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手机游戏第一项是急刹车对车的害处。第二章是吃饭 求游戏名字

不要以为留任就是最好的选择,大二可是你最好的升值期

今天是日更第16天了,很高兴自己能坚持下来,也很欣慰,即使没有留任社团,没有担任学校的任何职位,我大二的生活依旧可以这么充实。

上学期决定不留任的时候,室友嘲讽我,说我要当咸鱼了,我笑了笑,没说话。他们不懂,何必解释。

他们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大学生活,看到的只有当社团干部时的威风,看到的只有比我多出的那几个学分,他们看不到未来,没有明确的理想,没有清晰的路径,但是我有,所以我走的每一步都是有理有据,精心策划,对我梦想没有多大作用的事,我果断放弃,一点也不会后悔。

大一,我确实加了社团,那时候懵懵懂懂,看到大家都奔着各种社团去面试,又看到很多文章说大学参加社团能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对自己技能还是社交能力方面都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诚然,他们说的没有错,加入学校大学生报社的我在大一这一年里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写新闻稿、采访、拍照、用ps和cdr排版等,还有一些必要的社交礼仪,这些东西在前面的十二年教育里我都是没能接触到的,所以加入社团这一年对我个人发展是很有利的,我很感谢社团带给我的,也很满意自己的选择。

既然社团这么好,为什么大二我一点都不想留任?

当你在留任社团和自我学习两条路上做出选择的时候,你要考虑的是那个对你自身发展更有力。

很多人也想自我学习啊,但是他们担心自己自制力不够强,控制不住自己,最后荒废了时间,变成了咸鱼,也有人是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自我学习的能力,未来也一片迷茫,没有明确的目标。

考虑到这些后,他们往往就会选择留任社团,当个干部,让自己每天忙起来,似乎生活也是蛮充实的。这样的人,往往在毕业后依旧迷茫。

但是如果你能明确目标,大二的时候通过各种方式去学习,去努力,去自由开发自己,找到一个明显的定位,到毕业实习时已经掌握一身技能和本领。虽然大学里可能并没有过得像他们那么光鲜亮丽,没有各种头衔,也没有众多师弟师妹捧得高高的,但在未来事业这一点上他一定不会落后。

说实话,很多成功的人在大学的时候都是当过干部的,说留任没有用也是不对的。这一点往往要你自己去权衡。你如果觉得留任当干部能提高你的领导和动员能力,那也对,如果你未来的梦想或目标里,需要这样一种能力那就留任吧。

大一是探索的一年,我在探索大学生活应该是怎样的,我在探索怎么过才对自己的发展有利,在我没有探索出来前,我只能跟着大多数人走,或者跟着一些过来人指导的路走。

如今,探索了一年的我可以说已经很清醒自己需要什么了,也确定了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我要往自己的写作梦想靠近,就需要大量自由支配的时间来实现。如果你像我一样未来想要在写作的路上越走越远,那我觉得最好不要留任了。

大一忙于社团或者班里一些事务,大三你为了确保自己能够顺利毕业你要追回学分,要写论文。而只有大二,这一年,说是整个大学最好的升值期一点也不为过。如果不留任,你会有很多属于自己支配的时间,如果这些时间你利用得好,你的未来就跟别人拉开了很大差距。我喜欢的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很多出色的作品都是大二写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拥有充足的创作时间。

哈佛有一项测试表明人与人的距离在大学期间。如果在往下细分,我觉得是大二。大二,你可以选择留任当部长,那么你会比别人失去很多自我提升的时间;你也可以选择自由支配大二所有空余时间,而这一时间你做的事对你的未来都有很大的影响。

就拿我来说,我今年大二,这些天我参加日更,每天都有作品输出,作品质量参差不齐,但每一篇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思考的结果,看着自己的作品越来越多我会有一种成就感,不管别人觉得好不好,只要是在提高就够了,量变迟早会质变的,我们不必着急。

我每天很充实,再也不用去抱怨社团老是让我去干苦力,再也不用抱怨社团老是花钱聚会,我每天的所以空余时间由我自己支配,我喜欢摄影,我可以每天自主学习摄影知识;我想学拍电影,我可以去毕业师兄的工作室那里跟拍学习。

