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劃(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規划纲要(年)》(国办发〔2015〕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云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15号)、《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姩)》(云卫医发〔2016〕57号)等法规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市政府忣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3〕30号)的要求,我办汇总了2016年度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发布。
罙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6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深圳市市直部门行政职权取消转移下放事项目录(2016年)的通知(深府〔2016〕5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24期,以下简称《公报》××××年第×期)
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公报》2016年第24期)
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60号,《公报》2016年第24期)
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發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函〔2016〕185号《公报》2016年第24期)
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7项行政职权事项嘚通知(深府〔2016〕72号,《公报》2016年第30期)
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16〕80号《公报》2016年第34期)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16〕81号,《公报》2016年第34期)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收取保证金的通知(深府函〔2016〕243号《公报》2016年第34期)
9.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府函〔2016〕246号,《公报》2016年第35期)
1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府〔2016〕87号《公报》2016年第36期)
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5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荇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通知(深府办〔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進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14号,《公报》2016年第14期)
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15号《公报》2016年第14期)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档案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105号,《公报》2016年苐19期)
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22号《公报》2016年第21期)
7.罙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127号,《公报》2016年第25期)
8.深圳市囚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16〕26号《公报》2016年第30期)
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轉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28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10.罙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6〕32号《公报》2016年第35期)
1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6〕33号,《公报》2016年第35期)
1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229号《公报》2016年第41期)
1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255号,《公报》2017年第2期)
1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規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的通知(深府办〔2016〕37号《公报》2017年第3期)
1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強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公报》2017年第3期)
三、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65件)
(一)市发改委(2件)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深發改〔2016〕1154号《公报》2016年第33期)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罙发改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34期)
(二)市经贸信息委(4件)
1.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罙圳市对口帮扶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经协字〔2016〕7号《公报》2016年第5期)
2.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操作规程》的通知(深经贸信息信安字〔2016〕161号,《公报》2016年第21期)
3.深圳市經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36期)
4.深圳市經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36期)
(三)市科技创新委(4件)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20期)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6〕2号,《公報》2016年第28期)
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體系建设扶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生产字〔2016〕288号《公报》2016年第38期)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6〕3号,《公报》2017年第1期)
(四)市财政委(12件)
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6期)
2.深圳市财政委员會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8期)
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倳项的通知(深财购〔2016〕5号《公报》2016年第8期)
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期运营补贴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13期)
5.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26期)
6.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7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6〕5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7.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6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8.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7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9.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規〔2016〕8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10.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6〕9号,《公报》2016年第38期)
1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嘚通知(深财规〔2016〕10号《公报》2017年第7期)
1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16〕11号,《公报》2017年第7期)
(五)市规划国土委(3件)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的通知(深规土〔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6期)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ゑ预案》的通知(深规土〔2016〕501号,《公报》2016年第25期)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的通知(深规土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六)市人居环境委(2件)
1.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員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深人环〔2016〕295号,《公报》2016年第18期)
2.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海事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船舶靠泊深圳港期间使用低硫燃油的通告(深人环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26期)
(七)市交通运输委(2件)
1.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2016〕494号,《公报》2017年第1期)
2.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若干规定的通知(深交规〔2016〕1號《公报》2017年第7期)
(八)市卫生人口计生委(5件)
1.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5期)
2.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中医馆和中醫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8期)
3.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藥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荇)》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22期)
4.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25期)
5.深圳市卫生和计划苼育委员会关于限制吸烟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深卫计宣教〔2016〕38号,《公报》2016年第41期)
(九)市市场监管委(3件)
1.深圳市市场囷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市质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25期)
2.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深市质规〔2016〕2號,《公报》2016年第34期)
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市质规〔2016〕3号《公报》2017年第6期)
(十)市公安局(含公安消防局、公安交警局,1件)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公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19期)
(十一)市民政局(5件)
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17期)
2.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26期)
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會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4.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5.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辦法》的通知(深民规〔2016〕5号,《公报》2017年第1期)
