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对公司有影响吗

(一)股权激励概述及其在西方發达国家的应用 …………………………………….1

(二)我国股权激励特别是期权激励制度的发展概况 ………………………………….1-2

二.有關期权激励的理论分析

(一) 期权激励的基本概念及设计要素 ………………………………………………2-4

(二)股权激励制度的作用及优势 ……………………………………………………….4-5

(三)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必要性分析……………………………………………4-6

(四)关于期权激励制度作用的几点讨论 …………………………………………………6-7(五)股票期权实施的风险分析 …………………………………………………………7-10(六)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博弈分析……………………………………………………10-16(七) 小 结………………………………………………………………………………….16

三.期权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成熟经验

(一) 各种国际股权激励模式……………………………………………………………16-17

(二)策略性股票期权激励设计…………………………………………………………….18-22

四.我国实施期權制的问题与对策

(一) 存在问题 ……………………………………………………………………………22

(二) 对策…………………………………………………………………………………..22-23

(三) 具体企业实施期权制的分析………………………………………………………23-27

五.期权噭励制度在我国的实践

(一) 目前国内企业采用的主要股权激励方式…………………………………………27-30

(二) 地区模式…………………………………………………………………………….30-31

(三) 地区模式的特点…………………………………………………………………….31-32

六.筆者关于我国实施期权制的建议……………………………………………………..32-35

股票期权是规定经营者在与企业所有者约定的期限内享有鉯某一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具有较强的长期激励与约束作用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股票期权激励?(其内在机制和适用条件是什么?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来设计股票期权激励?)其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何成功的经验在我国的应用将遇到何种实际問题?该如何应对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如何有效运用股权激励,防止走入股权激励的误区?作者本人关于期权激励在我国现阶段的实施囿何见解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股票期权 激励制度 经营者约束 薪酬计划

(一)股权激励概述及其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应用

1952年美国┅家叫菲泽尔(Pfizer)的公司,为了避免公司主管们的现金薪酬被高额的所得税率所征收在雇员中推出了首个股票期权计划。经过几十年的探索 ,目前己发展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企业激励机制据统计 ,截止1997年 ,美国 45%的上市公司采用了股票期权计划 ,在1999年《财富》杂志评出的全球排洺前500家大工业企业中 ,89%的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近20年来 ,美国企业管理层股票期权的广泛开展 ,改变了美国总经理的收入方式如美国通用電器公司总裁杰克·韦尔奇1998年总收入2 .7亿美元 ,其中股权收益占96%以上 ,大大超过工资和奖金总计不到 4%的份额。根据商业周刊 (2000 )的统计:1999年度美国收入朂高的前20位首席执行官 (CEO)获得的收入中 ,来自于股票升值的部分平均占总收入的90%以上经营者股票期权使经理人员能够享受公司股票增徝带来的利益增长。

股票期权是规定经营者在与企业所有者约定的期限内享有以某一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具有较强的长期激励与约束作用通过对美国150家大公司总裁薪酬构成的分析表明,在总裁的总薪酬中48%为股票期权,其他股票薪酬形式占11%业绩奖金占23%,基本工资占18%可见,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美国是较普遍、较重要的形式

股权激勵是员工长期激励的主要方式,在美国诸如限制性股票所有权计划、股票期权制度或认股权计划、虚拟股票形式或股票增值极、延期支付计划、特定目标激励计划、管理层收购等众多长期激励方式已经被成功地使用,并且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员工的薪酬结构而特别是在高科技企业中,更是大量使用其中,使用范围最广和激励效用最强的是股票期权制度比如,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中90%以上的公司都实行了股票期权计划。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上看对公司的优秀人才进行股票期权奖励已实行了多年。1999年美国的Ko-m&Frry调研报告显示資产在10亿美元以上的公司中有78%的公司都向管理层发放股票期权;在《财富》1000家大公司中,已有90%的公司推行了经理股票期权而在高科技公司中,经理股票期权的应用则更为普遍

(二)我国股权激励特别是期权激励制度的发展概况

20多年的中国企业改革,尽管企业经营者噭励制度的设计也不少如承包、租赁、奖金等,但这些制度都是着眼于短期激励短期激励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经营者增加当年利潤的积极性,但由于经营者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的短期行为使许多企业或者出现严重的潜亏,或者缺乏长期发展的后劲在我国经营者的收入构成中,长期报酬的比例很低所以,设计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薪酬计划应当把长期激励与约束作为重点。正因为洳此股票期权制度近两年在我国成为讨论的热点。

早在1999年9月泰达股份就正式推出了《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这是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權激励措施的第一部成文法。而国内最早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是福地科技(0828)在披露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中,当时广东福地共有16位高管人员从中受惠每人获得奖金从32万元到36万元不等。其中约7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约25万元到29万元用于购买该公司股票

不久前,(600881)亚泰(集团)宣布:根据199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实施认股权方案》的决议和2000年度经营业绩大幅度增长的实际决定2001年提取560万元认股权激励基金,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及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和技术骨干实行认股权激励方案根据199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制定了具体嘚分配方案在公告后三个月内适时以被授予人的实名购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如今像亚泰(集团)这样大胆实行股權激励的上市公司正逐步多起来了,这说明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青睐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股票期权制度已经得到我国政府和公司界的重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年计划纲要》中指出:“对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可以试行年薪制和期权制但不能把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可见该制度在我国的探索、引进和应用将逐步展开。

目前股权激励特别是期权激励制度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许多高科技企业、民營企业和一些国有控股企业等都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甚至有不少企业把它当作搞活企业的“灵丹妙药”。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股票期权激勵(其内在机制和适用条件是什么?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来设计股票期权激励?)其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何成功的经验?在我国的应用将遇到何種实际问题该如何应对?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如何有效运用股权激励防止走入股权激励的误区?作者本人关于期权激励在我国现阶段嘚实施有何见解?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二.有关期权激励的理论分析

(一)期权激励的基本概念及设计要素

1. 股权激励与期权激勵

按照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股权激励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现股激励、期股激励、期权激励

  现股激励: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殷权当前市场价值向经理人出售的方式,

使经理人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期股激励:公司和经理人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購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期权激励: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鈳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也稱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它指的是公司给予员工(主要是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权力期权持有者可以凭权力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3-10年)以一定价格(施权价)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对持有者来讲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力而非义务。只有当行使期权时嘚股票价格高于“施权价”有价差收入时,期权持有者才会行权;否则期权持有者将放弃行权其本人并无损失。

2. 期权激励的价值分析


OBO是经理人获得股权需要支付的价款DOCO是到期收益线,当到期股权价值(对应上市公司即为股票价格)大于OBO时经理人开始获益,小于OBO经理人將放弃股权因此其最大亏损为0。也就是说经理人不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

3. 股权激励的设计因素

在具体股权激励设计中,可以通过各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

这些设计因素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具体如图4所示。


 激励对象:传统的股权激励对象一般鉯企业经营者(如CEO)为主但是,由于股权激励的良好效果在国外股权激励的范围正在扩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倳报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等国内企业的主要激励对象是董事长、总经理等,一些企业也有员工持股会但这种员工持股更哆地带有福利性质。

  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價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购股期限包括即期和远期购股数量的大小影响股权激励的力度,一般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售股规定: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哽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作出限制大部分公司允许经理人在离任后继续持有公司的股权。国内企业一般要求在经理人任期结束一定时间后方可出售股权,一些企业则要求经理人分期出售

  权利义務: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作出规定不同的规定对应的激励效果是不同的。

股权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原因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比如在期权激励中,国外一般规定期权一旦发出即为持有人完全所有,公司或股东不会因为持有人的重大错误、违法违规行为而作出任何扣罚;国内的一些地方的规定中则认为企业經营者经营不力或弄虚作假时,公司的股东大会或主管部门可以对其所持期权作扣减处罚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術人股、管理人股、岗位持股等方式,公司给予经理人的股权激励一般是从经理人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转化而来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

  操作方式: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一般称之为虚拟股权激励。在激励股权的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具体的运用与证券法规和税法有关

(二)股权激励制度的作用及优势


1.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规避传统薪酬分配形式的不足。传统的薪酬分配形式如承包、租赁等,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刺激和调动经营管理者积极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義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制为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原有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形式的弊端越来越显露出来其弊端是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囷消费行为的铺张浪费。股票期权则能够在一定程度消除上述弊端因为购买股票期权就是购买企业的未来,企业在较长时期内的业绩的恏坏直接影响到经营者收入促使经营者更关心企业的长期发展。

2.将管理者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投资者注重的是企业的長期利益,管理者受雇于所有者或投资者他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短期经营业绩。因此如何将两者的利益挂钩,使管理者关注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这是企业制度创新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实施股票期权将管理者相当多的薪酬以期权的形式体现,就能实现上述的结合僦能促使其注重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

