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辞职麻烦吗的问题,有内行人士麻烦解答一下


今早,一篇《疑似美使馆车辆被爆在京肇事逃逸》的文章在网上爆开,一时间点燃了普通民众的积愤,而实际上像大使馆/领事馆车辆、军车、乃至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搅拌车等)在路上还真有“特权”,砖叔今天就扒一扒和它们相撞你应该怎么办。

大使馆/领事馆车辆是指各国驻我国外事机构所用车辆,一般来说只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重庆见到(另有部分靠近边疆城市会有),它们都会悬挂专用黑底号牌,大使馆(仅在北京)车辆号牌开头有红色“使”字,领事馆车辆结尾有红色“领”字。

按照规定,领馆车辆没有具体的什么特权,不过会享有一定礼遇,譬如说优先通行和在需要安检的时候,优先安检等之类。外国驻华的领事官员有责任有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亦是如此,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处理起来就不是交警叔叔说了算了,需要涉及到外交事务流程,最重要的是,外事车辆是不需要买交强险的,也就是说它没有车险的赔付保障,即便赔偿也是协商处理。

  如果你与外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迅速报警处理;其次,保护现场,尽快拍照保存证据(在交警到场前这很关键),实际上做完这两步基本上也就没你什么事了,接下来等待交警协调处理即可,如果发生肇事逃逸等问题,同样是拍照取证(如果有行车记录仪录像那就更好了),然后走通过警方和相关部门走流程处理,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曝光到媒体。

大家应尽量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上前阻挡其逃逸也不明智,毕竟自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但这并不是忍气吞声,我们应当学会更聪明的处理,比如利用舆论压力,现在的网络还是比较开放的,将真实图片、视频在网上曝光,必要的时候还能@一下奥巴马什么的,歪果仁的脸面也是挂不住的,问题自然也就会有办法解决(美使馆下午就已经回复了车辆肇事逃逸事件)。当然,砖叔相信这种肇事逃逸的外事车辆还是很少的,大家无需太过担心,正常行驶的时候,大家也可以适当进行避让,注意做好自己还是首位的。

军车在各地的能见度可比外事车辆高很多,各地军区、人武部等都会有各种军用车辆,我们这里说的军车一般指他们的乘用车辆(不含特种车、作战用车等)。军车不由地方交警管辖,交警无权对其进行罚款、扣分等,军车的处罚只能由军队纠察部门执行,军车在执行军事任务期间不受交通条例和交通部门管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但未上报的任务,交警有权进行盘查。

按照规定日常乘用的军车是需要买保险的,但实际上军车都有专门的维修费,甚至大军区也有自己的维修厂等,所以绝大多数军车是不买保险的,发生事故一般也是协商处理。

既然是协商,首先也是得有交警定责,所以如果发生事故的第一步还是要报警(拍照取证那些必要步骤就不再多说了),有了责任区分才能谈赔偿,而军车的赔偿一般有两种情况,因公用车而出事的,其所在部队会报销费用,因私用车出事的,那就是自讨腰包了,前一种情况一般赔偿会比较爽快,后一种情况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大多数因私用车的都是小兵,所以事情闹大对他们个人影响是很大的,甚至是开除军籍,发生事故如果是他们主责或全责,那么你可以态度坚决一些,通常他们也会进行合理的赔付,建议一般的刮蹭事故以现金赔付即可,如果是碰撞较为严重,可以商谈由对方修理厂负责修理,大家不用纠结一定要去4S店,常规修理项目大多数熟练技工都能搞定。


近些年,对于军车的监管还是越来越严格的,习大大对于军队的整风也是有目共睹,所以军车事故相对来说还更好处理,军车是很不希望事情闹大的,对他们来说这有百害而无一利,如今军车违法违规现象也少了很多,大家需要用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军车,当然,如果遇到军车违规的,也一定要给予曝光,监督他们也是人民的责任,特别是那些有套牌嫌疑、态度恶劣的,更是应该留证曝光。

对于特种车辆,官方给予的特权就更为明确了,常见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与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发生碰撞,即便它们有违规行为,那顶多也就是负次要责任,很多情况下,你不避让它们反而是要受罚的。

特种车辆是有保险的,但它们的保险与一般私家车保险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车辆和功能来投保,保险公司有一套专属的保险规定针对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会有保险进行赔付的。

上面说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你是需要积极避让的,发生事故的话,处理流程也和正常程序一致,但最终很可能是你自己掏腰包修车。而如果是与非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发生碰撞,那么事故处理流程就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即可,报警、取证、叫保险三步走,当然,最关键的是,你得在交警到来前,搜集到特种车未执行任务的证据(拍照或录像),这样才可以按照常规事故来处理。

其实上述“特权车”本来所拥有的“特权”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有时被滥用了,而如今无论外事机构、军队还是其他特种车使用单位都还是很注重自身形象的,滥用“特权”的情况在慢慢好转,媒体监管也越发有力度,所以大家保护应有权利还是不难的,当然,砖叔再次强调,正常作业的“特权车”,我们还是要多多礼让。

  天津北方网讯:改了车标、车灯,路面上的“奔驰”、“宝马”、“雷克萨斯”一下子多了起来。而在从事车标更改的修理店中,却有着不同的“见解”。近日,记者在对一家汽修店进行暗访中发现,劝人更改车标的理由竟然成了:“改了车标后,即使你撞上人逃逸都没事,被撞的人有几个能记住车牌号?记住的都是你高仿后的汽车品牌!”

