尚,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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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手机的钱还是要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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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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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势群体是社会进步,但矫枉过正,弱势群体变成可以不受规则限制的群体了。我有一次上村委会办事,正好遇上政府部门借村委会开调解会。好像是工伤事故吧。受害者家属带来几台面包车, 装了大量打着亲友名义的人员围堵现场。受害者啊,不能抓不能赶啊,一旦有什么不满的,一声令下,小伙子大姑娘一下子就全坐地上。这样是解决问题吗?我们这些来办事的都无妄之灾,没法找人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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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社会在进步,弱势群体成为社会矛盾中坚力量。弱势群体已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群体。理解错了,有的人可以成为弱势群体,有的人是不能成为弱势群体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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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弱势群体,看来我以后也可以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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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屎棍子,和稀泥,谁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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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弱势群体”无法无天,就是被这些警察惯出来的!毁了中华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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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碰磁的都可以说我是弱势 群体?只有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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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 就可以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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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养成习惯后,任何事都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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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进步,弱势群体成为社会矛盾中坚力量。弱势群体已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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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现在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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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是不是只要能靠上弱势群体的边,就可以从别人包里直接捡手机要钱了呀,从路边大排档到各种酒店,到处都有手机捡哟。来,一起唱:我们都是弱势滴,每一次伸手都能捡到一部手机,我们都是弱势滴,不管在桌上在包里,每一部手机里,都有你的信息,两千块钱是必须的,不给我就摔手机……然后你们就拿钱赎机吧,不给就摔,报警就报呗,反正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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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捡到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在法理上形成债务关系,捡到的人有责任归还失主;二、摔坏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富,跟把人房子挖个洞没区别;三、生活困难,不是犯法理由。在确定罪名之后,可以不予处罚,但却不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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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新闻报道了,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力,最终结果如何,肯定会对社会风气产生影响。如同当年的扶不扶,看似是当事人的个人事情,实际上却会影响社会大众的道德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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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大妈被人肉过,好像还是中学的数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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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摔手机的人渣能量不小啊!!!摔手机时很牛啊,现在又怕丢人现眼只好用各种手段装可怜了!!这种玩意是人品有问题,就是要把它揪出来,把它搞臭搞死。这样这种人就会怕了、以后这种人渣做事就要考虑下犯错误的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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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如果有人认领,应该给人家,如果没有人认领可以据为己有,因为交给警察还是给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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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鹏宇案,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要扶”,直接导致了社会道德水平倒退,路人倒地无人敢扶的境地,做好事要人人自危。有些事看起来小,但对社会公德影响很大,不能和稀泥,息事宁人不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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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钱未果就摔机,可见这样的人品确实不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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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得完满,得体,皆大欢喜,老太太有点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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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追究?看那老逼当时多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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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大妈索酬未果怒摔所捡手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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