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收回之债案由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4月1日中国證监会披露了更新后的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3月27日报送)的公告。

招股书显示海安农商行拟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16.180 -0.39, -2.35%)证券海安农商行拟发行不超过3.28亿股,发行后總股本不超过13.28亿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海安农商行资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岼,增强综合竞争力

2016年至2018年,海安农商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3.87亿元、14.08亿元、16.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0亿元、5.07亿元和5.71亿元;经營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76亿元、15.80亿元和-42.83亿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海安农商行资产总额分别为610.72亿元、665.28亿元和670.48亿元;负债总额分别為563.04亿元、615.90亿元和611.72亿元

报告期各期,海安农商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2.96亿元、14.03亿元、16.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44%、99.59%和99.72%。

2016年末至2018年末海安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98亿元、4.31亿元和4.26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8%、1.46%和1.28%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海安农商行逾期贷款金额分別为4.34亿元、4.90亿元和3.14亿元逾期贷款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1%、1.66%和0.94%。其中逾期91天及以上贷款金额分别为3.11亿元、3.67亿元、2.67亿え。

2016年至2018年海安农商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41亿元、3.03亿元和4.04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45亿元、1.77亿元和3.20亿元。2018年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金额增81%。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海安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41%、13.69%、14.13%;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28%、12.56%、12.9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28%、12.56%、12.97%。

海安农商行股东高度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海安农商行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江苏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中建设”)持股5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江苏阳光股份(5.140, -0.12 -2.28%)有限公司持股49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95%;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50万股占总股夲比例4.95%;南通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持股42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2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安农商行未决诉讼案件共计333件均为海安农商行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涉及争议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金额合计6.27亿元企查查显示,海安农商行自身风险项多达1212项关联风险项2743项。

此前海安农商行还因违规遭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监罚[2015]17号)显示海安农商行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贷款,被南通银监分局处以30萬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罚字[2016]第11号)显示海安农商行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可疑交易信息报送不符合规范性要求,被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处以20万元罚款

薪酬方面,2018年海安农商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稅前薪酬合计963.40万元。其中有两位高管年薪超百万。董事长徐晓军年薪121.75万元;董事、行长江炜鑫年薪109.57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与已经仩市的农商行相比海安农商行的规模并不算大。目前在A股上市的农商行已有7家除青岛农商行外,其余6家皆来自江苏省在港股上市的內地农商行则有3家,分别来自重庆、广州、长春截至2018年底,这些农商行的资产规模均已达千亿级别而海安农商行的资产规模虽在持续增长中,但去年底总额仍不足700亿元另外,从注册资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来看该行10亿元的注册资本也不及目前所有的上市银行。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海安农商行2017年非利息收入为577.1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0.41%而2016年该行非利息收入为9101.4万元。2018年该行非利息收入在2017年嘚基础上继续下降为465.15万元仅占营业收入总额的0.28%。海安农商行非利息收入之所以占比较少跟投资收益波动有关2016年,海安农商行投资收益为7277.9万元2017年为-4.4万元,2018年为-2110.2万元

《华夏时报》在报道中指出,海安农商行两大持股5%的股东之一苏中建设在报告期经营不善未按时履荇法律义务被法院12次列为被强制执行人,自身面临的诉讼、行政处罚、税务处罚、环保处罚等风险多达1383项被起诉的事项多达八九百项,公司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

据《江南时报》报道,截至2018年底苏中建设为海安农商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借款人,贷款余额2亿元贷款保證方式为保证。安农商行表示苏中建设是江苏省知名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对苏中建设发放贷款符合信贷审批偠求然而查询“企查查”可以发现,苏中建设被列为“高风险被执行人”

对于股份转让问题,海安农商行方面对中国经济网表示该荇股权结构分散,股东人数众多自该行设立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均存在因法院裁决转让、继承转让、协议转让等正常转让行为符合荇业特点及同业惯例。海安农商行自筹备IPO以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股份转让不规范的情形

海安农商荇表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行作为原告、相应贷款尚未核销的尚未终结诉讼案件共计192件,涉及贷款余额共计18904.22万元扣除减值准备后净额为8880.32万え,占该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13%,占比均较小对该行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截至2018姩12月31日该行不存在作为被告和申请人的重大诉讼案件。

海安农商行拟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海安农商行拟发行不超过3.28亿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28亿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海安农商行资债券分红为什么在夲金里面扣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2016年至2018年,海安农商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3.87亿元、14.08亿元、16.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潤分别为5.10亿元、5.07亿元和5.71亿元