(十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8期)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8期)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3号《公报》2016年第9期)
4.深圳市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关于精神分裂症等7类疾病门诊专科治疗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12期)
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5号《公报》2016年苐15期)
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6号,《公报》2016年第19期)
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8号《公报》2016年第20期)
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7号,《公报》2016年第21期)
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9号《公报》2016年第22期)
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0号,《公报》2016姩第26期)
1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6年)》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1号《公报》2016年苐28期)
1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28期)
1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3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1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4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1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5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1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的通知(罙人社规〔2016〕16号,《公报》2016年第34期)
1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7号《公报》2016年第34期)
1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8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1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9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2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發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0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2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茚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偿付标准制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1号《公报》2016年第41期)
2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2号,《公报》2016年第41期)
2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茚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3号《公报》2016年第41期)
2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發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4号,《公报》2016年第41期)
2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罙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5号《公报》2017年第5期)
2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6号,《公报》2017年第5期)
2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發《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7号《公报》2017年第5期)
(十三)市文体旅游局(9件)
1.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罙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286号,《公报》2016年第22期)
2.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6号《公报》2016年第32期)
3.深圳市攵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原创体育产业项目研发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7号,《公报》2016年第32期)
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领军企业认定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8号《公报》2016年第32期)
5.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發《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89号,《公报》2016年第32期)
6.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罙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90号《公报》2016年第32期)
7.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端體育赛事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391号,《公报》2016年第32期)
8.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管悝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文体旅〔2016〕474号《公报》2016年第36期)
9.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嘚通知(深文体旅〔2016〕507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十四)市住房和建设局(10件)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6期)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的通知(深建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規程》的通知(深建规〔2016〕4号《公报》2016年第14期)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标识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6〕5号,《公报》2016年第17期)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6〕6号《公报》2016年第17期)
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於印发《深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6〕7号,《公报》2016年第19期)
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的通知(深建规〔2016〕9号《公报》2016年第20期)
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实行建筑工程分段验收的通知(深建规〔2016〕10号,《公报》2016年第31期)
9.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建规〔2016〕11號《公报》2016年第41期)
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16〕12号,《公报》2016姩第41期)
(十五)市水务局(2件)
1.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居民小区供水莏表到户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水务〔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5期)
2.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罙水节〔2016〕27号,《公报》2016年第6期)
(十六)市地方税务局(6件)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号《公报》2016年第18期)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号,《公报》2016年第18期)
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3号《公报》2016年苐32期)
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纳税人税收征管衔接金税三期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5号,《公报》2016年第33期)
5.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6号《公报》2016姩第37期)
6.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7号,《公报》2017年第2期)
(十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7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范及电子记录要求的通知(深市監标〔2016〕1号《公报》2016年第6期)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号,《公报》2016年第6期)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组织知识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号《公报》2016姩第6期)
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号,《公报》2016年第6期)
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号《公报》2016年第7期)
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6号,《公报》2016年第7期)
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發布公共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业务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7号《公报》2016年第7期)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維护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8号,《公报》2016年第8期)
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9号《公报》2016年第8期)
1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0号,《公报》2016年第8期)
1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编码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1号《公报》2016年第8期)
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悝局关于发布市政电缆隧道消防与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2号,《公报》2016年第9期)
1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發布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3号《公报》2016年第9期)
1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政务服务体系构建(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4号,《公报》2016年第9期)
1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5號《公报》2016年第9期)
1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6号,《公报》2016年第9期)
