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与房子交给中介托管出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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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和房屋中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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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和房屋中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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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房屋产权所有者对房屋使用权以契约形式让渡给房屋经营单位,房屋经营单位再对房屋使用权商业化的一种过程,包括日常管理,招租,承担房屋中途空置期风险等。业主(或委托人)将房屋委托给受托方并签订委托合同,受托方将按照业主的协议为其寻找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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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有同感的问题房屋“托管”有风险
选择中介需谨慎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孟凯锋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许多房地产经纪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逐渐掌握绝大部分二手房屋出租市场。在这种背景下,欲出租房屋的人多数都会选择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出租,即大家熟知的房屋“托管”,因为这样既能尽快将房屋出租,房主也省了事,但殊不知,此种方式存在许多问题,可能会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烦恼,甚至法律纠纷。
  租金代收代付,纠纷多
  2011年5月,于某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将一居室委托出租,租期1年,月租金2500元,支付方式为代收代付,即由中介公司收取租户房租,再向于某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当日,中介公司给付三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一个月后,中介公司将房屋以每月2700元出租给饶某。后中介公司一直未给付剩余租金,直至租期届满,中介公司仍未给付租金。于某找到饶某,要求给付租金,但饶某以与于某未签有租赁协议且已将全部房租给付中介公司为由不同意再支付租金。无奈,于某将中介公司及饶某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给付剩余租金,饶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最后,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向于某支付拖欠的房租,驳回了于某要求饶某连带给付租金的诉讼请求。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隐患多
  2009年12月,王某将一套三居室房屋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出租,租期1年,月租金3300元,并明确约定中介公司应合法、合理、安全出租并管理房屋,维持现有房屋现状,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打隔断,不得将卫生间、阳台作为卧室出租。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在房屋中增设隔断,将上述房屋分别出租给沈某等5户。租住期间,沈某居住房间内的电暖气长时间通电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致使房屋受损严重。为此,王某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中介公司交还房屋,并赔偿房屋修复、家具家电等损失。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中介公司交还房屋,并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
  中介公司频繁变更,麻烦多
  2011年5月,刘某找到一家不知名的中介公司A,要求A公司代理出租房屋。商谈后,双方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A中介公司负责房屋出租代理事宜,租期1年,月租金4200元,支付方式押一付三,代收代付房租。某日,刘某找到A中介公司要求给付租金,中介公司A答复称公司已更换老板,拒绝给付租金。刘某找到承租人,将房屋收回。但A中介公司仍拖欠租金,故刘某将A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被告以刘某起诉的被告名称有误为由拒绝应诉。经查,中介公司经二次名称变更,现公司名称为C中介公司。无奈,刘某再次起诉C中介公司,要求C中介公司给付拖欠的租金、燃气费及水费。最后,法院判决C中介公司给付刘某拖欠的租金、燃气费及水费共计1.5万余元。
  法官提醒:
  作为房屋出租的委托方,最关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能否按时足额收到租金;二是在租期届满时能否按交付时的原状收回房屋。回看以上三个案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中介公司违约现象比较普遍,为多赚取租金差价,中介公司经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反约定转租他人,另外,中介公司还经常拒付或延付租金,甚至多次更名逃避责任,致使出租方不能按时足额收到租金;二是出租方在房屋的出租、管理中存在问题,例如未慎重选择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后坐等收租金,忽略对房屋的管理等等。