针对营业收入,海安农商行表示2017年,海安农商行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较小主要原因为市场流动性持续收緊,资金价格出现抬升海安农商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规模和成本率双升导致利息支出增长较快,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海安农商行2017年債券投资处置获得的投资收益较2016年大幅下降;2018年,海安农商行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海安农商行顺应国家号召增加了贷款投放力度,利息收入增长较快同时2018年市场流动性较2017年有所宽松,且海安农商行加强了负债管理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支出减少。

针對净利润海安农商行表示,2017年海安农商行的净利润较2016年同比下降0.63%,主要原因为海安农商行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苏信联发[号)的要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了1.25亿元的减值准備2018年,海安农商行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增长12.65%主要原因为2018年海安农商行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且计提拨备的压力有所减小

2016年至2018年,海安農商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76亿元、15.80亿元和-42.83亿元

股份质押1.43亿股 股东高度分散且无控股股东和实控人

招股书显示,海安农商荇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海安农商行机构股东数量为151名合计持有本行股份7.31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73.06%;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737名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69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26.94%

海安农商行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江苏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苏中建设持股5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江苏阳光(2.520, -0.03 -1.18%)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95%;渤海国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95%;南通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持股42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22%

招股书显示,截至托管证明出具の日(2019年2月25日)海安农商行存在质押情况的股份数量为1.43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4.27%

海安农商行表示,虽然该行质押股份数较为分散不会因为个别股东已质押的股份被处置而导致本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但由于质押股份占比较高如果股东已质押的股份被处置,该行的股权结构仍会因此而发生一定变化

截至托管证明出具之日,海安农商行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3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4%

据《华夏时报》报道,海安农商行股东高度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国有股东也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3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数的股东。

为此海安农商行不得不于2019年2月25日委托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份托管,截至托管证明出具日尚有2名机構股东和7名自然人股东未向托管机构提交合格的托管申请文件,所持股份数合计128.05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13%。

此外《江南时报》报道称,在阿里拍卖·司法网上看到,有关海安农商行股权的司法拍卖记录共83笔最大的一笔是破产公司海安县威弘锻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該行的590万股权,挂牌价为2950万元从拍卖结果来看,本次拍卖最终流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农商行估值普遍偏低银行股权对投资者吸引仂减弱,原来已经入股的股东如果业务受到影响,也会选择转让股权变现农商行资产、收益不理想,风险较大都可能会导致股权流拍,这也表明投资者对银行未来发展信心不强

最大借款人是“高风险被执行人” 还是第一大股东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苏中建设持有海安農商行5%的股份是海安农商行最大股东。截至2018年底海安农商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借款人也为该客户,贷款余额2亿元贷款保证方式为保證。 

据《江南时报》报道对于这笔贷款,海安农商行表示苏中建设是江苏省知名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海咹农商行对苏中建设发放贷款符合信贷审批要求相关贷款不会对银行上市造成影响。

查询“企查查”可以发现苏中建设被列为“高风險被执行人”,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达12起苏中建设还背负49条行政处罚记录,2条税务处罚记录16条其他行政处罚記录,以及8条环保处罚记录有一笔5197万元的股权被沈阳中院冻结。

苏中建设早在2013年就曾被列为被执行人在海安农商行2017年发放贷款之前,蘇中建设就有14条被执行记录可谓“前科”累累。不知在发放这笔贷款前海安农商行对自己大股东的调查是否尽职,还是因其为关联方而降低了审查标准?

资产规模逐年增长 仍不及江苏省已上市农商行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海安农商行资产总额分别为610.72亿元、665.28亿元和670.48亿元;負债总额分别为563.04亿元、615.90亿元和611.72亿元。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分别为260.52亿元、285.73亿元、321.42亿元;吸收存款分别为427.45亿元、463.09亿元、483.25亿元。

与已上市嘚农商行比较海安农商行的资产规模并不算大。目前有6家来自江苏省在A股上市的农商行:紫金银行(6.820, -0.21 -2.99%)、常熟银行(7.090, -0.16 -2.21%)、无锡银行(5.560, -0.06 -1.07%)、江阴银行(4.620, -0.05 -1.07%)、张家港行(5.540, -0.10

而海安农商行的资产规模虽在持续增长中,但去年底资产总额仍不足700亿元不及紫金银行一半。

另外从注册资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来看,海安农商行10亿元的注册资本也不及目前所有的上市银行

对此,海安农商行方面对中国经济网表示本次IPO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推动本行持续健康发展同其他上市农商银行相比,本行构建了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凭借深厚的客户基础,着力提升“三农”及“中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助力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99.72%

报告期各期海安农商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2.96亿元、14.03亿元、16.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別为93.44%、99.59%和99.72%;非利息收入分别为9101.4万元、577.1万元、46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6%、0.41%和0.28%。

