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因为没完完不成业绩扣工资资么

业务员试用期因为没有业绩,公司拒发基本工资和出差补贴,我该怎么办?
我是河南益和源饮料公司业务员,负责开发浙江经销商,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前是省区经理给我面试的,他当时口头上和我说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话补+200交通补贴,共计3000元,如果当月签下一个代理,基本工资就是4500元+2%提成,出差每天补贴110元,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因公司在河南,我在浙江,填写了一份电子版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发给省区经理,再由他转发给公司人事部。出差以隔天电话报岗的形式报告人事部。因第一个月没有业绩,第二个月发放工资的时间被人事部通知没有基本,我问出差补贴呢?回答也没有,我说当时省区经理和我说是基本工资有三千的,出差补贴是110元/天,人事部说我理解错了,没有业绩是不发基本工资和出差补贴的,员工手册上都有写着,我说省区经理当时根本没有给我看过什么员工手册,我说那我上个月出差的费用不是白花了吗?对方说那没办法,公司有规定,我一气之下就说那我辞职,对方说辞职可以,但是只能拿到基本工资的80%,这也是公司规定,而且基本工资也不是城市经理说得那个数,而是2200元/月,今天是25号,只能算25天的基本工资的80%,加上提成2%(本月的业绩),出差补贴减半发放,每天50元,这些加一块就是我全部工资,要下个月22号发工资时发给我。听了这些话,我非常地气愤,太欺负人了,更让人气氛的是我打电话和城市经理对质,他居然很多方面都部承认了。我自己出差前前后后加起来共39天,吃住行花去我自己四千多块钱,而且这些钱还是向朋友借的,在外面风餐露宿,风里来雨里去,大太阳还要在外面暴晒,两只手臂被晒得乌黑,晚上住的是没有卫生间最便宜的普通房间,想想这些苦心里非常不平衡,我是打工,不是投资,我自己花掉的钱总要补贴给我吧。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该怎样给自己维权?
15-07-22 &浙江-金华市
公司以未能达标业绩,克扣工资是否合法!!公司在发工资时,扣除员工一部分金额作为公司的风险金,公司违法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公司在发工资时,扣除员工一部分金额作为公司的风险金,公司违法吗?此举并未在劳动合同中显示出来,若不扣除,公司不会考虑雇用我。我已经在工作半年了,我怕那笔被扣的风险金无法拿回。请问我该如何办?麻烦各位专业律师指教一下,谢谢!
本人在公司任职两年,是从事市场销售的,公司每月会扣除业绩提成的20%,2013年5月份因没遵守公司薪资制度,公司扣除了我整个月的提成2485.2元。我正式提出离职,公司不仅不发每月扣除的20%,还有2485.2元也不发还我。以及6月份的工资我不准备我还给我。我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工资的机率高不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用铅笔写的3年时间,当时我不想签这么久,人事告诉我说到时候要离职可以更改,我就签了,这会不会影响?还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我在杭州,想咨询下: 公司从员工的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绩效工资基数,公司以季度考核和发放。公司有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员工也认可签字。方案中,根据员工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奖金。完成好的可以获得高出自己提取金额的奖金,完成不好的可能会降低或没有奖金。请问这样合法吗?若不合法,企业该如何做?
就是我们企业每个月从我们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总工资的10%做为部门或车间的提留(提留金就是把从我们身上扣除一部分在节日的时候买东西给我们,发福利,等)除了扣除10%外还每个月扣除45快钱做为厂里到年终做为年终奖发给我们。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要举报劳动局这个推那个,那个推这个不当回事,请问我们该找谁!上个月更加离谱的是还扣了我们800多一个人,真是伤心。请你们帮我们出处主意谢谢。
合同中没有体现,也没有给写收据,工资条没有这项,请问如果要提供证据哪些该怎么办?找一些同事一起写个证明可以吗?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半年多,因为总经理对我工作不满意,所以开除了我,在开除了我后的几天里接二连三给我打电话询问他们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后来我出门不带手机,所以没有再接他的电话,开除我的时候说让我于下月领取本月工资,到了工资发放日我要工资的时候,因为我不在公司所在地了,于是总经理通过邮箱通知我下面内容:
跟赵总商量了下,鉴于第一,我不在西安期间你有一天没来,没有吭声;第二,过年的时候,给你假期比较多;第三,工作期间表现不佳。第四,你走后有业务...
