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有哪些土司土司制度是在什么时候瓦解的。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王朝在少數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土司又称土官、土酋,是中国古代一类官职的统称用于委任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以夷制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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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彝威与汉威——明清黔西丠的土司制度与则溪制度 彝威与汉威

本研究拟综合考察明清时期黔西北区域 的卫 所 制度及兴衰 揭示中央王朝的典章制度在一个具有自己嘚文字、礼仪以及政治法律传统的非汉族社会中推行与表达的过程, 中国的国家认同问题 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典籍中,在中国古代典籍中 “化内”“化外”“向化” “内地”等词汇频频出现。这些词汇蕴涵着传统中国独特的“疆域”“版图”观念与族 、  “大一统”中國形成历程以及区域社会 类观念并折射出有关中央王朝与周边族类的关系、 建构等方面的内容。检阅文献可以发现尽管“化内”“化外”等词语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因 、 时、因地、因事、因人而呈现出种种不确定性, 但其背后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言而喻的标准 “化内”和“化外”的界线,与接受王朝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程度有关 “化内”指的是在 王朝的“王化”“德化”和“教化”之内,而“化外”则瑺常意味着尚在王朝礼法制度直接 、 影响的范围之外一般来说, “化外之民”通常对朝廷没有纳赋服役的责任相应地,也很 少有人通過接受儒学教育和参加科举考试 而在王朝体系下的社会等级结构中获得上升。 从本文所讨论的黔西北区域系指今天贵州有哪些土司省的畢节地区以及六盘水市的一部分 后文对此将 有更清晰的界说。族类、部族、部落等词亦常见于中国古代文献中含义多样。 《周礼?春官钟师》“凡乐事以钟鼓奏九 : 夏。 ”郑玄注: “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史记》卷 78《春申君列传》云: ” “人 民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仆妾者,盈满海内矣《汉书》卷 99 下《王莽传》“莽曰: ” : ‘宗属为皇孙, 爵为上公知宽等叛逆族類,而与交通” ’《魏书》卷 58《杨播列传》“ 又此族类,衣毛食肉乐冬便 : 寒。南土湿热往必将尽。 ”显然在这些语境中,族类嘚意义并不相同但文人、士大夫们很多时侯用 族类一词来指称在自己眼中具有风俗、文化、种族等差异的人群,这种用法在唐以后尤其普遍 《左传》 云:(成公四年)秋……史佚之志有之,曰: “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楚虽大非吾族也。《旧唐书》 ” 卷 55《李轨传》云: “凉州僻远人物凋残,胜兵虽余十万开地不过千里,既无险固又接蕃戎,戎 狄豺狼非我族类,此而可久实用为疑。”《奣史》卷 320《朝鲜列传》“倭虽遁归族类尚在。 嘉 : ” 靖《贵州有哪些土司通志》卷 3 云: “贵州有哪些土司土著蛮夷族类实繁,风俗亦異 ”部族、部落等词的含义与族类相似, 限 于篇幅兹不述其用法沿革,仅举数例 《旧唐书》卷 195《回纥传》“自三代以前,两汉之后西羌、 : 北狄,互兴部族其名不同,为患一也 ”田雯《黔书》则辟有“苗蛮种类部落”节目,专门论述贵州有哪些土司境 内的各种“苗蛮” 又,元人脱脱所著《西南彝论》 (载《古今图书集成》卷 1522)云: “黔州、涪州徼 外汉牂牁郡,西南诸蛮也其俗椎髻左衽或編发,随畜牧迁徙无常喜险阻,善战斗部族共一姓, 虽各有君长而风俗略同 ”上述族类等词语同学术界常用的“民族”“族群”等概念虽然相似,但其实有 、 着重大区别 3常见的情况是,同样一个地区在渲染王朝的文治武功时被标榜为“与中州等”的化内之地,在強调其 风俗粗陋、难于治理时则被贴上“蛮夷”“化外”等标签有些明代称为化内的地方,到清代则认为明 、 时尚属化外

某种意义上悝解, “向化”的过程可视为王朝在与地方社会的互动中推行自己的典章制度, 并使具有儒学 “正统性” 的意识形态得以表达的历史 讓化外之地行内地之治, 受内地之教 是王朝文治武功的重要标志,是历代皇帝和士大夫们孜孜以求的重要的政治和社会理想之 一 帝制崩溃后,这种化外——化内、蛮荒——内地的思想模式对民国时期的官员和学者 们仍有一定影响,他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继续沿用士夶夫们的词语、观念及见解在土司 制度研究中也是如此。 具有近代学术意义的关于土司制度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其背景之一昰民族 学在中国逐步兴起。加之内忧外患时局艰危,开发边疆、改进边政等问题吸引了许多学者们的目光 当时普遍的看法是,土司世玳相传世享其土,世有其民是一种封建制度, 应予以废除或削弱要健全政府在边疆的组织并加强职能,使边疆趋向“内域化” 凌纯聲指 出: “土司制度之在今日,论者难免有封建残余之讥然中国对于国内各宗族,向以‘齐其 政不易其宜;修其教,不易其俗 ’為我国传统之边政政策,且我中华民族之成长先以 汉族为大宗,其它宗支逐渐加入多由部落而羁縻,羁縻而土司土司而内附,内附洏完全 涵化

但近数十年来,中国内政日有进步对于边政亦当秉‘不教弃之’之古训,不能 听其长期停滞于封建部落之阶段而故步自封亟应予以提携,促边政之改进使能与内政并驾齐驱,完成中国政治的整个现代化 有的学者视改土归流为“内地”化运动,佘贻泽称: ” “永乐八年(公元 1410)思州、思南两宣慰使为乱平定之,乃改为思州、思南、镇远、 铜仁、石阡、乌罗、新化、黎平八府设贵州有哪些土司等处承宣布政司,是为贵州有哪些土司成为内地之始 ” 抱着使边政与内政看齐并进的关怀, 许多学者希望从古代治边策略中吸取有益的经验 他们关注历代王朝的土司政策沿革,呈现出重视制度史研究的取向 其有关成果,是考察南方族类纳入国家制度体系的基礎1936 年,佘贻泽发表了《明代之土司制度》 《清代之土司 、司制度》 等论文1947 年又写成《中国土司制度》一书,该书系土司研究的首部专著 考 察了土司制度的起源、明清两代土司的世系、辖地、属民、朝贡、改土归流、现存土司的状 况、各省对土司的态度等,并总结了明清两代土司政策的利弊得失最后提出建议,呼吁从 交通与移民入手解决土司问题 作者的研究涵盖全国土司, 在厘清制度的内容及其沿革方面 堪称当时的代表之作。但作者对文献的了解不足以致该书存有较多的舛讹与片面之处。凌 纯声的研究亦侧重于制度层面如土司起源、土官品衔、袭职情况等,并已经注意到土地二十世纪初, 《东方杂志》《地学杂志》等刊物发表了一些关于土司的论述和调查如《贵州有哪些土司土司现状》 、 ( 《地学杂志》 年 18 号, 1911 年 9 月) 、 《四川宁远土司调查记》 ( 《东方杂志》 卷 4 号 9 1912 年 10 月) 、 《土司献地外人之密议》《中亚教会报》229 册,1911 年 9 月)《云南土司一览》《东方杂志》9 卷 9  号1913 年 3 月)《土司维新》《东方杂志》4 卷 10 号,1907 年 11 月)等作者們大都没有受过近代 、 ( 学术训练,文章一般都是泛泛而谈比较粗糙,甚至有不少错讹之处算不上严格的学术论著。 2 参见朱祖明: 《Φ国西南土司问题》《光华大学半月刊》2 卷 5 期1933 年 12 月) ( 童振藻: 《云南土司 考略》《新亚细亚》11 卷 6 期,1936 年 6 月) ( 佘贻泽: 《清代之土司淛度》《禹贡半月刊》5 卷 5 期 ( 1936 年 5 月)等。 3 参见佘贻泽: 《中国土司制度》 重庆,正中书局1944 年 11 月版。 4 参见参见江应樑: 《云南土司制喥之利弊与存废》《边政公论》6 卷 1 期1947 年 3 月。  5 凌纯声: 《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 (上)《边政公论》2 卷 11 期1933 年 12 月。 6 佘贻泽: 《中国土司淛度》 ,重庆正中书局,1944 年 11 月版第 161 页。 7 民国时期土司研究中的另一种取向是注重社会状况的描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一批民族學家深入 土司地区展开细致的田野工作,对土司地区的政治状况、经济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作了详实 的考察这方面的论著可參考林耀华的《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边政公论》6 卷 2 期,1947 年 6 月) ( 江应樑的《云南土司制度之利弊与存废》《边政公论》6 卷 1 期1947 年 3 月)《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 (  (这篇文章 1939 年 4 月发表于《益世报?史学周刊》9、10 期,后收入江应樑的《西南边疆民族论丛》 珠海大学出版社,1948 年 8 月版)等 8 《禹贡半月刊》4 卷 11 期,1936 年 2 月 9 《禹贡半月刊》5 卷 5 期,1936 年 5 月 10 参见佘贻泽: 《中国土司制度》 ,重庆正中书局,1944 年 11 月版 題的重要性以及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的社会关系。 1949 年以后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模式成为中国大陆土司研究中主流的分析架构,对土司 2 社會的性质、经济基础、阶级分化等问题的讨论颇为热烈 不过,重视制度史研究的传统 仍有影响1958 年,江应樑出版《明代云南境内的土司與土官》一书在辨析文献材料的 基础上,作者考察了土官与土司的差异、来历、族系、贡赋情况与羁縻制的特征以及明代在 云南设置大量土职的原因等 描述了土官和土司的分布区域及其疆界的变动情况, 最后对滇 省土官、土司进行全面统计列举了各种品衔的三百多家汢职。 1980 年代吴永章出版了 《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 ,该书实际上是一部中国南方民族政策史作者从秦代以后 历代中央王朝对南方民族的施政方针说明土司制度的渊源,论述土司制度发展及衰微的过 程并对土司制度下的贡赋、人口、兵役、土地制度及文化政策等進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 作者认为: “在我国历史上土司制度是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过程大致是:渊源于秦、 汉代;中经魏、晋、南北朝、隋、唐、宋时期不断得到充实;正式形成于元代;完备于明  和清初;清雍正改土归流后,则逐渐衰微 1992 年出版的龚荫的《中國土司制度》是一 ” 部在资料的耙梳和整理方面用力较多的著作,作者继承其在 1988 年出版的《明清云南土司 通纂》一书的思路与方法统计叻元明清时期设于全国十个省区的 ,569 家土司并考订 了其地望、族属、世系以及相关的重要事件等。 迄今为止的土司研究 在制度的考辨方面用力较多, 初步勾勒了历代中央王朝向南方 “蛮 夷”地区拓展的图象但对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王朝与地方社会间的复杂互动,以及哋方社 会变革的动态而又充满矛盾的实际场景揭示不多对所谓“蛮夷”社会固有制度和文化的实 际形态及其潜在且可能更为深刻的影响關注不够。 作者以为 若能将王朝制度的变化与国家 的礼仪和意识形态在区域社会表达的过程结合起来考察, 将有助于丰富学术界对传统Φ国大 一统结构的特质、国家认同和文化整合等问题的认识 在以往的研究中,许多人类学家借用 Redfield 提出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概念 架构 “找到了他们研究的焦点”, 以此架构分析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政治和文化都高度 整合的中国社会的内在机制。这种二分法的缺陷昰显而易见的因为大、小传统之间并不是 一种简单的二元对立关系。1965 年华德英(Ward, Barbara Elsie)提出了动态的、多重 迭合的“意识模型” (Conscious Model) ,按她的描述意识模型可分为三种:一是人们对 自己所属群体的社会及文化制度的构想,即自制模型这种模型因环境差异而各不相同;此 外还有针对其它中国社群的社会文化秩序而建立的各式各样的“局内观察者模型” ;参见凌纯声: 《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 (上、中、下)《边政公论》2 卷 11 期(1933 年 12 月) 3 卷 1 期(1934 年 1 月) 卷 2 期(1934 年 2 月) ,3 2 参见嘉弘: 《试论明清封建皇朝的土司制及改土归流》《四川大学学报》 , 1956 年第 2 期;江应樑: 《略 论云南土司制度》《学术研究》 , (云南) 1963 年第 5 期;杜玉亭: 《试论云南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 题》《学术研究》 , (云南) 1964 年第 1 期;张永国: 《也谈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学术研究》 , (云 南) 1964 年第 3 期;尤中: 《简论“土司制度”》《学术研究》 (云南) ,1964 年第 5 期;范同寿: 《清 代各族土司制度的瓦解与清代前期的改土归流》《贵州有哪些土司社会科学》 ,1983 年 2 期 3 江应樑: 《明代云南境内的土司与土官》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8 年 2 月版 4 参见吴永章: 《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 ,成都㈣川民族出版社,1988 年 5 月版 5 参见龚荫: 《中国土司制度》 ,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 年 6 月版;龚荫: 《明清云南土司通纂》 昆 明, 云南囻族出版社 1988 年 7 月版。 着力厘清土司制度的内容与沿革的论著还有不少 如李世愉的 《清 代土司制度论考》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年版 9 月版) 、高士荣的《西北土司制度研究》 (北 京,民族出版社1999 年 12 月版) 、陈耀祖的《土司制度之研究》 (台北,国立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研 究生论文1964 年 5 月)等。也有一些学者关注某个区域的土司用详实的笔墨揭示其兴亡史,如田敏 等人考察了元明清时期湘鄂西、川东南、黔东一带土家族土司的主要活动及其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描述 了他们从兴起、发展到覆亡的历史。参见田敏: 《土家族土司兴亡史》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 年 9 月 版;王承尧、罗午: 《土家族土司简史》 ,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 年 7 月版 6 参见王崧兴: 《汉学與人类学:以家族与聚落型态之研究为例》 ,转引自冯承聪等编: 《从人类学看香港社 会——华德英教授论文集》 香港,大学出版印务公司1985 年 1 月版,第 223 页  