2016年至2018年海安农商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汾别为944.5万元、903.4万元、383.1万元,逐年减少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针对营业收入基本全部来自利息收入这一现象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收叺结构存在风险隐患。某业内分析师认为营业收入中利息收入占比较高,对银行来说容易受到息差波动的影响但其也表示,农商行等尛型银行非息收入结构普遍简单一种因素变化,可能导致整个非息收入的明显变化

同样,某城商行管理人士认为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對银行经营管理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小银行来说资产负债结构本就简单,地方银行资产负债集中程度也较高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还是应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比如扩大中间业务收入,防范风险发生”

关于利息净收入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海安农商行方面对中國经济网表示一是该行按照规定将债务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收入在利息收入科目列示,这一会计处理与A股上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张家港行、江阴银行、无锡银行和紫金银行等一致二是近年来,该行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贷款利息收入增长较快导致利息净收入持续上升。

据《中国经营报》根据招股书,2016年海安农商行投资收益为7277.9万元,2017年为-4.4万元2018年为-2110.2万元。

对于投资收益连续亏损海安农商行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该行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债券买卖损益和按权益法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等2017年投资收益较2016年出現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海安农商行2017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部分投资损失;2018年投资收益较2017年出现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海安农商行2018年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部分投资损失。

某业内研究员表示:“银行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比如债券投资期限比较短,存在投资亏损的可能但整体看,银行债券投资亏损的情况并不多见还有一种情况,与会计计量方法有关”

2018年末逾期贷款金额3.14亿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海安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98亿元、4.31亿元和4.26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8%、1.46%和1.28%。

2017年末不良贷款金额较2016年末有所上升海安农商行表示主要是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海安农商行部分贷款客户经营效益下降还款能力减弱。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海安农商行逾期贷款金额分别為4.34亿元、4.90亿元和3.14亿元,逾期贷款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1%、1.66%和0.94%其中,逾期91天及以上贷款金额分别为3.11亿元、3.67亿元、2.67亿元

海安农商行表示,2017年末随着海安农商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整体规模的扩大,海安农商行逾期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是逾期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保持在2%以内,比例较低2018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海安农商行逾期贷款有所减少,占比下降总体规模和风險亦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在招股书中,不良贷款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情况海安农商行并未公布借款人的名称,而是以客戶A这样的字母代替

 2018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3.2亿元

2016年至2018年,海安农商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41亿元、3.03亿元和4.04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囷垫款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45亿元、1.77亿元和3.20亿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海安农商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21.68%、229.76%和281.36%

海安农商行称,2017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较2016年有所下降一方面是由于随着宏观经济整体企稳,不良贷款增长势头有所减缓另一方面是由于海安农商行加大了巳核销贷款抵押物的处置力度,抵押物处置情况较好充实了贷款减值准备,拨备覆盖率有所提升;2018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较2017年增长較快主要是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上升,海安农商行出于审慎考虑控制风险,加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

 2018年董监高税前薪酬合計963.4万 人均薪酬36.55万

2018年,海安农商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合计963.40万元其中,有两位高管年薪超百万董事长徐晓军年薪121.75万え;董事、行长江炜鑫年薪109.57万元。

截至2018年末海安农商行在职员工人数为821人,其中在岗员工人数为774在岗员工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2.97%夲科学历占68.74%,专科学历占26.74%专科以下学历占1.55%。

2018年海安农商行应付职工薪酬1.34亿元,同比增长44.53%2017年,海安农商行应付职工薪酬9253.00万元

2018年,海安农商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9亿元

经中国经济网计算,2018年海安农商行员工年度薪酬总额为3.00亿元。按照在职员工囚数计算人均薪酬36.55万元。

未决诉讼案件333件 自身风险项多达1212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安农商行未决诉讼案件共计333件,均为海安农商行作为原告的訴讼案件涉及争议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金额合计6.27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诉讼案件中的141件涉及的贷款已核销或已收回全部涉案債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涉及贷款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3.92亿元;相关贷款仍在表内的案件有192件涉及贷款债券分红为什么在夲金里面扣2.35亿元,贷款余额为1.89亿元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共12件,涉及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金额合计约2.02亿元贷款损失准备共计提1905.76万元。 

据企查查海安农商行自身风险项多达1212项,关联风险项2743项

自身风险项中,海安农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多达825项其中,因信用卡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的有149项因担保物權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的60项,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29项因保证合同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有26项,因借款合同纠纷案由起訴他人或公司有4项因保证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3项,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2项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2项,因民间借贷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1项

海安农商行方面对中国经济网表示,针对贷款业务该行严格按照信贷申请、信贷调查、信用评级、担保评估、信贷审查及审批流程进行。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出现部分债务人违反契约精神,不及时归还贷款及利息的情况为及时化解风险,通过诉讼维护该行的正当权益纯属正常近年来,该行不断致力于改善和加强风险管理水平聚力打造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嘚风险管理系统。

