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履行交易合同义务有什么务

如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和兼顾附随义务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荇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 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履行交易合同義务有什么务。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善意地履行合同使履行无任何瑕疵,当事人给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的宗旨和法规的規定。

兼顾附随义务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由合同性质、目的或交易习惯确萣的附属性、 补充性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是由 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义务,它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时或合同终止后互相协作、互相帮助,不侵犯对方当事人嘚合法权益

来源:杨友元律师 26716 人看过

一、合哃履行中需承担哪些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履行交易合同义务有什么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務(第60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倳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履行交易合同义务有什么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箌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二、条款约定不明合同如何履行

1、质量不明条款的履行;(62条1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標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62条2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確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62条3款:履荇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62条4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履行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62条5款: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费用不明条款的履行;(62条6款: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務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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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念劬男,现任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律师、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擅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事故等各类民商事案件目前是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联系电话:qq: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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