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年10月份经朋友介绍接触到某汽车装具店老板,并承包其店面局部装修工程且签定合同合同内注明工程款43000元,施工工期15天(10月15-10月30)付款方式为开工日交付20000元工程进度过半交付19000元,剩下4000元交工並使用两个月后交付.
开工后甲方如期交付第一次款可是当工程过半我朋友向甲方讨要第二批钱的时候,甲方声称工程有拖工期的迹象(說我朋友的进度有可能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完成)故拒绝付款我朋友几次向其追要都遭予拒绝。
按合同上规定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笁可是我朋友顾及到有中间人的关系,并没有停止施工而是自己垫付工程款继续施工当工程进行到尾期时,由于甲方钱款不到位我萠友确实不能如期完成施工,甲方便以此为由不给结款
我朋友几次找他们商量他们都故意刁难,最后还发生口角后来事情恶化,甲方鉯拖延工期和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我朋友将他所制作的展柜运走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钱款。(他们要求退掉部分展柜可其他装修和部分櫃子甲方已经投入使用,而且在问题没解决之前单方面将要退掉的柜子搬到户外并拆除了部分零件导致商品严重受损)
后来我朋友到甲方单位协商问题的解决方案,看到自己制作的商品被单方面搬走并破坏便决定继续向甲方要钱甲方当时大怒,先是漫骂侮辱后来以势欺人将我朋友打伤,并威胁我朋友的人身安全称其要花钱顾人“收拾”我朋友及其家人(过程有录音为证)
过程大概就是这样说的有点羅嗦,不过确实为朋友抱不平他们有点太过了吧,现在我朋友打算以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又不知道从何做起,看着他整天着急想为他做点什么,还请大侠们指点一二兄弟在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