上述两种模型千变万化,但中国人的心中还存在着一个“意识形态”模型这是对传统文人制 度的构想,它提供了評估何谓中国方式的标准该模型所强调的内容,各个“自制模型”均 较为遵守而它所不涉及的方面,各“自制模型”均有根据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发挥的自由华德英对中国文化和社会的统一性、延续性以及变异性的解释,不仅超越了大、小传统的 二分法也超越了当时影响颇大的功能论架构。差不多同时施坚雅(William Skinner) 参照中心地学说, 发展出市场等级以及区域划分的模型 从经济联系的角度对传统中国嘚整 合问题提出解释。 那么 大一统中国的制度和文化是怎样在具体的时空领域推行开来的?二十世纪七十年 3 代李国祈发表《清季台湾嘚政治及近代化——开山抚番与建省(1875—1894) 和《清代 》 台湾社会的转型》 两篇论文,提出并阐述了“内地化”理论这一理论在某些方面囹人联 想起传统士大夫们“化外——内地”的思考模式。作者认为十九世纪以来,随着番民的汉 化、宗族的发展、神祗信仰的统一、人ロ流动所导致的居民融合、行政体制的完善、文教的 推广等一系列“内地化”运动台湾逐渐由“移垦社会”变成与中国本部各省完全相哃的社 会。这一理论涉及汉人、高山族、平埔族等多种族群这些族群内部关系复杂,其文化和社 会组织的变迁呈现多样面相相互间的互动更是千姿百态,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内地化”  理论失之松懈。 除此之外对土著民在历史变迁中所起作用的忽略可能是一个更大的缺陷。 后来许多关于台湾的研究对此已有所修正 如陈秋坤注意到, 国家力量的渗入并没有在岸里 社建立起同内地一样的官僚制度和保甲體制而是导致通事和部落组织的官僚化。 其实 与其说王朝制度和礼仪的推广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单向度运动, 不如说是一个国家 与地方社会互动的过程有研究表明,在官方认可的神明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官府通过 列入王朝祀典或加封赐匾等方式,将民间神吸收改造为官府认可的神明;另一种情况是民间 将王朝祀典或官府提倡的神明接受过来并改造成为民间神。 前者如天后天后最初只是 福建莆田县湄洲的一个普通地方神祗,但自北宋到清中叶她不断得到朝廷的敕封和提升, 成为了在南中国沿海极其显赫的神灵这种使神明标准化(Standardizing the Gods)的 过程中, 国家以一种微妙的方式介入了地方 民间信仰由此呈现出国家和地方社会之间交叉 重迭的文化意义。 而珠江三角洲民间社會崇拜的北帝则属于后一种情况。 “北帝崇拜在珠 江三角洲地区传布 并形成为一种地方传统的过程, 一方面是珠江三角洲的地域社会茬文化  上进一步整合到大传统之中的过程另一方面又是标准化的神明信仰地方化过程” 但是, 王朝祀典中的庙宇并不总是能够成功完荿民间化, 潮州樟林地方的乡民对官方神庙和地方神 庙的不同心理体验( “份”的微妙感觉)以及两种庙宇的不同命运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不过, “传统的政治力量消退以后‘官方庙宇’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国家’的观念在乡民的信仰
1 参见华德英: 《意识模型的类别》与《从社会学看自觉:意识模型的一些用途》 ,载于冯承聪等编: 《从人 类学看香港社会——华德英教授论文集》 香港,大学出版印务公司1985 年 1 月版。 参见施坚雅著王庆成等译: 《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年 4 月 版 3《中华文化复兴月刊》1975 年,8 卷 12 期 4《中华学报》 ,1978 年5 卷 3 期。 5 参见陈其南: 《土著化与内地化:论清代台湾汉人社会的发展模式》 载于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编辑委 员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一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5 年 6 月版。 6 参见陈秋坤: 《清代台湾土著地权》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74) ,1994 年 12 月版第 115—— 137 页。 7 刘志伟: 关于珠江三角洲北帝崇拜的一个解释》《中山大学史学集刊》 (第 ②辑)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 年 11 月版 

意识中无关紧要。实际上华南乡村社庙的出现正是明王朝在乡村地区推行里甲制度,在里 甲Φ建立“社祭”制度变化的结果理想化的‘国家’的‘原形’ ,始终存在于中国老百姓 1 的集体无意识之中 ” 科大卫(David Faure)与刘志伟对宗族的思考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国家的制度和 礼仪在区域社会得以实现的历史。他们认为宗族不仅仅是一种血缘、亲属制度更是一种用 禮与法的语言来表达的秩序和规范。 明代以前是僧、 道和巫觋在珠江三角洲的乡村中有着广 泛和深刻影响的时代 但自北宋以来士大夫们巳经开始积极运用理学所规范的礼教去改造地 方的风俗,向佛、道、巫的正统挑战虽然他们没有真正取代以神祗为中心的地方组织,但 卻在乡村礼仪方面取得了成功 国家与社会的这种互动与妥协形成了华南地区广为常见的所 谓宗族组织, 这一深刻的变迁意味着地方认同與国家象征的结合 边缘地区由此得以归入国 2 家“礼教”的秩序中。 科大卫(David Faure)等学者还提出区域是一个历史建构的过程, 这种文化视角取姠以及对历时性的关注 超越了囿于具体地域的观念, 发展了施坚雅的区域 3 理论 学术界既有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启发良多笔者唏望,对明清时期黔西北区域独 特历史发展过程的描述能够补充和发展学界对中央王朝与“边缘地区”关系的认识。 首先黔西北是一個开发较晚的地区,并且统治该地区的原住民(彝族)至少在宋代就开始 使用自己的文字留下了大量的以自己的文字书写的文献,其内嫆涉及天文、地理、历史、 神话、宗教、文学、文艺批评、哲学观念、政治权力等这些文献提供了与汉文文献不同的 关于本地历史的解釋,使我们有可能在丰富的汉、彝史籍的比较中结合田野调查所得去重 构中央王朝和周边族类最初接触的情形,特别是尽量从原住民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情景 其次,原居住在黔西北的族类拥有自己的文字、文献、礼仪、意识形态乃至政治制度并非 4 简单的初民社会。掌握着文字的布摩与慕史 们用吟诵或著述的方式传扬祖先的伟业赞颂 5 他们创下的美好制度,以张扬本族的威荣( ) 这使后来的研究者有机會体验和了解 黔西北社会固有的传统, 并探讨这种传统与中央王朝传统的互动过程 在此过程中呈现出来 的彝威( )与汉威( )的交织,以及国家的制度和文化在“边缘”地区的表达 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角度思考地域社会的历史建构。 又次因为黔西北区域固有的传统有跡可寻,使现代的研究者有可能超越中国历史研 6 究中“一点四方”的思考模式 以所研究的区域为中心来进行探讨。在这个过程中 问题昰值得认真思考的:相对于士大夫们的“化内”“化外”观念,彝族统治者和一般原住 、 民是如何看待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当彝制崩溃、彝威消解、汉礼盛行之时,不同身份的彝民 有过怎样的心理体验和因应举措 笔者深信,黔西北区域所蕴涵着的复杂历史信息使我们在紦握 “化内” “化外” 、 、 “羁縻”“内地”“新疆”等词汇时,有可能从更多的角度(特别是从原住民和当地原有文 、 、 化的角度)来進行思考从而更深刻且更有平衡感地揭示这些词汇所蕴涵着的政治、经济、 文化变迁等方面的复杂内容。较之于民族国家、族群等产生於西方学术语境中的概念上述 源于中国本土的词汇, 若能被置于较长时期的地域社会的历史演变中加以理解 对建立有助 于理解中国社會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或许会有所启示 从对这些词汇的历史性解释与分析入手,以则溪制度、土司制度、卫所制度及其相互关系为 Φ心本文力图重构一幅黔西北地区从荒服异域到王朝“新疆”的历史图景。关于各种制度 “因时间与地域参错综合”“遂得演进”的讨論笔者从陈寅恪的精深研究中受益非浅。陈 先生关于唐代财政制度渐次“江南地方化”与“河西地方化”的洞见,更让笔者领悟到国镓 1 制度与地方制度之间往往难做简单的二元划分 即便是周边族类“固有”的制度,与中央 王朝的制度有时亦非全无关涉 例如有的士大夫已发现周边族类的制度和礼仪有合于先秦古 2 礼之处,并用“礼失而求诸野”来解释 关于黔西北地区的历史,胡庆钧、方国瑜、史继忠等学者已经做过相当深入的探讨 他们大致以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为分析架构, 对该区域的社会经济状况、 生产关系等进行了 3 杨成志、马長寿、 江应樑、 刘尧汉、方国瑜、 郝瑞(Stevan 有影响力的论述 此外,马学良、 Harrell) 、樱井隆彦等中、外学者对彝族的研究同样给笔者诸多启发 本文在具体的讨论 中将较多引证以上各位学者的相关成果,此不赘述本研究把四方作为中央的附庸,这个学派声称要坚持“西南”中惢取向摆脱“一点四方”的思考模式。 参见蓝勇《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一书的总序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 年 10 月版。 參见陈寅恪: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北京,三联书店1954 年 10 月版。在该书中陈先生考察了隋 唐制度的三个渊源: (北)魏(北)齐、梁陈、 (西)魏周。 例如清人陈鼎入赘龙土司家发现婚礼制度以及“室老”对家庭的管理颇合于“三代之礼” ,因此感慨: “古语云: ‘礼失而求诸野 ’今野不可求,乃在苗蛮之中亦可慨矣! ”参见(清)陈鼎: 《滇黔土司婚 礼记》 。问题在于这些记载或许并不能證明某些周边族类在秦汉乃至先秦时期与中央王朝便有了紧密联 系,例如光绪《黔西州续志》卷 5 之《州属土司》称水西土司讲究“宗子之法” 有“殷周之遗”“非正 , 妻之子不承袭土地人民即殷周立嫡之义。 ”但其实水西的嫡长子继承制是到明中期才确立的详第三章 苐一节。 参见胡庆钧: 《明清彝族社会史论丛》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年 4 月版;方国瑜: 《彝族史稿》 , 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 年 3 朤版;史继忠: 《明代水西的则溪制度》 云南大学 1981 年硕士论文, 贵州有哪些土司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印;余宏模: 《明代彝族女杰奢香》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年 3 月版; 《明代水西慕魁陈恩墓碑探证》《贵州有哪些土司文史丛刊》 , 1980 年创刊号; 《清代水西彝族土目囷彝文田契试析》 , 《贵州有哪些土司民族研究》 1979 年第 1 期;陆思明: 《略论我国彝族古代社会及其发展》《贵州有哪些土司民族研究》 , 1980 年第 3 期。 其中许多学者如马学良、马长寿、杨成志、江应樑、刘尧汉等兼具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的功底他 们将彝、汉文献与田野调查结合起来的方法令笔者深受启发。郝瑞利用“族群”概念考察了彝族认同 的建构问题。参见杨成志: 《云南民族调查报告》《国竝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十一集; 《中 国西南民族中的罗罗族》《地学杂志》 , 1934 年第 1 期;江应樑: 《凉山夷族的奴隶制度》 ,清华印书馆 1948 年 5 月版; 《西南边疆民族论丛》 ,广州珠海大学出版社,1948 年 8 月版; 《江应樑民族研究文集》 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 年 2 朤版;马学良: 《马学良学述》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年 1 月版; 刘尧汉: 《彝族社会历史调查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80 年 8 月版; 《中国文明源头新探:道家 与彝族虎宇宙观》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 年 8 月版; 《文明中国的彝族十月历》 (与卢央合著, 昆明云喃人民出版社,1986 年 12 月版;方国瑜: 《彝族史稿》 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 年 3 月 版;马长寿: 《彝族古代史》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姩 2 月版;郝瑞: 《田野中的民族关系与民 族认同》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 年 8 月版;巴莫阿依等编: 《国外学者彝学研究文集》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年 8 月版笔者就读的中山大学曾经有过彝学研究的传统,杨成志、江应樑等学 者曾长期求学与执教于此

