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自己没钱还,以本人贷款逾期为由骚扰亲朋好友友借不到钱还!银行报案!法院传唤不去!缺席判决后!会不会来抓人??

原标题:如果网贷、信用卡、银行都借了钱,先还谁的好?

以前大家在有紧急需要用钱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亲朋好友借钱,而找银行借的话,需要有抵押物才可以借到。

现在有信用卡、网贷平台等方式都可以借到钱以解燃眉之急,也有不少人这几种方式都有借过。

那么到了还款时候,应该“先还谁的钱”?

挑 3个角度 给大家解答一下

A:如果单纯从“利息”上来做考虑的话,借款人最先应该还的就是网贷平台的钱。

因为网贷平台的利息是比较高的,你借的越久,利息肯定就越多。

如果网贷平台的实际年化利率超过了36%,则被认定为非法高利贷,超过的部分,不!用!还!

小排提示:我们在依法履行自身还款义务的同时,也一定要谨慎对待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对于非法高利贷,超过的部分,是不需要偿还的。

B:随后应该还的就是信用卡的钱。

信用卡分期的费用一般是比网贷平台要低,比银行贷款高,放在中间还比较合适。

C:最后就是银行贷款了。

银行的钱是要难借一些,但它的利息算是最低的。如果可以的话,银行贷款自然是放在最后还。

如果说,在几个平台上借的钱离还款期限还有一段时间的话,大可优哉游哉地慢慢还。

但如果在某个平台借的钱就快到期了,那就不管它的利息是高还是低都得先还了。

在多个平台借钱,往往要做好逾期的打算。

从逾期后果的严重性来考虑的话,那就应该先还银行贷款、再还信用卡,最后还网贷平台的钱

因为银行贷款和信用卡逾期都会影响个人征信,严重的还可能被银行起诉,并要求法院查封资产并进行拍卖以偿还贷款,所以银行的钱是不能欠的

而网贷平台的钱,逾期不还不会像银行那么严重,但是,一些网贷平台暴力催收就让人恶心了。

情况描述:一亲戚,未婚,无房,30岁左右,意外溺水生亡(非工伤),生前向亲朋好友借了些钱做投资(大概2 3十万),现在资金被冻结了。

已报案,暂时无法追回。

有一辆汽车还有4 5个月车贷(合计大概一万元左右)。

信用卡和其他金融平台借款约10多万。

死后单位补偿20月工资以及工会抚慰金和安葬费约11万左右。

银行卡里的钱大约2万左右。

(遗产合计:现金13万,加一辆还有几个月未还的车贷的汽车) 咨询问题:现在人死了,信用卡和其他金融平台的借款,以及亲朋好友的借款,车贷这些该怎么处理

我有四张信用卡被朋友借走,(当场开通后被借走,承诺年底将卡全部还清并将卡归还给我,而且不让我信誉受损,并且有字据和签名),拆东补西的,两年内都有按时还款,可现在有银行打电... 我有四张信用卡被朋友借走,(当场开通后被借走,承诺年底将卡全部还清并将卡归还给我,而且不让我信誉受损,并且有字据和签名),拆东补西的,两年内都有按时还款,可现在有银行打电话说,逾期三个月都未曾还款,找他他就说没钱还,我可采取怎样的法律途径向他要回。
对法律不太懂,可否请教我该怎样一步一步的去做呢?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1、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起诉要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是你朋友刷的。

2、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

3、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l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4、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5、首先,你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与发卡银行签有合同,如果用你的卡消费,并且持有人是合法持有(经你同意的借用,不是盗窃或其它非法获的)、商家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如果银行追债,产生的债务由你先行承担。

6、其次,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是另外一个合同,你的行为违反信用卡相关的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责任将由你承担。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只对你们之间有效,你可以字据为证据,要求朋友偿还,或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一

(1)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2)除了工行一家实行余额罚息外,其他12家银行仍实行全额罚息。全额罚息是指即使客户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在计算罚息时不扣除偿还部分,利息费用通常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

(3)此外有的银行规定,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拖欠时间越久,罚息越高。

(4)举例来说,假设李小姐账单日是每月10日,最后还款日为28日,6月11日消费了1万元,到了7月28日,李小姐资金出现紧张,便先还了最低还款额1000元,那么在8月10日账单上的循环利息费用为:10000元×0.5‰×(7月28日~6月11日)+(10000元~1000元)×0.5‰×(8月10日~7月28日)=293.5元。

(5)若持卡人连最低还款额都没还清,除了循环利息费用,还会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计算。假如李小姐只还了500元,则滞纳金费用为(1000元~500元)×5%=25元。这种情况下的循环利息费用将升至296.75元,该月李小姐的罚息合计321.75元。

2、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二

(1)造成法律纠纷信用卡暴力催收成为热门话题,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信用卡还款催收外包给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催债手段比较粗暴,给客户带来很大困扰。

(2)不止如此,违约客户还可能面临法律上的纠纷。按照《刑法》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银行经三个月催收未还,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违约客户来说,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仅给自己名声带来影响,还会损失更多的成本,除了要缴清欠款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可谓雪上加霜。

3、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三

(1)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2006年央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不良记录在国外一般保留7年。

(2)在2012年11月,央行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已经上线,2009年10月以前的信用卡、贷款逾期均不再展示,且此后逾期记录留存的时间为5年。此举意味着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

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起诉要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是你朋友刷的。

1.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

2.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l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3.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信用卡还款是指当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费到达最后还款日期时,为了确保持卡人良好的信用记录,而将账单消费资金返还给银行。

信用卡逾期并不是说过了最后还款日不还,而是指到了下个月账单日不还才算逾期。逾期不还款会影响征信和产生违约金、利息,严重的会被法院起诉、坐牢 。

  1. 首先,你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与发卡银行签有合同。
    如果用你的卡消费,并且持有人是合法持有(经你同意的借用,不是盗窃或其它非法获的)、商家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如果银行追债,产生的债务由你先行承担。

  2. 其次,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是另外一个合同。
    你的行为违反信用卡相关的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责任将由你承担。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只对你们之间有效,你可以字据为证据,要求朋友偿还,或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用卡通常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借给他人使用一般是违反使用合同的。

信用卡销卡前,账户余额必须清零,销卡在申请提出后的45天内完成销卡的全部流程

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起诉要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是你朋友刷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逾期并不是说过了最后还款日不还,而是指到了下个月账单日不还才算逾期。逾期不还款会影响征信和产生违约金、利息,严重的会被法院起诉、坐牢 。”

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

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l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最新司法解释)

当然,你可以帮他先把钱还上,然后让他写一个欠款的欠条,然后去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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