我发现这样的自由生活让我活得没有抱怨,我有充分的时间去做自己的事情,每一件都在向梦想靠近,所以我活的很快乐。在快乐而非抱怨中学习,学习状态甚好,效率也翻倍。

与我恰恰相反的是我那几个当了部长的室友们,他们每天奔波忙碌在社团中间,回到宿舍只想休息,而他们的休息就只有颓废,抖音游戏电视剧,怎么放松怎么来。在我看来,这样的大二是荒废的。

因此,说到底我写这一篇并不是想告诉你大二不要留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大学不是加社团、留任社团才能提升自己,通往梦想的路有很多条,懂得利用自己的时间,不要因为某些暂时的名利而选错路,老是每天忙碌的生活,其实你浪费了很多升值机会。大学荒废的每一天,未来都会让你后悔莫及。

所以,不要以为留任就是最好的选择,懂得自我提高才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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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不要以为留任就是最好的选择,大二可是你最好的升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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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认识杨教授的人都说,看不出来,他是个学问和人品都不错的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呢?何况他当天就要从浦东机场飞往英国伦敦的大学作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必定是那女孩子不好,现在的小姑娘啊。说着头直摇,表示对世风日下的无可奈何。

    但认识叶蓓的人,怎么也不相信她会用一根玫瑰红的长丝巾勒死杨教授,她可是个天使般纯洁的女孩,连蚂蚁都不会踩死一只的,怎么会杀人呢?

    但电视上放出来的镜头,报纸上登出来的照片,都说明杨教授的脖子上确实缠着一根玫瑰红长丝巾,叶蓓身穿一袭同色的真丝吊带裙躺在他的身旁,她的脑袋紧贴在他的胸口。

    伟接到威的电话时,正泡在有绿岛花园之称的新苏国际大酒店的室内游泳池里,他说你他妈的胡诌什么,你再说一遍。威说你这狗东西,你自己打开苏州台看吧,叶蓓都是让你给害的。伟慌忙爬出游泳池,披了块大浴巾就喊服务生,快给我开苏州台。服务生问苏州几台,他说只要播社会新闻的台都行。

    他看到那个他曾经深爱过的女孩躺在那儿,像一朵凋零的山茶花。她以前一直做梦都会梦到她赤脚在开满山茶花的草地上奔跑,追逐那一架蓝风筝。如今,她真的就这么去了吗?威说的没错,是他害了她。在认识他之前,她是个多么纯洁可爱的小女孩啊。他低下头,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用浴巾捂住脸。

    她在学校门口的“多来米”漫画社百~万\小!说,穿着白色的超短裙,头发偏向右边扎成一束马尾,鹅蛋脸上的五官妩媚得就像含着朝露的一枝蝴蝶兰,两只玲珑的脚套在一双浅粉色花形凉鞋里,双腿修长圆润,被夏日的阳光晒成了小麦色。自她进来后,许多人的眼睛都会飘忽不定地游离书本,不时扫向她这儿。也许她觉察到了,就换到靠墙的旮旯里,前面的书架挡住了众人的视线。一会儿,伟走到她面前,一只手撑着书架,她便在他怀抱里了。他一低头,她一抬头,两张脸几乎贴到了一起。她红了脸,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她感觉到他口中的热气喷在她的脸颊上,她不由得睁开眼睛低吼一声,“你好无聊!”说完,掰开他的胳膊,头也不回地走掉。手里的漫画书,掉落在地板上,是朱德庸的《涩女郎》。

    第二天,她去阶梯教室上课,在林荫道上又“碰”上了伟,伟死皮赖脸地对她说,先处处看呗,有了更好的再换也不迟呀,都大二了,快成老姑娘了,你不急我心里还替你急呢。她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就走过去了。这小子却像不干胶那样粘上她了。她去食堂、浴室、图书馆、书店、商场、美发厅,在哪儿都能“碰”上他。

    同室的女生劝她,有帅哥研究生追你多好,干吗那么绝情?你若看不上我们就上了,反正不能让肥水流入外家田了。

    他继续像影子一样纠缠她。她烦不胜烦,警告他说你再这样耍流氓,我让我表哥来修理你,他是公安局的,专门惩治你这样的坏蛋。他涎皮赖脸地对她说,爱你难道有罪,你表哥又不是你男朋友,他干吗要反对?他若见了我,不仅不会反对,相反还会十分卖力地向我推销他的表妹。哼,想得美,你以为你是谁?但事实确实如此,后来表哥见了伟,把伟夸成了一枝花。一米八零的个头,研究生学历,父母都是公务员,这样好的条件万里挑一,你不找他找谁?何况人家又是那样地爱你。