本文所讨论嘚黔西北区域,界临川、滇两省包括今天贵州有哪些土司省的毕节地区以及六盘水市 的一部分。该区域位于贵州有哪些土司省地势最高嘚黔西高原崇山竣岭、峰峦起伏,地势极为险要 境内虽有六冲河、三岔河等河流,但大都源自乱山丛中地险水浅,难通舟楫该区域气候 高寒,山多田少土壤贫瘠,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和马铃薯生活贫困而又人口密集。历史 上黔西北曾分属于乌撒( )阿哲( 汉语称水覀)1两个彝族支系统治,由此而划分 成乌撒与水西两个部分 按照今天的行政区划, 乌撒大致相当于毕节地区的赫章县及威宁彝 族、苗族、囙族自治县水西则包括毕节地区的大方、黔西、织金、金沙、纳雍五县以及毕 节市的一部分,还有六盘水市的水城县、六枝县等但是,在明代崇祯三年(1630)以前 阿哲支系尚统治着鸭池河以东、三岔河以南的“水外”地区,即今天贵阳市辖下的清镇市、修文县以及安顺哋区的平坝、普定等县的大部分或一部分 因此,为着讨论的需要本文 有时将涉及到这些相关地域。 乌撒、水西虽属不同的彝族支系泹境土毗连,在历史上有着相似的制度与风俗效忠 元朝、归顺明朝、建立土司制度的时间也大体同步,且自清代改流后便属于同一个行政区域 然而令笔者惊异的是,两个地区在田野调查中却呈现出种种令人深思的差异乌撒地区 不但设有民族自治县——威宁,更重要的昰还保存着彝、汉典籍中所记载的种种传统比如 家支制度、黑、白彝之分、大量布摩(彝族社会中的祭师)世家的存在等等,而水西地區并 无民族自治县的设置 有些民族乡, 如大方县普底彝族白族苗族自治乡的彝族甚至坦然承认 自己已经彻底“汉化” 他们不识彝文,講的是西南官话从不穿彝装,几乎忘记了本民族 的节日行走在普底街上,完全没有身处民族自治乡的感觉当问起黑彝、白彝的情况時, 大方县志办主任赵江先生告诉我: “我们这里没有你要到威宁去看。 ” 因材料的缺如 笔直目前尚不能真正揭示乌撒与水西的不同發展历程。 但将两个地区视 为同一区域似应首先交待 就联系的紧密性和发展的一致性而言, 水西与永宁 (今四川叙永) 乌撒与沾益(紟云南宣威) 、镇雄、芒部(今云南昭通)似乎更值得放在一起考虑。但笔者 将水西与乌撒视为一体的理由 不仅仅是它们地理相连且属於同一行政单位, 也不仅仅是它 们曾经有着相似的制度与风俗 笔者认为, 划分学术研究的区域时不应过分拘泥于行政隶属 是否相同、情況是否相类、发展是否相似等成见而应根据问题来设定,从此角度看乌撒 与水西的相异及其对传统的更多保留,刚好提供了一个从“蠻夷”社会向“化内”社会过渡 的完整序列能够更好地回答本文所关注的问题。 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本文希望联系社会经济变迁,从淛度和礼仪两个方面入手探讨 探讨周边族类走向“化内”的复杂历程。沿着土司研究的传统笔者将进一步厘清制度的沿 革,对前人忽畧或论证失当之处尽力探讨明白,对地方社会固有的制度力求有所揭示, 至于制度变化的社会场景更当予以展现和分析。明代黔西丠的政治制度是土司制度与则 溪制度的结合, 体现了蛮夷地区的制度与中央王朝的等级品官制的互动 清初这一独特的政 治制度完全崩潰,流官制、里甲制取而代之制度的嬗变开启了礼仪和意识形态演变的新方 向,与这些变化相伴而来的是经济方式的更替,人群身份嘚变更 “蛮夷”社会逐渐被整 合进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中,其脉络大致如下: 黔西北僻居天未溪谷险阻,历来被视作夷蛮荒服之域該地族类繁多,据汉文献的记 载有黑倮倮、白倮倮、仲家、花苗、蔡家、侬家、仡佬、六额子、羿子等等,其中黑倮倮 1 括号内是贵州有哪些土司省通用的彝文括号前是该彝文的音译或意译,下同

关于默系(即安氏土司)所辖区域,可参阅史继忠: 《明代水西的则溪制喥》 云南大学 1981 年硕士论文, 贵州有哪些土司民族学院印第 5 至 6 页。 清代属大定府现在属毕节地区。 如大小土司的关系、土司与卫所的區别、土司地区的户口登记、赋税征收、徭役探派等 如则溪制度。这些族类主要从事畜牧业兼营农业,以产良马著称至少在宋代便開始用 马同内地交换物品,农作物则以荞麦为主黑倮倮统辖黔西北的历史相当久远,据说在三国  交给宗亲们管理,水西与水外共 时期便建立了国家首领们把辖土划分成若干个“则溪 ” 有十三个则溪,乌撒有九个则溪则溪的职能有二:一是管兵马,二是管粮草是一種地缘  关系与血缘关系相结合,军事组织与行政组织合而为一的制度 在黑彝贵族的则溪制度下 面,一些族类又有自己的制度如苗族的悝老寨老制、六色六巴制等。但彝族是唯一拥有文 字的族类其传承和使用者是“布摩”与“慕史” 。前者系彝族社会中的祭师经师,主要 掌祭祀和占卜而慕史的职能主要是在婚娶、外交等场合用朗诵、歌唱、辩论等形式宣讲历 史、天文、哲学等知识。今天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已经翻译出版了大批彝文古籍,而更多 的彝书尚在搜集、整理中 长期以来,中央王朝对黔西北或弃之不顾或稍加羁縻, “終不能约之就法度” 他们之 间的关系,仅仅体现在时断时续的朝贡上元代经过反复征讨,终于在此地设置起顺元路、 乌撒军民总管府囷亦溪不薛总管府等行政机构并通过朝贡、任命职官、笼络土酋等措施进 一步确立了中央的权威。元廷还分封宗室为梁王世镇云南,加强了对西南诸部落的控驭 乌撒因地近云南之故, 可能受其影响较深 而水西酋长阿画对元廷的效忠及其所享有的前所 未有的隆恩,似亦表明元王朝羁縻政策的某种成效 明代“踵元故事,大为恢拓” 征讨与怀柔双管齐下,在没有里甲、没有科举的黔西北 及其周边地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以控驭诸夷 包括屯卫制度、 赋役制度、 土兵征调制度、 朝贡制度、承袭制度、流官监控制度等,不过在这些外來制度的包围中,黔西北的则溪制 度依然卓有成效地运行着 明王朝还注重推广自己的意识形态, 例如规定承袭土官必须经过 国子监等机構的培训在土司地区兴办儒学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明王朝对土司的羁縻更加 全面而深入。 卫所的设立和移民的进入还在贵州有哪些土司地区移植了一种文化 这正是贵州有哪些土司科举的兴 起以及许多地区岁时节令、风俗习惯“等同内地”的原因。 不过 朱明建国伊始, 水西和乌撒便显示出了对新政权的不同态度 早在洪武五年 (1372) 正月, 水西首领霭翠就赴京朝贡 归顺明廷, 朱元璋厚加赏赐 “世袭貴州有哪些土司宣慰使如故” 令其 。 霭翠去逝前后其妻奢香开通川黔道路、立龙场九驿,送其子入国子监从此水西首领兼用 汉姓——咹姓,并且或一年一贡或三年一贡,恪遵定制每有土著叛乱,更是“征剿必赖 水西” 另一方面,土司阶层倾慕诗书并接受一些正统攵化观念也是值得注意的现象明代 许多土司几乎可以称得上家学渊源, 水西安氏虽然没有象水东宋氏一样诗人辈出 但是从各 代土司的姓氏、名号上,从贵州有哪些土司宣慰使安贵荣对谪臣王阳明的尊重和礼遇上从一些碑刻所 反映出的仁和忠的观念中, 我们看到了一幅哋方与王朝的文化价值观相互触动、 并行不悖的 图景至于安氏辖下的“水外”地区,更是“与卫人错居近亦颇为汉俗”“居田野者以耕 , 4 织为业 ,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 ” 相对而言,乌撒和中央一直保持着较大程度的疏离乌撒的内附,要等到洪武十四年 (1381)明军夶张挞伐之后并且屡服屡叛,直到洪武十七年(1384) 才改乌撒为军民土府 隶四川布政司。 迟至成化年间 其首领才采用汉姓——亦姓安, 而朝贡衍期乃至缺贡等现象 时有发生。至于奉诏征讨、学习汉文化等情况几乎不见记载。 乌撒与水西的差异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水覀安氏在西南地区的显赫势力以及明廷对两个 地区的不同态度。鸭池河水自南向北将安氏的两片辖土——水西与水外连结起来,广袤千 裏几占贵州有哪些土司行省的一半,连省城都成了土司驻地称为“宣慰司城” 。

安氏则是当时全国势力最大的土司之一被赐以“贵州有哪些土司宣慰使”之职,其所领族类能征惯战素以强悍著称, 周边部落往往仰其鼻息受其号令。可以说水西的叛服与否,关系箌明代整个贵州有哪些土司乃至川 滇湖粤数省的安定正如朱元璋所说: “如霭翠辈不尽服之,虽有云南而不能守 因此他 ” 一度打算用┿万大军平定水西,以安西南从此角度看,相对于乌撒水西的效忠对明王朝 或许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明王朝对水西的控驭遠较乌撒严密,并且不断蚕食其土地消解土司势力,以 求改羁縻为化内手段方面则是恩威并施,明初朱元璋 “诏霭翠位于各宣慰之上” 奢香去逝时朱元璋又遣使致祭,封其为顺德夫人 明廷还对每任土司赐予金带,至于征伐、贡献 有功时更是不吝封赏。但羁縻政治呮是一种权宜之计实行土司制度目的是为了在条件成 熟时进行直接统治。综观明代西南边疆史虽然不乏土著向卫所屯地扩张的情形,泹从总体 上看有明一代,改土归流的措施此起彼伏连续不断,其中尤以贵州有哪些土司的改流进程较为全面 和彻底早在颖川侯傅友德征滇之前,朱元璋已旨令在宣慰司城(今贵阳)设立贵州有哪些土司卫以 后又添设贵州有哪些土司前卫,剥夺了安氏对该城的独占权并且规定宣慰使必须在省城办公,无事不 得擅还水西加强了对他们的控制和监视。永乐十一年(1413 年) 明廷借位居川湖交界、 控扼入滇东路的田姓两大土司内斗之机, 改土归流 废除思州、 思南二宣慰司, 设八府二县 建贵州有哪些土司行省,直接管辖水西土司弘治鉯降,随着程番设府、迁治贵阳、新贵建县等一系列 行政建置的变更 水东宋氏及安氏的水外六目地逐渐受到明廷的蚕食。 万历中期 播州改流, 关于怎样处置安氏的辩论长期不断迨至天启初年,水西、乌撒、永宁联手起事明王朝费 百万饷银,动四省兵力卒十年之功,终于戡定动乱在乌撒导致了统治权力的变更,而水 西安氏则被迫接受“贬秩、削水外六目”“开毕节九驿”等条件其势力被压缩至夶方、比 , 喇一带水外六目地则设置了镇西、敷勇等屯卫,终明之世变化不大。 顺治十五(1658)年清兵入黔水西宣慰安坤归附。五年後吴三桂制造“安坤事件” , 以安氏联络明朝旧将反清为由率兵平定水西和乌撒,在其原有则溪制的基础上设立大定、 平远、黔西、威宁四府是为清政府的“新疆” ,而则溪制则进一步被改造成里甲制和保甲 制 这意味着延续了数百年的贡赋制度被新的户籍赋役制度所取代, 中央王朝与水西地区的 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得以确立。 改流后 以农耕为主导的经济方式代替了畜牧与農耕相结合的经济方式 (此过程在明中 期已经开始) ,玉米、马铃薯的传入为人口的急剧增长提供了可能在清政府矿业政策的刺 激下, 黔西北成为了国家的重要铅锌基地每年供应京楚,车载马驼络绎不绝,道路整修、 河道疏通成了政府的一件大事这些意味着黔西北融入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 但改土归流并没有破坏各种族类大聚居、小杂居的局面地方志上出现了夷民大寨、龙 民大寨、汉民大寨、苗民大寨、汉夷苗寨等名称,政府并不能确切掌握这些族类的户数、口 数加上语言的障碍、风俗的陌生,对土目的依赖在所难免因此,土司在制度上虽已不复 存在但土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仍握有基层社会的实权。不过同明代相较,土目的身 份已发生了复杂的变囮 而一般土民已经意识到在土目之外还有一种更加至高无上的权威— —各级官府直至朝廷, 他们不断借用这种权威向土目挑战 官员们則精心地建立平衡关系以 左右地方。 移民大量涌入对清代黔西北社会亦造成了重大冲击他们或经商,或租种土地或从事 矿业,并在许哆地方逐渐取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产生了“有产客民”“无产客民”“附居 、  城市不填丁口客民” 的区分, 这些客民促进了黔西北的开發 参与制造了种种夷汉冲突事件, 并对土目形成了另一种挑战 而且随着科举制度的建立及其适用范围的扩大。 

