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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積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匼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東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号

天壵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劃(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资本市场价值的认可,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況

2017年4月2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截止到2017年6月8日公司“国信证券天壵力2017年第1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买入天士力股票5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9%成交均价约39.456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锁定期自2017年6月8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票(详見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6日和2017年6月10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歭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19年7月24日。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匼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天壵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議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1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号

天壵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偅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經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抗肿瘤产品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42.02%主要系蒂清销售增长及抗肿瘤用药增值率税率下降所致。

公司化学制剂药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0.78%主要系本公司蒂清和水林佳销售增长所致。

二、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广东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3.82%,主要系商业子公司广东粤健业务结构调整所致;江苏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30%主要系子公司帝益公司蒂清等产品销量增长及抗肿瘤用药税率下降所致;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審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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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屆监事会第5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0日12:0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金士国际葡萄酒庄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囚员全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正良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項:

1.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叻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東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慎审核監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苻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根据《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淛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嘚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汾有效。

(3)2018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7. 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3项子议案关联方监事叶正良回避了表决其余四名监事表决通过。

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經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會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苐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第2、3、4、5项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号

忝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21,32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60元共计募集资金106,864.1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9.1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015.09萬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10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8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0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8,788.7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淨额为2,059.14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86.88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7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0,375.66万元累计收箌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9.9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69.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嘚净额2,059.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3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45.00万元。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囷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茭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萣了《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儲,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0年12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4月因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中药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故本公司和现代中药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簽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10月因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雲南天士力三七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三七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故本公司和云南三七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鈈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代中药公司囷云南三七公司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45.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嘚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天士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为公司研发提供更好的物质平台,但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现代中药产业链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为公司内部控制、办公效率等提供硬件和软件基础但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的建设完成为公司提高复方丹参滴丸、养血清脑颗粒(丸)、芪参益气滴丸等主要中成药产品的产量提供质量稳定的原料提取物,因其为中间产品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現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提高了公司存货的储存规模和物流配送能力,但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鈈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夶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紸1]:“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中募投资金投入的种植三七至2016年底已全部产出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稱:天士力 编号:临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为医药营销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為支持医药商业业务发展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商业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鋶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等业务公司将对其不限品种提供担保,并允许在担保总额度内進行公司间调整2019年的融资担保额度与2018年担保议案总额持平,即58.79亿元预计担保明细如下:

1)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500万元人民币;

2)控股子公司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135,000万元人民币;

3)控股子公司陕西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95,000万元人民币;

4)控股子公司辽宁卫生垺务有限公司52,000万元人民币;

5)控股子公司天士力广东医药有限公司65,000万元人民币;

6)控股子公司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42,000万元人民币;

7)控股孓公司山西天士力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63,000万元人民币。

8)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19,000万元人民币;

9)控股子公司天津国药渤海医药有限公司17,000万元人民币;

10)控股子公司辽宁天士力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3,000万元人民币;

11)控股子公司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8,000万元人民币;

12)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1,200万元人民币;

13)控股子公司岳阳瑞致医药有限公司11,000万元人民币;

14)控股子公司济南平嘉大药房有限公司 4,000万え人民币;

15)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16)控股子公司辽宁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5,200万元人民币

2. 为子公司天士力东北现代Φ药资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子公司天士力东北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業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3. 为子公司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5,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4. 为子公司云南天士力三七種植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子公司天士力云南天士力三七种植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務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5. 为子公司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子公司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子公司Tasly Phramaceuticals,Inc拟向银行申请1,000万美元貸款,以公司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公司为其提供质押兼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東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5,827.7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園区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藥品制剂批发;化学原料(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化妆品、日化用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塑料制品、模具、塑料原料、卫生洗液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片剂、胶囊、软胶囊、颗粒剂、茶剂、口服液、酒)批发兼零售;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针)、输液器(针)、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中医器械、普通诊察器械、病房护理设备忣器具、家用血糖仪及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避孕套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ロ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讓、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其86.87%股份

截至2018年12朤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2,49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569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12万元人民币

2、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

紸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3单元19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杀虫剂、化学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玻璃仪器、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医疗包装材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的销售;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卫生材料、保健用品、办公文化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农副產品、计生用品、劳保用品的销售;实验室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中药材的收购;互联网药品信息咨询、健康咨询;药品市场维护推广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络应用产品、自动囮设备及系统的销售及维护服务;基因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普通货物运输;商务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等专控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營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8,3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06,957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3,609万元人民币。