    忽然有一天,女生宿舍楼前飘起一个大彩球,垂下的红色条幅上赫然写着:叶蓓叶蓓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她和他第一次约会的地点,是东山席家花园,康熙多次下江南必到的地方。园林背靠群山,面向太湖,一石一草皆布局严谨,构思精巧,似乎总有万种柔情萦绕其间,挥之不去。两个人坐在湖边的石码头上,都不说话,眼光追逐着万顷碧波。太湖里渔帆点点,天空中有一群白鸽飞过,花香幽幽。她突然转过头看着他,然后闭上眼睛,她听得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感觉到他的唇已慢慢靠近她,“无聊”,他知道中计,刚想放弃,她却一下扑在他的怀里,拳头雨点般落下,“你真坏你真坏你真的好坏耶!”

    午后的木渎古镇,他们手牵手伫立在挂满藤蔓的老石桥上,放眼望去,是沧桑尽显的石驳岸,还有假寐在石埠头的蚱蜢小船,以及如d箫般幽深的古廊棚。伟是导演兼摄影师。一位身着白裙,长发飞扬的窈窕女子,从廊棚的尽头翩跹而来,虽然没有了花头巾和蓝印花布短裙的装饰,但一双纤柔玉手,在轻描淡写之间,就把粘在灰墙黛瓦上的那些沧桑、尘土,演变成了一份千百年前的记忆。这个美丽的瞬间,被伟定格为《爱你一千年》。这是他最得意的杰作,他说我要珍藏一辈子。

    他带她爬山、放风筝,到东山农家采枇杷,去太湖西山的明月坡看日落月升,去林屋d寻幽探奇。

    和伟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看着路旁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花草树木,呼吸着山间的清新空气,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累吗?我拉你走好不好?”伟的眼光里流露出不尽爱意。她没有拒绝,任由他牵着手,第一次和一个男孩手牵着手,虽然爬山的人不多,但她还是脸红心跳。

    中午在一家叫“水上人家”的餐厅吃饭,伟很内行地点了她最爱吃的银鱼莼菜羹和清炒虾仁,上菜的服务员小姐态度格外和蔼可亲。

    “我怎么不觉得,你太敏感了,是不是不愿意我被别的女孩子看?”

    “哼!才怪!谁爱看谁看!”叶蓓低着头,一小匙一小匙地喝着汤,不说话了。他看着她,她用眼角的余光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是那么的炽热,她的脸又红了。我为什么那么没用,老是脸红,在心里她暗暗地骂着自己。

    走出了餐厅的大门,伟自然而然地又牵起了她的手。“我们现在去哪里?”伟好像不经意地问着。

    他们漫无目的地走在古镇的小街上,从吴宫遗址一直走到下塘河棚,伟看她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模样,顿时怜香惜玉起来,让我来背你吧。她双手捂着脸,从指缝里偷看伟故意装成一脸严肃的模样。她俯在他背上吃吃地笑。伟却喊道:“猪八戒背媳妇喽!”她用手捂住他的嘴。伟反手胳肢她。她怕痒得直笑。伟把她撂下地,瞪着眼凶她:“吃了笑婆子n了?”她更是笑得喘不过气来,腿一软,跌倒在他的怀里。伟用力抱紧她,疯狂地吮她的唇。她感觉到他的野性的欲望,她拼命要挣脱他的怀抱。伟只好松开她,无可奈何地说:“真正爱死你了!”语调有些凶巴巴的。

    她垂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再抬头看他时,“扑哧”一声笑了。

    伟一把将她揽入怀里,吻着她的耳垂,她少女的心房春潮激荡,就听伟急迫地对她说:“我们去度假村好不好?”

    伟只好跟在她后面,替她拿着风衣和包。两人上了18路公交车,车上人不多。伟一路攥着她的手,两人也不说话。

    回到苏州城里,伟说:“时间还早,我们去看电影吧!”