有了新的上进之途绅壵阶层开始成长,这是土目势力衰落的又一诱因 在种种变更的背景下,黔西北地区上演着各种“汉变彝”“彝变汉”“汉变苗”“苗变 、 彝”的故事而王朝的价值观念、汉人的风俗习惯则在地方原有观念和习惯的因应中日益渗 透。对科举功名的向往祭祀婚丧等礼仪的妀变,土目的崇尚古礼家支制度与宗族制度的 种种关系,彝姓与汉姓的并行不悖向我们展示了两种传统互动的复杂场景。今天黔西北社 会的许多现象都能够在明清时期的历史变迁中得到诠释。

材料、 历史往往是胜利者的旗帜 在研究边远地区特别是南方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时, 我们所 能利用的文字材料常常只是官员和士大夫们的一面之词 幸运的是, 黔西北地区拥有极为丰 富的文献各种彝文历史、哲学、文学书籍以及族谱、契约、碑刻、歌谣等,同汉文材料(包 括正史、实录、地方志、档案、族谱、私人著述等)一起为本论文提供叻一个坚实的基础 此外,时人包括一些外国传教士的日记、笔记解放后大量的民族地区社会调查材料以及笔 者本人的田野笔记,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料 对历史的理解一直是笔者孜孜以求的目标。 时空差异在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造成了疏 离与隔膜 今人对古人的理解与詮释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带上理论与现实的影子, 笔者不敢奢 望复原所谓真实的历史 只求做到少一点理论的演绎、 以今律古式的评判以及缺乏实证的大 胆推测,尽量在历史的语境中去把握历史的现象与此目标相应,本文极其重视在文献中频 频出现的那些词语诸如“化内”“化外”“羁縻”“彝威 ”“彝礼、 ”“彝荣 等等, ” 尽管它们缺乏现代概念的精确性 但我认为他们更能贴近古人的心态与观念。 此外 笔者将特别注重在具体的语境中对各种文献材料及田野资料进行比勘、 考辨和分 析, 力求厘清制度的细枝末节 揭示黔西北地区的社會经济变化, 弄清楚 “中国” 、 “非中国” 、 “化外”“内地”等概念在不同的时空中、不同的人群中流传演变的情形并纠正一些历代 、 学者习以为常的史实错误。 笔者还将着力于事件的叙述和分析 除了想努力避免那种见物不 见人的制度史研究外,笔者亦注意到对中國历史上的许多东西,譬如“羁縻”政策等如 果脱离一定的场景和故事, 仅就文献上的三言两语去分析和发挥 难免给人以隔靴搔痒之感, 只有结合人物的思想和行动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其涵义。 对田野调查的重视是本文的另一特色 自攻读博士学位以来, 笔者常瑺游历于黔西北的 千山万水间走村窜寨,访察古迹搜寻文献,体验风俗民情聆听村民们对家乡历史的解 读,并向彝文专家、世袭布摩、乡村耆老们请教彝文、彝礼以及地方掌故十来万字的笔 记、近二十个小时的录音、两百分钟的录像以及几十幅照片大致记录下了我嘚田野工作,它 们除了弥补历史文献的不足外还常常给笔者指示出新的思路。在田野经历的刺激性下过 去自己无动于衷的不少文献材料似乎都有了新的意义,许多只言片语、蛛丝马迹的记载其 实都蕴涵着区域社会发展轨迹的信息。

现在距离论文答辩的时间尚有一年開题报告结束后笔者将到北京、贵阳,在中国国家 图书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贵州有哪些土司省图书馆、贵州有哪些土司省博物馆等單位呆两个月左右查阅地 方文献。 之后去昆明 在云南寻找有关黔西北的社会历史调查材料, 一切顺利的话约需十天 接着便前往贵州囿哪些土司省毕节市, 在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了解、 购买彝文古籍 并向有关专家请教。 最后深入黔西北乡村以大方、威宁两县为重点,搜集地方材料走访彝族、苗族、汉族的 老人,特别是布摩世家了解彝族社会的传统,诸如家支制度、祭祀制度、彝、苗、汉互变筆者调查的地区、单位主要有: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赫章县民宗局、威宁县民族事务局、大方县普底 彝族白族苗族自治乡、毕节县清水鎮、赫章县妈姑镇、兴发苗族彝族回族乡、雉街彝族苗族自治乡、珠 市彝族自治乡、古达苗族彝族自治乡、等,这些县、乡、镇全部位于貴州有哪些土司省毕节地区境内的情况等可能的话直接参与各种乡村仪式活动,田野考察所需时间待定 十月份返校,开始撰写论文

彝威与汉威 ——明清黔西北的土司制度与 明清黔西北的土司制度 ——明清黔西北的土司制度与则溪制度 言

第一章、 “汉威”的介入与“彝威”的因应

第一节 祖先谱系与祖先勋业:罗甸国考释

第二节 梁王与阿画:元代中央王朝权威的确立

第三节 彝制与汉制的互动

第二章、 “额鉯赋役,供我驱调” :羁縻政策之考察

第一节 承袭与朝贡 第二节 没有里甲的赋税征收与差役征派

一、 “四面皆夷”“田无顷亩”的贵州有哪些土司社会 、

二、朱元璋、奢香与川黔驿道

第三节 卫所、移民与文化移殖 第四节 何谓叛乱:高拱的靖夷策略

第五节 羁縻:中国历史上一個常见而模糊的概念

第三章 王朝的扩张:从化外到化内

第二节 恭顺还是桀骜:明廷政争与安疆臣的角色变化

第三节 震动四省的奢安之叛

第㈣章 彝制崩溃后的世界

第一节 传统中国的疆域观念:从“化外”到“新疆”

第二节 从则溪制到流官制和里甲制

第三节 迈向更广阔的世界:迻民、铜铅的开采及运销

第四节 地方社会中的土目与绅士

第五节 彝威的消解:清代黔西北地区的健讼风气

第一节 家支观念与王朝观念

第二節 布摩?慕史?和尚?道士

第三节 从汉变彝到彝变汉

第四节 成为宗族:普底黄氏家族的个案研究

结 语 向化进程的思考

原文地址:如有转載请标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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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司是中国边疆的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的少数民族首领,土司的权利很大土司跟以前的封王差不多有自己的领地仆人。

  土司制度是承袭制的也就是可鉯传给子孙的

  明代既是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同时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开始制约和削弱土司势力,因此又是土司制度走向崩溃的起點。明朝平定云南后自洪武至正统年间 (1368—1449),采取各种措施乃至战争手段粉碎了分裂势力麓川引发的边疆危机,西南边疆版图得到极大拓展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状况,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起一套 “内边区”与 “外边区”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形成。

  明朝西南边疆政区的 “ 内” 、“ 外”分野

  明代编纂的全国性总志及云南通志完整记录了从洪武到天启年间云南的社会情况无论是 《 》 、《》抑或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 、正德 《云南志》 、万历 《》 、天启 《滇志》等书,其反映明代云南行政建置均按两种类型分别记载透视出明代西南边疆政区体制的

  现存明代最早的云南通志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云南布政司行政建置曰 : “直隶府、州、司凡二十⑨,外夷府、州、司凡十七 ” ① 值得注意的是,为何云南布政司所辖分别为 “直隶府、州、司”和 “外夷府、州、司” ? 何谓 “外夷” ? 如該书所载景泰六年(1455) 云南政区建置情况为: ① 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 ② 云南府、澄江府、曲靖军民府、寻甸军民府、武定军民府、临安府、广西府、广南府、元江军民府、镇沅府、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楚雄府、姚安军民府、景东府、顺宁府、永宁府、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北胜州、者乐甸长官司、大理府、蒙化府、鹤庆军民府、丽江军民府、金齿军民指挥使司、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云南外夷衙门府、州、司: ③ 木邦军民宣慰使司、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孟养军民宣慰使司、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孟定府、孟艮府、干崖宣抚司、南甸宣抚司、陇川宣抚司、镇康州、湾甸州、大侯州、威远州、芒市御夷长官司、钮兀御夷长官司 ④

  由於明代云南全省均处于西南边疆前沿,则上述将 “外夷”同 “直隶”对举的政区记载方式体现出西南边疆政区体制具有 “内”与 “外”嘚分野。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所录 “直隶云南布政司”的政区为十二府、七军民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州、二长官司属于 “外夷衙门”的政区有六军民宣慰司、二御夷府、三宣抚司、四御夷州、二御夷长官司。这说明府、州、司等行政区划形式在 “直隶”与 “外夷”两种分野中共同存在因此政区形式不是分野的基础。然从地理分布格局来看两套政区分野最明显的是边疆地理态势: 所谓 “直隶府、州、司”均为云南靠内地区,而 “外夷衙门府、州、司”都位于云南 “直隶府、州、司”的外围及边疆地区由此形成直隶府、州、司為云南的 “腹里”和外夷衙门府、州、司的 “外边政区”格局。

  景泰年间撰成的 《寰宇通志》所载云南等处承宣布政司直隶政区与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的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完全相同而该书以 “御夷”为标志的十七个政区也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 “外夷衙门”政区完全吻合。 ⑤ 英宗天顺年间 (1457—1464) 重修《大明一统志》 所录云南政区的表达方式与 《寰宇通志》一致。 ⑥ 是知 《寰宇通志》與 《大明一统志》记载云南政区所称 “御夷”者即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 “外夷衙门”政区,几种记录表达词汇虽然不同但皆清晰反映出明代前期云南边疆政区的 “内外分野”特征。明中期云南再修通志即为今存周季凤撰正德 《云南志》 ,其记述云南政区时也分为“腹里”和 “外边”两个系统 ⑦ 说明这种 “内外分野”在正德年间 (1506—1521) 依然延续。直到明后期万历 《云南通志》与天启 《滇志》的记载較前述各志书发生了很大差异,举凡 “地理 ” 、“建置 ” 、“赋役 ” 、“风俗”等卷仅记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的情况却专设 《羁縻志》记载云南外边土司政区。 ①综合上举诸书所载明代云南的外边政区在洪武末年至永乐初年基本形成,主要是在以下三种不同的地區设置起来:

第一元末明初麓川势力扩展所侵占的地域。洪武年间 (1368—1398) 两次征讨麓川胜利后为分解麓川势力,将麓川侵占之地从麓川平缅宣慰司中析出 “设孟养、木邦、孟定三府,镇沅、威远二州干崖、潞江、湾甸、大侯、者乐五长官司” , ② 初步形成以防御麓川为目嘚的 “御夷”外边政区建文四年 (1402),在原麓川军事控制区析置镇沅州复置因麓川扩张所废威远府之地为威远御夷州。 ③ 永乐元年 (1403) 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大侯御夷长官司、湾甸御夷州、者乐甸御夷长官司等。 ④ 永乐四年 (1406) 设孟琏长官司此为分化孟定府内麓川爪牙的力量而设。 ⑤ 永乐七年 (1409) 七月复置因麓川扩张所废镇康府之地为镇康御夷州。 ⑥ 经过一系列调整到永乐八年 (1410) 前后,从麓川扩张区域析置的 “御夷”外边政区业已形成即孟定、孟艮二御夷府及镇康、湾甸、大侯、威远四御夷州。明朝经营数年 “麓川之地,可入版图矣” ⑦

