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力资源公司 和国企三年合同是编制吗直接签合同 是属于劳动派遣吗? 还是正式员工

  • 我市派遣制人员只缴纳五险大哆数不缴纳公积金,请问派遣制合同工应该缴纳公积金吗?如果单位不缴纳有无法律保障职工公积金权益,谢谢[淄博]

    《住房公积金管悝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營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录用职工的應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您可依据《条例》有关规定与单位沟通交涉

  • 合同约定买方自己办理公积金贷款,3月中旬左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想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二手房过户税费如何计算呢,首选需要了解过户的步骤其次是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后是过户税费的种类  一般来说,亲人之间办理的过户均为赠与过户房屋赠予手续需要有以下步骤:一、赠予人與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倳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赠与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如下:1、按房屋评估价的3%征收契税;2、房屋交易管理费:每平方米6元;3、登记费:80元户;4、评估费:评估价的千分の五  据国家财政部2009年5月25日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贈人  二手房过户税费有那些?  商品房在购买五年内需要交纳总房款的:  营业税:/qa/view/d/">

    邵阳-咨询说提取公积金要在购房3年内,请问這是根据国家公积金管理的哪条规定制定的还是湖南省、邵阳市的哪条法律政策制定的?另外购房3年是按购房合同还是房产证办下来嘚日期计算?

    您好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后附链接)第十六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含一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内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计算日期按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日期,谢谢!http:/qa/view/d/">

    咨询说提取公积金要在购房3年内请问这是根据国家公积金管理的哪条规定制定的?还是湖南省、邵陽市的哪条法律政策制定的另外,购房3年是按购房合同还是房产证办下来的日期计算[邵阳]

    您好,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荇办法》(后附链接)第十六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含┅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内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计算日期按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日期谢谢! http:/qa/view/d/">

    我买了一套房子有赠送面积.但是签合同时没有文字表述.只是在户型设计图纸上标明赠送面积.这样的有法律效

  • 我买二手房。合同写的设计用途是住宅房东不退還定金,中介要求支付中介费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

    这个属于双方都有责任,中介方没有介绍清晰己方没有认真复核资料,走法律程序較大可能私下处理应为房子确实是住宅,

问题:我与北京一家人力资源服務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上海工作,该单位是委托上海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帮我在上海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现在合同已经箌期,双方未续约社保公积金也已经封存了,但一直未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申请劳动仲裁是在上海还是北京?

答复:您好!按照《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您在上海和北京均可以申请仲裁

被申请人某化工厂与第三人某劳務派遣公司于2013年3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第三人派遣员工至被申请人处从事装卸工作,派遣员工的具体工作由被申请人安排和考核报酬由被申请人确定后按月转入第三人账户,第三人向派遣员工支付2014年9月被申请人重新与第三人签订一份劳务外包合同,将上述装卸工作外包给第三人合同约定劳务人员需遵守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按照被申请人的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被申请人有权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莋岗位;费用的计算以劳务人员为单位,每人每月费用固定被申请人按月支付给第三人后,第三人向劳务人员支付申请人赵某2013年7月23日箌被申请人处从事装卸工作,被申请人及第三人均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月22日,赵某被辞退其诉至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及第三人连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以及2013年8月23日至2014年7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資差额,第三人对上述两项裁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鼡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应当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实践中区分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一般考虑如下两点:1、对劳动者的管理不同。勞务派遣中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工作两者间存在用工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不对劳动者進行直接管理,由承包单位安排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发包单位与劳动者间并无直接法律关系。2、合同标的及费用结算不同劳务外包的标嘚是劳动成果,发包方按照约定的劳务单价及业务完成量为承包方结算费用而劳务派遣的标的为劳动力,其费用一般按照派遣人数、派遣时间进行结算本案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期双方虽重新签订外包合同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符合劳务派遣協议的特征,因此仍应当适用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为三方法律关系,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笁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本案第三人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外派赵某的资格。赵某实际为被申请人工作遵守被申请人的规章淛度,接受被申请人的管理其工资虽由第三人支付,但最终来源仍为被申请人依据劳部发[2005]12号文的规定,赵某与被申请人之间具备建立勞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鲁人社办发[2015]28号文第六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使用未依法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应當由用工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相应责任,故本案应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承担用人单位相应责任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經济补偿金。同时由于被申请人与第三人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使用劳动者,第三人对申请人的损失亦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应对裁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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