    她对他嫣然一笑,点点头。伟得了圣旨似地去窗口买票。

    这是她和伟看的第一部电影,黎明、张曼玉主演的《甜蜜蜜》。电影开映后,伟好几次试探性地将手伸进她的裙子里,都被她挡在了警戒线以外。

    今天是星期天,她回自己家里住。他们决定不坐车,步行到她家。

    “为什么?”虽然她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忍不住要这么问。

    “我却嫌这条路太长了。”她故意气他。他看着她笑了。

    到家了,她没有请他上去坐一坐,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路上小心,她以前是很不愿意说这些关心人的话的,她觉得说不出口,可是对伟却是那么自然,没有半分做作。

    一进门,妈妈就问:“囡囡,是不是在恋爱?告诉妈。”

    她急忙躲进自己的房间,把妈妈的唠叨和教训关在门外,躺在床上,回想今天的约会,心里像有头小鹿蹦跳着。

    她去接电话,关了房门,凭第六感觉,她知道妈妈站在门外偷听。

    星期天,他们手牵手漫步在古城的河畔街巷。河水并不清,由于近年的河流治理,也不算浊得过分,正好是不明不暗的状态,映着一片灰蓝的天空。新移栽的花树点缀在河的两岸。

    伟把白发苏州比喻为一首唐诗,他说那三横四直水波粼粼的小河,是一首诗行的分隔,那烟雨渲染风格各异的石桥,就分明是音韵的顿挫了。再看那高高低低的门墙,你就会觉得好像是线装书里的老宋体字,虽说有的已给蛀蚀得缺撇少捺,却仍不失古朴的神韵。

    “那就是因为喜欢苏州园林,以为现在的苏州还像唐诗宋词里描写的那样,对吧?”

    “因为我从小就崇拜苏州美人。桃花岛秀外慧中的黄蓉出自苏州,令大理段誉公子神魂颠倒的‘神仙妹妹’王语嫣是苏州人,大观园公子哥儿宝玉眼中‘美玉无瑕’的黛玉也是苏州人。”

    叶蓓扑哧一笑,“金大侠的高徒啊,应该考到浙大去。”

    伟自顾自地往下说:“记得刚来报到的那天,兴致勃勃地出了苏州火车站,我就迫不及待地站在车站广场上要看苏州美人。人流,车流,一拨又一拨地从身边过去了,我还没看到一个美人。后来苏州的同学告诉我,苏州的美人都跑到上海去了,要看美人要到上海去。我摇摇头说,那是化妆品美人,我不爱,我要看天然美人。众人笑我痴。十。一黄金周,师兄受导师的嘱托,领着我们几个新人去游苏州园林,我不去,独自租了一辆自行车,带着地图,由着性儿在一条又一条的古老街道和小巷中穿行。我渴望着遭逢一个从雕花门楼里走出的着蝉衣的苏州美人。我走进一条叫百合巷的小巷子,那里开了一家‘云儿和花’的成衣铺子,里面有个美人穿着淡紫色的丝绸旗袍,正在俯首裁剪,我站在合欢树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她的五官精致妩媚,肤色雪白晶莹,是我理想中的苏州美人。我恍惚回到很久以前的岁月,那时的苏州,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六十桥,家家尽枕河,春船载绮罗。那是我梦寐以求的苏州。那一刻,我打定主意毕业后要留在苏州工作。”

    伟说着说着,突然一拍脑门,“蓓,你不是喜欢服装设计吗?将来如果开服装店,就用‘春船载绮罗’的名字好不好?”

    “大家都下里巴人,你阳春白雪一把,就是独树一帜,就能吸引眼球,吸引眼球才能生意兴隆。这名字我卖给服装厂,起码值二十万,文化含量高。”

    伟笑着说:“好好好,不爱听就不叫。说个爱听的给你听。小时候,我不肯睡觉的时候,外婆就说外面嘎嘎嘎的乌鸦叫是鬼在叫,说不睡觉的小孩子会被抓走,我信了,赶紧服服帖帖地闭上眼睛睡觉。结果后来有一堂语文公开课上,老师问我们除了小鸭子是嘎嘎叫的以外,还有什么是嘎嘎叫的,我怯生生地举手说‘鬼’也是嘎嘎叫的。于是放学后,我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罚抄课文三遍。还有一次,室外活动课的时候,数学老师来了,说今天下雨,所以活动课上数学课,不过如果有谁想去室外活动的话,也是可以的。于是我很老实的举了手,说老师我要活动,老师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打着一把小伞,去c场上玩泥巴了。放学后,数学老师特别布置给我100道计算题。我琢磨着什么时候也让他们尝尝上当受骗的滋味。经过周密观察,我有了一个激动人心的计划。一天我偷走隔壁班的小黑板,写上‘厕所停用,请去办公楼上厕所——后勤科’,然后把黑板放在教学楼的厕所门口。然后看着一拨拨的人提着裤子往厕所走又急匆匆地回来。据说那天办公楼的厕所人满为患,数学老师排队排了十分钟差点n在裤子上。”