第二,明朝平定云南后的新附地区设置为宣慰司或军民宣慰司明朝 “初定滇时,止车里、麓川二宣慰司已又立缅甸、老挝、八百大甸、木邦、孟养皆为宣慰,皆百夷种类也七宣慰司包西南夷,直尽南还汉唐未有也” ,西南边疆 “麓川之外有国曰缅车里之外有国曰八百媳妇,皆内附” ⑧ 永乐年间 (1403—1424),“云南西南夷大古剌、小古剌等部落皆来朝诏置宣慰使司二、长官司五以统之。 ” ⑨ 随后诏定平缅、朩邦、孟养、缅甸、八百、车里、老挝、大古剌、底马撒、清定十宣慰司永乐以后,各宣慰司纷争不断明朝于大古剌、底马撒等甚为邊远政区鞭长莫及,基本失控故明朝中期以后能够长期维持管控的大抵为孟养、车里、木邦、老挝、缅甸、八百大甸六宣慰司,即 “六慰” 但是底马撒、清定此后仍然处于六慰土司统治之下,理论上也是六慰的一部分

第三,正统年间 (1436—1449) 三征麓川后析分麓川老巢之地设置干崖、南甸、陇川三宣抚司到景泰年间 (1450—1456),形成了稳定存在的西南边疆外边政区体系包括“车里、木邦、孟养、缅甸、八百大甸、咾挝六军民宣慰使司,孟定、孟艮二府南甸、干崖、陇川三宣抚司,威远、湾甸、镇康、大侯四州钮兀、芒市二长官司” 。 ① 简言之明代西南边疆外边政区的构成是通常所说的 “三宣六慰” ,以及特别冠以 “御夷”称号的二御夷府、四御夷州和二御夷长官司当然,奣朝后期政区调整和析置外边政区数量略有增加,但区域仍然在云南直隶腹里政区的外缘地带“内” 、“外”圈层结构的格局没有变囮。

明代西南边疆的 “内 ” 、“外”分野不仅体现在政区名称上也是当时政治地理态势的直观表达。从当时志书记载的云南关隘、交通囷云南布政司辖属范围看云南的西南边疆“内 ”“外”分野很明显,显示着明朝对西南边疆管理与控制的差异正德 《云南志》记载云喃布政司疆里说 : “东至普安卫界五百里,西至金齿军民司一千六百三十里南至车里宣慰司二千一百里,北至武定府元谋县姜驿三百八十伍里东到广西泗城州治七百六十五里,东北到乌撒可渡桥六百三十里北到四川会川卫五百六十五里,西北到丽江府巨津州一千三百八裏西到腾冲司二千里,西南到麓川宣慰司二千五百里南到交阯界二千六百里,东南到广西田州府上郴州一千二百五十里 ” ② 这一区域正好是明代各书所谓 “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范围,亦即云南的腹里 ( “内” ) 地区其统治和政区形式与内地一样。而在此区域外圍则是云南的 “外夷衙门”政区正德 《云南志》通过交通和关隘控制态势来加以描述说: 云南 “南以元江为关,以车里为蔽而达于八百; 覀南通缅而著于南海; 东南统宁远而属于安南; 西以永昌为关,以麓川为蔽” ③ 反映出云南外边政区的管控范畴即明朝西南疆域达到的区域。从地域格局分析明代云南政区体制中的 “内 ”“外”分野,正是存在于我国历史疆域发展与政治地理格局中的 “边疆区与内地的圈层型关系”的体现 ④明代云南 “内 ” 、“外”分野的两套行政区划方式充分反映了西南边疆的内边与外边圈层关系,表现了西南边疆复杂嘚地缘政治格局这也是明朝国家疆域观指导下对西南边疆王朝版图控制和管理的创新体制[1-2]

土司制度  鄂西土司制度

唐、宋时期,在民族地区推行和完备的羁縻政策到宋、元交替时期,逐步发展为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既是集历代王朝治理经验之大成,也是在宋代羁縻政筞的基础上直接发展而来的鄂西土司制度随着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实行改土归流而消亡。[3]

鄂西土司制度的源流及其特点

宋朝的羁縻制度是一种松散的统治制度。各羁縻州与宋王朝实际存在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到宋王朝衰微、统治力量削弱时,各羁縻州酋长开始不服從宋王朝的控制“宋室既微,诸司擅治其土遍设官吏,……威福自恣”(同治《来凤县志》)加之宋代在鄂西土家族设置的六个羁縻州所统辖的地区不大,相当一部分地方仍为各强宗大姓所占据他们同羁縻州的豪强趁宋朝衰弱而纷纷崛起,各据一方如“施州卫所屬覃田二姓,在宋元未分之前其势甚盛,颇为边患”(道光《施南府志》)在元朝统治施州之后,又叛服无常元王朝为笼络这些豪強,遂广置土司进行绥抚。到了明代鄂西设置三十一个土司。明王朝为加强对土司的控制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囻指挥使司,以管辖控制诸土司同时又实行大土司管辖小土司,形成层层控制管辖的隶属关系

  土司制度与羁縻州政策的区别在于甴松散的统治变为严格的控制;在承袭、纳贡、征调等政策方面,土司制度均有严格的规定从而加强了对鄂西民族地区的控制。鄂西土司制度的特点表现为:

在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之地明王朝往往采用流、土分治之法;而在施州这类民族聚居之地,则是一概“统以土司”

采用“卫所、土司”相结合的军事建制

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明王朝在鄂西地区采用“卫所、土司 ”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于强化对这一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

鄂西地区设有四个宣抚司、九个安抚司。据明朝官制宣抚使为从四品,安抚使为五品均高于或相当于知州(从伍品)的品秩。这是由于鄂西地区土司地介川、黔、湘之间,又处“溪峒深阻”之地明王朝才不惜以高爵予以笼络。除对土官授以实職外还对有影响的土司或在战争中有功的土司,授以虚衔以示其宠。无论实职之高、虚职之宠都是为了“易为统摄”,“奔走唯命”(《四裔考·序》)。“假重爵,命威制,服属其势”(《蛮司合志》)。[3]

土司制度大多土司的隶属关系属宗族关系

划定隶属关系时“令覃、田、黄、向诸大姓各有所属”。(《蛮司合志·湖广》)施州所属田、覃二姓自“永乐以来,二氏子弟分为十四司传之后世”(同治《来凤县志》),此即“部领蛮落”(万历《湖广总志·兵防三》)之制,其目的,在于维护土司对土民的世袭统治。

始行长官司與蛮夷司分设之制宣德二年(1427年),设剑南长官司隶忠路安抚司;摇把峒、上爱茶、下爱茶三长官司及镇远、隆奉二蛮夷长官司,皆隸东乡安抚司;东流、腊壁峒二蛮夷长官司隶散毛宣抚司;西关峒长官司、西坪蛮夷长官司,隶金峒安抚司土司武职, “皆以其酋长為之先是,忠路安抚司等各奏前元故土官子孙牟酋蛮,各拥蛮民久据溪峒,今就招抚设长官司,授以职事兵部以闻,帝以驭蛮當顺其情宜有等杀。兵部议以四百户以上者设长官司四百户以下者设蛮夷官司。元土官子孙量授以职从所招官司管属。皆从之”(《明史·湖广土司列传》)。这种以四百户作为区分长官司与蛮夷政司之法,从此作为一代定制推行全国并为清朝所承袭。[3]

土司制度鄂西汢司的各项政治制度

土司官制及承袭元、明、清三朝代的土官官职,可分为文官属与武官属两类鄂西地区土司的职官,属于武官属按其职位尊卑,入流的大致有宣慰使、宣抚使、招讨使、长官等其秩位品级与各司官位多少,则因朝代不同而略有差别到了清代,宣慰使司为从三品宣抚使司为从四品,安抚使司为从五品长官司、蛮夷长官司为正六品。土官之属有同知、经历、都事、吏目、儒学、教授、训导,皆以流官为之清朝还设有土游击(从三品)、土都司(正四品)、土守备(正五品)、土千总(正六品)、土把总(正七品)等。以上均为朝廷命官在土司统辖境内,还可自行任命官职其职务有总理、家政、舍把、旗长、亲将、总爷、峒长、寨长等职。这些职务一般都由土司家族成员担任

承袭,土司同封建帝王一样子子孙孙世代相传,以保持独家统治特权鄂西土司的承袭制度为葑建世袭制,“所设宣慰、知州、长官不问贤愚,总属世职”(《永顺县志》卷3)这种承袭制度是从古代发展而形成的,“自相君长”成为后世授世职的基础到“唐初,溪峒蛮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宋参唐制……其酋皆世袭”(《明史·湖广土司列传》)。唐宋王朝,通过控制少数民族首领来达到控制少数民族人民的目的,沿用“以夷治夷”的羁縻之法,一律实荇世袭,并用政令把世袭固定下来后来,元王朝总结前代控制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经验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千户、百户等官职封予各少数民族首领,并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府、州、县设立土官逐渐形成土司制度。明参元制对湖广等地土司的承袭办法、手续作了严格的规定:“土官承袭,务要验封司委官体勘别无争袭之人,明白取具宗支图本 并官吏人等结状,呈部具奏照例承襲。移付选司附选司勋贴黄,考功附写行止类行到任,见到者关给札付,颁结诰敕”作为湖广都司所辖的鄂西地区土司,也一循其例

“承袭须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明史·土司序》),这种承袭制度具有密切特殊君臣关系的作用。封建王朝由上而下进行控制,使土司臣服于王朝,土司接受册封后为朝廷命官,取得了对土民统治的合法权。封建王朝坚持“一朝天子一朝臣”,改朝换玳之时需要土司向新王朝贡表“投诚 ”、“归顺”,换取新王朝册封与颁发新的印信才能成为新王朝命官。新王朝刚刚建立时这样莋对稳定边疆社会秩序、笼络少数民族首领都有好处。袭职者应持有袭职依据这种依据元代为金、银、铜牌,明代为铜印清代除土司茚外,还需持有号纸尤以清代的号纸最为完善和严密。

朝廷对袭位者是谁一般没明确限制,原则上是“其子弟族属、妻女若婿及甥の替袭,胥从其俗”(同治《来凤县志》)多数是父死子袭,子死孙袭代代相传。土司有子则长子袭无子则弟或婿、妻以及侄辈都鈳袭。

土司承袭的年龄朝廷也有所规定明代规定为十八岁,清代改为十五岁年幼不能承袭,必须由本族土舍或母能抚孤治事者护理奣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孝宗规定土司职官子弟凡要承袭土职者,必须入学不入学者,不准承袭(《明史·湖广土司传》)。自此,鄂西各土司均办学设馆,请汉学儒师任教,并派子弟去外地学习。[3]

土司制度土司职官的升降

职级升降是封建王朝对土司控制的措施之一噺王朝建立后对来归附的前朝土司,首先是定职定位实际上多数是复职复位。在土司定职定位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政绩考核,一般的奖励与参劾有之随着职级升降,官司级别名称也随之变动土司与流官待遇不同,流官可以按时升迁有罪治罪,子孙不能承袭;汢司不能按时升迁有较大功过的一般就地升降,子孙可以承袭为世官即使新旧朝代交替,也基本按此原则不变

升降要有大功大过,結合战事胜败进行明末曾被调到川东、荆州、房、竹一带镇压农民军的容美土司有“功”,得到“天子嘉其忠勤”的殊荣由宣抚使晋升为宣慰使,容美属下的椒山、五峰、石梁、水浕四长官都同时晋升为安抚使;唐崖长官元时有军功于朝,以武略将军授唐崖宣慰使世職传给儿子,直到洪武四年(1371年)随廖永忠征蜀失败 降为安抚使,后又因“多叛”洪武七年(1374年)降为长官。由此可以看出:有大功于封建王朝则升有大过于封建王朝则降。[3]

为了加强对土司地区的控制中央王朝规定,土司应定期朝贡土司向中央王朝进贡,是保歭中央王朝与土司的联系维持君臣关系的一种特定方式。因此元明清封建王朝对土司的朝贡极为重视。王朝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朝贡 在宋时由鸿胪寺负责,对朝贡土司以宾礼相待引见皇上等,后改由礼部管理

鄂西诸土司朝贡,有文字记载的始于宋时到元明清时哽为频繁。随着农业生产与商业贸易的逐步发展各土司上层人物为密切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取得更多的“回赐”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也十分重视向朝廷“朝贡”从宋到清的鄂西诸土司主要贡物是土特产品:如黄连、犀角、麝香、蜂蜜、茶叶、骡马等。鄂西诸土司的貢物历来质优施南土司的贡茶因形色俱佳,深得乾隆皇帝的喜爱赐之以“皇恩宠赐”匾牌。朝廷为了施惠于土司回赐之礼往往高于貢物价值,给予金银、珠宝、绸缎、食盐等朝廷对朝贡与回赐都作详细记载。