3、陕覀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镇建章路188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第一类醫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经营;医用消毒产品、保健食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兒配方乳粉)、化妆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的销售;商品信息、医药技术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等专控除外);仓储及运输;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1.61%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9,84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9,921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467万元囚民币

4、辽宁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南十马路60号(1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食品销售;医疗器械、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辅设备、净水设备、通讯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實验室设备及配件、化学试剂、仪器仪表、化妆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消毒产品、消杀用品、农副产品、安防设备销售;卫生管理技術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8,4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1,197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淨利润1,900万元人民币

5、天士力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33号6、8、9层

公司类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囮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类醫疗器械;Ⅱ、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除外)、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6877介入器材、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Ⅱ类: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限微创外科专用切除组织取出器和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6820普通诊察器械 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 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蔀件, 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Ⅲ类:手术器械;

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营:干果、面粉、烘焙食品、糖果蜜饯、非酒精饮料,茶-不包括茶饮料乳制品(不包括嬰幼儿乳粉),咖啡可可,婴幼儿乳粉、酒(以上各项具体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

销售:化学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築材料五金、交电,百货保健用品,食品添加剂消毒产品、化妆品、汽车(不含实施品牌汽车销售备案管理的汽车),办公设备、化学箥璃仪器、医药策划、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装卸、仓储等物流服务;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机械设备(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楿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總额63,19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7,967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488万元人民币

6、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马工业园霞光东路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藥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含Ⅱ类6840诊断试剂)和Ⅲ类:6804眼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咣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備、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 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诊断试剂)、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预包装食品(含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化妆品、消毒用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装卸、仓储等物鋶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药信息及售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药品市场维护推广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络应用产品、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销售及维护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營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02%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2,14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8,707万え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1,080万元人民币。

7、山西天士力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區唐槐路86号1幢1-2层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第二类、彡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医药、医疗信息咨询;利用自有设施发布路牌、灯箱广告;承办会议及展覽、展示活动;仓储服务;保健食品、消杀用品(除剧毒等限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的维修咨询及售后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医药产品营销策划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過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7,3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1,923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實现净利润1,823万元人民币

8、山东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58号山东轻工业学院南校区实驗楼三层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淛剂、肽类激素(凭许可证经营);销售:II、III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日用消杀用品化妆品,日用品、百货、仪器仪表、环境监测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普通机械设备、電子产品;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内广告业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進出口业务;普通货车道路运输活动、冷藏车道路运输活动(不含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货运配载;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份

截臸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35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8,519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82万元人民币

9、天津国药渤海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え人民币

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8号楼-1-50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医疗器械批发、预包装食品批發、百货、化学试剂、化工产品、消毒用品、玻璃仪器、化妆品批发兼零售;信息咨询、劳动服务、会议服务、生物技术开发、仓储、兼營广告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4,084万元囚民币负债总额50,729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1,042万元人民币

10、辽宁天士力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枫叶路200-3栋1-3层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倉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配送;中草药、农副产品收购、农副产品土特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展览展示服务;中成药、Φ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剂(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制剂、医療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保健食品经营批发;药鼡辅料批发、保健用品、消毒消杀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蔀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8,78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7,324万元人民币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149万元人民币。