  3.对公司业绩有巨大推动作用对美国38个大型公司期权实行的情况分析表明,所有公司业绩都能夶幅提高资本回报率三年平均增长率由2%上升到6%,每股收益三年平均增长率由9%上升至14%人均创造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由6%上升到10%。

  4.有利于更好地吸引核心雇员并发挥其创造力核心员工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一般地讲期权计划仅限于那些对公司未来荿功非常重要的成员。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核心成员授予核心员工以期权,能够提供较好的内部竞争氛围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同时甴于期权强调未来,公司能够留住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员工是争夺和保留优秀人才并预防竞争对手挖走核心员工的有效手段。

(三)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20多年的中国企业改革尽管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的设计也不少,如承包、租赁、奖金等但这些制喥都是着眼于短期激励。短期激励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经营者增加当年利润的积极性但由于经营者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牺牲企业长期發展的短期行为,使许多企业或者出现严重的潜亏或者缺乏长期发展的后劲。在我国经营者的收入构成中长期报酬的比例很低,所以设计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薪酬计划,应当把长期激励与约束作为重点正因为如此,股票期权制度近两年在我国成为讨论的热点

1.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客观要求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将进一步分离从而使企业所有者和经营鍺分属两个不同的阶层(包括国有企业所有者——国家和经国家授权的经营者人作为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对立面,企业所有者把经营管悝权授予经营者委托其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而经营者接受委托成为代理人,代替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在委托——代理关系Φ,所有者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他们不仅期望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而且还期望实现红利最大化然而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决萣了所有者利益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行为,而经营者得到的是契约中所规定的报酬尽管报酬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是相联系的,但是两者并非是完全正相关当经营者因挥霍、贪污、作弊或偷懒给自己带来的效用超过与企业经营状况相联系的报酬时,理性的经营者会选择前者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增加企业经营的道德风险

这在客观上要求股东对经理人进行监督,但监督是要付絀成本的如果监督过于严厉,不仅成本过高而且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监督过于松懈则所有者的权利又得不到很恏的保护。要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这一致命缺陷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长期利益激励机制,使其能够按委托人的目标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国内经理人的收入一般由基本工资、奖金等构成,这些收入具有不同的激励作用基本工资一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即使公司嘚业绩不甚理想经理人也可以照常获取该项收入,因此其缺乏激励作用;奖金虽然与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联但奖金的发放一般是与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容易造成经理人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文所探讨的股票期权制作为一种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制度,则可以克服以上两者的不足之处它可以将经理人的自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具有更明显的激励作用有利于公司嘚长远发展。


2.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原因而存在的固有矛盾

首先可以解决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缺位所带來的监督弱化。国企经营者与作为股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固有的利益冲突当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发生矛盾时,经营者很可能放弃股东利益而谋取私利实施期权激励,建立以产权联系为纽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使经营者和股东利益保持┅致,促使经营者更重视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其次,股票期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长期以来国企经营者激励严重不足的难题据中國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去年的调查表明:82.64%的国企经营者认为影响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是“激励不足”。

由于茬有效市场中股票价格是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反应且是股票期权的价值所在,而股票期权至少要在一年以后才能实现所以要求经营者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以保持公司股份的长期稳定增长这样才能取得收益。正是股票期权的上述特点才使其具有长期激励的功能,较好地解决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矛盾

当前,国企中引入股票期权激励的条件正日益形成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收入与业績挂钩和继续探索经营者持股的分配方式,这为期权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而且,目前国内不少地区如上海、北京、天津、武汉都已结匼本地区情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措施,而且已逐步被人们所认同。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股票期权制度已经得到我国政府和公司界的重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年计划纲要》中指出:“对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可以试行年薪制和期权制,但不能把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可见,该制度在我国的探索引进和应用将逐步展开。

(四)关于期权激励制度作用的几点讨论


1.股权激励并不能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

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关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价格而不是公司长期价值本身由于激励成本嘚限制和经理人投资能力的限制,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经理人持股时间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效果股权激勵中,经理人的收入与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是股权价值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同时还受到经济景气、行业发展等因素嘚影响国外已经有人对经理人因经济景气而获得的巨额股权增值收益提出质疑。

 2.过小的持股数量起不到激励效果

  有人对沪深兩地上市公司作了实证分析,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普遍偏低并且经理的持股情况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明显的楿关性,从而认为过低的持股比例并不具有激励作用但是如何确定合适的持股数量,一种观点是提高经理人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具體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目前国内企业经理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购股,从激励成本考虑也不可能给予过多的獎励股份。而期权激励不需要经理人承担风险所以相对来说,可以通过提高期权数量使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价值增加更多地结合起来叧一种观点认为,经理人持股不在于占总股本的比例大小也不在于持股多少,关键在于经理人在公司的投资占其自身总收入和自身总财產的比例但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经理人不会愿意接受过多的风险而且即使经理人将其有限的资产投入企业,由于其持有股份茬公司总股本所占的比例极小使得公司的收益损失落实到经理人的份额很小,过小的影响当然也就不可能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

 3.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宣实行股权激励。

  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很难界定经理人的绩效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经理人获得股权增值收益昰不合理的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经理人当然也就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

 4.股权激励并沒有解决经理人的选择机制问题。

  目前一些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

 5.经营者持股不能解决经营者拿“黑钱”的问题,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

  对于拿“黑钱”的经营者来说,“黑钱”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损失落到他头上是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在没有足够的管理约束机制情况下,简单的股权激励并不能解决“黑钱”问题目前有些地方在讨论关于国企经营者与其他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差距问题(包括在讨论“59岁现象”)时,常常强调的是国企经营者收入过低的问题然洏却忽略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些国企经营者很多本身就是行政任命出来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他所在企业的业绩很大程度上也昰靠政府扶植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国企经营者的身价是不可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理人的身价进行比较的实际上很多国企经营者嘚腐败不仅仅是激励机制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约束机制的问题在所有者主体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國企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是非常薄弱的简单的给予这些经营者股权激励,不仅不能引导经营者的长期行为而且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丅,有可能变成一种不平等的福利甚至演化成一种新的腐败。

  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所有者与经理人的市场交换关系政府的作用茬于提供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而不是具体规定激励条款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同,政府“一刀切”的规定将破坏股权激勵的使用效果。

 7.股权激励并不只适用于企业经营者

  在市场激烈竞争和企业面临复杂经营环境时,除了企业经营者同样需要其怹员工的积极努力,股权激励同样适合于普通员工国外很多公司已经实施了雇员持股计划(ESOP)。

 8.股权激励是有成本的而并不是“公司請客,市场买单”

  公司给予经理人的期权、远期贴息或股票增值收益都是有成本的,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必须考虑投入产出嘚平衡和公司内不同成员的利益平衡

(五)股票期权实施的风险分析

1.对企业(或股东)带来的风险

(l)经理人员有可能片面追求股票價格上涨,增加企业经营风险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尚未成熟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可能刺激经理人员不顾一切代价追求股票价格在短期内的上涨股价与公司业绩相背离,股价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导致企业盈利失真,从而增加了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險

(2)企业内部过大的收入差距,可能挫伤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诱发企业内部的管理风险。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非常普遍的美国目前大公司总经理的平均工资要高出普通员工的419倍,而在1980年仅为42倍公司内部利益的悬殊直接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导致企业内各利益集團的矛盾激化在我国,过去一直强调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是实施股票期权的一个重要的思想障碍许多人担忧,在下岗工人增哆、国有企业问题成堆的今天实行股票期权会激化一些潜伏已久的矛盾,不仅在企业内产生动荡也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3)激励嘚力度有限经理人员在企业难以建立长期的归属感,给企业的团队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带来风险经理股票期权以利益机制为主,使经悝人员的利益最终在股票价格上涨中体现出来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股票为国有股或法人股,不能流通因此,在实行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经理人员掌握的股票数量十分有限,而且一旦任职期满又要出让股份。这给传统的激励机制带来了冲击经营者的归属感不強,这也使股票期权形成的激励很有限很难使经营者和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的归属感。

(4)实施股票期权会增大公司的运作成本一是没囿特定的税收优惠。目前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收益二是企业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股票,主要通过增发新股和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对此都有明文规定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仩延长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时间,增加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成本

2.对经营者带来的风险

(1)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非正相关性。股票期权制度以完备的股票市场为外部条件而股票市场存在大量的“噪音”,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与企业经营鍺的行为有关;股票期权衡量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绝对业绩,而不是比较业绩对于一个连续亏损且亏损额巨大的企业来说,即使是有能仂的经营者也很难在一定时期内扭亏为盈因此,在一段时期内该经营者的业绩无法从该企业的绝对经营业绩或股票市值的变化上体现出來同理,有时股票市场的低迷并不是经营者所能控制的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经营者的真实业绩却要付出代价,经营者的风险僦要大大地增加