  国产车瞬间变进口车

  “这原价几万元的普通经济型国产轿车,瞬间变成了几十万外国的进口豪车,现在更换车标的越来越多,那天我到一家汽车修理店去修车,没想到却听到了一位改车标的车主和修理店主更换车标就能躲避摄录或者撞人后逃逸的对话,听了之后我一阵后怕啊。”日前,市民李女士向“小崔暗访工作室”反映了自己遇到的情况。

  350元换一套车标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外环线附近的一处汽配城,在商城内的几家汽配店内,店主们得知记者前来咨询车标更换一事,都显得比较谨慎。在一家营业面积约200多平方米的汽车修理店内,操着外地口音的店主小声对记者说:“车标那东西现在不能随便卖,现在管得可严了,你开车来了吗?我们先看看再说。”在该店,记者看到了在一处并不显眼的角落的墙上挂着雷克萨斯、丰田、本田、奔驰、宝马、三菱等在内的十几种车标。

  在另外一家汽配店内,对于更换车标,这名店主则要显得“敞亮”不少。“咱有各个品牌车的车标,并且都是全套的,如果买全套的还可以免费安装。”当记者表示,都能更换什么车型时,男子笑着说:“比如一款长安小型轿车,可以改装成宝马迷你型轿车或目前比较流行的‘SMART’。比亚迪F3能改成丰田卡罗拉,比亚迪S6可改装为雷克萨斯,就是60多万的那款车,一辆普通SUV可改装成丰田霸道越野车、奔驰等,价格都不一样,看你那个是嘛车型了。”

  记者向男子咨询比亚迪S6改雷克萨斯多少钱,男子马上表示,现在改这车的人比较多,不过光改车标不算逼真。“现在市场上的SUV太多了,不管是进口品牌还是咱们国产的,虽然基本造型都是一个样儿,但外形还都不太一样,只不过乍一看貌似。你要是想改得逼真,光改标是肯定不行的,就要改装全套的。就拿比亚迪S6车型来说,除了更换上雷克萨斯的标志外,车灯、前后保险杠、轮毂、方向盘这几处都要换,我这一般就是350块钱一套。”见记者有些犹豫,男子又补充说:“你要是光换车标也行,但只是乍一看还挺像,要是碰上懂车的人还是骗不过去。那就花200块钱,我能给你淘换到全部碳纤维制造的原厂车标。”

  暗访中,除了更换全套车标后可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之外,男子告诉记者一个听后令人后怕的理由:“兄弟,知道现在好多换标的人心里都想嘛吗?我告诉你吧,这年头你开车不碰人家,绝对不是自己说了算的,行人、骑车的、开车的都多愣啊,不守规矩。你要是改了这车标,说句不好听的,真要是碰上了人,你直接开车走,被撞的人没几个能记住你车牌号的,都记得车颜色和车品牌,因为你的车标是雷克萨斯啊,不是比亚迪啊。”记者表示,那不就成了肇事逃逸了吗?再加上私改车辆,那就是罪加一等啊。听到这,男子笑着说:“不是说非让你撞人去,就是举个例子。说白了你把车牌做点手脚,车标也换了,躲摄录总行了吧,脑子这么不灵巧哪……”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更换车标、改装汽车是没有太大毛病的事情,也意识不到这样的做法是不允许的。昨天,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机动车改用其他品牌的车标,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信息不符,肯定是不允许的。车辆年检时,将对其进行纠正,情节严重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去年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中,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允许对车辆车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等整车标识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

  对此情况交警表示,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会造成与在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车辆品牌不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品牌,这将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带来麻烦。而按照《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车主如要更改机动车注册登记中的任何内容,必须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而国家规定机动车的商标、品牌是根本不允许变更的。私自更换车标属于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不仅要被责令恢复原状,还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车主处以200元的罚款。

  对于更改车辆商标的情况,一旦车辆发生事故,更改车辆商标的车主还要面对保险不作赔付的后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因为更改了车标,会造成被保险的机动车与行驶证照片不一致,对此,万一发生事故,商业险部分可能将不作赔付。曾有车主因为更改车标而造成事故后难以在保险公司索赔。

来源:榆林市政府网??发表时间:2015年01月27日 ??编辑:ylzf1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后,榆林如何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原有工龄算不算 用不用补交相关费用?

承办单位:榆林市人社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涉及到一部分人和相关的政策,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收到您的留言后,我责成市人社局认真研究落实,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后,可以以自由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后,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也可以随新的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成年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为单位缴纳个人年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年工资总额的2%,大病医保单位每人每年缴纳72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4元。
    职工医保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退休人员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单位和个人均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及个人均不再缴费,退休人员可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用人单位及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
    (一)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不包括之前已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其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者,参保时单位及个人均不再缴费;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者,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费基数的8%缴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缴费满10年。
    (二)2012年1月1日以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包括之前已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其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须累计男满30年、女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缴费及医疗保险待遇。符合视同缴费年限条件的单位及退休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三)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3年视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年,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4年视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年。不足者不予折合计算。
    (四)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转入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原工作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可与我市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感谢您的留言。也请您将相关政策宣传给您周围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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