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名下的,现我要收回老人名下的房子儿子媳妇离婚怎么办的居住权合法吗

法院:两老人与其儿子为亲子关系,具有利害关系,涉案房屋已办理权属备案登记,共有权人为媳妇,驳回诉求。

通讯员周艺)年过七旬的任某夫妇称当初委托儿子帮忙购置一套电梯房,孰料,儿子儿媳竟将房产买受人改为他们自己的名字。任某夫妇认为房子是由他们两老出钱购买,儿子儿媳没有所有权,为此,在儿子儿媳妇闹离婚要分割财产时,两位老人告上法院要求判令房屋所有权归他们所有。昨日,记者从花都区法院获悉,鉴于无证据证明任某夫妇与儿子儿媳之间存在委托购房关系,法院故驳回了任某夫妇诉求,广州中院二审后决定维持原判。

老人:儿子婚变才知房产被改名

现年71岁的任大爷和妻子姚某回忆,在2003年退休后,他们两老长期住在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因房子位于一楼,环境阴暗潮湿,而任大爷患有中风、肺气肿等慢性病,为此打算出资购买一套电梯房安度晚年。但因年事已高,对烦琐的购房手续不熟悉,便委托儿子任某民代为办理购房一切手续。

直至2012年10月8日,由于儿子任某民及儿媳阳某闹离婚,任大爷和妻子才知道儿子儿媳当初没有经过两老同意,竟然将房产加上了他们自己的名字,但实际上该房屋从交定金开始至首期付款以及之后每月供房款,全部都是由任大爷和妻子支付。

儿子:改名是为套公积金

而今,儿媳阳某与儿子任某民闹离婚,儿媳认为涉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于是,任大爷和妻子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屋买受人为他们,并将买受人变更为他们名下。

儿子任某民称,涉案房产的真正购房人是父母,当初是自己没有经父母同意,私自在买房定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在妻子要求下加上了她的名字。任某民称,他和妻子当时这样做是想以此套取住房公职金挪作私用,他们并没把公积金用于月供按揭。而且,该房购买于2003年5月,他和妻子2005年9月才结婚,所以该房屋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涉案房产至今没有办理和领取房产证,现尚在银行按揭抵押中,每月供楼款仍由父母继续支付。

儿媳阳某则坚称涉案房产是由她和丈夫共同购买,是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与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首期楼款是她和丈夫共同支付,每月供楼款由丈夫负责支付,自己负责家庭其他开支。且据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产权情况表》显示,涉案房屋的权属人是她和丈夫。

法院:无证据证明委托买房

花都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任大爷夫妇的诉讼请求。任大爷和妻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后认为,任大爷和妻子称涉案房屋是他们委托儿子购买,这仅得到其儿子的确认,并没得到儿媳的认可,鉴于任大爷和妻子与其儿子之间为亲子关系,三者之间具有利害关系,且涉案房屋现已办理了权属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权属人为任某民,共有权人为阳某,任大爷和妻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们与任某民、阳某之间存在委托购房关系,也无充分证据证明他们与任某民、阳某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作出过约定,至于任大爷和妻子在房屋购买过程中有无出资,这属于他们和任某民、阳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的相对人为儿子儿媳和开发商,故儿子儿媳享有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任大爷和妻子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与儿子儿媳之间存在委托购房关系,仅以他们为出资人要求确认其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人(买受人)依据不足,法院难以支持。

另外,涉案房屋备案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具有物权属性,任大爷和妻子对于涉案房屋并无产权份额。至于任大爷和妻子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有无出资,属于他们和儿子儿媳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款只能作为债权债务处理。

法官提醒,近年来关于近亲属之间为争夺房屋对簿公堂的案件越来越多,建议相关的手续由当事人亲自出面完成,即使委托亲属购房,也应完善相关的委托手续,如办理公证等。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学区房刚过户给儿子媳妇,两人竟然闹离婚咋办?儿子背着老人和媳妇离婚,把老人买的房子都给了对方还能要回来吗?精神错乱下买了房,还加了别人的名字,要求退款遭拒咋办 ……4 月 22 日上午,现代快报 " 有请律师 " 咨询活动如约举行,不少市民咨询的法律问题都集中在房产方面,你有类似的问题吗?来看看我们专业律师如何解答的。