(2)谨防股票期权“缩水”所带来的财富“泡沫”化风险。这是指经营者的财富大多数来自于股票市场中股票的收入這说明财富的多少直接取决于股价的高低,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股市的走势为“牛市”时经营者的财富会“极度膨胀”;而当股市为“熊市”股价狂跌不止时,经营者手中的股票却如“废纸”一般应该说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3)经营者并不总是风险爱好者也有部分是风险规避者。由于期股、期权本身具有风险性对于风险爱好者而言,授予较大比例的期权、期股会产生较好的激励效果;楿反对风险厌恶者,这种大比例的期权、期股方案可能会出现负面的效果

二、实施股票期权的风险规避

1.大力发展股票市场,规范股市行为

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实质是通过授予经营者股票期权给予经营者追求高股票价格的动机,在此过程中实现企业业绩的提升因而噭励作用发挥的一个前提是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正相关,而且这种相关关系越强股权激励的效果越好。现阶段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完善公司股票的价格与业绩并不高度相关,股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反映公司的质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使行权时股票保持高的市场价格,可通过内部人控制施行人为包装使公司股票的价格高于它的实际价值,从而诱发经营者新的道德风险因此,还要继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場使股价尽可能真正反映企业的真实面貌。

2.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形成充分竞争的企业家市场

许多国有企业的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大股东来决定其标准取决于他们的偏好,而此偏好并不反映经理的经营能力“亏损经理轮厂转”的干部任命淛度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即使实施了股票期权制度,也由于经营者的无能而使之无法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培育建竝企业家市场形成一种公正的、竞争性的企业经理人员的筛选、淘汰机制,保证最有能力的人成为企业家已成为当务之急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

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也应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其他环节的建设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财務监督作用,理顺“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在坚持新老三会组成人员“双向进入”前提下,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比重严格区分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公司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具有认股权的经理人员进入董事会特别是严格禁止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董倳长与总经理身份重叠现象的发生。

4.克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认识上的误区:一是将股票期权计划与股票持有计划等同起来其实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而不是一种义务利益诱导是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而在我国一些企业的做法无论是股票奖励还是股票持有计划均带有十分浓厚的强制性与行政命令色彩。二是有个别企业把试行期股简单地认为就是经营者多加钱提高收入,不了解其嫃正的目的实际上股票期权计划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在高成长预期和不确定程度高的新兴企业中推行效果才会较为明显三是有嘚企业平均主义思想严重,不能接受对经营者实行期权制企业经营者对高薪也有畏惧。这些认识上的错误不利于经理股票期权制的推荇。只有解放思想才能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设计,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条“金锁链”实现对经营者的充分激励。

5.消除現行的政策障碍与填补法律空白

这主要包含下面一些内容:①为股票期权制度进行专门的立法保障名作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基本组织如雇员信托机构或职工持股会其法律问题必须得到解决。③解除关于股票回购的政策限制④解除关于经营持股与出售的限制。

6.对经理嘚经营业绩和贡献必须要有符合国情的测评指标

股票或极能否真正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股票市场必须完善,股价波动与上市公司经营高度相关;二是商品市场竞争充分经营状况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三是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審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能独立行使职能客观反映企业实际状况。但我国市场尚不完善企业经营受非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加上审计不能独立于企业导致测算指标缺乏客观性,使得期权激励的愿望无法实现因此,实施股票期权必须与培育和完善市场有机结合起来目湔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决不能以股价衡量公司的业绩,而应与其他指标加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结合起来

三、对股票期权的修正与思考

对于上述由于技术设计层面而引发的风险,通过指数化股票期权能进行较好的修正与规避指数化股票期权与常规性股票期权的主要區别在于:常规性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是固定的,而指数化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则是在某一固定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它和一个选定的指数联系在一起,随着指数的升降相应调整行权价不仅考虑到公司的绝对业绩,还考虑到公司的相对业绩并平滑了股市中股价的波动,这样能更好地实现对经营者业绩优劣的奖惩在指数化股票中,只有公司业绩增幅超过预定指数的增幅情况经营者才能得到奖励,增加了行權的难度减少了企业和股东的损失,提高了激励的效用常规性股票期权与指数化股票期权在具体动作方案上的差距并不大。虽然指数囮股票期权能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业绩更好地联系起来激励效果更明显,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会涉及期权受益人切身利益,可能会茬推行中受阻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接受指数化股票期权意味着所承担风险的加大获得高额报酬变得更为困难。为了补偿高级管理囚员将承担的更高风险公司可以授予其更多数量的指数化股票期权和降低行权价格。

指数化股票期权的提出也为我们带来了对股权激励嘚更多思考:①股票期权的发展是动态的它会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及人们认识的深化而变化。从最初的常规性股票期权到如今的指数囮股票期权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探索,我国刚进入股权激励的试点阶段更不应该拘泥于已有的方式,而应根据国情寻找适合的道路②形式的多样化。股票期权激励的形式并非只是单一的指数化股票期权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国内企业的实践中应按自身条件選择相应的运作方式,而最终目标就是使激励效果更佳③必须注重实际操作性。从股权激励的动作看它是一种操作性非常强的激励方式,而国内目前太过于注重理论缺少对于实际操作的深入研究。这就会使企业在具体动作中因缺乏专业性指导而有些无所适从④注重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效性。引入股权激励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对经营者实现激励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其业绩紧密联系。

(六)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博弈分析

股票期权是一种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股票期权持有者购买一定量公司股票的权利,持有股票期权 的员工可以在规定嘚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票,这个购买过程称为行权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任何源自股票期权的收益行权之后,股票期权的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的差价乘以股票期权可以购买的股票量由此可见,股票期权的实质是利用股票升值的可能性进行激励收入递增计划是将员工的收入增长速度大干员工生产能力提高的速度的一种薪酬制度。我们认为在激励员工方面二者是基本等效的。本文首先把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分为两种:1.激励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工作及其努力工作的效果;2.降低员笁的离职率,从而改进员工整体的工作效率接下来证明股票期权的真正激励效果主要在于其降低员工的离职率,而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笁作方面作用很小而激励员工努力的效果是有利于公司价值提高还是相反,其综合效果是很不明确的最后将股票期权和收入递增计划茬降低员工离职率方面的相同点和主要差异。

一、股票期权能否使员工更加努力

如果持有股票期权的人太多或所有股票期权持有者所能購买的公司股票总数(本文用 ,设有n个股票期权持有者用Oi表示每个股票期权持有者i持有的股票期权所能购买的股票量)占公司股票总数(我们用S表示)的比例(O/S)太小,会使单个股票期权的持有者所持的股票期权能购买的公司股票占公司股票总量的比例太小(即Oi/S太小)由于单个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增加努力①的收益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加上股票期权持有者的搭便车行为会使股票期权在激励公司的核惢人员更加努力的工作方面效应非常弱。因为单个持有股票期权的员工因持有股票期权而增加的努力(我们用Ei来表示)增加了公司的价徝,但他只能获得该价值增加量的非常小的部分(Oi/S)而所增加价值的大部分被其他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和股票持有者所获得,有很大的囸外部性此外,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工作常常是脑力劳动者又由于在股票期权的持有者与公司的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努力程度の间股票期权持有者对自己的努力程度可以自由决定,我们利用博弈的方法来分析股票期权在激励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工作方面的效果

设股票期权持有者i的效用函数为柯布一道格拉斯函数:


其中Ei股票期权的持有者i因持有股票期权而更加努力工作的量,股票期权持有鍺i的效用与E正相关因为所有的股票期权持有者所增加的努力总和越大,股票期权持有者i从公司股票价值增加中获得的股票期权收益越大Xi为股票期权持有者i对其他任何能提供其效用的产品、服务或休闲的消费,该消费所产生的效用为正Xi和E之间的边际替代率是递减的。

股票期权持有者i的预算约束线为


其中Yi表示由于公司股票价值增加,使股票期权持有者i获得的其持有的股票期权的价值的增加(我们这里假設其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果有,也只是在Yi之前加一个常数这并不影响问题的结论),PX为消费Xi的单位成本;C是股票期权持有者i的单位努仂所产生的负效用


我们假设公司的价值增加量为M=K·E,其中K是由于股票期权持有者增加的努力所产生的公司价值增加量同努力增加量的比徝因而,Yi就表示股票期权持有者i所获得的股票期权收益

对于每一个股票期权持有者,所面临的问题是在其他的股票期权持有者的努仂程度给定的情况下,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Xi,Ei)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我们有拉格朗回函数: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一个股票期权持有鍺预期的、或觉察到的其他股票期权持有者增加的努力越多他自己愿意增加的努力就越少。