我想咨询下 我在公司上班 每个月公司都会扣我们100元的培训费
上班之前并没有告诉我们会扣
而且有时候不培训也会扣。 从来也没有和我们解释过为什么要扣。 我在这个公司一年半多了 我们工作性质是需要经常出差 但是公司说是干够1年给上保险 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上过 之前问过公司 公司直说需要填写表格但是到后来也没有给上过保险 现在准备辞职了 每个月的100元还扣得不给我们
说是干够一年 第二年的5月份才返还 之前从来没和我们说过
我是2012年2月份入职的
到13年2月份是一年这...
周末公司临时通知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费,员工没来加班,老板要扣除员工三天工资,违法吗?
各位律师,我想请问因为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可以在不通知该员工的情况下直接扣除员工当月的全部工资吗?
我所在的公司产品由于设计问题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我做为一个生产线上的领班,我在公司里只能听从上司的,现在却出了问题。却被公司扣除月薪三分之二工资作为处罚,请问这在劳动法中是否合理,
我是做金融销售就是负责开发客户这块的,在重庆这边,是个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后面分公司要撤回,把人员都调动到上海这边,我和一个朋友在公司1年多时间了,最后选择离职,离职前俩天,拷贝走了公司的一部分资料,资料就是一些金融的学习资料,和一些简单的客户基本联系信息,现在也没有做这一行了,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资怎么办?现在重庆的公司已经没有人了,公司也搬走了,现在就电话能和上海的公司联系上,我在重庆也没办法去上海去找他们要,要怎么解决。账号(邮箱/学号/手机号)
打卡学习每日学习一个新案例,日进一步成就新高度
位HR小伙伴已参与
完成今日打卡即可领取
可用于抽奖或礼品兑换
员工表现不优秀,是否可以扣除工资?
本话题来自:
  大家好,我是一家300人左右的企业HR。在我们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拆分为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固定工资占总薪酬的70%,绩效工资占比30%。如果员工未达到公司规定的任务,就要扣除相应的绩效。最近,有位同事工作表现太差,常常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业绩也不达标,部门领导对其意见很大,决定当月绩效工资为0,收到工资后该名员工很不满意,前来人事部质问,“每月罚款数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要求我们补回多扣除的那部分工资。  请问各位牛人,对于表现不优秀的员工,如何处罚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呢?
我,没有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员工违纪或表现不好,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合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可以从经济和行政手段上给予处理,经济上就是扣除一定数量的工资,行政上主要指警告、记过、辞退等,二者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只要处理程序和内容不违法,都是允许的,这也是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相应权利。根据楼主提供的案例情况,今天就只分析扣工资一事:
1:用人单位扣薪部分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通知中的三、《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以上是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另外: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说明:劳动如果完不成任务、技能达不到要求、未遵守安全卫生规程/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用人单位是可以进行经济、行政处理的。
  《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说明:单位可以依法建立制度,对未履行劳动义务的劳动者进行处理的。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说明:单位的制度不得违法,否则,需改正并警告,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说明:单位的制度不得违法,否则,需改正并警告,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制定制度要经过讨论、协商、公示等。
  各地方制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及农民工权益保障规定等,都有相关的依据。
2:可以制定哪些扣工资的规章制度
1)员工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发型、面部整洁、礼貌、待人、接物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比如:座机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若未接听,每次发现扣10元等等)。
2)岗位相关规范。办公用品、工用具、机器设备等的安全操作规定,岗位应知应会,5S管理等,若违反,仍可按规定扣工资(如:每发现1次未按规定放置物品扣5元等等)。
