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 农村的房子子卖了,户口没有转走,自留地是谁的

  就是自己住的房子,然后前段时间新农村改造,又买了一块地,以后这地会被收走吗,或者以后婆婆公公我和老公都挂了,孩子还有这地的所有权吗,因为我看有人说,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以后这地怎么办  就是自己住的房子,然后前段时间新农村改造,又买了一块地,以后这地会被收走吗,或者以后婆婆公公我和老公都挂了,孩子还有这地的所有权吗,因为我看有人说,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以后这地怎么办  就是自己住的房子,然后前段时间新农村改造,又买了一块地,以后这地会被收走吗,或者以后婆婆公公我和老公都挂了,孩子还有这地的所有权吗,因为我看有人说,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以后这地怎么办  就是自己住的房子,然后前段时间新农村改造,又买了一块地,以后这地会被收走吗,或者以后婆婆公公我和老公都挂了,孩子还有这地的所有权吗,因为我看有人说,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以后这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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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你的份了  
  宅基地是自己买的也不行吗?  
  @maofj-05 14:44:49  没你的份了  -----------------------------  宅基地是自己买的也不行吗  
  我公公婆婆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能等孩子上学了再户口迁回去了  
  @小叮当不许走
15:45:42  我公公婆婆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能等孩子上学了再户口迁回去了  -----------------------------  能迁的赶紧迁回去,等农村股份制 股权确立后,再迁回去也没用了,我们这里现在农村股份都确立了,新生的新迁的都没股份了!
  这是变相的把几十年前分给农民的地收了回去,通过户口让更多的人失去土地。以后有更多的人只有打工生存,一言难尽。
  @达达小人
16:54:09  这是变相的把几十年前分给农民的地收了回去,通过户口让更多的人失去土地。以后有更多的人只有打工生存,一言难尽。  -----------------------------  是呀,不迁出来没法读书,迁出来地没有保障  
  @小叮当不许走
15:45:00  我公公婆婆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能等孩子上学了再户口迁回去了  —————————————————  城市户口不会有农地的  
  不行  
  换成我一咬牙什么孩子上学不上学根本不要紧,我一邻居小学天天睡觉到毕业除了自己名字写的歪歪扭扭大字还不识几个一口普通话还是看电视剧学的嘞!上麻子学,懂几个字够打工下地就是了,满地大学生都无处可用何必勒。
  楼主现在怎么还会放弃农村户口,2000年以前还说的过去。迁出去你原来所有的一切土地与你无关,父母的土地等父母去世后也同样的收回去。我有一个开厂的朋友02年户口迁走,08年想迁回去,但不可能了,只能迁回城镇户口,他可是有钱有人脉的大老板。现在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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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2017农村宅基地要收税了?取消农村户口,宅基地也没了?宅基地10大常识,郸城人你知道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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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作:(电话、微信)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农村宅基地要收税了?为了保障农民利益的公平,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整治农村宅基地违规“多占多得”的情况,2017年这几类宅基地就要为其违规行为缴税↓↓1、违法占用耕地要交税2017年国家出台了耕地占用税,占用农业用地从事非农业建造,以及在村团体耕地上建房等违法占用等地的做法,是要交纳耕地占用税的。对于违法用地问题,国家开始严查农村违法用地,今后,违法多发、日常执法薄弱的地区,将成为重点监管地区。注:不合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阅、挂号、核发证书、承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做法。违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2、超占宅基地要收费在新一轮的土地确权中,对于超占的部分所实施的原则上是不予确权的,只能在确权证书上予以标注说明。目前有部分地区,对于超面积的宅基地(原则是120㎡以下为标准),实行征税的形式。据了解,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各地的缴费标准也不相同。3、一户多宅的情况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针对一户多宅,乱占用土地,国家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的处理是不予确权,结果就是如果土地被征收,会得不到拆迁补偿费。未来,超额的宅基地可能会被回收。二、进城农民宅基地会被收回?1、取消农村户口后,宅基地也没有了?目前取消农村户口,是为了城乡管理一体化,而宅基地不会收回,是谁的还是谁的,继续正常使用。2、农民进城买房,农村土地会收回?农民进城买房后,可以自己选择是否退出农村的宅基地,如果选择退出,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如果想继续使用,也是可以的。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要满足什么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四、哪些人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1、以前是农村,但是之后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后,这类人虽然还在农村生活,但是无法在村里申请宅基地。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这类人也无法在原村申请宅基地,外嫁到另一个村集体后,只能在所属村集体中申请宅基地。3、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也无法通过。4、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民,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也不会通过。五、农村宅基地的有效期是多长农村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1、《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别人只有使用权。现在相当于你在用国家的土地,国家给你的使用有一个期限。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也就是这个地是一个村的,现在村里的房子都是盖在自己的土地上还需要有“使用期限”吗?所以《土地法》根本就不会规定“宅基地使用期限”。3、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使用年限也就不同于商用地的租用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六、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七、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房屋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八、目前现实中如何判定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1、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子了,倒塌或者一直就没盖(倒塌了也不允许翻盖),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2、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并且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几个条件(户籍、一户一宅等),那么可以继承,但要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3、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实现继承宅基地和农房,但同样需要缴纳费用。4、如何评估继承人每年继承宅基地需要缴多少钱?继承人的身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因、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在交易价格中所占比重、面积与规定的人均占有面积之间的关系等,都对每年缴纳的费用由影响。同时还应衡量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的经济价值,由本地方设立基本标准,允许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协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用这笔费用改善村民的福利,以此弥补宅基地福利功能受限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的利益损失。九、什么情况下宅基地将被收回?1、政府征用的情况。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2、乱建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情况。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3、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的情况。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4、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5、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6、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的情况。