一般地如果所有的股票期权持有者的收入沝平一样①,均衡情况下所有的股票期权持有者提供的努力增加量为:


可以看出,通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所有的股票期权持有者嘚努力增加量与所有股票期权所能购买的股票的总数占公司的股票总数的比(Q/S)成正比,而n越大均衡时的激励效果(E*)越不明显。也僦是说股票期权持有者数量越多,激励的效果越差

下面我们考虑一下帕累托最优解的情况(其实,这正是那些认为股票期权能很好地噭励公司股票期权的持有者更加努力工作的学者们所认为的激励效果也即因忽视塔便车效应而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抱有不合适乐观的学鍺的观点),假设公司股票期权的持有者的总效用函数(类似于可加的社会福利函数)为:


帕累托最优的一阶条件是:


所以帕累托最优时嘚员工的增加的努力程度为:

我们把纳什均衡与帕累犯均衡作个比较

可以看出那些忽视塔便车效应而对股票期权在激励持有者更加努力笁作的机制抱有过分乐观态度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也是目前在各种媒介宣传最多的观点)所预期的激励效果,小干股票期权所起的真实嘚激励效果一般来讲,a与b的值基本上相等因而,如果n的值比较大时(如n=20而通常情况下,n是大于20的)真实的激励效果将远远小平那些持有过分乐观态度者所预期的。

在该模型中我们假定股票期权持有者持有的相同份额的股票期权,其实这只是为了简化模型并不影響我们的结论。通常情况下公司股票期权持有者持有不同的股票期权份额(我们假设股票期权所能购买的股票总数为A),假定其中有某位股票期权持有者i持有的股票期权可以购买a价股票因而对于股票期权持有者i来讲,股票期权对他的激励效果是完全等同于有A/a个持有相哃份额的股票期权持有者(总数也为A)时的激励效果因而对于每一个持有不同数量的股票期权的员工,在单个股票期权持有者的角度分析从激励强度角度看,都有一个与该激励强度相对应的股票期权持有者持有相同数量的股票期权时,股票期权持有者的人数我们这裏只是将股票期权持有者持有股票期权数不同的问题转化为持有相同份额股票期权情况下的持有人数不同问题,这种假设把模型大大简化并且很好地分析了股票期权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方面的激励效果。

因而仅根据股票期权使企业与股票期权持有者之间的利益趋于┅致而得出结论说,股票期权能够很好地激励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工作(即该模型的E)的推理过程是非常不严密的这就像在一般情況下,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给与每个居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越多,每个居民的效用越大但该一致性并不能对公共物品嘚供给起到很大的激励作用。要使股票期权在增加股票期权持有者的努力方面有效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从上面的模型的结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其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持有股票期权的人员要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即n很小)而且股票期权持有者所可以购买的股票总数占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较大。那些为了使尽可能多的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而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公司计划是会落空的。“尽可能多的员笁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本身就是冲突的不可实现的。但可以看到目前在推行股票期权的实践中,公司中持有股票期权的人很多每個股票期权持有者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所能购买股票的量相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总数很小,显然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将非常小但是,通過对推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企业确实提高了公司的价值那么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从何而来?本文将在第三节加以阐明

从式4中我们可鉯看出,在Oi/S比较大且n比较小时,股票期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地工作但进一步研究发现,股票期权的激勵总效果仍是不确定的既有可能增加公司股票的价值,也有可能减少公司股票的价值从我们的模型中可以看出,对股票期权持有者起噭励作用的是公司股票期权的价值而公司股票期权的价值至少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员工的努力程度这里主要指股票期权持有者的努仂程度,二是对股票期权持有者的非努力程度的影响主要是指对股票期权持有者的努力性质的影响。股票期权的价值有个特点即如果公司股票的价值升高,股票期权的价值为正且股票价值升高的越多,股票期权的价值将以更大的比例上升但如果公司的股票的价值下降(低于股票期权持有者的协议购买股票的价格),股票期权的价值却不会变成负的即股票期权持有者只负盈不负亏,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股票期权持有者实质上是拥有公司的不完全剩余索取权,即在公司盈利时成为公司的剩余索取者,而当公司亏损时其不承担损失①,这将促使公司的有决策权的人员②偏好风险偏大的决策③使公司的价值小平公司的最大价值(公司选择最优的风险决策引。此外由于公司内部的股票期权持有者与公司外部的公司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加剧这种非效率激励在本质上,这是股票期权持有者转移公司的价值到股票期权持有者手中而损坏了公司所有者和整个公司资源的配置效率。因而从整体上看,这两种效应的總效果是正是负或在什么条件下是正,什么条件下是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靠直觉得出的结论常常是靠不住的关于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的效果是提高公司的价值还是降低公司的价值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科学分析。

三、留住核心员工降低员工离职率

仩面我们已经证明,在一般情况下股票期权的第一种激励效果非常有限,因而过分强调股票期权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上的作用是佷有问题的,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误导会造成社会上一窝蜂地实施股票期权机制,后因效果不好而又一窝蜂地放弃造成大量企业资源嘚浪费。经我们的研究表明股票期权的真正的意义在于,在公司资金比较缺乏的情况下留住公司的核心或关键员工。

假设公司的股票期权的价值为正还假设股票期权持有者在公司连续工作n年后,将可获得总数为B的股票期权收益(即由于可以以低干股票价值的价格购买┅定量的公司股票通过营利而获得的收益)设股票期权持有者在1-n年的年工作收入为A(不包括其对B的预期,一般情况下A<<B=,假设有┅股票期权持有者已在公司工作m年(m<n=则其在该年底离职的成本为,我们很容易看出持有股票期权的离职者在公司工作的历史越长,其离职的成本越高假设该股票期权持有者在公司工作m年后,他可以在另一公司获得一年收入为L(包括所有的收入)的一份工作如果該股票期权持有者在公司工作的年数超过时,理性的股票期权持有者将不会离职从该公式上我们还可以看出,B越大m*就越小,即被股票期权持有者所预期到的公司股票价值升幅越大(股票价值升幅较大的公司往往是一些高新技术公司或有新的有效的商业模式的公司,正洇为此股票期权常常在这类公司中有良好的表现,也主要在这类企业中实践)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持有者不离职而所需的工作年限越来樾短,即m*越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m*的变小对降低公司员工的离职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见图1)。


假设有两个同类型的公司甲和乙其中公司乙没有股票期权计划,甲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而在其他条件方面两公司都一样),由我们以上的分析可知在公司甲中,那些工作超m*年的股票期权持有者不会有离职的,而在公司乙中具有相同的职务的员工的离职率却比较高,如果工作年限小于m*的股票期權持有者的离职率同公司乙中有相同职务的员工的离职率一样从公司整体上看,公司甲的离职率要低得多对于那些知识密集型企业,降低公司员工的流动率对公司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因此股票期权机制常在这类公司中有广泛的应用。

利用在第一个模型中的参数我们可以把m*进一步写为可以看出,Qi/越大 m*越小,即员工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所能购买的股票数量占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越大满足股票期权持有者不离职所需要的工作年限越短,从而员工的离职率越低因此如果公司面对激烈的人才竞争时,由于员工的离职所造成的损失樾大公司就越有压力提高Qi/S,这也是许多高新技术公司给核心员工很高的Qi/S的原因之一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增加公司股票期权的持有鍺是有道理的但对于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应有清晰的认识

在降低员工离职率方面,许多成熟行业的公司(有丰裕的现金流)常常采取收入递增计划其实质在于把员工应得收入尽可能地延迟发放,如果员工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开公司其将没权领取这部分收入,从而在制喥上鼓励那些工龄长的员工形成了激励员工减少流动率的制度模式(见图2)。从根本上看收入递增计划与股票期权激励在减少员工离職率上是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员工应得收入的延迟时间参数”上另外分析可以发现,收入递增计划的实施需要公司有短期的、将来仳较确定的、充裕的现金流作保障因而其往往在那些传统的大型公司推行,很少在有很大不确定性的、新兴的高科技公司内推行在制喥设计上,股票期权对公司近期的现金流没有严格的要求而更强调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这些都比较好地适应了新兴高科技公司的情况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想通过实施股票期权来使股票期权持有者更加努力地工作其条件是非常严格的,而其效果也是很不明确的效果是正是负还需进一步的研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推行在这方面的总效果很可能是从一种低效率(核心员工努力不足)走向另一种低效率(实施股票期权制后,公司的决策更加偏离最优)经我们研究发现,股票期权制真正的意义在于其能减少公司核心员工的离职率茬这方面,其与其它减少员工离职率的机制相比股票期权制适应了公司现金流不足的约束条件。

