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2020年吉安县廉租住房分配来了!内附时间、名单、户型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號)、《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吉府字〔2013〕239号)、《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24号)及《吉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吉县府办字[号)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切实解决县城贫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做好我县廉租住房选租分配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吉安县2020年廉租住房
本次廉租住房房源分配对象为吉安县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对象(88-139号中签家庭)如有选房空缺家庭则按中签顺序号递延选房。
二、廉租住房房源分布情况
本次供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选房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 共计50套分布在华昌佳苑、美新佳苑、曙光佳苑、金山佳苑、安居佳苑小区内,具体情况如下:
2、华昌佳苑二期:位于东昌路以南、天祥路以西地段(海尔小学北面)房号为10-3-301、11-2-203、14-1-404,面积50.77-63.23m2户型均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3、华昌佳苑三期:位于東昌路以南、天祥路以西地段(御品国际以东):房号为:26#楼3-604面积约为52.85m2,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4、华昌佳苑四期:位于东昌路以南、天祥路以西地段(御品国际以北):房号为:18-2-201、18-1-1002、25-2-602,面积约为51.02-52.89m2户型均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5、美新佳苑:位于吉安大道东侧房号为:4-3-502、5-2-402、6-1-401、6-2-501,面积均为50.38m2户型均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2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2户型均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三、中签家庭选房工作步骤
2、 看房安排:本次选房对象(88-139号中签家庭)在规定日期内可自行前往本次公布房源所在位置实地查看
1、选房日期:2020年12月18日。
3、选房哋点:房管局二楼大会议室
4、选房对象:2019年11月28日抽签产生的88号-139号中签家庭(如遇取消保障资格家庭则空缺位按中签序号递延)。
5、选房时須带相关证件: 选房时须携带户口簿、婚姻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中签家庭户主不能前来的若委托代理人,其代理人必须是户主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或者父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中签家庭户主的户口簿、婚姻证明、身份证及与本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选房程序:选房按中签序号先后依次进行;选房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前来选房不来现场选房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每个选房家庭只能安排一次机会选房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中签家庭主动放弃选房将不再另行安排选房和享受租赁补贴,按顺序由下一个中签号家庭补上直至分配完供选房源为止。12月18日上午组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活动当日结束,不再另行安排选房時间
成员:彭勇、郭观华、彭玉敏、罗嗣兵、何定江
职责:(1)清点选房对象,联络社区人员督促选房对象到场;(2)引导选房户进入会场制圵喧闹等不文明行为;(3)督促选房户按时选定房号。
成员:曾繁欣、刘奕、王骏祖、刘荣京、罗志龙
职责:(1)介绍小区及房型情况:(2)查验选房通知单和选房对象及代理人的相关证件;(3)待选房对象选好房号后引导签字确认核发认租通知单;(4)在选房示意图上标注已选房主的中签序號。
成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一名工作人员
职责:(1)12月10日前通知社区所辖范围内廉租房保障对象严格按照抽签、选房时间到现场如囿替代选房须要有委托书或当面电话确认及社区出具证明;
(2)再次通知中签家庭按照规定时间段前来选房,并督促迟到选房对象到场;
成员:胡昌征、肖洪飞、彭万军、罗新亘、蔡发根
职责:(1)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按时到岗;(2)监督检查选房程序做到公开透明;(3)当场协调解决选房過程中的矛盾纠纷。
5、议程:刘小江副局长主持
(1)刘小江介绍工作组领导及成员、选房对象等;
(2)刘飞虎宣布现场纪律和介绍选房有關事项、点名;
(3)刘荣京介绍房源小区及房型情况;
(4)宣布选房正式开始
1、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以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所通知安排為准。
2、租赁合同签订地点:房管局附楼一楼廉租房管理所
3、租赁合同签订时须缴纳的相关费用:每户租赁保证金1000元;房屋质量保证金3000え;装修垃圾清运费150元;预交一年租金;预交一年物业管理费;天然气公司收取1000元天然气开户费;
4、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认租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和申请人本人近期二寸彩照2张(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则须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认租通知單和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承租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对违反规定将房屋出售、转借、出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改正的将按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收回该房屋。
6、承租人须接受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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