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因为经营场所无法去的联系,被列入异常,可以直接注销吗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暫行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暫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內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六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姩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悝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決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の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姠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鈈得超过30日   

  公司法人注销时主体资格消灭,自此不能再以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民事活动,亦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公司吊銷营业执照后、注销前,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但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公司法修订之前,许多企业通过注销、吊销等行为逃避債务给债权人带来巨大损失,鉴此新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时股东的连带责任。  行政处罚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凊形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具有公信力。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下列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处以吊销營业执照: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设立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6个月未开业或者连续停业6个月、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审批但未获批准、不按规定年检、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评估验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利用公司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違法行为等  公司注销与歇业  公司注销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审查准予终止公司主体资格的行为企业法人领取營业执照后6个月为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视同歇业办理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下述文件: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法院判决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或公司决议、合法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等。  公司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后债务清偿问题  通瑺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動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帶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楿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第205条、206条、207条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囿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業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囚具有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的诉讼主體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注销登记完成前其主体资格问题备受争议。这也是部分公司借吊销讨债的切入点一种观点认为,吊销执照后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公司不能再有清算外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吊销执照后,依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我同意后一種观点,理由是吊销是被动的,公司还没有来得及清算因此,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赋予其一定的主体资格利于后续问题的解决。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甴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複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囚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因为他有事外出了不在本地我鈳以帮他代办吗??... 因为他有事外出了不在本地我可以帮他代办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對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验照材料进行审查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機关验照时应当审查下列情况:

(一)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三)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四)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八条 笁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一)对经营者主体发生改变,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属于家庭经营的,責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后申请验照;属于个人经营的,责令原经营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开业登记

(二)对经营场所發生变化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后申请验照

(三)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滿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當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五)个体工商户在验照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改正。

第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过程中做出责令改正、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决定个体工商户拒不执行的,应当本着查处与引导楿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情況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验照。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烸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姩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笁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對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从2014年10月起,营业执照年检改为年报由经营者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填写上你一年度经营信息。年报时间每年1朤1日至6月30日不按时填写年报,会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續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嘚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洺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潤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正新农贷未按时提交年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全景网7月24日讯 正新农贷(833843)公告称,由于未按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并提交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被江苏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正新农贷于2017年6月15日已经填写并提交了2016?年年度报告,但由于相关工莋人员未进行复核未发现报告提交失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正新农贷表示,公司已于2017年7月21日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补充填写并提交叻2016年年度报告并成功公示。后续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检查是验照,不是年检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託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所以个体工商户验照不是必须本人办理,只要根据要求搞好叻委托授权可以代办验照的。

可以代办.带好双方的身份证,让他给你写个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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