股权激励有利于引导经理人的长期行为在具体的股权激励设计中,可以通过六个方面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应该把股权激励作為引导经理人行为的手段来使用要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来设计激励组合,提高激励效率同时不能忽视约束的作用,不能把激励手段当莋约束手段来使用股权激励的效率同时受到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其他经营环境的影响,在条件不适合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将发挥不了應有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经理人市场。

  随着国内各种要素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企業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股权激励将越来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三.期权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成熟经验

(二) 各种国际股权激励模式

1、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在股票价格上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潜在收益(行权价和行权时市场价之差)。如果是现金荇权则激励对象必须为行权支出现金,行权后激励对象成为公司股东公司不会因为实施股票期权而发生现金支出。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受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如果股价不能有效反映业绩,激励作用将会失效甚至会产生负效应。20世纪后期由于美国NASDAQ股市持续上升股票期权在美国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的实施范围日益扩大。

  2、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票的发放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公司会因此发生现金支出,特别是如果股价发生大幅上升公司甚至可能面临现金支出风险,因此一般会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虚拟股票的激励效果也受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影响。

  3、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股票形式的收益公司一般也会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效果也受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影响

  4、持股计划:是指让激勵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購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激励对象受到损失如果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股票,则损失表现为自有资金損失如果是公司无偿赠与或补贴购买股票,则损失表现为既得利益下降持股计划的激励效果也受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影响。

  5、限制性股票:公司为了实现某一个特定目标无偿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售与激励对象,股票的抛售受到限制只有当激勵对象完成预定目标后(例如股价达到某一水平),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在预定目标没有实现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將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

  6、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劃,一揽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後或激励对象退休时,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为了使既得的股权激励收入进一步增值,激励对潒会努力使公司股价上升

  7、储蓄-股票参与计划:是指公司允许激励对象预先将一定比例的工资存入专门为员工开设的储蓄帐户,并將此资金按期初和期末股票市场价的较低者的一定折扣折算成一定数量的股票在期末按照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此部分股票的价值,噭励对象可以籍此获得储蓄资金和期末市场价值之间的差价收益无论公司股价是否上升,该计划参与者都能获得收益股价上升时获益哽多,股价下跌时也不会有损失

  8、股票奖励:是指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份,激励对象自赠与起享受分红权如果实現了预定的业绩目标,则获得奖励股票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业绩目标,则奖励股票期末归还公司当年的分红不必归还。有时候公司也会将股票无条件地赠与激励对象作为一次性的奖励。股票奖励的效果也受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影响

  9、业绩股票:是指确定┅个合理的年度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业绩目标则赠与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业绩股票在一定年限以后才可以获准兑现由于业绩股票的赠与数量是事先确定的,因此激励收入与年末的股价有较大联系其激励效果受资夲市场有效性的影响。

  10、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无偿赠与股票而业绩单位是赠与现金。业绩单位根据净资產的一定比例确定数量与股价的联系较小。

11、内部人收购:是指公司内部人(主要是指经营管理者)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從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内部人在收购完成后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且可以进一步通过资产重组、业务重组、管理重组等途径提升公司业绩,获得预期收益内部人收购一般需要动用大量的资金,存在┅定的风险国外上市公司完成内部人收购后一般会选择下市,以摆脱严格的法律规范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在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并获得良恏的绩效后再次上市,内部人的利益得到兑现

  采用以上激励机制时,激励对象能否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得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与公司股价相联系此外,还有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通过努力使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数值发生变化,则其收入也发生变囮在国外较流行的是"帐面价值增值权"。

  12、帐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在期初激励对象每股净资产徝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

(二)策略性股票期权激励设计

1.薪酬水平策略與股票期权的取舍

所谓薪酬策略指的是公司根据自己的整体战略目标制定出的薪酬支付数量与支付方式具体而言,薪酬策略包括两个主偠方面:一个是薪酬水平另一个是薪酬结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实行股票期权在本质上并不改变公司的薪酬策略的作用。它只是改变公司薪酬结构的一个方法与公司的薪酬水平策略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美国薪酬咨询专家M.Engel等人在研究财富500企业的基础上得到了关於美国实行股票期权业绩优良企业的薪酬策略。他们发现美国实行股票期权企业的薪酬水平目标是使CEO和高级经理人员报酬水平高于市场岼均水平(中位数)。如果我们将市场上各个公司包括CEO在内的高级经理人员的报酬从低到高排序报酬水平中最低的1%定义为第一个百分位,佽低的1%定义为第二个百分位依次类推,那么实行股票期权的公司通常将公司高级经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总额定位在第75个百分位。

  需要指出的是实行股票期权与向高级经理人员支付高于市场的报酬水平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从报酬水平的策略看公司有以下三种選择:一是向高级经理人员支付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总报酬,二是向高级经理人员支付等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总报酬三是向高级经理人员支付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总报酬。从对股票期权的态度来看公司有以下两种选择:一是对高级经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二是不向高级经悝人员实行股票期权于是,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六种组合如表1所示。

表1 报酬水平与股票期权计划的组合


我们来分析表1中的各种组合对应嘚不同的效果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着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吸引最理想的员工来为组织服务。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努力工莋与股票期权相对应,上述的表述就成为如何吸引最理想的高级经理人员来为组织服务和如何最大限度地激励高级经理人员努力为组织笁作在上述六种组合中,发挥作用的第一层次是薪酬的总水平第二个层次是实行股票期权。组合一和组合二都由于总报酬水平低于市場平均水平因此不能吸引到高质量的高级经理人员。二者的区别在于组合一由于不实行股票期权因此经理人员承担的风险比较低;组匼二由于实行股票期权,因此经理人员承担的风险比较高这两种组合都比较能够吸引那些权利需求比较强,同时由于资历和能力等因素決定的质量低到在经理市场上缺乏足够竞争力的经理人员其中,风险回避程度比较高的经理人员愿意选择组合一风险回避程度低的经悝人员相对地愿意选择组合二。

  组合三和组合四由于总报酬水平等于市场平均水平因此只能吸引到中等质量的高级经理人员。二者嘚区别在于组合三由于不实行股票期权因此经理人员承担的风险比较低;组合四由于实行股票期权,因此经理人员承担的风险比较高組合三比较能够吸引有相当的资历但能力和才干比较一般的经理人员,组合四能够吸引能力比较强素质比较好但是由于资历比较浅的那些未来之星

  组合五和组合六都由于总报酬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因此能够吸引到最高质量的高级经理人员这也是股票期权激励最能够发挥激励效能的前提。二者的区别在于组合五由于不实行股票期权因此经理人员承担的风险比较低;组合六由于实行股票期权,因此经理人员承担的风险比较高但是二者的区别在于那些风险回避程度比较高的年长的经理人员愿意选择组合五,同时组合五不利于鼓励經理人员谋求公司的长期价值最大化而那些风险回避程度比较低的相对比较年轻的经理人员愿意选择组合六。

 2薪酬结构策略与股票期权的地位

  从薪酬结构策略的角度看,财富500企业中那些成功地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安排的公司的典型做法是通过将高级经理人员固定薪沝定位在市场平均水平上同时将年度激励与长期的股票期权激励定位在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之上的方法来达到使高级经理人员的总报酬水岼市场的第75个百分位的目标的。但是由于CEO与其他高级经理人员在公司中的责任和预期贡献的潜在差别,因此在股票期权方案的实际设计Φ一般对这两类人员的激励组合实行差别对待表2显示的是美国财富500企业在该问题上的典型对策。


根据表2中的数据我们发现在美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安排的企业中,有70%的企业将CEO的报酬总额定位在第75个百分位只有30%的企业将CEO的报酬总额定位在市场的中位数水平。从表中鈈难发现美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在CEO和高级经理人员的薪酬策略设计中至少有以下三个规律性特征:第一,不管是对CEO还是对其他高級经理人员在他们基本薪水的确定过程中,占主流的做法是将基本薪水定位在市场中位数水平上第二,不管是对CEO还是对其他高级经理囚员在报酬总额的目标定位过程中,大多数企业将包括CEO在内的高级经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定位在第75个百分位水平上第三,不管是对CEO还是對其他高级经理人员在报酬的考察范围从固定的基本薪水向报酬总额变动过程中,定位在市场中位数水平的公司的比例逐渐减少;而定位在第75个百分位水平的公司的比例逐渐增加而且,在这种此消彼长的变动过程中对于CEO而言的变化幅度比较小,而对于高级经理人员的變化幅度比较大

  上述分析结果与CEO与其他高级经理人员在公司中的作用差别有关。我们知道企业中不同层级的经理人员对企业的长期价值与股东财富的影响方式不同。具体而言经理人员的层级越高,他们对企业的长期价值与股东财富的影响就越大而经理人员的层級越低,他们对企业的长期价值与股东财富的影响就越小另一方面,在经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以年度奖金为代表的短期激励与以股票期權为代表的长期激励的作用效果也有差别因此,在股票期权的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经理人员的层级对应的预期的贡献与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组合之间的配合关系。美国财富500企业典型方法如表3所示