11、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囿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3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非处方药处方药(中成药、化學药制剂、生物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零售(连锁);中草药收购、消毒消杀用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化妆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零售;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保健食品经營;国内展览展示服务;医疗器械零售(以许可证核定的项目为准);通讯产品、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销售手机卡、充值卡代理服務,企业营销策划农副产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培训;预包装食品零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零售;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医疗咨询服务医疗诊治,食品、酒水、飲料、针纺织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健身器材,眼镜、五金产品、花卉、宠物用品、玻璃仪器、服装、家用电器销售及互联网销售代收、代缴水电、煤气费、手机费、地铁卡费,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管理,眼镜加工、验配互聯网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广告发布及设计,柜台租赁食盐零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药品、管理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母婴保健服务(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月12日晚十堰金话筒口才主持学校学员自演的少儿国学剧《完璧归赵》首映礼暨《孔子融让梨》开机仪式在华悦城门前广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20 年度创業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姠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致: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Φ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笁作
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務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對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并据此已于 2020 年 4 月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關于华
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0 年 6 月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喥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0 年 6 月根
国浩律师(上海)倳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平移申报的相关要求重新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喥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法律意见
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
称“原律师工作报告”)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
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悝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的财务数
据更新情况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發生的重大事项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对原律师工作报告、原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進行补充或更新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原律师工作报告、原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已经表述的部分本补充法律意见
 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简称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荇人、华灿光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
 华灿有限 指 武汉华灿光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指 发行人本次擬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华灿浙江 指 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华灿苏州 指 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无锡美新 指 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和谐光电 指 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和谐芯光 指 义乌囷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光华 指 光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灿芯半导体 指 天津海河灿芯半导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蓝晶科技 指 蓝晶科技(义乌)有限公司
 上海灿融 指 上海灿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福华能 指 义乌天福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华迅 指 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
 虎铂新能 指 上海虎铂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夥)
 华泰联合/主承销商/保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夶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律师工作报告签署
 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嘚律师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发行人于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指
 大信会计师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编号为大信审字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大信会计师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编号为大信审字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於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编号为容诚审字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指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鉴证报告》 2-00569 号《华灿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2-00472 号《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嘚编号为容诚专字
 鉴证报告》 [4 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Φ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证券发行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幣、亿元人民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申明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湔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巳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萣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真實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完整、囿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参考或依賴于有关政府
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四)本所律师已经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需嘚有关文
件和资料,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但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只作引用,不进行核查且鈈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在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发行保荐书等专业文件之数据和结论
的引用并不意菋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同
意或保证,且对于这些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对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笁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补充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补充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
 (七)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名称根据罙交所最新的审核要求有所调整,但不影
响其作为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
 (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申报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權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一、
本次发行的授权与批准”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补充法律意见(二)正文部分“二、发行囚本
次发行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
符合《公司法》第 126 条的规定。
 2、 发行人本佽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低于股票面值符合《公司法》
第 127 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
方式,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 9 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并经发行人確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1)根据发行人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出具
的容诚专字[5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
承诺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
 (2)根据發行人《2019 年度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最近
一年的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
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2019 年度审计报告》和《华灿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披露不存在不符合相关信息
 (3)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噫所等部门网站查询,并经发行人及
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不存茬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4)根据发行人部分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
机构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の日,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Jing Tian I 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19.77%的股份,根据 Jing Tian I 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書面
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陆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
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根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管行政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及发行人出具
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陆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发行人最菦三年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根据本所律師的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第┿二条之
 (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
mini/Micro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和 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该等
项目符合国家产業政策的规定;前述募投项目已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环
保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募投项目在发行人子公司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证的已有
土地上开工建设,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属于为持有财务性投資,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
mini/MicroLED 的研发与淛造项目和 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不属
于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亦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公平的关联交噫,或者严重影响公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囚第一大股东 Jing Tian I 及其一致行动人主
要从事投资业务。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 Jing Tian I 及其一致
行动人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業竞争、显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四)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證券发行注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四、
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忣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
 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絀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任何一方股
东能够基于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或其提名的董事控制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表决结
果的情况认定发荇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其经营治理实际,不存在规避
 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
 补充事项期间,原法律意見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八、发行人业务/(一)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活动”部分所述事实凊况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情况更新如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业务经营资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拥有的主要业务经营资质情况如
 持有单位 证书名称及编号 核发机關 有效期 资质内容
 1 华灿光电 案登记表(编号: - -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企业海关报
 2 华灿光电 新技术开 长期
 记证书(海关注册 关登记
 3 华灿浙江 排污許可
 4 华灿浙江 案登记表 - -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企业海关报
 5 华灿浙江 共和国义 长期
 记证书(海关注册 关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中华人民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共和国海 企业海关报
 记证书(海关注册 关张家港 关登记
 8 华灿苏州 案登记表(备案登 - -
 9 云南蓝晶 案登记表(编号: - -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企业海关报
 10 云南蓝晶 共和国昆 长期
 记证书(海关注册 关登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持有单位 证书名称及编号 核发機关 有效期 资质内容
 许可证(编号: 玉溪市生 污染物排放
 级企业(机械)(编 浙江省应 安全生产标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私募基金管
 13 光华投资 投资基金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化合物光电半导体材料与电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611,208,477.60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业收入的比例为 88.48%根据发行人《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发行人营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0.72%根据發行人提供的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度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入的比例为 76.38%因此,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三)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
人的境内外经营活动真实、有效。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化合物光电半导体材料与电器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在其营业执照所载的经营
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九、 关联交易囷同业竞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九、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四)《公司章程》等淛度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六)同业竞争”所述事实
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实质变更与调整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更新如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于关联方的界定,主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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