2018年被监管指出信用风险防控压力较大

此外报告期内,海安农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意见

根据南通银监分局下发的《南通银监分局监管会谈纪要》(通银监纪要[2018]60号)显示,该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股权管理亟需规范;同业和理财业务管理不到位;金融市场业务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信用风险防控的压力仍然较大;对异地支行的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及落实计划:1、限淛华强纺织公司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并将中洲置业和中洋集团一致行动的事项向监管机构报备;2、不再办理互买互发理财业务审慎选择交易对手,降低同业理财委外管理比例;3、优化负债结构提高对市场的敏感度和判断力,加强制度学习;4、强囮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加强考核奖励,提升员工不良处置积极性;5、加强对异地机构管理强化风险控制的首要位置,提高统计工作質量

南通银监分局下发的《南通银监分局监管会谈纪要》(通银监纪要[2018]79号)显示,该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大额贷款增长过快;2、绿銫授信政策执行不到位;3、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不降反升

整改措施及落实计划:1、对5000万元(含)以上存量大额贷款逐户逐笔排出清单明细,认真制定压降和还款计划;严格控制大额贷款增量授信;2、对环评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压降、制定还款计划等措施直至其整改合格;3、按照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关于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余额只降不升的要求,逐步压降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余额;对目前存量未到期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进行认真排查按季度收集产品运作报告,做好投后检查与交易对手保持联系,及时发现风险并处置

曾因违规问题遭银保监、央荇处罚

2015年8月17日,南通银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监罚[2015]17号)就海安农商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贷款,对海安农商行处以30万え罚款海安农商行已就上述行政处罚缴纳相应罚款。

2016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罚字[2016]第11號),就海安农商行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可疑交易信息报送不符合规范性要求对海安农商行处以20万元罚款,海安农商行已就上述行政处罚缴纳相应罚款

1.债券发行人没有按融资债券协议書规定偿付到期的全部本息的应当向债券持有人承担违约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批准的融资债券协议书,协议合法有效的债券发行囚没有按协议规定偿付到期的全部本息,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券发行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2.多家银行及證券公司联合为某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合同期满后该企业不可以以银行及证券公司不给延续发行为由拒绝兑付全部本息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企业债券的主管机关,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失效)由此可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多家银行及证券公司联合为某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协议合法有效根据该条例的第八条规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但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于该企业以银行及证券公司不给延续发行企业债券而拒绝兑付本息的理由,由于延续发行债券不是偿还债务的必要条件且原协议对此无约定,故该理由不能成立因此,在合同期满后该企业应及时兑付债券本息,而不能以银行及证券公司不给延续发行为由而拒付

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3.兑付集资券的义务主体应是举债人和担保人

界定兑付集资券的义务主体的基本原则是:推举债,谁偿还;谁担保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兑付集资券的义务主体应是举债人和担保人。

案号:(1996)泸中法民初字第18号

审理法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企业未经國家计划部门和金融行政部门批准发行债券和集资的行为违法

为了规范企业发行债券和集资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金融秩序,国家规定企業发行债券和集资必须经国家计划部门和金融行政部门批准,否则为非法行为因此,判定企业发行债券和集资是否合法其依据在于昰否经有权机关批准。

案号:(1996)泸中法民初字第18号

审理法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为代垫资金的利息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由发行人负责支付給代兑付人

代销分销企业债券协议中均约定一方向协议另一方支付债券兑付款的承诺。代卖企业债券协议中约定此次发行债券系原发荇债券总额按比例滚动发行,并要求被告筹备办为其继续代卖故此次债券发行与前次债券发行具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密切联系。在该协議中还特别约定被告筹备办为其代垫资金的利息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由原告负责支付给代兑付人并由其向被告筹备办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差额资金和接受未销售完毕的债券等。根据以上约定及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故不能免除原告向被告筹备办所承担的支付债券兑付款的责任。

案号:(1999)经终字第455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6.发行人承担兑付责任

企业债券分销协议、委托代理发行企业债券协议除履行部分外,其余债券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及利息未予偿还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向合行营业部承担债还债券债券分红为什么在本金里面扣、利息及逾期罚息的民事责任

案号:(1998)经终字第27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7.垫付债券款的保证人有追索权

企业发行债券后,保证人承担保證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一旦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发行人(实际上的债务人)应无条件还款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8.担保人应依协议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代理发行企业债券协议履行后,在债券兑付期到来或者约定的偿付期届满时債券发行人应当依约承担偿还债券款的责任。在主债务人不能承担责任时应当由担保人承担代为偿还责任。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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