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实际94年,离异是否属于未婚,带个孩子,加一套房子,再婚,会不会很难?

没领结婚证也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关系,那么就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顶多就是解除同居关系而已。在同居期间所购的财产(如房产;按约定的份额拥有產权没有约定的按各50%分割房屋所有权)如果有孩子,还要在财产分配时考虑孩子今后成长所需的生活以及受教育的费用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實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5、离婚后,┅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应当增加的。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況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由于双方是同居关系那么就不存在離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另外,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孓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我母亲是再婚单位有一套公房94年繼父死了房子一直由我母亲在住户口也只有母亲一人直到2008年政府拆迁承租人没有变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過、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母亲是再婚单位有一套公房94年继父死了房子一直由我母亲在住户口也只有母亲一人直到2008年政府拆迁承租囚没有变,拆迁我母亲要了一套房但是办不了产权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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