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募集配套资金是利好吗那些

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推迟退休是很多国家在面临老龄化问题时普遍采取的方法。然而,对于延迟退休,人们却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延退派”认为延迟退休是应对老...
所以,这对这部分人群,我分别从人口普查分类方面、政府扶持方面、社会保险方面、医疗保障方面、精神保障方面以及从人口政策方面提出了几个建议。
《中国经济周刊》: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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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养老取得哪些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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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民政部门拟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互联网+养老”政策措施,推进智慧养老。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国93.4%的养老院不同形式提供了医疗服务;养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由2015年低于30%提升到了46.4%。今年将继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支持以乡镇为中心健全养老设施和服务网络。推动省级层面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截至2017年9月,我国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达2.8万余家,养老床位近700万张。民办养老机构为1.25万余家,同比增长7.8%。今年将持续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今年,要让好政策踏踏实实落地,不走样不偏航,更好服务老年岛民。”倪芳芬说,要更多搜集基层养老情况,为上级部门制定“老有所养”政策提供真实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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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在过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不具备解决国民养老问题的整体方案。首先,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其次,现行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势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的考验;第三,现行方案的覆盖面还不够宽,面向农村人口(特别是非农业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启动。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正在处于“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转向“为全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初期,但类似于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 (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尚未出现,表现在国家相关政府机构的行动缺乏统一法规协调,全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还未得到全面统筹考虑,养老保障的各个部分还需要进一步整合。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进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暂时解决了国有企业养老金支付危机问题;第二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构建(),试图解决代际间的公平问题;第三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2000年以后),初步确立了多支柱养老体系。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被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根据上述原则制定的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的共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在进行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劳动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第二支柱是近年来逐步明确的企业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和《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号)文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的一个层次。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自愿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实账运行。我国城镇养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愿的个人储蓄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行为,通常不列在社会养老保险计算范围内。以上三个支柱在理论上将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再分配功能、储蓄功能与保险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共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要研究和解决中国当前养老保险体制变革中存在的问题,应以科学发展观的新视野,从中国和世界养老制度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其发展的时代特点和重要历史使命:首先,现行制度应尽快调整代际公平性问题。目前基本养老金由于存在“虚账”、非公企业抵制、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基本养老保障的作用,老职工的养老金来源堪忧。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根据2003年初国务院在相关会议上的精神,这一试点将在多个省份推开,个别省份将沿用辽宁省试点方式。而辽宁省试点方式能够取得一定成功的关键点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担了相当比例的资金,注入到基本养老金(第一支柱),做实第一支柱,为发展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础。国务院要求沿海发达省份则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但实际上,这一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没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些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已经高达1万亿至3万亿元。同时,社会保险覆盖面过于狭窄,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到劳动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类公共养老金计划覆盖的平均水平约为30%。另外,从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项目来看,中国一些地区缴费总额已达到工资总额的 30%左右,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缴费水平(当然,这没有计入非工资性收入)。较高的缴费率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这导致很多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而为了维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进一步提高缴费率,于是有更多的企业选择逃避缴费。因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中央政府重要的总调节基金,将在未来发挥重大作用。现在,其运作的重要环节都已经确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规范(如资金来源、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投资方式、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风险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应进一步多渠道尽快充实基金资产。其次,现行制度还应尽快调整代内公平性问题。企业年金作为非强制性的养老保险,设计、利用更多的税收政策鼓励各种类型的投资计划,如采用抵税、缓税和免税的优惠方法等,可以促进其发展,提高其替代率,减轻基本养老部分的财政压力。从目前全球范围看,许多国家仍采用较单一的社会保障体制。长期融资不足,积累不平衡,投资回报低,支付困难,人口老龄化的压力等都对这种体制带来很大挑战。美国养老保险体制是社会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资、储蓄积累两种形式的结合,但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历任政府在此问题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实施。但中心点基本一致:除保留现有的强制性养老保障体系外,还应大力发展建立自愿性的各类退休或退休补充体系,进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层面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有些国家企业年金计划达到较高的覆盖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当然也要制定相应的限制措施,避免雇主或雇员借此逃避国家税收。
这个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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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部1月22日(周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第四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何时入市的问题,发言人李忠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投资办法的配套政策措施,这些配套政策出台后,各省区市就可以陆续启动委托投资程序,将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进展快的年内就可以启动。
当然,李忠也指出,这个投资并不等同于“入市”,委托投资开始的时间与“入市”的时间也不能划等号,投资办法也规定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可以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养老金产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企业改制上市等20多种产品和渠道,投资股市只是其中一类选择,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主要是委托市场机构进行操作,由其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股票交易时点,政府并不直接操作。