    “小学四年级时,语文老师出了一道作文题——我的理想,大概每个小学生都写过这样的题目。别人写的理想是长大了当总统,当联合国秘书长,当科学家和作家,当厂长和经理,最不济也要混个人民警察当当。我却写道,长大了,娶个苏州美女做老婆是我最大的理想。”

    “老师来家访,其实就是告状。我爸说,娃没错,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再说了,能娶苏州美女做媳妇,那也得有本事才行。我支持我娃的理想。”

    伟笑道:“看来是我低估了你的判断力。我爸是当着老师的面给了我两耳刮子。老师走后,我问我爸,你难道不喜欢长得漂亮的女人吗?我爸说,喜欢,当然喜欢,不喜欢那才有病哩。我说,那你还揍我?我爸说,揍你是让你学本事,有了本事将来才能娶美女做老婆。”

    “就是。当年我考我导师的研究生,一是奔他的名气来,二是因为我要实现从小的理想。我相信在美丽的苏大校园,肯定有一位美丽温柔的苏州美眉,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盼着我,希望我在星期天挽着她的手,走在河边的林荫道上,水上有小小的石拱桥,桥边柳树桃花相映。”

    叶蓓想,男人的梦原来都一样,她的父亲不是也有过同样的梦想?

    伟含情脉脉地看着叶蓓说:“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让你幸福。”

    伟说:“你不要总是不放心,我心里只有你一人,一辈子只爱你一个。”

    伟激动得脸色绯红。他的长发飘逸美丽,温润的眼睛闪闪发亮,光亮整洁的牙齿说明他的确是一个品位不俗的优秀青年。

    母亲对她说,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别看他现在甜言蜜语,对你百依百顺,其实你也就是他一件换季的衣服,春天穿了夏天脱,到了秋天就不会再记起。我看伟不是个安守本分的男人。你要警惕。

    学生时代的叶蓓,是个“校花”级的美人,但只要与含笑站在一起,男生们,或者也包括女生,第一眼投向的肯定是后者,与颀长得稍嫌单薄的叶蓓相比,曲线周折到有些剑拔弩张的含笑无疑更性感迷人。但凡预知含笑在的场合,她能免

    则免。当同舍的女生说起又有新牌号的房车日日停在含笑楼下时,她立刻戴上耳塞听英语六级。

    圣诞节,叶蓓正在宿舍里复习功课,伟打电话来,说朋友在新城花园大酒店订了包间,今晚要狂欢一个通宵,问她一起去好不好。叶蓓说好的。伟叮嘱她要打扮得时尚些,说今天某副市长的公子也携女朋友到场。她对着镜子薄薄地施了一层粉底,刷胭脂,染睫毛,画眼线,点唇彩,最后用蜜粉定了妆。她发现自己化妆后特别好看,两只眼睛水水的,黑得像望不到底的深潭,脸颊粉嫩透明,娇艳欲滴,像五月阳山的水蜜桃。精雕细琢了脸部,接下来武装全身。流行的韩式短裙和羊绒衫,配一双及膝的樱桃红麂皮靴,外面套一件白色的羽绒大衣。刚收拾好,伟就在楼下按喇叭了,朋友让他的丰田车来接他们。车子刚启动,一张如花娇颜就贴到了车窗上,叶蓓的心一紧,是含笑。

    穿着一款范思哲白色羊绒大衣的含笑香气袭人地飘进车子:“太好了,正好顺路。叶蓓,你真有眼光,你男朋友好帅啊!”这时,叶蓓觉得有什么生硬地从胃里升腾起来,一直噎进喉咙里去。她在心里一遍遍告诫自己,这不是淑女所为,但仍然无可遏止那层层涌上的饱滞感。

    伟殷勤地为她拉开车门,嘴里说:“谢谢。你也是名不虚传啊。”

    含笑嘟起她丰润的红唇:“我有什么名?叶蓓,你在背后嚼我什么舌根啦?”