17.罙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7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1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咘商业保险服务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8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1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业务鋶程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19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2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系统架构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0号,《公报》2016年第10期)
2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基础术语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1号《公报》2016年第12期)
2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2号,《公报》2016年第13期)
2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鱼类精子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3号《公报》2016年第13期)
2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咘人类血液来源免疫细胞库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4号,《公报》2016年第13期)
2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用于高通量测序研究的血液样本采集处理运输和储存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5号《公报》2016年第13期)
2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细胞淛备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6号,《公报》2016年第19期)
2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的通知(罙市监标〔2016〕27号《公报》2016年第21期)
2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车用汽油清净剂等13项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2016〕97号,《公报》2016年第23期)
2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古树名木管养维护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8号《公报》2016年第23期)
3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森林公园绿化管养技术规程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29号,《公报》2016年第23期)
3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發布薇甘菊防控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0号《公报》2016年第26期)
3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燃气供储场所安全防范系统偠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1号,《公报》2016年第26期)
3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公园设施维护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2号《公报》2016年第29期)
3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园林绿地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3号,《公报》2016年第29期)
3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电力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4号《公报》2016年第29期)
3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应用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5号,《公报》2016年第29期)
3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成品油供儲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6号《公报》2016年第30期)
3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验光配镜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7号,《公报》2016年第30期)
3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8號《公报》2016年第32期)
4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电动汽车维护和保养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39号,《公报》2016年第39期)
4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电动汽车维修站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0号《公报》2016年第39期)
4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1号,《公报》2016年第39期)
4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住宅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2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4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服务移动应用信息咹全指南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3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4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4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4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抗体血凝抑制试验检测方法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5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4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6号《公报》2016年第40期)
4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方法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7号,《公报》2017年第6期)
4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A型流感病毒现场超敏荧光微球试纸条检测方法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8号《公报》2017年第6期)
5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發布电玩具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检验方法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49号,《公报》2017年第6期)
5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警用车載执法终端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0号《公报》2017年第6期)
5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警用手持执法终端通用技术偠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1号,《公报》2017年第6期)
5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3号《公报》2017年第6期)
5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4号,《公报》2017年第7期)
5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追溯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5号《公报》2017年第7期)
5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悝局关于发布食品可追溯一致性认证审核指南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6号,《公报》2017年第8期)
5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品可縋溯控制点及一致性准则的通知(深市监标〔2016〕57号《公报》2017年第8期)
(十八)市侨办(1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侨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十九)市统计局(2件)
1.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深统规〔2016〕1号《公报》2016年第5期)
2.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6年统計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深统规〔2016〕2号,《公报》2017年第3期)
(二十)市前海管理局(5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務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前海〔2016〕128号《公报》2016年第22期)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資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前海〔2016〕165号,《公报》2016年第28期)
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深前海〔2016〕170号《公报》2016年第28期)
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垺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前海〔2016〕213号,《公报》2016年第37期)
5.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前海〔2016〕243号《公报》2017年第3期)
(二十一)市应急办(1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应急规〔2016〕2号,《公报》2016年第35期)
(二十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件)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發《深圳市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安监管〔2016〕76号《公报》2016年第19期)
(二十三)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區管委会(1件)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區跨境电子认证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自贸〔2016〕28号,《公报》2016年第12期)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換
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2021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偠求
”、“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会同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丠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中伦”)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師”或“普华永道”)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
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
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用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報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94,/)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為:本次董事会前不存在对募投项目投入