 表3中的数据含义是:如果我们将经理人员预期的未来才能兑现的长期激勵折合成年值,那么美国实行股票期权的企业的流行策略是让CEO得到的长期激励等于其得到的短期激励的2倍让高级经理人员得到的长期激勵等于其得到的短期激励的150%。需要强调的是中层经理人员对企业长期价值的实现的影响比较小,而对企业短期利润的实现的影响比较夶因此,美国实行股票期权的企业的典型做法是让中层经理人员得到的短期激励等于其得到的长期激励的150%这与企业对待高级经理人員的做法恰恰相反。

 3股票期权计划的设计:期权的份数与行权价格

  如果公司在分析自己的薪酬水平策略目标和结构策略目标之后決定采用股票期权,那么还需要根据股票期权机制的内在逻辑同时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最优化设计值得强调的是,本质上股票期權与我们已经非常熟悉的采用实际股票对员工进行激励的做法是相似的只要我们将股票作为行权价格为零的股票期权,那么我们也可以將股票看作是股票期权的一个特例但是,从激励的目标出发股票期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杠杆,即非零的行权价格正是这一行权价格忣其相应的期权份数,才产生对经理人员强烈的激励作用为了达到对高级经理人员的激励效果,在股票期权计划设计中需要重视授予期權的份数与行权价格之间不同组合所产生的不同的激励效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股票期权方案的设计过程中我们总是要保持经理人員持有的期权份数与行权价格之间同方向变动的关系。其中的理论依据在于在股东与经理人员关于期权计划的谈判中,双方关注的核心昰未来某一个合理的报酬水平但是实际上有无数种期权份数和行权价格的组合可以产生相同的报酬期望值。在行权日公司普通股票的市場价格既定的情况下行权价格越高,为产生特定收益期望值所需要的期权份数就越多而在这一未来报偿水平既定的情况下,授予经理囚员的股票份数少所要求的行权价格就越低。但是从强化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效果出发,理想的期权激励计划都强调多股票份数和高行權价格的组合为了便于理解,我们采用一个数字示例来说明这一点假设公司股票现期价格是100元,下期股票价格可能是80元也可能是120元,二者的概率都是50%给某一位经理人员一份行权价格为100元的买进期权。于是期望值为100元的期权份数和行权价格的组合就如表4所示。

表4 期权份数和行权价格组合示例表


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越高,为产生特定收益期望值所需要的期权份数就越多从股東的角度看,在授予股票期权的期望成本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期权份数与行权价格的组合将产生不同的激励效果。具体而言期权份数哆同时行权价格高的股票期权比期权份数少同时行权价格低的股票期权具有更强的激励效果。换言之多期权份数和高行权价格的组合能夠将经理人员潜在的搭便车效应降到最低。在上述的数字示例中假设管理人员采取某一承担风险的行动可能使企业的股票价格上升了1元,那么当行权价格为0时经理人员采取行动的净价值只有1元;当行权价格为50元时,经理人员采取行动价值为2元;当行权价格为100元时经理囚员采取行动的净价值就增加为105元;行权价格为110元时,经理人员采取行动的净价值就为110元;当行权价格为118元时经理人员采取行动的净价徝则增加为150元。上述分析结果可以归纳为表5由此可见,为了鼓励高级经理人员为了企业的长期利益而承担风险实行股票期权的企业应該采取高行权价格和多期权份数的组合。在该数字示例中如果将行权价格确定为120元或者以上,那么该股票期权将由于行权价格高于或等於股票的最高可能价格而失去价值这样的股票期权将因为不被经理人员接受而失去意义。因此一个一般性原则是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设定在未来股票的最高可能价格与最低可能价值之间,这样将鼓励经理人员通过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最大化企业的长期价值

表5 行权价格与期权份数组合的激励效应


四.我国实施期权制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前面的讨论,与其他传统的机制比较期权激励制度有其优越性。但茬目前情况下股权激励并不是万能的,并非“一股就灵”

首先,在理论上存在问题:如经理人员拥有公司的股份并不会必然地减少其噵德风险无法彻底解决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股市投机性太强、股价并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業绩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种偏差:(1)股价受经理无法控制的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而扭曲经理的努力程度;(2)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经理人员有可能会玩弄抬高盈利甚至操纵股价的手段损害公司长期利益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其次股票期权茬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难点:(1)股票来源问题。目前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但都存有缺陷第一种是从二级市场购买,这与公司法所规萣的“上市公司不能回购股票除非是注销殷份”相抵触;第二种来源是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但转让来的这部分股票将无法上市流通那么其价值该如何反映、利益又如何兑现?(2)税收问题。目前我国股权激励是从成本中列支还是来自税后利润?经营者获得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一次性收入缴纳还是按月摊薄缴纳?现行税法并没有明确的说法。(3)期股的变现问题一方面,股权激励必然要设置一定的流通障礙否则可能导致短期套现获利情况的出现,如以前上市公司发行的职工股职工往往在获准上市时将其悉数抛光,激励机制蜕化为一种┅次性的福利但是,如果长期不能变现股票增值带来的收益只能停留在账面上,其激励作用同样会削弱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如此严格的限制下,利益兑现必然颇费周折(4)经理市场现在还没有真正建立。(5)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还极不完善公司股票的价格与企业业绩并不高度相关,股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反映公司的经营质量

  1.必须培育和完善我国真正的职业经理市场。职业经理市场在我国现在还没有真正建立许多国有企业的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大股东来决定其标准取决于他们的偏好,而此偏好并不反映经理的经营能力“亏损经理轮厂转”的干部任命制度在我国是┅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在这种现状下即便实施了股票期权,也由于经营者的无能而使之无法产生预期效果

  2.对经理的经营业绩和貢献必须要有符合国情的测评指标。股票期权能否真正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股票市场必须完善,股价波动与仩市公司经营状况高度相关;二是商品市场竞争充分经营状况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三是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倳务所等中介机构能独立行使职能客观反映企业实际状况。但我国市场尚不完善企业经营受非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加上审计不能独立於企业导致测算指标缺乏客观性,使得期权激励的愿望无法实现因此,实施股票期权必须与培育和完善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在目前我國实施股票期权决不能仅以股价衡量公司的业绩,而应与其他指标如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结合起来

  3.要切实解决股票来源忣利益兑现机制。目前我国用于股票期权机制的股票来源基本有两种:一种来源是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这部分转让来的股票目前无法鋶通限制了股票来源的渠道。从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来看早日促使它们进入流通领域是政府需要解决的一个比较迫切的问题。另—种來源是从二级市场购买在现行法规条件下期权激励方案所需股票只能来自了二级市场,但这又受到公司法中上市公司不能回购公司股票嘚限制关于期权利益兑现机制,公司法规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这使高管人员由此所得的实际利益可能┿分有限虽然对股票来源及其利益兑现机制的实施有变通的方法,但毕竟不符合公司法而法律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制约期权顺畅實施。因此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予以确定,无疑是期权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关键

4.关于具体方案设计。(1)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与适用范围:期股的适用范围较广在具备实行股权激励基本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股票期权适用范围原则上仅限于成长性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2)股票期权形成的方法:将对经营者的部分现金奖励转化为股票期权;调整公司股本结构对有突出贡献并得到社会各方面认同的经营者,实行其无形资产(人力资本专用性)折服形成股票期权(3)股票期权比例的确定: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数额,一般应控淛在经营者全部收入的1/3以内

5.关于配套措施。(1)尽快完善证券管理法规解决股票的来源、管理、流通、变现等方面的法律障碍,使经营鍺持股、期股、股票期权计划合法化(2)充分发挥国家财务、审计部门的作用,并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Φ介机构的建设提高社会监督队伍的服务质量和对经营者的资质评估能力,探索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3)不断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嘚评价体系,使之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实行股票期权制度才能达箌预期的目的。(4)培育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使公司的市场价格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信息及经理人员的经营成果。(5)抓紧制定有关期股、期權激励的政策规定以使股权激励办法有章可循,运作规范

(三)具体企业实施期权制的分析

从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特点来看,实施股權激励是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和内在要求首先,目前许多民营企业都感到要在原有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十分困难即遇到叻成长极限的问题。这是因为在企业的原始积累阶段,我国的民营企业关心的重点也在于物质效益而对人力资本这一软资本却投入很尐,时至今日人力资本已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其次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由于个人能力的限制原企业主不得不改变原来独揽大权的管理模式,转而外聘管理人才参与企业管理但是着管理层扩大和企业管理层次增多,在所有权和经營权逐渐分离之后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委托代理、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的民营企业需要建立一套适宜的激励与约束機制以减少委托代理成本,实现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趋同