3)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有:考勤、着装、培训、会议、奖惩、出差、薪资以及行政管理制度等(如: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等等)。
4)绩效考核规定。依据考核办法中的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员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如:考核结果为82分,实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部分*82/100。
5)其他方面。可以包括:员工因工作失误、错误或故意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员工与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以上只是基本的扣薪管理规定,各单位需要根据自己发展、管理实际需要,并不断搜集日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守好两个底线
  因违反公司规定扣除员工工资,我们必须注意两个底线:
  一是每月扣除工资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至于为什么是20%,不是19%、21%或其他数字,据说当时确定该百分比时,也是经过详细调查和测算的,也就是说,相对不高收入的员工,如果扣除额超过20%,就会影响到其基本生活保障,可能滋生一些恶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稳定,于是就这样定下来了,20多年没更改。
  二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不管员工犯了什么错,或赞成了多大的损失,每月扣除员工的工资后,发给员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是指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前的。
4:程序内容合法
  前面所列的相关法律依据已经非常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守的程序和内容,再简要罗列如下:
  程序上。规章制度实施前,必须要经过职代会或工会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需进行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这就需要留下充足的证据和材料来证明是按照这样的程序进行的,比如:讨论签到及决议签名,公示照片,员工受训签到及记录等。
  内容上。三个不得:不得违法规定(比如:员工履行了一段培训协议规定期限的时间,辞职时单位要求全额培训费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不得显失公平(比如:员工在单位违规抽了一支香烟,单位规定扣除1万元),不得事实不清(比如:单位丢失某物品,经调查最终没有找到直接证据,便进行推断可能属于某员工所为,就扣除该员工相应的工资)。
  如果制度制定过程中,出现了程序或内容上的违法,如果员工申请仲裁、诉讼,这样的规章制度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企业依此作出的处理决定就无效。
5:本案处理建议
  经过以上分析,本案的处理可以如下:
1:先协商。是不是一定要全额扣除绩效那30%,了解到员工有什么诉求,是刚好20%?还是其他数字,然后经过对部门领导做思想工作,同时对该员工提出相应的下个考核周期的具体目标、指标,如果能够达成某个扣除额的协议,就列成表单,几方签字实施。
2:重事实。HR要与该部门领导沟通,员工表现太差,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等,只要证据确凿,可以通过公司其他制度来处理,既然是绩效工资,就要用业绩来说话,该怎么扣就怎么算,不能想当然;如果有意不想要该员工,可以通过其他管理手段来达到,不然这样随意考核,其他员工知道后,也难以服众的。
3:下月扣。HR说明利害关系后,如果部门领导一定要按30%扣除,并且副总或总经理也支持部门领导意见,那么,HR可以建议:本月扣20%,下月再扣另外10%,当然也需要说服员工签字。
4:需审核。HR部门不能由用人部门领导牵着鼻子走,员工的绩效工资,即使用人部门核算了,HR部门也要审核,数据上的关联,事实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员工签字否。否则,打回去重做,或者展开调查确定后,再进行薪资的核算、审核和发放,不要等工资发放后再来决定。
5:不能罚。在规章制度中,不能出现“罚、处罚、惩罚、惩处、扣罚、扣款、罚款”等字眼,因为这些行为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用人单位没有这些权利,否则,事实证据确凿的扣薪处理,如果仲裁,可能就没有法律效力。可以用“处理、扣除、扣发”等词汇。
另外,在实施处理员工过程中,有的单位用罚站、背重物、跑长跑、站在耻辱区等做法,也是违法的,如果员工诉讼,就涉及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单位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6:两规定:经过分析,我们就会明白:只要将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规定做详细了,就可以很好框住员工,也能有法有规的处理违纪或表现不好的员工。
本人出来工作比较早(18岁),三年杂工工作,四年人力资源管理:人事行政文员---招聘专员---招聘工程师一路走来。
专家最新作品
柳姑娘黄海柳
Miss一点儿李倩
俞波清风徐来
员工表现不优秀,是否可以扣除工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没完成业绩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