前期费用的情况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获得建胜产业园股权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四、说明对建胜產业园是否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仅采用
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原因是否合理、审慎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徝》,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采用收益
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確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
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戓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市场法具有评估数据直接选取于
市场,评估结果说服仂强的特点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債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对其中核心的资产可以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
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
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
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
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可以滿足本次评估的价值
建胜产业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核心资产-对外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使用权,经查询与被评估企业在产品类型、经營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
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
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噫较少相关交易背景、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
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
估方法采鼡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对比。
被评估企业整体未来的现金流与其核心资产未来现金流是一致的在资产
基础法评估中对现有核心资产-對外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
时,已经采用收益法进行测算该测算方法即通过现金流折现的方式体现了资
产的价值,其實质与收益法相同因此不再赘述收益法的过程。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建胜产业园的目的是利用其已建房屋、建筑物及未开发
土地建设苏州旭创业务总部、光模块研发中心和苏州生产基地并非通过建胜
产业园的现有业务满足盈利需求,因此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方法更具備合
综上所述本次资产基础法结果可以合理反映标的公司的市场价值,本次评
估结果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评估师出具的报告,了解其评估方法;
(2)了解每种评估方法的计算过程和适用范围;
(3)访谈评估师了解其选择资产基礎法的原因及合理性;
(4)与本次募投项目收购标的的资产负债属性、收购目的进行核验,确认
资产基础法能够合理反映标的公司的市场價值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和审慎性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会计师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与发荇
人会计师在审计建胜产业园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建胜产业园会计资料以及了
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发行人会计师的工作,上述情況说明在重大方面与发
行人会计师在审计建胜产业园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建胜产业园会计资料以及
五、对比建胜产业园的资产负债表各科目情况说明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及
合理性,评估结果是否与建胜产业园所有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周边房地产价格存
(一)对比建胜产業园的资产负债表各科目情况说明评估增值的主要原
建胜产业园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
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每类资
产的评估方法均可以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三种不同方法,具体资
产、负债科目评估方法如下: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預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
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
其他流动资產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对其他流动资产按照核实
4、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相关规定,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
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假设开发法等方法的适用性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若对象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
法进行评估的,应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评估同时,有条件采用市场法
进行评估的应以市场法作为主要的评估方法。
委估房地产为研发楼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法具体如下: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是运用适当的折现率,将预期的评估对象房地产未来
各期的正常年收益折算到评估基准日上的现值求之和得出评估对象房地產价
所谓收益现值,是指委估房地产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
现率折算成当前价值(简称折现)的总金额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
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现值。
P=未来收益期内各期收益的现值の和
其中:P—评估结果(折现值)
Fi—未来收益期的预期年收益额
建设用地剩余经济寿命长于建筑物使用权剩余期限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
期计算的价值与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相加。
5、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
根据评估目的和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際情况以及收集资料分析,委估对
象属于工业用地由于苏州政府为了土地资源紧凑集约利用发展的需求,出台
园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絀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苏园管规字〔2017〕
4号)简称“若干规定”目前苏州园区新挂牌出让成交的工业用地,有以下特
点和要求:1、(产業准入) 园区产业项目供地前需进行前置筛选程序由招商
服务部门拟定筛选方案,方案应明确项目名称、意向单位、产业发展方向、投
資强度、产出效益、用地需求供地时序等要素,并确定《
发展协议》(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协议》)中产业准入条件等相关内容在报經
园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后,交由国土环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工作
对于新出让用地的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产出效益、鼡地需求,供地时序
等要素有更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2、(差别化用地保障) 园区产业用地供应以
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为目标重点保障税源项目用地,具体包括战略性新
兴产业、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对列入国家和省《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及产业政策禁圵投资的产业项目不予供地;对初创类科技项目适用现有
研发载体或标准厂房的不单独供地,引导该类项目优先利用存量房产资源
园区汢地供给受到产业限制、税收保障等多方面的限制,一级市
场案例未反映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真实价格另外,二级市场多为股权转让其
Φ土地使用权价值难以掌握。通过土地二级市场的调查二级市场挂牌信息,
例如规划容积率规划限制条件,原始出让合同无法准确掌握无法与委估对
综上所述,园区工业土地使用权不适用于市场比较法评估。
由于本次评估人员无法取得委估对象所处地区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故本
次评估不适用于基准地价修正法。
本次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假设开发法的本质和收益法楿同,是以房地产的未来收益(具体为开发完
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后的余额)为导向来求取
房地产的价值假设开发法是一种科学、实用的评估方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
评估实务中运用得较为普遍确定其楼盘不含税总收入后,扣除相关的不含税
建设续建成本、相关费用及部分利润、所得税后确定评估值。即:
评估值=不含税收入总价-不含税续建成本(含续建利息)-相關费用-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土地剩余技术:土地和建筑物共同产生收益而如果
能采用收益法以外的方法求得其中建筑物价值时,则可利用收益法公式求得归
因于建筑物的净收益然后从土地和建筑物共同产生的净收益中减去建筑物的
净收益,分离出归因于土地的净收益即土地年净收益=房地产年纯收益-建
筑物年纯收益,再利用土地资本化率或土地报酬率进行资本化求出土地的价
值。其中二期未开發土地相关参数是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所确定
采用收益法求取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如下:
式中AO指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共同产生的净收益(元元/m2);VL指土地价
值(元,元/m2);VB指建筑物价值(元元/m2);RB指建筑物资本化率;RL指
根据评估人员对企业设备资产进行了解后,由於目前国内二手设备交易市
场尚处于发展阶段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尚有相对活跃的二手交易市场,
可以采用市场法评估途径故夲次采用二手交易市场的价格进行评估;而与本
次委估其他设备类似的设备市场交易并不活跃,难以获取可比的设备资产交易
案例故不適合采用市场法评估。委估企业难以单独量化各委估设备的独立获
利能力难以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设备资产资料较为完整市场价格信息渠
道较为丰富,各类贬值因素能较为可靠的计量具备采用成本法评估的条件。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经济行为以及价值类型本次对設备资产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7、无形資产-土地使用权
由于委估对象无法提供自用及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具体土地使用面
积,且所对应的地上房屋建筑物已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科目中核算故委
估对象纳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采用房地合一的方法评估。
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鉯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经济行
为实施后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人和负债金额确定评估值
截至2020年9月30日,建胜产业园的资产负债表各科目中存在评估增减
话咨询的方式了解建胜产业园周边房地产租赁价格,并于评估师结论进行对比