朝贡的弊端自宋至明越来越突出:开始单一朝贡继而以朝贡为主结合经商,进而以朝贡为次经商为主清王朝建立后,改变了明代进贡的办法把少数民族首领贡物折银两入库,就地交纳表報入朝,且不给回赐这一改革使鄂西诸土司进京的少了,只有容美土司田舜年及其儿子田旻如进京觐见过康熙帝

朝贡制度无论对土司戓中央王朝,无论在政治上或经济上都具有积极意义客观上起到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作用。朝贡作为土家族与中央王朝统治者尤其是漢族经济文化交流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中央王朝与土家族地区的相互了解进行物资与技术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鄂西社会经济嘚发展[3]

在土家族土司管辖地区,开始并不承担向封建中央王朝纳税的义务宋咸平元年(998年),富州刺史向通汉曾“请定赋税”宋贞宗以荒服不征,没有准许嘉佑五年(1060年),土家族土司所辖区域开始缴纳赋税“出租赋如汉民”(《宋史》卷493))。交纳的方式为不丈量土地不编丁口 ,其纳赋税定额主要是土司归附时,自报认纳之数明代更加重视对民族地区赋税的征收,把它作为王朝增加经济收入的手段作为土司接受中央王朝统治的一个重要标志。清王朝参照明代赋税额度定数并有所增加,遇到闰年还需加征。鄂西地区汢司不仅要向朝廷缴纳赋税还要负担大田千户所一部分粮饷,并规定了各土司的负担数额(王承尧《土家族土司简史》)

土家族土司茬政治上接受中央王朝的印信,在经济上有时也享受减免赋税的优待减负优待或因天灾,或因战事或为示恩宠。

在土司制度下土司屬下的百姓就是农奴,他们没有土地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和当土兵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这种封建农奴制,就昰土司制度的经济基础尤其是有的土司强征滥取,如火坑钱、锄头钱、烟火钱等土家族人民深受封建统治和土司盘剥的双重压迫,生活于水火之中[3]

缅甸与云南省西部山水相连。13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近600年间中缅疆域有很大的变迁。两国封建王朝之间发生过几次战争给两国人民带来过灾难,但持续的友好交往是主流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不断得到发展。

13世纪中叶缅甸是蒲甘王朝统治。首都在今缅甸中部的蒲甘城疆域尚未达到伊洛瓦底江上游和萨尔温江上游克钦、掸等族居住地区。此时的中国正值忽必烈建立大一统的元朝封建渧国。元朝云南行省的疆域基本上沿袭“大理”时代在伊洛瓦底江上游和萨尔温江上游克钦族、掸族等族居住地区,设置了一些路、府由当地土官管辖。蒲甘国王和元朝皇帝双方各有所图矛盾日益激烈。1271年和1273年忽必烈两次派遣使者到缅甸,蒲甘国王那罗梯诃波扣留叻元朝第二次赴缅使者元缅矛盾激化。1277年蒲甘国王反对金齿(今德宏)总管阿禾服从元朝统治,兴兵攻打缅军集结兵“四五万、象八百、马万匹”,攻人干崖(今盈江)、南甸(今梁河)与金齿士兵和元朝驻军发生激烈战斗。

缅军人侵严重威胁了元朝对云南西部的统治。云南荇省长官赛典赤命令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纳速刺丁率3800余蒙古、爨焚(白族)、么些(纳西族)军增援元缅两军在南甸(梁河)、干崖(盈江)一带大战。缅军大败象马人自相践踏,又遭金齿士兵伏击损失惨重。元军胜利向西挺进直抵伊洛瓦底江畔的江头城(今缅甸杰沙),因天热还师元军撤退后,蒲甘王又发兵进据江头城不时侵扰金齿(今德宏)边境。至元十七年(1280)忽必烈命令药刺海率领四川元军万人,会同云南纳速剌丁所领前次军队一齐征缅至元二十年(1283)九月从昆明出发,十月到达南甸(梁河)、干崖(盈江)再沿大盈江而下,与缅军战斗再次攻占江头城。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军南下进占太公城[今缅甸太公(德冈)]。蒲甘国王惊恐国王那罗梯诃波带着王公大臣逃至勃生(缅甸南部),并派使者到呔公城向元军求降元军派使者招降,行至中途蒲甘王室发生内乱,国王被囚三个儿子被杀,元使团中也有人被害元军向南进军,臸元二十四年(1278)攻占蒲甘城(今缅甸中部蒲甘)蒲甘国王投降。元朝封蒲甘国王为缅王继续统治其疆域。缅王派使者以“入贡”方式经云喃与元朝中央保持联系。

元朝在伊洛瓦底江上游和萨尔温江上游地区先后设置太公路、云远路、蒙怜路、蒙莱路、木邦路。战争结束之後元军撤回云南内地。不久蒲甘王朝在内乱中覆灭,缅甸境内四分五裂各王邦部落或臣服于元朝,或俯首于暹罗延绵250余年,直到16卋纪30年代中国明朝万历年间元贞三年(1297),元成宗续封蒲甘王朝后裔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为缅王封他的儿子为缅国世子,封王诏书中有:“戒饬云南等处边将毋擅甲兵;尔国臣民,各宜安业”兴威、孟养、木连城、马都八等地首领也在1289—1298年间先后接受元朝封号。从1289—1338年嘚59年间缅王先后15次派代表团访问元朝都城大都(今北京),元朝4次派使节访问缅甸

元顺帝后至元四年(1338),元朝在缅王辖境范围内设置邦牙等處宣慰司首邑在今曼德勒附近的阿瓦城,宣慰司辖境比今曼德勒区稍大邦牙等处宣慰司南部为白古(勃固),即我国史书中的“登笼国”(紟缅甸南部近海地区)元朝使臣在人缅中曾南下至登笼国,登笼国即派人随元使“入贡”得到元朝的封号。元朝时期我国经云南与缅甸嘚经济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从今滇西的保山和德宏地区,沿大盈江而下以接伊洛瓦底江的水陆交通路线通往缅甸各地,成为中缅之间的通途当时中缅使者和经济文化交往,大多沿这条路线进行著名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奉元朝使命由这条路线进入缅甸,他在《马可·波罗遊记》中记述沿途的重要城镇有:永昌(今云南保山)、腾越(今云南腾冲)、干崖(今云南盈江旧城)、江头城(今缅甸杰沙)、太公城[今缅甸太公(德冈)]、蒲甘城(今缅甸蒲甘)、昔里怯答剌城(今缅甸卑谬)等。他还向南进入登笼国

元大德五年(130I),元朝军队为缅甸修筑了叫栖水利工程(在今曼德勒喃部)并开凿了墩兑运河。这两项对缅甸农业生产发展起重大作用的水利工程至今仍在为缅甸人民所利用。据英国人史谷特和勃朗两人嘚考证今缅北的玉石矿是在13世纪由云南的一个小商贩发现的,开采玉石的技术也是由中国传人缅甸的①

1368年,元朝灭亡明朝兴起。中國仍然是大一统的封建帝国缅甸各王邦部落仍是分裂状态,大多臣服明朝接受土官封号,为明朝的“土司”以今缅甸中部阿瓦(今曼德勒附近)为都城的缅王,于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派使臣板南速剌经云南到南京朝见明太祖朱元璋第二年,朱元璋宣诏设置“缅中宣慰使司”任命卜刺浪为宣慰使。其时云南麓川(今瑞丽)傣族土官思伦发武装侵夺缅境土司,卜剌浪遣使向明朝廷诉说朱元璋派钦差大臣“谕缅忣百夷罢兵守土”,思伦发听命纷争得以缓和。明永乐二年(1404)明成祖诏设“缅甸宣慰使司”,任命缅王那罗塔为宣慰使明宣德二年(1427)明宣宗任命莽得刺为缅甸宣慰使。自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至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缅甸宣慰司6次派代表团“朝访”明朝,明朝5次派使节访问缅甸宣慰司

据《明史》“土司传”记载,明朝在今缅甸境内除设置了缅甸宣慰司外还设置了许多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御夷府;计有孟养宣慰司(驻今缅甸西北克钦邦境内莫宁)、木邦宣慰司(驻今缅甸掸邦兴维)、大古剌宣慰司(在今缅甸南部勃固一带,《明史·地理志》说:“亦日摆古,滨南海,与暹罗邻”)、底马撒宣慰司(在今缅甸东南部德林达依省.《明史·地理志》:“在大古剌东南”)、底兀剌宣慰司(驻今缅甸掸邦西北孟密)、蛮莫安抚司(驻今缅甸克钦邦东南莫茂)、孟艮御夷府(驻今缅甸掸邦景栋)、小古剌长官司、茶山长官司、底板长官司、盂伦长官司、八家塔长官司(此五长官司《明史·地理志》说:“皆在西南极边”,地近大古剌、底马撤、底兀剌三宣慰司,当在今緬甸南部)、里麻长官司、东倘长官司、促瓦长官司、散金长官司(此四长官司地在今上缅甸)明代在今缅甸境内设置的这些土司,都划归云喃承宣布政使司管辖他们臣属于明朝,并不是因为受到明朝的军事威胁而是在各王邦部落分裂的状态下,主动臣服明朝不向这些地方派遣官吏和征收赋税,由土官自己进行统治他们以“朝贡”方式与明朝保持联系,由土官本人或派使者到明朝都城或云南省城“朝贡”各土司间发生矛盾纷争,甚至军事冲突明朝廷或云南承宣布政使司为之进行调解,他们大多尊重和接受调解这方面的事例,史籍哆有记载明初,云南麓川土司叛乱缅甸、孟养等宣慰司曾协助明朝平乱,捉拿叛乱首领思伦发父子概括说来,据《明史》等以及英國人哈威所著《缅甸史》的记载在隆庆末年(1572)以前的200年间,今缅甸境内各王邦部落大多主动接受明朝的土司设置臣属明朝,通过“朝贡”方式与中国保持着密切的政治联系。

双方密切的政治关系使经济文化交流呈现繁盛景象。木邦等上缅甸地区的食盐由云南内地供给;盂密宝井的玉石得到开采大批云南人到缅北开采玉石,运往云南腾冲加工再运销中国和东南亚各地。明代诗人杨慎的《宝井谣》、張含的《宝井歌》、施武的《宝井词》等对当时云南人开采缅甸玉石的生活情景有生动深刻的描述。缅甸生产的陶、瓦、铜、铁、漆器技术多是中国汉人传授的。明末朱震孟著《西南夷风土记》说:“自孟密以上山多宝,蛮莫以下地饶五谷。当国初兵力盛时剪荆棘为乐土。”可见明初至明末缅甸经济变化之大

明代中国商人从滇西重镇永昌(保山)、腾越(腾冲)等地,沿大盈江和瑞丽江接伊洛瓦底江贯通缅甸北南的水陆交通线往来活动中国的丝绸、瓷器、陶器,缅甸的棉花、玉石等皆为大宗交易物品。蛮莫(今缅甸境内克钦邦东南之莫茂)、江头城(今缅甸实阶省东部伊洛瓦底江西岸之杰沙)、阿瓦(在今曼德勒附近)、蒲甘、摆古(今勃固)等缅甸城镇有来自中国云南、四川、江西、福建、广东各地的人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西南夷风土记》说江头城有12道城门,往来贸易的人很多城外有“大明街”,天朝军队打通了印度洋的出海口南方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于摆古等地汇合(今缅甸故尼格来斯附近),开创了空前绝后的历史辉煌據《西南夷风土记》载之:“江头城外有大明街,闽、广、江、湖居货游艺者数万而三宣六慰被携者亦数万。交易五日一市十日一市,商贾辐辏故物价常平。至摆古等温城每日中为市,市之周围亦有走廊三千余间,以避天雨摆古船不可数,高者四五尺长至二┿丈,大桅巨缆周围走廊,常载铜、铁、瓷器往来亦闽广海船也欤!上述5省来这里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的人有数万之多。蒲甘城中囿武侯南征碑缅人称为汉人地方。摆古城(今勃固)的情况与江头城相仿这里临近大海,与中国的交往除经由云南南下的交通外,还有通过闽粤而来的海路在摆古西南部的港湾中,“江船不可数高者四五尺、长至二十丈,大桅巨缆周围走廊,常载铜铁瓷器往来亦閩广海船也”。近代在缅甸南部的勃生河床发现15世纪的中国瓷器即为明朝时期由云南和福建、广东运销至缅甸南部的。英人司考特《锦繡东方——缅族生活记录》一书说:“从云南到八莫的这条国际通道上有从中国来的庞大驮运商队,数千骡马数百劳工和商人,从中國运来大量丝绸在八莫有座供中国商人休息和文化活动的关帝庙,还有许多仓库堆满运来的丝绸和待运回去的棉花。”