  法官提醒,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为出租委托方,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具有租赁代理资质且市场信誉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为这些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较好地遵守合同约定,即便产生纠纷,也能快速合理解决。二是出租期间,应时不时去查看出租房屋,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违反合同约定转租,承租人是否有不正当使用房屋、损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违约行为,一旦发现上述问题,及时寻求救济途径,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三是签约时,尽量选择租赁双方自行划转租金的支付方式,而不是选择代收代付方式,因为后一种支付方式不仅给予中介公司加价出租、拆改房屋出租等赚取差价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还给中介公司拒付、延付租金留下可趁之机,使出租方的权益受到损害。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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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摘要)
& & & & 第三十二条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ldquo...&&nbsp房屋托管小心房租风险 中介涉超范围经营(图)
  有多余的房子想出租,又不想直接面对租客,一些房东选择将房屋低价出租给房地产中介公司,再由房地产中介公司对外出租。这种房屋托管行为被业内称为“房屋银行”,意思是房子像是被存进银行一样安全。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记者了解到,这种“房屋银行”出现在岛城已经5年多了,近日,早报接连接到市民关于这类房屋托管问题的投诉。最早从事房屋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表示,已经预见到该行业面临的混乱局面,正在逐渐淡出房屋托管市场。
  托管房屋后家具丢了
  “我们屋里原先的沙发少了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房间里的床垫和床没有了,电视机机顶盒也不知道去哪了,有几个床罩也不见了,客厅的吊灯也找不到了。”昨天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东海花园小区4号楼内,跟随尹先生夫妇来到了他们租出去的房子。尹先生指着窗户上的痕迹称,房屋托管公司好像在客厅里加上了一个隔断,他三室一厅的房子里不知道住了多少人,好好的房间被糟蹋得乱七八糟,人都没法住进来了。
  尹先生称,他的房子5月18日合同到期,他准备从房屋托管公司手里把房子收回来,但房子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他只能拒绝收房。
  “合同到期前,我们就到房间里面看过,提前跟房屋托管公司说了发现的问题,让他们修补破损,赔偿我们丢失的东西。”尹先生称,可是房屋托管公司一直拖着不给他们修复。记者按照尹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房屋托管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是我们不想给他们退赔,主要是他们提出的要求实在太苛刻了,有些问题是房屋老化造成的,不是我们的原因,确实是不能给予赔偿。”工作人员称,尹先生夫妇手里有公司的1000块钱押金,还没有退还。经过记者协调,昨天下午,房屋托管公司同意给他们维修家中损坏的物品,并将丢失的物品补上。
  律师说法
  托管房屋合同最好列明清单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称,房屋托管合同与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同,房东除了将房屋租给中介公司外,还授权其对外转租,房东和实际的租房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导致房屋脱离了房东的控制。房屋中介可能利用房东的大意,采用改变房屋结构、群租等方式,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可能会损害房东的利益,所以才会出现尹先生遇到的房屋损坏,家具丢失等问题。
  在房屋托管前,房东应该与房屋托管公司列明家具电器等附件清单,列明是否允许隔断群租,保障自身的权益。
  中介使诈租客房东都遭殃
  从房屋托管公司租房的小张,刚刚住了大半年就接到了房东的最后通牒,要求她立即搬走,没过几天小张回家时发现,自己在山东路租住的房子门锁被房东换了,她只能拖着行李箱到处找房子。而她此前交给房屋托管公司的房租迟迟没能退回来。“这事不赖房东,据他说房屋托管公司已经好几年都没有给他房租了,他当然不可能再把房子继续托管了。”小张称。
  小张租住的这套房在山东路附近,房子宽敞、交通便利,据房屋托管公司称,房东在国外,将房屋托管已经好几年了,托管公司可以全权代理房东办理房屋出租业务。小张租房时根本就没有觉察到有风险,当时就预付了一年的房租,直到去年12月,房东突然上门,要求她搬走。“我为这事第一次去找房屋托管公司时,他们不给我解决,让我放心住着,要是住不成,会赔给我双倍的违约金。没想到过了两天,房东就把门锁给换了。”小张称。
  据这家房东称,他们不是为难小张,而是因为房屋托管公司太不像话了,拿着他们的房子挣钱,可欠了好几年的房租都不给,他们只能把房屋收回来。小张事后找到这家房屋托管公司要求退回剩下的房租,但对方仍然在拖延,再三催促才返还了部分房租。据这家房屋托管公司的负责人称,是他们公司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资金也出现了很大的漏洞,才会导致房东与租客小张双方面的麻烦。
  律师说法
  房屋托管小心房租风险
  王律师称:房屋托管业务最大的风险在于两个租赁关系收付房租的周期不同,一般来说,中介公司给房东支付房租是按月或者按季度,一般只缴纳一个月的房租,而从租客手中收取租金周期是半年或者一年,收取的押金也比较多,中介手中就会沉淀起大量的流动资金,如果监管不到位极有可能出现资金被挪作他用或携款潜逃的现象。在北京这种房租被中介卷跑的案件发生过多起。
  与房屋买卖需要做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同,房屋租赁实行租赁合同备案管理,但现实中房屋租赁备案率低,监管部门无法掌握有多少房屋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成交,也就难以做到对代收代付房租的全面监管。
  托管公司正在逐渐淡出市场
  昨天,记者联系了高先生,他所在的公司2008年就在岛城开始房屋托管业务,是岛城最早从事房屋托管业务的元老之一,在岛城目前房屋托管市场上也占有相当的份额,但他告诉记者,他们的公司正在逐渐淡出房屋托管市场,原因是他们预计到,岛城房屋托管市场可能出现跟北京等其他城市一样的托管乱象。
  记者:当初为什么会做房屋托管?