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十、农村老宅没人打理咋办?1、就地安置简单的说就是换位置。以前有的宅子位置偏僻,周围可能都快到耕地了,也没啥人家,就可以把宅子腾退到村里比较集中的地方建宅子,原来的宅子地方拆掉,也许重新填补作为耕地,就和其他地方连成一片,有利于规模化种植。腾退宅基地的农民仍然拥有宅基地,只是位置变了,但是能从中得到两点好处:①新房肯定比以前的老宅子建的漂亮、舒服;②出让宅基地的收益可以满足搬新地方所需要的一切的费用,而且还有剩余。2、集中安置选择一处合理的点,建小区,将周围的农民都集中起来,都分房子。目前来说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好多人也愿意上楼,毕竟住宿条件会好一点,离原来的地方不会太远的,该种地啥的不太耽误。3、现金补偿对于进城农民而言,他们已经在城市里面有了住房,所以,可以通过现金补偿的方式补贴给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当然了,这个现金补偿标准需要参照房屋及宅基地的面积,还需要根据地区的经济水平来决定。不过,已经有专业人士呼吁要提升自愿退出宅基地农民的补偿金额了,农民的宅基地价值也与以前不同了。举个例子:金湖县退出补偿标准:一是农村经营权退出,以退出的承包地实测面积计算补偿,补偿标准为2.7万元/亩;二是农村宅基地退出,按照《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办法》执行,超出1.5亩的部分按自留地补偿;三是自留地退出,每亩补偿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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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自留地上建的房子卖了,什么手续没有。我想要回来。可以吗
我家自留地上建的房子卖了,什么手续没有。我想要回来。可以吗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我家在农村自留地上建房子被强拆的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在较偏远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履行较薄弱,因此普遍存在随意自建房的问题。但是在城市乡镇近郊的农村,由于涉及城市规划,在自建房前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否则可能因违反城市规划收到处罚。回复律师:福建-漳州回复时间: 13:21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在其自留地上建住宅需办哪些手续?交什么费用?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办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回复律师:广西-南宁回复时间: 13:21问题我家里自留地上建造猪舍需要什么手续吗?、像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你所拥有的只是使用权~你应该到土管局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或批准~如果没有到土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或未获得批准~可以说是违法~流萤给他派分00回复律师:山东-潍坊回复时间: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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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00-400-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在自家自留地建房违法吗?这些事你一定要知!
伴随着每一次的城市更新,尤其南海还是广东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土地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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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值提升,围绕土地难免会有纠纷~今日,南海君也梳理了几个市民比较关心的土地问题,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城镇户口的儿子能继承农村老爹的房产吗?
在自家自留地建房违法吗?
农村土地买卖村民说了就算吗?
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希望为大家科普一下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武器在手,即使被侵权,也要懂得利用法律维权哦~最后当然少不了“福利”放送~
1、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相关案例:2010年,卢某与焦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卢某将其位于某村的一栋宅基地及其房屋以8万元卖给城镇居民焦某。焦某对该房进行装修后入住。2013年,卢某看到周围的房屋升值了很多,对当初卖房的决定十分后悔,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焦某返还房屋。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并判决焦某将房屋返还卢某。
部门说法: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同时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4条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本案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特定权利,现卢某将其宅基地房屋转让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焦某,违反了前述《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强制性规定,故依法应认定无效。
2、儿子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老爹的房产吗?
相关案例:关某大学毕业后做了老师,户口迁到了城镇。前几年,其父母先后去世,留下了一间农村房屋。当时由于农村的房屋不值钱,关某就没心思办理继承。现在看到城中村的土地房屋都升值了,关某就想把房屋及宅基地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又听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给村集体外的其他人的,他能取得房产吗?
部门说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及第62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一般情况下,村民以外的人是不能取得宅基地,但《继承法》规定“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3条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此关某可以继承其父母留下的房屋,并将宅基地使用权证办到自己名下。
3、在自家自留地建房违法吗?
相关案例:村民陈某打算在村里找块地盖多一套房子,最后决定将村里分的自留菜地用来建房。于是,陈某雇人开始挖地打桩建房,但没过几天当地国土执法巡查人员发现了,告知陈某其行为属于违法占地建房,并要求其限期停工、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怎么都想不明白,怎么用自家自留地建房还违法了呢?
△参考图片
部门说法:
《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建设用地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本案中,陈某占用的土地为菜地,属于农用地,依法应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陈某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土部门依法有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刑
相关案例:某经济社社长谭某在未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3.35亩的集体土地划分成21块分开投标,投标底价设定为每平方米1800元,公开投标、价高者得,最后将上述地块有偿转让给黄某等19户非本村村民,获利共8327000元,其中涉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1867.76平方米。随后,谭某又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的方式,于2014年1月份将上述所得投地款项中的7991850元通过某社的农商银行账户划拨到每户村民的农商银行账户上。
部门说法: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院认为:
某经济社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情节特别严重,谭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某经济社罚金20万元,判处谭某有期徒刑3年及罚金20万元。
律师说法,某经济社及谭某的行为显然触犯了上述规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更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既对经济社,也对经济社负责人作出了刑事处罚,应引起农村基层组织及有关负责人的警醒。
5、农村土地买卖是不是村民说了就算吗?
具体案例:最近有新的村干部当选,村长(经济社社长)认为村里面的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是村民说了算,只要村民表决同意了就合法有效。这种观点对吗?
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村集体的土地是农用地的则只能农用,是建设用地的只能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如果违反土地管理法使用土地,即使是村民集体表决同意,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特别是社长作为经济社的法定负责人,将会代表本经济社承担法律后果。
来源:南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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