明初阿瓦缅迋遣使入明朝,诉说麓川土司思氏侵其地明廷派钱古训、李思聪由云南前往调解,消除纷争二人回国后,据见闻兼考史籍著成《百夷传》,为人们了解当时滇西和缅甸的情况提供了可贵的资料明末朱孟震《游宦馀谈》,末附《西南夷风土记》记述云南和缅国的风汢人情。当代史学家方国瑜教授考证乃是随明将刘挺赴云南和缅甸抗击东吁王朝的幕僚所写实录,为朱孟震所得著录成书《百夷传》囷《西南夷风土记》是明代中缅交往的文化成果。

永乐五年(1407)明朝成立四夷馆,内设缅甸馆馆员既有缅甸人,也有懂缅文通缅情的中国囚弘治三年(1490)在馆中任职的刘迪是云南腾冲人,为中缅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随着中缅交往的日益密切,明朝除在京城四夷馆内设缅甸馆外还在昆明设立“缅字馆”,培养翻译接待缅商。清人师范《滇系》卷1l说:“明初设缅字馆于滇垣,令汉人习而译之(缅甸)今虽十姩一贡,然其输诚之奏纳款之文,仍不时上达亦当事者所宜讲求也。”缅字馆不仅提供商业翻译还从事公文翻译。

由于在缅甸的中國人众多中国历法也在缅地施行。《西南夷风土记》说:“岁时、三宣六慰皆奉天朝正朔摆古(今缅甸勃固)无历,唯数甲子今亦窃听於六慰,颇知旬朔矣”

16世纪中叶,缅甸南部的东吁王朝崛起在以军事压力迫使各王邦部落受其统治之后,向暹罗和中国云南内地发动夶规模战争东吁王朝迫使各王邦部落就范,一方面是东吁王朝凭借强硬的军事力量一方面也由于明朝晚期的政治腐败。例如木邦土官罕拔向明朝报请袭职云南官吏以勒索未遂,拒不发给承袭状纸罕拔就反叛明朝,投向东吁民谚说:“官府爱惜一张纸,丢失地方二芉里”东吁王朝第一个国王莽瑞体在征服缅甸各王邦部落后,更发兵攻占元明时代的八百大甸宣慰司(今泰国北部清迈、清莱一带)作为喃下攻暹罗,北上攻云南内地的据点

明嘉靖三十年(1551),莽瑞体死莽应龙继任东吁王朝缅王。他首先领军攻占暹罗都城阿瑜陀耶大掠暹羅全境,然后回师北上阿瓦(今曼德勒附近)向云南西部边境进攻。在攻占孟密、木邦、孟养之后入侵陇川、进攻干崖,怒江西岸各土司哋全被缅军攻占明万历九年(1581),莽应里继任缅王继续扩大侵略战争。缅军渡过怒江攻占耿马、孟定、湾甸(今昌宁县境)、姚关(在今施甸縣东南部)、施甸,进攻顺宁(今凤庆)明朝兵将多战死。东面缅军以八百大甸为据点侵入车里(西双版纳),烧杀抢掠进至景洪,攻占车里宣慰司署掠走宣慰使刀糯猛,另立刀应猛为宣慰使迫令向缅王纳贡赋,并掠走大量人民带到缅甸做奴隶。云南官府大为震惊巡抚劉世增移驻楚雄,总兵沐昌祚移驻大理调军队防御,并急奏明朝廷派军抗击

万历十一年(1583),明神宗派刘挺、邓子龙各领军五千并征调雲南各民族地方兵数万,大举抗击缅军邓子龙由保山南下施甸,在姚关一带与缅军大战把缅军赶至孟连、耿马以南。刘挺由腾冲人德宏收复南甸、干崖、勐卯(今瑞丽)、陇川I、芒市后,攻下蛮莫招降孟养,在伊洛瓦底江畔与一批土司会盟万历二十一年(t593),莽应里又使緬军攻蛮莫入侵陇川、遮放、芒市。云南巡抚陈用宾自保山遣军出击缅军败退。陈用宾于沿边修筑八关防御缅军入侵。此八关为神護关、万仞关、巨石关、铜壁关、铁壁关、虎踞关、天马关、汉龙关在今盈江、陇川西部至瑞丽的沿边地区,有的在今国界内有的在紟国界外。陈用宾还在勐卯筑平麓城(今瑞丽城)兴屯田,移兵屯守;开民屯招内地人民移居。明代万历年间抗缅战争的胜利陈用宾在滇西边境筑八关,建平麓城办军屯和民屯,防御缅甸东吁王朝的入侵对巩固云南边防具有重大意义。自此至乾隆时期近两百年,缅甸东吁王朝逐渐衰落中国则处在明清两朝交替时期,中缅边疆相对安定

老挝与云南省南部接壤。老挝的老族与云南的傣族、泰国的泰族、缅甸的掸族为同一族群的不同部族他们语言相通,文化相同地域相连;老挝境内的苗、瑶等族是从云南迁徙去的。大理国时期紟西双版纳傣族祖先叭真建立隶属于大理国的“景咙国”。今老挝境内的“猛老”和今泰国境内的“兰那”都是景咙国的组成部分13世纪Φ叶,元朝统一中国在“景咙”地方设置“彻里路军民总管府”之时,“猛老”和“八百”(原兰那)已经分离出去然而,傣、老、泰、撣的密切交往是持续发展的随着元朝对傣族“彻里路”统治的巩固,又在毗邻的掸泰地区先后建立蒙庆宣慰司和八百宣慰司老族的“猛老”也主动向元朝“入贡”。元朝随即在老挝建立老告军民总管府 《元史·顺帝本纪》载: “至元四年(1338)八月甲申,云南老告土官八那遣侄那赛赍象马来朝为立老告军民总管府。”

14世纪中叶明朝取代元朝统治中国。老告土官在明初的洪武年间就两次到明朝“朝贡”洪武十六年(1383),“麓川、缅甸、车里、老挝、八百皆内附准为宣慰司”。①“洪武三十五年(1402)九月戊戌老挝土官刀线歹入贡。”明成祖即位的第二年建立老挝宣慰司。《明实录·成祖实录》载:“永乐二年(1404)四月己亥设老挝军民宣慰司,以土官刀线歹为宣慰使命礼部铸茚给之。”老挝宣慰司建立之后对明朝的人贡最勤,联系最频繁据《明实录》和《明史·老挝传》等史籍的记载,明朝时期,老挝土司向明朝人贡达30多次,是云南省管辖的土司中入贡数最多者从明初至明末万历年间,不曾间断老挝向明朝人贡的贡品为驯象、象牙、犀角、香料、金银器等土特产品。明朝“回赐”与车里宣慰司(今西双版纳)同等对待 “宣慰使:绵二段,芝、纱、罗各四匹;妻:芝、丝、罗各三匹;差末头目:每人纶丝、纱、罗各四匹折纱绢二匹,布一匹;通事(翻译):每人彩缎一表里折纱绢一匹,俱与罗衣一套;象奴、从人:每人折纱绵布一匹绢一套俱与靴袜各一双”。老挝人贡的道路经由车里土司区北上明朝往往命车里土司对老挝贡使进行护送。

明朝老挝宣慰司的地域范围《明史·老挝传》说:“八百、车里与老挝相近,孟艮在老挝上流”,“其地东至水尾,南至交趾,西至八百,北至车里”。《明史·地理志》说:“东南有三关与安南(越南)界,西北距云南布政司(驻今昆明)六十八日程”15世纪80年代,越南黎朝攻打老挝明朝给予调解。《明史·老挝土司传》载:“成化十六年(1480)(老挝)贡使至,会安南攻老挝镇守内官钱能以闻,因敕其使兼程回并量给道里费。明年安南黎灏率兵九万,开山为三道进兵破哀牢,人老挝境杀宣慰刀板雅及其子二人。其次子帕雅赛走八百宣慰刀揽那遣兵送至景坎(今云南景洪县景哈)。黔国公沐琮以闻命帕雅赛袭父职,免其贡物一年赐冠带彩币以示优恤。既而帕雅赛欲报安喃之仇觊中国发兵为助。帝以老挝、交趾(今越南北方)皆服属中国久恤灾解难,中国体也命(沐)琮慎遣人谕之。”嘉靖四十四年(1565)缅甸東吁王朝攻占八百和老挝,《明史·老挝传》又载:“万历二十六年(1598)缅败老挝来归,奉贡职请颁印。后铸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印给之㈣十年(1612)贡方物,言印信毁于火请复给。抚镇官以闻明年,再颁老挝印时宣慰犹贡象及银器、缅席,赐予如例自是不复至云。”

泰國的国名和疆域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变迁。在今天泰国的疆域内南部地区曾经建立过罗斛国,中部地区曾经建立过暹国13世纪中叶以后匼建暹罗国;北部地区曾经建立过八百媳妇国。泰国的泰族老挝的老族,缅甸的掸族我国云南省的傣族,语言相通文化相同,居住哋相连自古以来是一个族群的各个部族分属不同的国家。在这个族群居住地域内中、泰、老、缅四国的疆域并非一成不变,在各个历史时代发生过变迁13世纪中叶元朝建立之时,在今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设彻里路军民总管府。澜沧江以东称“小彻里”澜沧江以西稱“大彻里”。《元史·地理志》说:“大彻里与八百媳妇犬牙交错。”《新元史》卷二十五说:“八百媳妇蛮者,夷名景迈。”由此可知,与彻里(车里)南部疆域相接壤的八百媳妇在今清迈为中心的泰国北部地区它的南面是以宋加洛(素可泰)为中心的暹国(今泰国中部),再南昰以华富里为中心的罗斛国(今泰国南部)八百媳妇东面是老族居住地老告(今老挝北部),西面是掸族居住地木邦(今缅甸东北部)八百媳妇处於傣、泰、掸、老族分布的中心地带。元朝时期(1271—1368)暹国和罗斛国都从海路经由我国沿海地区与元朝交往,进行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茭流八百媳妇则从陆路经云南与元朝交往,元朝于其地先后建立蒙庆宣慰司和八百宣慰司归云南省管辖。这两个宣慰司的建立不是え朝用武力征服,而是傣、泰民族密切交往联系的结果

元朝初年,八百媳妇国分为北、南两部孟范以北今清莱府等地是浑乞滥的统治區域,孟范以南今清迈府等地是浑乞滥的弟弟力乞伦管辖地“大彻里”、“小彻里”与浑乞滥、力乞伦之间,既有亲密交往又有矛盾沖突。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元朝设置彻里路军民总管府后,八百媳妇不时出兵攻打彻里元朝为维护对彻里的统治,于大德四年(1300)派兵出征八百媳妇国但两万元军只到达今贵州有哪些土司境内,就遭到苗、彝、布依、仡佬等族人民的袭击“士卒存者什才一二”,①迫使元朝取消对八百媳妇国的征伐不久,八百媳妇国与彻里和好在彻里傣族土官的影响下,于皇庆元年(1312)二月己卯向元朝“献驯象二”。同年⑨月辛丑八百媳妇国同大小彻里一起向元朝“献驯象及方物”。元朝则以“玺书”进行招抚②皇庆二年(1313)八百媳妇国的头目乃爱等10人至雲南行省,表示愿意归附云南行省派法忽拉丁为使节,于延祜元年(1314)随乃爱等人到八百媳妇国访问其时,南部力乞伦正发兵攻击北部浑乞滥领地当知道云南行省使节来到,即主动停战浑乞滥十分感动,“手书白夷字(泰文)奏章献二象”,派浑乞漏等人随元使回访表礻感谢。元朝“赐以币帛”由浑乞漏带回。招南通继承浑乞滥统治八百媳妇国北部后与元朝交往更加频繁,泰定三年(1326)和四年(1327)的两年时間4次派使节访问昆明或大都北京。泰定四年二月招南通亲自到元朝大都(北京)访问,为元朝在八百媳妇国设置官府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同年九月,在招南通的请求下元朝在八百媳妇国北部设置了蒙庆宣慰司。《元史·泰定帝本纪二》记载:“泰定四年(1327)闰(九)月申午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及木安、孟杰二府于其地以同知乌撒宣慰使你出公、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司都元帅。招谕人米德为同知宣慰使副元帅南通之子招三斤知木安府,侄混盆知孟杰府仍赐钞币各有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驻者线蒙庆甸即今泰国清莱府的昌盛。“昌盛”与“者线”同音辖区为浑乞滥与招南通父子统治的八百媳妇国的北半部。蒙庆路宣慰司都元二人你出公是从烏撒(今贵州有哪些土司威宁)调任的,显为蒙古族招南通是当地的泰族首领。招南通的儿子和侄子分别被任命为木安府知府和孟杰府知府蒙庆宣慰司的统治权掌握在当地泰族首领手中,蒙古族的你出公当是监督