  高先生:我们的公司规模比较大,员工也比较多。刚开始我们租房子,主要是给我们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公司的客户居住,后来发现我们的员工流动过程中,造成房屋的闲置,我们为了把这些闲置的房屋利用起来,就办理了相关方面的手续,逐渐拓展房屋托管这方面的业务。后来我们发现,岛城有很多房租闲置,房东更希望将房子租给我们这样的托管公司,这也成为我们公司发掘的一个新的商机。
  记者:现在青岛房屋托管行业总体状况怎么样?
  高先生: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在青岛的房屋托管业务逐步扩大。在此过程中,也有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看到房屋托管有利可图,也开始进入到了这一行业,并挤占了一定份额市场。据我了解,目前青岛大约有十多家这样的房屋托管公司。有一些中介机构不仅有租房、卖房的业务,也有像房屋托管这样的业务,只是没有明确标注,这也给行业规范带来一定的难度。
  记者:房屋托管主要靠什么赚取利润?
  高先生: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都希望按照市场价把房子租出去,或者是租进来。从这方面说,房屋托管公司的利润空间实际上是很小的,光靠租金差价是很难保证公司能正常运行的。一些托管公司就采取分租的方式,把租来的房子租给多个房客,甚至是加上一些隔断租给别人,尽可能使整套房子的利润最大化,从中赚取中间的差价。这也使得整个的房屋托管行业,显得比较混乱。
  记者:公司为什么要渐渐退出房屋托管行业呢?
  高先生:房屋托管业务本来就只是我们整个集团业务的一小部分,越来越多的房屋托管公司加入到这个行业,使得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秩序也显得比较混乱。我们现在选择退出,更多的是想“洁身自好”,不想因为行业的一些混乱局面,影响到我们整个集团的声誉。另一个原因,随着更多的房屋托管公司加入进来,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也被进一步压缩了。
  市工商局经纪人处:
  中介涉嫌超范围经营
  “从目前的情况看,房屋中介从事的房屋托管和转租服务,并不属于房屋中介经纪行为的一种,房屋中介公司从事房屋托管服务,涉嫌超范围经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工商局,经纪人处的工作人员答复,消费者发现房屋中介的这种超范围经营问题,可以拨打12315联系工商部门,他们将会同房屋中介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青岛市房管局市场处,对违规行为给予查处。
  市房管局房屋租赁中心:
  暂时没有针对性法规
  市房管局房屋租赁中心信息科刘科长表示,在岛城房屋托管行业还是一个新兴行业,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个行业,只是在一些法律法规中,部分涉及到了房屋托管中的一些问题。2011年2月份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另外,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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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有风险 选择中介须谨慎
&&&& 10:04
  ■本报记者 郑梦超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许多房地产中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逐渐掌握绝大部分二手房屋出租市场。一般情况下,许多欲出租房屋的业主,多数选择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出租,并签署托管协议,从而节省时间、获取利润。但在托管过程中,一些中介机构为获取更多利润,通常会存在一些合同违约的行为,从而对业主的权益造成侵害。对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法官孟凯锋结合实际案例,提醒房屋出租人慎重选择中介机构的托管服务。
  租金代收代付 惹纠纷
  ●典型案例
  2011年5月,于某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将自己的房屋以月租金2500元的标准出租一年。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代收代付,即由中介公司收取租户房租,再向于某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当日,中介公司将三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给付于某。
  一个月后,中介公司将房屋以每月2700元出租给饶某。此后,直至租期结束,中介公司一直未给予于某剩余租期的租金。于某找到租户饶某,并要求其给付租金,但饶某以与于某未签有租赁协议且已将全部房租给付中介公司为由,不同意再支付租金。对此,于某将中介公司及饶某诉至海淀区法院,要求中介公司给付剩余租金,饶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向于某支付拖欠的房租,驳回于某要求饶某连带给付租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评析
  作为房屋出租委托方,业主最关心的便是能否按时足额收到租金。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中介公司违约现象比较普遍。为挣取更多佣金,中介公司经常拒付或延付租金。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为出租委托方,签约时应尽量选择租赁双方自行划转租金的支付方式,而不是选择代收代付方式,因为后种支付方式不仅给予中介公司加价出租、拆改房屋出租等赚取差价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还给中介公司拒付、延付租金留下可乘之机,使出租方的权益受到损害。
  擅改房屋结构 留隐患
  ●典型案例
  2009年12月,王某将一套三居室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出租,租期一年,月租金3300元,并明确约定中介公司应合法、合理、安全出租并管理房屋,维持现有房屋现状,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打隔断,不得将卫生间、阳台作为卧室出租。