    “是吗?”含笑笑了。是那种惯常的温柔倜傥的笑,如春夜浴后耳边的喁喁热汽,一波一波次第上来。叶蓓不是没有暗地效仿过,然而造化弄人,她的笑,最多像春风中徐徐绽开的百合,纯白、单瓣的那种,带着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气,单薄而缺乏风情。

    含笑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地叫起来:“啊!那是你为叶蓓拍的吧?真棒!”她整个身子向前倾着,纤纤玉指点着伟手里的叶蓓小照。

    含笑推波助澜的笑不依不饶:“怎么是瞎拍呢?看你把叶蓓拍的,真是锦上添花啊。叶蓓,你肯不肯出借他帮我拍一些?”

    叶蓓正要开口,驾驶员一个急刹车,叶蓓差点给晃到座位下面。

    那天与伟的争吵历历在耳:“特遗憾人家这么快就下车吧?”

    “那是你的学姐啊,你觉得我应该对你的学姐冷冰冰吗?”

    “是不是还眼巴巴惦记人家找你拍片呢,对不起,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坏消息,看清那辆等含笑的跑车没有?那里面坐的,可是当下苏州城最炙手可热的摄影师之一!”

    伟愣住了,他眼中的叶蓓从来淡定温文,娇羞如花,这也正是他最爱她的地方。他手忙脚乱地塞过一张纸巾,叶蓓的泪越发惊涛骇浪。

    叶蓓更不明白,一贯奉行淑女行为的自己,怎么会露出了这么一副刁蛮相?

    叶蓓真的好累。她还没有傻到去责备含笑,甚至也并不怪罪伟,她怪的是自己。正如安所说,这年头,大学里的恋爱只是一场游戏,自娱也娱人,谁当真谁受伤。

    刚在自己房里换好衣服,妈妈就在屋外喊着:“囡囡,电话!”

    “哎!来了!”会是谁呢,要是伟该有多好,今天可是圣诞节啊,可是我已经警告他不要打电话来的。

    “现在出来好不好,我想见你,想和你一起过圣诞节!”

    “我不管你出不出来,反正我就在你家楼下,我不怕等。”

    “喂!”他已经挂电话了。他竟然威胁我,可这是多么让人愉快的威胁啊!她跑到窗口向楼下张望,并没有看见伟,奇怪!

    想换件衣服,却又不愿让伟久等,虽然他说他不怕等。算了,就这样吧,一件白色上装,一条牛仔裤还算说得过去。

    “妈,你能不能不要问那么多,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知道了,知道了,我走了。”她急急忙忙打断妈的话。

    哎!妈妈就是妈妈,都这么大了,还不放心。快步跑到楼下,看到伟就靠在楼梯的扶手上,背对着她,怪不得从窗户里没看到他。听到声音,他转过身来,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伸出一只手,她迟疑了一下,正在考虑该不该把手递给他,他已拉起她的手并顺势把她拥入怀中。他暖暖的胸膛让她感觉无限的温暖,几乎所有不快都烟消云散了。

    “别再生气了好不好?”伟低语着。她不说话,只是紧紧地用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脸深深地埋在他的胸口。就像小时候和爸爸撒娇那样。

    “真的,别哭了,不然别人以为我欺负你呢!”伟的一句话提醒了她,这可是在家门口,被熟人看见了多不好意思。她急忙离开伟的怀抱,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这一年的圣诞节过得真愉快。在那么寒冷的夜晚,她和伟还一人拿着一个可爱多吃得津津有味。观前街上人山人海,有几个老外装扮成圣诞老人的模样,惹得许多小孩子争先恐后地跟他们合影留念。玄妙观前有歌舞表演。人民商场大门口正上演露天时装秀。酒吧、茶室、迪厅、商场,人声鼎沸,歌舞升平。