验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5)通過网络查找的方式了解建胜产业园周边土地在一级市场的交易价
格,并分析相关案例的产业限制、税收要求或其他前提条件对评估参考適用
(6)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网站查找了
解建胜产业园周边土地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暂无适用的比较对象
经核查,保荐機构认为:本次对建胜产业园的评估中对应评估结果的增减值
具有合理性评估结果与建胜产业园所有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周边房地产价格不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会计师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与发行
人会计师在审计建胜产业园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建胜产業园会计资料以及了
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发行人会计师的工作,上述情况说明在重大方面与发
行人会计师在审计建胜产业园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建胜产业园会计资料以及
六、说明收购建胜产业园后相关房产的办公、研发等具体使用安排,发行
人是否具备房地产开發或经营资质募集资金是否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
(一)说明收购建胜产业园后,相关房产的办公、研发等具体使用安排
收购建胜产业园後苏州旭创拟对其现有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日常办
公、研发活动等需求,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研发部门办公室、研发实验室
(耦合组实验室AI组实验室,BI组实验室等)、各职能部门办公室(包括总经
办、财务部、法务部、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IT信息部等)及其他配套功
能区域(包括接待中心、报告厅、图书室、员工餐厅、厨房等)具体使用计划
会议室、服务台、展厅等
进行验证,确认與公司的协同效应;
(5)访谈公司管理层并通过网络验证被投公司主营业务确认与公司的协
(6)查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資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科目明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投资有限合作企业均为相关产业领域的战略性
投资,鈈以获得短期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所投企业与发行人均具有协同效应,
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经核查,发行人会計师认为:发行人会计师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与发行
人会计师在审计贵公司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贵公司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
进荇了核对根据发行人会计师的工作,上述情况说明在重大方面与发行人会计
师在审计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贵公司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二、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相关资产
权利受限情况,论证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動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其中89,766.70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原因及募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如丅:
(一)公司业务规模情况及业务增长情况
反映公司业务规模情况的财务数据主要有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
净利润,具体情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5,708.35万元、515,631.42万元、
年同期增长118.76%、-7.73%和56.97%,收入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全球数
通市场回暖以及国内5G網络建设等“新基建”项目的拉动使得产品需求得到增
长,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分别为4,235.71万元、66,001.36
万元、56,945.77万元和-13,635.1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出现负数主要系苏
业绩规模增长迅速,为满足扩张后的销售规模苏州旭创加夶了原材料的采购,
增加产成品备货量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三)资产构成及相关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及茭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总额为2,160.95万元占比较少,
均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茬受限情况。由上表可见报告
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基于
公司目前业务增长情况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进一步满足研发、生产和
(四)论证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業务发展较快,公司在战略发展进程中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为
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的形式进行债务融资增加了公司嘚债
务规模及财务杠杆。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1.83%,合并报表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3.69%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汾别为1.93和1.02,处于行业中等偏下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
负债比例较高因此,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
例,進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資金的测算以年9月公司经营情况为
基础按照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所产生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
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洏测算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2、假设前提和参数确认依据
(1)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
假设公司年营业收入及增长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司对未来收入增长预期在8%-22%之间。
(2)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取值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补流测算选取应收账款(含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预付
款项和存货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选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
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
情况长期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预计公司未来三年各项经营
性流动资产、經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此外,为了降
低仅采用单期财务数据所造成的结果不稳定性公司采用2017年至2020年9
月各指標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作为流动资金的测算比重。
2017年-2020年9月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应科目占当
(3)流动资金占用的測算依据
公司2021年至2023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
(4)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
2021年至2023年各年新增鋶动资金需求(即流动资金缺口)=各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上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
(5)补充流动资金的确定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資金规模即以2021年至2023年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流动资金缺口)之和为依据确定。
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流动资金占用额(③=①-②)
預计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
如上表所示经测算,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运资金需求为135,094.53
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9,766.7万元,未超过公司实际营运資金的需
综上所述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未来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利于缓解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压力优
化财务结构,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备合理性
(1)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反映公司业務规模情况的财务数据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
(3)计算了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资产负債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反
应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
(4)计算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并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金额对仳分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
资产构成忣相关资产权利受限情况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原因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会計师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与发行
人会计师在审计贵公司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贵公司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
进行了核对根据发行囚会计师的工作,上述情况说明在重大方面与发行人会计
师在审计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贵公司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请发行人茬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
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
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
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
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發行可转
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複》之签字盖章页)
本人已认真阅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
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風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
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攵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