  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在房屋中增设隔断,将上述房屋分别出租给沈某等5户。租住期间,沈某居住房间内的电暖气长时间通电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致使房屋受损严重。为此,王某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中介公司交还房屋,并赔偿房屋修复、家具家电等损失。
  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中介公司交还房屋,并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
  ●法官评析
  为多赚取租金差价,中介公司经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反约定转租他人。同时,业主在签订物业托管协议后,疏于对自有物业进行管理,为中介公司改造房屋创造了条件。
  在此情况下,业主应在出租期间经常去查看出租房屋,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违反合同约定转租,承租人是否有不正当使用房屋、损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违约行为,一旦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寻求救济途径,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中介更名频繁 避责任
  ●典型案例
  2011年5月,刘某找到一家毫无名气的甲中介公司,要求其代理出租房屋。商谈后,双方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甲中介公司负责房屋出租代理事宜,租期一年,月租金4200元,支付方式押一付三,代收代付房租。随后,刘某找到甲中介公司要求给付租金,甲中介公司答复称公司已更换老板,拒绝给付租金。刘某找到承租人,将房屋收回。但甲中介公司仍拖欠租金,故刘某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以刘某起诉的被告名称有误为由拒绝应诉。经查,中介公司经二次名称变更,现公司名称为乙中介公司。在此情况下,刘某再次起诉乙中介公司,要求其给付拖欠的租金、燃气费及水费。
  最后,法院判决乙中介公司给付刘某拖欠的租金、燃气费及水费共计1.5万余元。
  ●法官评析
  业主在托管物业时,尽量选择具有租赁代理资质且市场信誉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为这些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较好地遵守合同约定,即便产生纠纷,也能快速合理解决。
  ●相关链接
  集中整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的要求,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包含: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行为。
  通知同时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加大查处力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物价等部门。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作者:郑梦超 田珍祥
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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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亲们,普及一下中介公司和托管公司区别收藏
前两天朋友打电话问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出租房子信息,信息上写“非中介不收中介费”,是不是真的。我说是真的,这种就是属于房屋托管公司。第一个区别,一般中介公司大家都有了解,像xx不动产,xx房产,这些都属于中介,他们在小区或者街道都有门店。而房屋托管公司没有门店,办公地点都在写字楼里。第二个区别,中介公司统一着装西服,托管公司一般没有限制。这些都是最直接的区别。第三个区别,中介公司会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像58同城,赶集,搜房,安居客。房源图片一般都很豪华,并且价格优惠。房源描述上面,字体都用彩色标注,特别显眼。发帖人会留上自己的名字。而房屋托管公司发房源帖子,一般都会写,个人出租~非中介~不受中介费,等字眼。第四个区别,听说有的中介公司带看房子就要收费,看一套房子收多少钱,不过我还没遇到过这种公司。一般正规中介公司带租户看房子不收任何费用,看上中介公司的房子,并确定签订租房合同,才会收取服务费,一般是月租金的一半,有的公司收取一个月的佣金。房屋托管公司是免费带客户看房子,看上房子可交付押金,然后签订合同。不收费用第五个区别,中介签订合同之后,有任何事情不再管,交易结束。 房屋托管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时间内,家具家电有问题可联系公司,免费修理。(人为损坏除外)。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候要注意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及房东提供的房产有效证件。同时要把房子之前产生费用结清(水电费,物业费,有线费,燃气费,暖气费等),检查房间的家具家电是否正常,(衣柜,窗户,橱柜,灯,水龙头,下水道,马桶,洗衣机,抽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还有空调是否能制冷制热等)。付房租的方式要看清楚,有没有提前打房租。基本就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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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房子想找房东本人,例如在58同城上面,租房选择—个人房源—整租—郑东新区,会出来很多东区的出租房源贴,打开帖子,看发帖人电话下面的发贴记录,如果这个号码发了三四个帖子,而且都不是一个小区的房子,那这个人就是公司的。如果有几个帖子日期都是最近的,房子都是同一个,差不多就是房东了,然后看帖子上的,小区名字,地址,户型,楼层,然后房源描述,感觉合适可以再打电话咨询。如果房源描述中说添加微信什么的,都是骗人的,别信。
这帖子被做房地产的人看到,估计要骂我了。???