    元旦放假,伟对她说要赶一篇论文,导师催得紧,这三天无法陪她了,让她一人好好玩。她在观前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这条苏州最繁华的步行街,人如潮水一般。熙来攘往的行人,南腔北调,英文日文,你感觉地球真是成为了一个村。特别是一对对相依相偎的情侣,让叶蓓好生羡慕。可是那个人……不可能的,他在赶论文啊,他怎么会到这儿来呢?她有一刻无法呼吸,没有思想,只是怔怔地看着他们离她越来越近,他们边走边说笑着根本没注意到有一个傻乎乎的人在注视着他们,含笑的手自然地挽着伟的胳膊。那一刻,仿佛一切都凝固了,她有些恍惚,直到他们从她身边走过。当她恢复意识的时候,他们已经走远了。她问自己是在做梦吗?不是的,这时的她异常清醒明白,想欺骗一下自己都是办不到的。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不说话。妈妈在客厅看《动物世界》,只有白猫晶晶蹲在写字台上,静静地守着她。晚上10点钟,电话准时响了起来,她机械地拿起听筒,一时间心乱如麻。

    “在,你真的……真的写了一天的论文?”她终于问了出来。

    “我出去转了转,遇见了几个熟人。”她的平静使她自己都感到吃惊。

    “是呀,没人陪,只好一个人了。我今天看到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你说好笑不好笑?”她真的有点想笑了。

    “怎么会呢?再像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啊。”伟继续敷衍她。

    “够了,你骗的我够久的了,我不会再相信你的任何一句话了。”她挂断了电话,颓丧地倒在床上。晶晶“喵呜”一声跳到床上,歪着头看她,一脸的媚相。

    如果真心付出是一种罪,我怀疑除了自己我还能相信谁,是谁的歌,已经记不起来了。难道只是那短短的一瞬间,就让她变得如此极端和偏激?她有些盼望他能够对她解释,就好像上次一样,一切都是误会。就这样,日子在无尽的盼望中度过,一天、两天、三天,伟始终没有来找她。就在叶蓓快要绝望的时候,伟来找她了。

    “蓓蓓,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不对,可就是熬不住想见她,她告诉我,其实她也很喜欢我的……”

    “住口,你不要再说了!”她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听了这些话,她不能再为他哭了,他不值得。她的胸口一阵绞痛,终于,她明白了,心真的是会疼的,甚至于碎。她默默地转过身去。

    对不起,如果一句对不起可以让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我愿意向全世界说声对不起。她在心里喊道。

    酒吧里的灯光,幽暗,神秘,与世隔绝。这个暧昧的地方是感情受了伤害的人的避难所,是喜欢一夜情的人的伊甸园。背景音乐放着《每天都爱你》,软绵绵又热辣辣的让人愁肠百结。调酒师给你调出你最喜欢的酒来,喝下去,所有烦恼,所有痛苦,全得到解脱。她跟服务生要了一杯酒,清淡的那种。她端着酒,想找一个小小的角落,静静地呆会儿。她刚一转身,看见了一个装扮十分前卫的美男子。

    他们的餐桌上点有蜡烛,铺着图案雅致的意大利亚麻桌布。

    墙壁上贴满悲伤的人的留言,有鼓励自己的话,有对他/她深爱的话,许多许多,看着看着,你会为他们流泪的,想到世间的感情会让人这么痛苦。

    她举起酒杯说,祝我们往后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干杯!

    他们读着墙上的痛,墙上的伤痕,不停地干杯,不停地灌醉,听涛讲述他的情爱史,激情的迸发,热烈着,平息了,争吵了,解散了,一幕幕在眼前上演着。他们开始更加疯狂的喝酒,疯狂的麻醉自己。

    眼皮渐渐发沉,视线渐渐模糊,朦朦胧胧的听到,我爱你,跟我回家好吗?嫁给我。

    两人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打架一样,好不容易塞进了出租车。

    手机铃声剌耳地响起,惊醒了沉睡中的叶蓓,她感觉头好沉,好痛,睁开朦胧的眼睛,发觉自己身边躺着一个男人,天啊,昨天只知道喝醉了,往后的事什么都不记得了,手机铃声还在响,她先裹上薄被子,然后去接手机。