我们知道,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相比,养老金的投资运用已经落后一大截。数据显示,过去的14年时间,社保基金投资平均年收益率达到8.5%,其中投资股市部分,不仅战胜了固定回报,而且超过了市场平均水平。以2014年数据为例,社保基金收益率达到11.43%,而当年的CPI涨幅仅为2%。也就是说,当年社保基金收益率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9.43个百分点。
下面就是A股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了:如果养老金入市,会有多大规模?哪些股能入养老金法眼?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3.5万亿元,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预计全国可以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约2万亿元,按照30%入市资金上限计算,将有最高6000亿元的养老金入市。而目前我国在政策上允许进入资本市场的养老基金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二者合计可以入市的规模最大理论值应是8200亿元。
人社部曾指出,养老基金是老百姓(603883)的“养命钱”,应当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基本原则,实行严格的、全面的市场监管,防范投资风险,打击不法行为,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因此,机构预计,养老金对资金安全性考量的特质,使得其极有可能和社保基金一样,将质地优良、低估值的大盘蓝筹股作为首选标的。除此以外,那些现金流充裕、高成长、高分红的个股或许也将成为未来养老金的主要投资标的。在这一背景下,那些现金流充沛,高分红、估值合理、公司治理较好的品种,更可能成为长线资金关注的方向,如银行股、电力、地产等蓝筹股。
下面是我们整理的部分高股息个股,因考虑到部分个股存在去年业绩下滑现象,在综合参考前三季度的业绩变动、经营现金流和货币资金增长情况后,以目前股价计算,两市31只个股有望继续在2015年年报中继续保持3%以上的股息率。(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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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地方养老金将归集至中央实现统一投资运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信息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李唐宁)《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与财政部等部门正研究制定与养老金委托投资配套的资金归集办法,未来地方上沉淀的养老金将归集至中央实现统一投资运营。有业内人士认为,养老金结余较多的省市如江苏、浙江、北京或将实现投资运营。不过,尽管养老金投资运营已板上钉钉,但出于多重考虑,截至目前,各地均未实质性启动有关养老金委托投资的安排。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已近两月,除广东千亿资金已入市外,只有山东有部分资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
  一位地方社保系统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中央层面的归集办法出台之前,各地可能会按兵不动,即便归集办法出台之后,也会遇到种种困难,实现养老金投资的道路不会“顺风顺水”。
  事实上,尽管人社部自2013年就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基本实现,但实现统收统支层面的省份只有7个,大量的养老金仍沉淀在地方。“省级层面归集的资金并不多,如何使资金从县市归集到省级,需要较长的时间,实际执行起来很难,阻力很大。”上述人士表示,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资金多年趴在地方导致利益固化,“社保资金几乎全部存在银行,最后经过层层转移,成了当地的建设资金,比如被银行贷给了当地企业,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下一步如果将基金委托出去,无疑就是把钱从地方拿走,这笔基金虽然最终也会有所投向,但未必会投资到当地,因此很多地方就没有动力将基金委托出去。”
  业内人士的另一个担忧是地方在归集实现之前,会把累计结存用光。“全国统筹后,基金不再归地方管了,地方也就没有动力完成制度的自我平衡。因此当地机构可能会采取降低缴费基数、提高待遇等方式,把钱尽可能多地发出去,使得基金不再结余。”有专家认为,目前面临的不仅仅是资金归集问题,更多的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划分问题,还有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及社保机构的能力建设问题。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也坦言,从全国来看,地方资金归集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各省的具体情况不一,有的集中在省级管理,有的分散在市县一级。在实现资金分批到位前,还将有一系列的配套规则、程序。”据了解,正在制定的养老金归集与转移办法将确定中央、省、市县之间,还有受托机构之间,资金划入划出的具体流程,包括一些财务会计规则等等。
  具体操作流程上,余蔚平表示,将由各省级政府把分散的市县基金归集到省级财政专户,然后再委托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这个机构进行总体上的战略资产配置,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其中有一部分由该机构进行自主投资,其他部分就选择那些有资质的市场投资机构进行专业化投资运营。
  专家认为,结余较多且当期收支压力不大的省份有可能率先实现投资。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江苏、浙江两省的养老金累计结余额分别为2793亿元和2632亿元,位列全国二、三位,仅次于广东的5128亿元,且两省养老金均已实现收大于支。位列第四的北京市以2161亿的累计结余也成为投资运营的“热门”省份,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将成为继广东、山东后第三个实现投资运营的省份。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发布以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就开始在内部筹建针对基本养老金投资的新部门,下一步地方资金将陆续归集上来,但从地方逐级归集需要有一个过程,整个归集期大概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预测,年底前将会有地方资金归集上来。
(责任编辑:un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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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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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答: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到各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雇主和雇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根据冀人社发〔2011〕72号规定,从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申请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答:(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3.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时,其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如何确定?答:(1)补缴用人单位期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2)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从达到退休年龄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1993年1月至1995年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1996年及以后年份,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或60%为基数补缴,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以补缴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缴费基数趸缴。缴费比例为20%。4.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时,如何收取滞纳金和利息?答:(1)已核定缴费基数,日之前形成的欠费,补缴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2)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其中:补缴1986年10月至1995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8‰,补缴1996年1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6‰,补缴2001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5‰。在日之前补缴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日至日期间的滞纳金。日以后补缴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从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3)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1996年1月至2011年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的平均值4.922%计算。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计算。5.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加收滞纳金?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6.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待遇包括哪些?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目前,病残津贴由于尚未出台配套性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文件,暂未实施。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农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从100元到4000元分13个档次1、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人每年补贴45元;2、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3、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55元;4、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5、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6、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75元;7、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8、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三、政府补贴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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