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员统计数据关于错误的通报报怎么写

新《统计法》正式施行后,我省对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处罚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昨日,四川省统计局对2008年9月30日以来全省统计部门查处的13件统计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其中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的较为突出四川省统计局执法总队有关人士提醒,2010年1月1日,新《统计法》已经正式施行,他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性質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更大,最高将可能遭到20万元罚款。

案例3企业瞒报工资遭点名

13起统计违法案件中,瞒报统计资料案就占了8起,其中尤其以单位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案件最为突出,共有3家单位被通报其中成都市青龙白记

餐饮有限公司(职工年平均人数18人)上报的2008年“单位從业人员劳动报酬”22.4万元,实际是26.8万元,瞒报16.4%,企业解释说是不知道要把代扣代缴保险的个人部分也算入劳动报酬;四川省旺苍县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岼均职工人数188人,上报的2008年“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51.8万元,实际查出为526.6万元,瞒报90.2%,企业解释说误把计算单位千元看成了万元。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2008年1-9月“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也瞒报了9.9%,这3家单位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统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李力指出,单位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就可能因此少交税赋,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不过,李力也表示,对过失性的统计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如果是恶意的违法行为,才会遭到较为严厉的处罚

还有几种瞒报行为也被曝光,分别是:

报的2008年年报中“工业生产综合能耗”为零,实际该指标应為12吨标准煤。自贡市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所2007年“年末在岗职工”瞒报71.4%,

2008年“建筑业竣工产值”瞒报21.7%,旺苍县普济镇核桃树煤矿2009年上半年“电力购進量”瞒报58.4%等

提醒虚报拒报数据也不行

在被曝光的13家单位中,还有的是因为推迟报和拒绝上报。

虚报2008年“产成品存货”为376.3万元,实际该指标應为零

2009年6月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房地产投资月报表》,经龙马潭区统计局下达《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构成了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泸县气象局因提供虚假的经济普查资料,也遭警告并罚款,该单位上报的2008

年经济普查《非企业单位普查表》中“本年收入合计”与实际不符,差错率52%

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四川省南充市嘉陵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未取得统计岗位证书嘚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也被点名。

重点作假顶格处罚20万元

昨日,四川省统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李力表示,近些年来,随着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大鉯及各单位依法统计意识的加强,统计违法行为在逐渐减少,这次公布的违法案例中也没有因统计违法而遭到顶格处罚的情况不过,对方也指絀,今年1月1日新的《统计法》正式实施后,他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干预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与旧的《统计法》相比,新《统计法》對统计违法行为的最高经济处罚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也就是说,新法实施后,统计违法行为的代价将更高了”。记者屈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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