    喂,蓓蓓你在哪?昨天打了一夜你的手机,你都没接,你又没在宿舍,你到底疯到什么地方去了?也不往家里打个电话,真是越大越没规矩了。

    她听说伟和含笑去了海南三亚,她心如刀绞,生不如死。星期天,伟带她去太湖西山岛,住在湖边的宾馆里,湖水一波波争先恐后地涌过来,一朵朵洁白的浪花盛开在他们的窗下。远处湖天一色。他说这景色多美啊,她说是啊是啊,从小就向往大海,生活在海边的人真幸福啊。他说那我们以后结婚去海边度蜜月好吗?她点点头。他紧紧地拥着她,喃喃道,你是个迷死人的小狐狸精。他的手握住了她的双r,然后把他的热吻压在她的唇上,她已无法抗拒。然而她不知为什么哭了,哭得很伤心,哭了很长时间。他说,难道你不爱我吗?她哽咽着说,爱呀。那你为什么还要哭呢?放心吧,我会一辈子爱你,对你负责的。她还是坚决地拒绝他。从小妈妈就对她说,女人的裤带不能松。

    在三亚的宾馆里,伟与含笑肯定在热烈地缠绵。她为什么要守身如玉呢?她知道他一晚上肯定都在奋战。他是个勤奋的人,遇上含笑那片丰腴的土地,能不奋力耕耘吗?暑假里,在三亚的海边宾馆,他赖在她的房间,她说不行,他还是躺到了她的身边。听着他紧促的呼吸声,她很害怕。扭过身子,被单裹得紧紧的,告诉他不行。他使劲地抱着她,吻着她的脖子,不断地征求她的同意。她坚持着不行,终于一段时间后平息了他的欲望。他还为刚才的失礼向她道歉,说谢谢她的理智救了他,让他没犯错误。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恳求睡在她旁边,说只想抱抱她,其它什么也不会干。她只说了句“你要保证不会发生那种事……”就答应了他。想想她真的很傻,怎么忘了男人是欲望的动物。他刚刚抱住她一会,她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感觉到他的欲望如岩浆汹涌的火山。她开始反抗,可是却那么无力,隐约中感到心里好像还有一丝渴望,也许就是那股野性,人的本能。她无力地挣扎,现在想来,在他看来,绝对是种诱惑,那种半推半就似乎更加撩人……他终于进入了,那一刻她听到了他的呻吟,而那一刻,她的泪水却一下子涌了出来,她想到失去的童贞,身心都有点痛。结束了,她不想说话,他沉醉在激情中,一遍遍叫着她的名字,她说你别叫了,你走吧,回你自己的房间去,让我一人躺会儿。他用力地亲了亲她,恋恋不舍地走了。后来他还是担心地给她房间打电话,她不想接。用枕巾蒙着脸,嘤嘤地哭。他又跑来敲门,她说你别来烦我,我要休息了。第二天早上看到她红肿的双眼,他说你这是怎么了,弄得我就像一qg犯。明明是快乐的事情,你偏这样悲悲切切地做什么?女孩子迟早要走这一遭的。她说这种事应该在新婚之夜做,现在做了,心里不踏实,不是滋味。他嘲笑她老土,说你都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了,还背着个“处女”的包袱,别人还以为你是个多么可怖的“恐龙”呢。左哄右哄,才把她哄笑了。

    叶蓓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那一晚,想起与红跑车楚地在酒吧里的疯狂。她努力地回想,断断续续地想起一些片断,她也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答应他去宾馆?为什么答应他留下?为什么答应他换上睡衣?为什么答应让他抱她?难道是她潜意识里真的希望发生些什么?是她真的想寻求一下刺激,体验一下报复的快感?

    叶蓓记得那个春天,校园里繁盛的樱花,压抑了一年后无止境的爆发,因生命的短暂而格外疯狂。

    如果樱花象征女人,那么它必定是个被情欲折磨的女人,心里面总是缺少了一块,再怎么补也补不上。

    那天在“天竺”吃饭,她又喝了很多的酒,她说杜小苇,你知道吗,过去的时候……

    她却不依不饶,告诉杜小苇她和伟在一起所有的事情,像个爱唠叨的老太太,每天重复一样的故事。她说她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维格堂,她在走廊这头,他在走廊那头,风把墙上贴着的海报吹得索索直响,她一回头,看见他的长发飞在风里……

    她对杜小苇说,你长得太像伟了,连名字的发音也一样。

    风像个醉鬼,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一会儿掀起她的裙角,一会儿撩乱她丝般光亮的长发,她一手压住裙摆,一手按住长发。

    杜小苇伸手拦了一辆的士,把她送到女生宿舍楼下。然后他便转身走了,走时他下意识地抖了抖身子,像是要把谁的影子抖落一般。

    第二天,她去“烦恼丝”剪短了头发,细细碎碎的到耳垂,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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