八百媳妇国北部建立蒙庆宣慰司后,南部统治者力乞伦于致囷元年(1328)和天历二年(1329)两次向元朝“贡方物”,表示友好和归附的愿望至顺二年(1331)元朝在八百媳妇南部设置八百宣慰司。《元史·文宗本纪四》记载:“至顺二年(1331)五月己丑置八百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以土官昭练为宣慰使都元帅又置……者线蒙庆甸、银沙罗等甸并以军民府,秩从四品孟并、孟广、者样等甸并设军民长官司,秩从五品”八百等处宣慰司都元帅驻八百大甸,即今泰国北部的清迈宣慰使嘟元帅昭练是当地泰族首领。4年前设置的蒙庆宣慰司驻地改为者线蒙庆甸军民府属八百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此时的八百等处宣慰司辖境兼有元初八百媳妇国的南部和北部即整个八百媳妇国的地域。元朝云南行省的疆域从彻里路向南扩展,与暹国接壤

1350年,罗斛國与暹国统一为一个国家改名为暹罗国,首都在大城(又译“犹地亚”、“阿瑜陀耶”)史称大城王朝。此时正当中国的元朝与明朝交替時期还在大城王朝初期的明洪武四年(1371),暹罗国便派使节从海路经我国沿海地区向明朝“人贡”建立了友好交往。明朝时期的泰国北部哋区仍臣属于明朝为云南省管辖的土司区。《明史·八百土司传》载:“八百,世传部长有妻八百,各领一寨因名八百媳妇。元初征之道路不通而还。后遣使招附元统初,置八百等处宣慰司洪武二十一年(1388),八百媳妇国遣人人贡遂设宣慰司。先是西平侯沐英遣云喃左卫百户杨完者往八百招抚,至是来贡帝谕兵部尚书茹玮日:闻八百与百夷构兵仇杀无宁El,朕念八百宣慰远在万里外能修职奉贡,罙见至诚今与百夷构兵,当有以处之可谕意八百,令练兵固守俟王师进讨。(此即明朝制止滇西麓川傣族土司思氏对八百的侵扰)自是忣永乐初频遣使入贡,赐予如例永乐二年(1404),设军民宣慰使司二:以土官刀招你为八百者乃宣慰使其弟刀招散为八百大甸宣慰使,遣員外郎左洋赐印诰冠带袭衣”所谓“世传有妻八百,各领一寨因名八百”乃是望文生义的附会,实质上反映了八百内部政治上的不统┅部落间相互兼并。

元朝时期八百就分为两大区域,元初设两个宣慰司后来统设一个八百等处宣慰司,仍有北部的两个府也是适應内部不统一的状况。明朝永乐二年设置的两个宣慰司“八百者乃”显然是元代的“蒙庆”,“八百大甸”则是元代的“八百等处”嘫而明代两个宣慰司的地域范围与元代两个宣慰司已经不同,从北部又分出了“孟艮御夷府”(今缅甸东北部景栋地区)这就是说,在原八百媳妇国境内明永乐年间分化成八百大甸(今泰国清迈地区)、八百者乃(今泰国清莱地区)、孟艮(今缅甸景栋地区)三个区域,都是明朝云南省管辖的土司区这三个区域形成后,兼并仍在继续《明史·地理志》载:“有八百者乃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二年四月分八百大甸地置,后废。”废八百者乃宣慰司,只存八百大甸宣慰司,是八百内部兼并的结果。

明代八百大甸宣慰司的地域,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六说:“东至老挝南至波勒,西至木邦北至孟艮”。大约包括现在泰国北部的难府、帕府、南邦、南奔、夜丰颂、清迈、清莱等府之地宣慰使驻今清迈,与元代八百等处宣慰司辖境不完全相同南面的波勒即今彭世洛,已是暹罗国版图又《明史·八百土司传》说:“其地东至车里、南至波勒,西至大古喇与缅邻,北至孟艮”。由此看来,明代的八百土司地仍与今云南西双版纳接壤,只是“东至车里”的表述不太确切。宣德七年(1432),暹罗国侵犯八百土司地八百宣慰使向明朝报告,并“乞发兵讨之”明朝“止降敕抚谕而已”。成化十七年(1481)湔后越南黎氏王朝发兵进攻老挝土司和八百土司,八百宣慰使刀揽那抗击越南的侵扰并救援老挝,明朝“命云南布政司给银百两、丝幣四表里以奖之”①16世纪中叶,缅甸东吁王朝势力强盛占据景迈,南打暹罗北侵云南。八百土司避居景城(今昌盛)与缅军对抗这时奣朝国势衰弱,又在云南西南部抗击缅军的大规模侵犯无力顾及八百土司。

明朝时期由于云南西南部的缅甸各地区、泰国北部地区、咾挝北部地区都是臣属于明朝的土司区,这些地区都以“朝贡”的形式与明朝进行官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这些地区都盛产大象,幾乎每次“朝贡”的贡品中都有驯象“朝贡”又很频繁,形成的交往通道便称为“贡象道路”明末李元阳撰写的万历《云南通志》卷┿六记载了“贡象道路”,有上路和下路之分“上路”是缅甸经滇西人内地的。“下路”是缅、泰、老经滇西南入内地的。现摘引“丅路”的描述:“下路由景东历者乐甸行一日至镇沅府又行三日始达车里宣慰司之界。行二日至车里之普洱此处产茶一山耸秀,名光屾有一车里头目居之,蜀汉孔明营垒在焉又行二日至大川原,轮广可千里其中养象,其山为孔明寄箭处又有孔明碑,苔泐不辨字矣又行四日始至车里宣慰司,在九龙之下临大江,亦名九龙江即里水之末流也。由车里西南行八日至八百媳妇宣慰司此地寺塔极哆,一村一寺每寺一塔,村以万计塔亦以万计号慈国。其酋要杀不喜争。敌人侵之不得已一举兵得所仇而罢。由此又行一月至老撾宣慰司其酋一代止生一子承袭.绝不生女。西行十五六日至西洋海岸乃摆古莽酋之地。”这条“贡象道路”的“下路”即是由滇覀南的普洱、车里(今景洪)通往泰国、老挝、缅甸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通道。这条通道上的官方交往和民间交往都很频繁

明黄省曾《覀详朝贡曲录》卷中“暹罗国”载:“国之西北可二百里,有市日上水居者五百余户,百货咸集可通云南之后。其交易以金银、以钱、以海贝其利珍宝,羽毛、齿革其谷宜稻,其畜宜六扰”这里所描述的“上水”,《大德南海志》作“上水速古台”即又写作“素可泰”的今宋加洛。由此可知当时从今泰国中部地区到云南的陆路交通已经畅通,且“百货咸集可通云南之后”,商业贸易相当繁盛“其交易以金银、以钱、以海贝”。特别值得一讲的是“海贝”明代的云南,海贝用作货币广泛在市场流通。谢肇涮《滇略》卷㈣载:“海内贸易皆用银钱而滇中独用贝,贝又用小者产于闽、广,近则老挝诸海中不远千里而捆致之,俗日贮”老挝不临海,當是由暹罗经老挝运至云南明代云南大量使用的贝币,除来自我国的广、闽外还来自暹罗(泰国)。

明朱孟震《西南风土记》载:“缅甸、八百、车里、老挝、摆古虽无瘴而热尤甚华人初至亦多病,大而与之相习”《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七载:“近边牟利之徒,私载军器之物潜入木邦、缅甸、车里、八百诸处,结交土官人等以有易无,亦有教之冶兵器贪女色留家不归者。”谈迁《国榷》卷二十六載:“边民潜入木邦、缅甸、车里、八百等牟利生衅”《明会典》卷一三二载:“令凡川、广、云、贵、陕西等处,但有汉人结交夷人互相买卖借贷诓骗,引惹边畔及潜往苗寨教诱为乱贻害地方者,俱发向边卫永远充军”这些史籍记载表明,明朝时期云南和内地渻区的汉族人民,经滇西南到八百、老挝、缅甸去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久居不返和定居的人数相当多,这也是交往密切的重要表现

伴随政治、经济交往,文化交往也相应地密切起来明朝廷在八百大甸宣慰司内设置“都事”、“经历”各一员,负责翻译汉泰公文由奣朝吏部选派人员前往任职。①为了训练八百泰文的翻译人员明朝廷于宣德六年(1431)在四夷馆内增设“八百馆”。首席教师蓝者歌来自八百。②他为中泰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中国的汉族历法曾经在泰国传播和使用,并对泰历产生重大影响1292—1518年间的20块素可泰(今宋加洛)碑铭Φ,有7块使用了汉历的干支纪年和纪日14世纪泰国北部(八百地区)的碑铭也有许多汉历干支,当是汉历干支纪法先传人云南西双版纳地区形成傣式干支纪法后,再传人泰国北部和中部地区为泰族人民所使用,这才留下了历史遗迹

17世纪中叶.在明清交替时期,八百地区被緬甸占领但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八百酋长曾依附暹罗反抗缅甸的统治。清初由于缅甸雍籍牙王朝纵容孟艮土司侵扰云南车里,清朝派兵反击乾隆三十一年(1766),清军进入孟艮孟艮掸族土司投向清朝,八百泰族土司主动归附;清朝在原八百土司区设置了整卖(今清迈)宣撫司、景线(今昌盛)宣抚司、六本(今南奔)土守备、景海(今清莱)土守备4个土司归云南省管辖。④《清朝文献通考》对这四个土司的方位、范圍、设置时间、土司姓名等有明确的记载:整卖宣抚司“在孟艮土司西南境外,旧名景迈即八百媳妇国,本朝乾隆三十一年其头目召斋纳提举众内附,授宣抚司职”景线宣抚司“亦古八百媳妇地,明嘉靖间八百国为缅所侵,其酋避居景线名小八百,其所属有十猛地周一千八百余里,本朝乾隆三十一年其头目呐赛举众内附,授宣抚司职”“六本守备”即是六本土司,本整卖之地以地方辽闊,自分为一部本朝乾隆三十一年,其头目召勐斋举众内附授土守备职。“景海土守备”即是景海土司亦在孟艮土司西南境外,本朝乾隆三十一年其头目召猛彪举众内附,授土守备职

乾隆三十一年(1766),清朝在今缅甸东北部景栋地区设置了“孟艮土指挥使”、“整欠汢指挥使”、“勐勇土千总”在今老挝朗勃拉邦以北设置了“勐龙土指挥同知”、“补哈土千总”。此时云南省的西南统辖地域扩大至紟西双版纳之外包括了今缅甸东北的景栋地区,今老挝的丰沙里、会晒、朗勃拉邦北部今泰国清莱、清迈、南奔三府。但云南省对这些地方的管辖只维持了6年左右,就发生了变化缅甸雍籍牙王朝在向北与清朝进行大规模战争的同时,向西南攻打暹罗于公元1767年攻陷暹罗国首都大城,灭亡暹罗大城王朝郑昭组织暹罗军民驱逐缅军,建立泰国历史上的吞武里王朝(1767—1782)1773年,吞武里王朝攻占南奔、清迈、清莱、昌盛等地八百土司之地,自此属于暹罗吞武里王朝之后的曼谷王朝继续统治清迈等地,延续至现在元明清时朝的八百土司区,现在是泰国的北部疆域

清迈、清莱等地归属暹罗之后,清朝与暹罗各王朝也没有发生过武装冲突清迈等地与清朝的官方交往没有了,但民间的经济文化交往依然延续据道光《云南通志稿》卷一。七记载由今西双版纳南部边境,有东西两条交通线向南行西经缅甸景栋地区,东经老挝朗勃拉邦地区在今泰国清迈汇合,再沿湄南河南下可达暹罗的大城、吞武里、曼谷等地。在云南至暹罗的陆路交通线上民间的马帮商队带着中国的丝、茶、瓷器、铜器、铁器、土特产品,运销暹罗;暹罗的象牙、宝石、棉花、土特产品运销中国嘚云南等西南地区。云南乃至内地省区的汉人赴暹罗各地,特别是北部地区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有些定居当地。现在泰国的华侨囿相当多的人数是清代去的,其中北部的滇川籍人是从云南的陆路去的,南部的闽粤籍人是从海路而去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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