说得对。我是做托管的,每次人打电话看房子,都说托管是中介,我真是醉了。
马丹,托管又不收你其他钱,看上房子就住,看不上拉倒。弄弄都恼了。
你咋知道的
托管最坑了
我在东区和二七区干了一年。现在辞职了。每个行业都有好的公司,也有昧良心的公司。郑州的托管公司有资金链断裂捐款潜逃的,也有皮包公司融资逃跑的。不做评论。还有,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下午问了个托管我说贵然后就他们各种鄙视还是租不起去城中村 托管打工的还真不拿自己当外地人了
同行啊。、不过你说的有点多啦。。 补充一条: 房子价格真心不贵。。(目前我所在这边是这样的。3室1700,我自己也是租这附近的房子,也跟这个价差不多)
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件不会造假吧没在小区租过房
明明已经百无禁忌 偏偏你是一百零一
楼主要被这个行业封杀了
郑州租房价都给托管炒起来了 房东租1000 托管租1500 楼主把这事说出来可好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你看着远方你说你也想流浪
我会时常回来看看的。。。看看广大看官老爷的反应... 表示并不乐观
楼主不再发个单间和标间的区别么?每次姐到客户电话特别是不想合租的那种。说真的,代理公司收房的价格都不低,差价不是那么容易赚的,不行你自己也可以找找房源。
压的一能不能做为第四月的房租?
房屋托管公司在北上广很流行,也把这个行业做到了极致,主要做的合租房。郑州目前房屋托管公司也分两类,一类主做整租,就是房子现状出租,不改变房体结构,三室就是三室,两室就是两室,整体出租。一类就是合租房。但是现在河南省已经颁布一些明文规定针对合租房。合租房就是把一些面积比较大的房子,在客厅用石膏板做隔断,改装成一间屋子,缺点(不隔音),一般三室两厅的房子会改装成,五室或者六室,没有客厅,共用卫生间。一般厨房是封闭起来禁止做饭的,出于安全着想。合租房一般配置床,衣柜,电脑桌,洗衣机,热水器,价格500-1200不等。(依郑东新区为依据)
其实哪行都是有好有坏,只要是被大多数,被社会接受的行业,肯定是利大于弊,既然托管它存在了,肯定有它的优处,但它的缺点也是存在的,任何东西都是需要完善的,缺点有可能有一天也会被完善,托管是把房价吵起来了,但它解决了多少住房问题,解决了多少资源浪费(房子空着本身就是一种浪费),解决了多少人花大把时间找房,往外租房的时间,推动了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然后我可以告诉你们,一般租托管公司的房子,中间的利润差价多少,一般每套房子,从房东手里拖过来到租出去,中间一般是0到200块钱的差价(有时候会赔钱租),每套房子几年下来也就这么点利润,。
不好意思,曾经在一个做过一年多,对着行比较了解
大学路淮河路升龙A区5号楼有两室一厅出租,厨房卫生间都可以用,有空调,衣柜,别的暂时没有。一个月两千多,房东刚给我发微信问我有人找房子没,房子暂时不托管。有人找这边房子私聊,我把微信号给你
托管不是中介,真新鲜
往复随安-我十八岁时跟所有人一样叛逆仗着年轻气盛离家千里说得好我是外出读书其实算作是逃离-我开始厌倦南方那个小城春天的风夏天的雨可我始终没能去一次北方只隔了很少的距离-二十岁时我开始无限的怀恋秋天的夕阳冬天从不缺席的雪几百个日夜就这样被抛弃-把所有得到和失去装进背包换一张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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