500 多万的学区房刚过户给小夫妻

一大早,赵大妈就赶到了活动现场,她正为房子的事闹心。原来,赵大妈和老伴住在拉萨路小学的学区房,前两天,她才知道,为了给孙子上学,老伴没跟自己商量,就把房子过户到了儿子和儿媳的名下。

" 为了孙子上学,我也没意见,可这两天小夫妻闹起了离婚,媳妇还要分我这套房产的一半,我就急了。" 赵大妈说,房子当初是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小夫妻的,合同上写的售价 300 多万," 现在学区房这么贵,房子已经值 500 多万了,当初老伴过户房子的时候,跟他们有约定,房子仅供孙子上学用,上完小学就把房子还给我们,现在闹离婚咋办?"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娅表示,这套学区房属于赵大妈和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过户给儿子和媳妇,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重新拿回房子的产权。

儿子离婚把房产都给了女方

买房钱是老人出的还能要回来吗?

" 离婚好几个月了我们才知道,儿子把房产都给了女方,可买房子的钱是我们出的,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市民刘先生和妻子一坐下来,就立即询问道。

经了解,刘先生和妻子只有一个儿子小刘。2006 年,儿子和媳妇领证后,他们就全额出款 400 多万,给小夫妻俩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是婚后财产,房子归小两口共同所有。因为担心将来两人婚姻出现问题,刘先生夫妻俩与小两口约定,两人只有居住权,如果结婚满 20 年,这套房子就归两人共同。

婚后,一家四口还共同购买一套公寓,写了四个人的名字。2017 年初,媳妇生下一个孩子,虽然小夫妻俩经常吵架,可令刘先生和妻子没想到的是,5 月份两人竟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儿子将两人名下的房产,以及自己名下的公寓份额全都给了女方,还包括一辆车以及其他财产等等,相当于净身出户。同时,孩子也归女方所有。

刘先生说,儿子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受到了女方的胁迫导致的,并非出于自愿。" 我现在就想知道,我们出钱买的房子,还能不能要回啦?"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娅表示,尽管刘先生夫妇出钱购买的房子,但房产确实在小夫妻两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具有处置权。如果能够有充分证据证明刘先生的儿子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可起诉要求对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撤销。或者,刘先生夫妇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小夫妻归还当初购房所出的 400 多万元购房款。

现在想退款只能要回一半咋办?

今年 63 岁的李先生从小就患有精神类疾病,属于二级精神残疾。活动现场,他在两位姐姐的陪同下,一起前来咨询。原来,前不久李先生忽然发病,一个人带着现金和信用花跑到了安徽天长一房产售楼处,支付了 15 万块钱打算购买一套房产。李先生的姐姐称,当时李先生很有可能是发病了,自己完全做不了主,不知道怎么就跑到安徽天长去买了房子。回来后,清醒过来的李先生拿着购房合同找到两位姐姐,不知道该咋办。

在姐姐的陪同下,他拿着购房合同找到房产开发商想要退款,令他没想到的是,开发商表示只能退他一半的钱,另一半要找当时购房时的售楼小姐要。值得一提的是,当初购房时,因为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房子可以填写两个人的名字,李先生稀里糊涂把自己一个朋友的名字也写了上去。" 他是发病时候去买的房子,现在开发商只同意退一半,我们该怎么办?"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娅表示,李先生可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投诉维权,要求开发商退款。如果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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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我一五年十月与现任媳妇结的婚(我俩是),紧接着又用她,婚前房子贷了十万元款,我又在家人手里,借了八万,买了现在的房子,装修款也是我借的,(都没有)十二月我开车出了事故,经过鉴定构成伤残,获得十万元,我用获得的赔偿金,还购房时借的钱了,其中贷的款,也是用我的工资卡还的,我媳妇看我伤残了,又把我出事故的赔偿金,还账了,2018年1月,把门锁换了,就不叫我回家住了,又提出和我离婚,现在我还在外面住着,她第一次,我没同意,因为我还有债务(都没有借据),现在她又起诉我离婚,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同意离,是什么结果?不同意离,什么结果?房子有没有我的居住权?还请A律师给与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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