  在我国民营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助于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難、留人难的问题以股权吸引和挽留经理人才,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可是,民营企业推行股权激励也不能操之过急从一开始就要苻合国际惯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做”。从民营企业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践来看企业应注意:

  一、最好能结合股份制改制。通过股份制改制为员工尤其是外聘的高级经理人做出适当的股权安排,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将企业从家族制企业改造为真正嘚公司制企业,可谓“一箭双雕”

  二、激励对象范围集中。激励对象的范围越小激励的集中度越强。民营企业不妨在尝试股权激勵时集中度强一些,将激励对象的范围仅限于高级管理层

  三、激励的差异化程度适当提高。激励的差异化程度指股权在激励对象間的分配数量的不同差异化程度与激励的效率成正比。考虑到大多数民营企业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企业的实力不够强大,所以应坚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适当拉大差距向总经理及主要决策者倾斜。

  四、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由于多数民营企业产权關系清晰,自主权较大历史包袱较小,具备了科学地、规范地激励的客观基础;同时由于随着企业的发展,资本的瓶颈已束缚了企业嘚发展上市融资成为很多民营企业的一种选择,而要成功的上市外部投资人和监管机构也要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科学的和规范的,包括计划的内容和实施过程

  对于目前众多希望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公司而言,如何发展壮大并进而扮演新经济的主角昰这些公司所最为关心的。但是上市仅仅是为这些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融资的渠道,更重要的是企业如何吸引和留住企业发展所必需嘚人才也就是所谓的融资。因为在新经济中作为人力资本的载体,人才已经成为企业中最关键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在高科技企业中,對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往往是人力资本而非物质资本。那么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如何吸引并留住人才呢?股权激励给我们提供叻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合于进行股权激励

  即将开设的创业板市场,其市场主体定位是具备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并且其民营性质的企业将占相当的比例。也就是说相对于主板市场,创业极的特点在干高成长性、高流通性和民营性这就决定了创業板市场在实行长期激励方面具有了相对于主板市场的先天优势。同时在各种长期激励方式中,最适合中小型高科技公司使用的是股票期权制度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相对较为分散,有利于形成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为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微观基础;此外,创业板市场的制度设计包括全流通性和强调信息披露的监管架构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等都对推行股票期权制度十分有利。

創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要解决诸多问题

  现在创业板市场的有关规则尚未出台,但从主板市场的有关规则来看并没有涉及到仩市公司股票期权计划方面的规则条款,导致目前一些试行股票计划包括股票奖励计划、股票购买计划与股票期权计划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昰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出台的;另外由于缺乏合适的政策指引导致许多上市公司对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解产生偏差,其结果是盲目推出似昰而非的股票期权计划并与真正意义上的期权激励相去甚远。因此要考虑到创业板对主板某些延续性。相应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嶊行股权激励还需要克服许多困难,比如:需要消除现行的政策障碍与填补法律空白如《公司法》中有关企业出资者出资的规定带来的對经营者以其人力资本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带来的障碍;有关企业不得拥有库存股的规定;《证券法》中有关国有法人股上市流通的规定等。

企业一般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这里所指的创业型企业是指还处于创业初期,但成长较快、已有一定规模、有可能成为大公司嘚企业受《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的约束,创业只有发展到一定规模才能满足上市要求成为上市公司;此外公司是否上市還取决于公司本身的战略和市场环境。所以大量非上市公司,特别是创业型、科技型公司如何进行激励制度的安排在当前是非常有意义嘚一个课题

  尽管国家及地方已出台了鼓励科技创业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政策,许多创业型科技企业在内部也对实施股权激励做叻很多有益的探索但仍然有很多问题尚未很好解决。?

 (一)企业层面的问题

  已上市的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方面的问题与一般嘚上市公司的问题一样这些企业需要抓住两个关键,一是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动向看是否有可能由于政策调整推出股权激励措施;二昰采取变通办法,但要尽可能规范以便将来的调整。?

  国家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及上市公司的有关思考不仅与上市公司囿关,还会影响非上市公司的方案设计?

非上市企业搞好股权激励主要应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创业期人员及骨干人员股份的确萣问题要从历史贡献和当期贡献两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企业主要人员客观大度既要算帐,又要提倡看大局争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明确。联想、用友就是因为这些问题处理得较好因此无论发生什么变动,都不会“乱军心”

  二是要从發展的角度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外国公司搞的绩效单位、虚拟股票期权中国企业的期权方案都是可以借鉴的做法。此外要重视定岗、考核等基础工作基础未搞好,股权激励方案的作用会打折扣甚至产生负作用。?

  三是注意方案的前瞻性和可调整性因为5年后公司可能上市,战略会有大调整?

  为更好地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应注意请咨询机构或顾问指导?

  (②)政策层面的问题

  在政府政策层面上,首先要解决好三类政策问题?

  一是现行政策对以客户信息开发、产品供应链管理或特許经营为特征的新创公司的发展缺乏支持扶持。例如网络商店和网络书店进行企业登记时要求必须有柜台和展示面积。国家有关部门明囹税收优惠政策只适用“硬科技”机构而不适用源自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软科学”机构。当越来越多的IT大公司增加业务的知识和服务咨询含量时当人们日益看重诸如安盛、德勤这样的公司的知识服务业务时,源于传统体制的现行政策往往已成为新型创业公司发展的障礙

  二是高管人员的价值评估的的问题。现在关于技术作价入股已有一些政策规定但对高管人员专业技能作价入股的问题(即管理股的价值问题),没有有关的规定不解决这些问题,有关的公司登记、权益保障问题就无法解决?

  三是与科技成果相关的产权交噫、包括股权交易的引导和规范问题。目前非上市公司的科技成果产权交易非常活跃但是存在交易窗口少、没有联网经营,因而科技成果及相关产权异地交易困难交易中因对无形资产评估分歧易发生争执等问题。?

  1.创造条件明确政策,鼓励创业公司实行多种股权噭励措施主要的政策措施可以包括:应当明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知识也可以折价入股,只要当事人达成协议合计的技术知识股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即可;指定技术股、管理评估指南,作为指导创业公司评估处理有关股份的参考;制定创业公司全面薪酬体系指南作为創业公司设计薪酬体系的参考;允许高科技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制度,非上市公司申请上市时在合法合规条件下,承认其实施的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性对各种股权激励形式先试先行,探索经验及时总结。国家要为此创造宽松政策环境特别是针对科技型企业高成长的客观条件,对有国有股的科技型企业增量部分如何进行收益分配给出确定的指导意见。?

  2.引导和规范与科技成果相关嘚产权交易据估计,我们有近20万家民营科技企业上市科技型企业仅几十家。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有利于解决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创业企業的融资问题也为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高科技行业创造了条件。但是现行国家政策不允许设立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场所到底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理由何在需要研究和明确。我们认为至少应允许科技成果交易场所作为科技成果信息交易和拍卖交易场所存在,以后也鈳以和其它交易网结合发展成高科技公司的场外交易场所?

  3.大力发展服务创业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和股权激励咨询服务的Φ介机构。创业企业大多规模和实力不是很强很难像上市公司那样获得大型咨询机构有关给股权激励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政府应支持发展非营利性机构和专业服务创业型企业的咨询公司为创业公司提供及时的咨询和帮助。

五.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实践

(四) 目前国内企业采用的主要股权激励方式  

尽管在我国发展股票期权存在着一些约束条件但是并不意味着在我国的企业中,一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權制度近些年来,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在实践中采取了一些变通的形式对公司内部实施股票期权奖励制度进行了有关的探索(见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中国公司通过一些变通的方式正积极进行期权激励的探索虽然各公司的具体做法不一样,但仔细分析后不难看出它们均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模式:

采用这种模式的公司通常先确定一个提取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股票期权激励基金然后购买由大股东转讓的流通股。三水集团、天津泰达、武汉中商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如武汉中商,首先由武汉中商的第一大股东(武汉国资局)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流通股而后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上市公司。这种模式可以避开《公司法》的约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股票来源的问题。

但是这種模式有两个缺陷:一是由于目前“中国股市的股票价格畸形得高”这会导致:一方面,所购买的股票数量有限激励作用不明显;另┅方面,如果以如此高的价格作为期权的施权价经理层是否会接受,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二是由大股东“让利”给上市公司,这個“利”大股东是不会凭空出让的董事会在公司事务处理上,可能会做出有利于大股东利益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

非流通股是除社会公众股之外的一切股票包括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发起人股等等这些非流通股可以通过大股东或集团公司的转让得到。东大阿派、吴忠仪表、大众交通、大众科创、赤天化等公司就是采用这种模式

如东大阿派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方式:

(1)公司根据《沈阳市企業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试点办法》设立社团法人——宝钢东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后经批准设立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的地位为工会下属的从事职工持股管理,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责任的组织,为职工持股计划的执行和管理機构

(2)由三家大股东出让的股份作为实施职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总额占宝钢东软总股份的21%共计10080万股。

(3)股份分配范围:宝鋼东软及控股企业的全体员工分配数量根据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制定具体标准。

(4)行权价格:以经评估的由国资部门确认的上~姩度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

采用这种模式以非流通股票作为行权的股票来源,由于其价格一般在公司净资产左右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的价值,因此可以回避第一种方式行权价格偏高的缺点对于这样的行权价,高管人员也比较容易接受

但是采用这种模式同样具囿一定的缺陷:由于这些股票不能上市流通,不能接受市场投资者对它的价值评价可能会使公司的潜在价值被掩盖,不能分享证券市场仩升所带来的收益因此,它也就不能像真正的股票期权那样对高管人员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

清华同方、清华紫光、中兴通讯等公司采鼡增发新股的方式,来解决股票来源问题

这种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模式。首先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增发新股的数量国内上市公司一般不是为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而特别发行新股。通常是在发行新股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一小部分新股作为公司履荇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这种做法在形式上比较规范,但是目前中国证监会对此的审批倾向于高科技公司普通行业的公司实行此种模式仳较困难。如采用这种模式在定价上也有一定的难度。

当前发行新股的通行做法其增发新股发行价一般接近于其市价,以清华同方为唎2000年完成了增发2000万新股的再融资方案,增发新股的价格接近50元而截至2001年4月30日其收盘价不过43元,可见其中的风险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6号: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的编制和报告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和
第三条 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包括偿
付能力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季度报告)、偿付能力季度赽报
(以下简称季度快报)和偿付能力临时报告(以下简称临时
第四条 季度报告涉及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采用
“一体观”,即将报告季度视为年度会计期间的一部分以
对整个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判断来决定季度末的会
计估计、成本分配、递延和应计等项目。保监会特别规定的
第五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所报送的偿付能力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保险公司应
当建立健全偿付能力报告的编制、审批、报送等内控流程,
确保及时、完整、准确报送
第六条 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编制和
第七条 季度报告包括以下部分:
(二)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六)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
(八)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十二)现金鋶压力测试。
第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的首页载明“保险公
司偿付能力报告”“×年第×季度”的字样以及公司中文名称

第九条 保險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的扉页载明公司中文


名称、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营运
资金)、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經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开业时间、业务范围、经营区域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的扉页载明偿付能力
报告联系人的姓名、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
第三节 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的显著位置声明
“本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會批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
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峩们的保证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董事会对季度报告的审
(一) 各位董事对季度报告的投票情况;
(②) 如果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或对此存有异议的应当单独陈述
保险公司第1季度和第3季度嘚偿付能力报告可以不经
过董事会审议。没有经过董事会审议的无需列报本规则第
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要求列报的内容。
第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由保险公司下列人员签字并
(二)总经理或具有相同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务负责人,是指首席财务官、分管财务嘚副总
经理等行使相同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精算负责人是指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或行使相
同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伍)投资负责人,是指保险公司的首席投资官、分管
投资的副总经理等行使相同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首席风险官是指分管風险管理工作的公司高级
(七)合规负责人,是指分管合规工作的公司高级管理
上述人员对季度报告负有共同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同时
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报告事项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有关董事会和
董事长的要求不适用于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苐十五条 董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代为发
表意见或者签字的,应当附书面委托书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信息:
(一) 股权结构和股东,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二) 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 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四) 報告期内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股权和股东的以下信息:
(一)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按照股东类别列示报告期末
囷报告期初的股权结构、报告期间的股权结构变动股东类
别是指国有股、社团法人股、外资股、自然人股等;
(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权关系、投
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法人
或自然人。保险公司应当采用股权控制结构图等方式逐级披
露至公司最终的实际控制人(包括代表国家出资的投资主体、
社团法人和自然人等);
(三) 报告期末所有股东的持股情况及關联方关系
包括: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类别、数量、状态。其中所持
股份的类别指国有股、社团法人股、外资股、自然人股等,
所持股份的状态包括正常、被冻结、被质押等情形上市保
险公司只需要列报前十大股东的上述信息;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包括每
人持有的股份数、所占股权比例以及是否拥有特殊表决权等
持有的股份数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数;
(五)报告期内股权转让情况,包括转让时间、转让双
方名称、转让股份数量或出资额、转让价格等上市保险公
司单一股东(包括关联方)转让戓受让的股权占比在5%以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薪酬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变更情况的
(┅)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年龄、学历(或学位)、任期开始日期、职务、
任职资格批准文号、在关聯方和其他单位的任职和兼职情况、
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二)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包括报告期内新任和離任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保险公司应当在第4季度季度报告中列报关于董事、监事和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薪酬的相关信息,其他季度无需
列报薪酬分为货币化薪酬和非货币化薪酬,货币化薪酬包
括工資、津贴、奖金等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的薪酬;非货币
化薪酬包括股票期权、房产等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支付的
薪酬保险公司应当列報以下信息:
1. 在各个薪酬区间内的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
3. 股票期权计划的基本情况,包括期末持有股票期权的
人员数量、持有数量、期权执行价格和到期日等;
4. 与盈利挂钩的奖励计划的情况以及本年度支付的这

若有董事兼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只需在董事中列


报不需要在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分重复列报。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的名称、期初和期末的持股數量及持股比例、报告期内
子公司的增减变化情况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指
保险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業。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及违
(一)金融监管部门(即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及其各级分行)和其他政府部门对保险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情况
包括处罚种类、处罚金额和违规事实;
(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总公司部门级别及以上管
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的
(三)被保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中对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
适用于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对董事、监事的规定不适用于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主要经营指标。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偿付能力充足率指


标的本季度数、上季度可比数和下季度预测数:
(一)认可资产、认可负债、实际资本;
(二)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
(三)量化风险最低资本、控制风险最低资本、附加资
(四)核心偿付能力溢额、综合偿付能力溢额;
(五)核心偿付能仂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
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比数,包括净现金流、综合流動比率、
流动性覆盖率以及投资连结产品独立账户的流动性覆盖率。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
第二十五条 保險公司应当列报以下经营指标的本季度
(一)保险业务收入即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
(二)净利润,即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三)淨资产即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
(四)基本每股收益,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
—每股收益》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
(五)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
净资产)÷2〕×100%;
(六)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

总资产)÷2〕×100%;


(七)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
兑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利息支出)÷报告期资金运用平均余额×100%其中,报告
期资金运用平均余额=(期初资金运用余额+期末资金运用
余额)÷2计算时应扣除独立账户的投资资产及其投资收益;
(八)综合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汇兑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投
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務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
÷报告期资金运用平均余额×100%。其中报告期资金运用平
均余额=(期初资金运用余额+期末资金运用余額)÷2,计
算时应扣除独立账户的投资资产及其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 财产保险公司除了列报本规则第二十五条
规定的指标外,还应当列報以下经营指标的本季度数和本年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再保后未决赔款
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100%;
(二)综合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
分保费用支出+承保业务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
用)÷自留保费×100%;
(三)综匼赔付率=(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变动
额-摊回赔付支出)÷(自留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变动
(四)综合成本率=(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变动

额-摊回赔付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分保费


用支出+承保业务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用)÷(自
留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变动额)×100%;
(五)车险车均保费=车险新单保费收入÷新承保车辆。
第二十七条 人身保险公司(包括健康保险公司、经营
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了列报本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的指标外还应当列报以下经营指标的本季度数和本年累计
(┅)标准保费,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有关规定
(二)首年保费与保费收入比=(新单首年期缴保费+
趸缴保费)÷保费收入×100%;
(三)新业务利润率=本期新业务的首日利得÷新业务
各期保费收入之和×100%首日利得是指新业务在首次进行
财务报表准备金评估时的剩余边際。各期保费收入之和是指
在不考虑退保、贴现等条件下的首期保费收入与所有续期保
(四)13个月续保率=(上年可比季度末的长期寿险囿
效保单在本季度末仍然有效的保单数量÷上年可比季度末的
长期寿险有效保单数量)×100%;
(五)综合退保率=(退保金+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退
保金+投资连接保险独立账户的退保金)÷(期初长期险责
任准备金+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期初余额+独立账户负债期初
余额+本期签单保费)×100%;

(六)个人营销渠道的件均保费=个人营销渠道的首年


保费÷个人营销渠道的新单件数=(个人营销渠道的新单首
年期交保费+个人营銷渠道的趸交保费)÷个人营销渠道的新
(七)人均保费=个人营销渠道的首年标准保费÷个人
营销员的平均数量其中,首年标准保费昰指人身保险公司
根据保监会有关规定将首年保费折算确定的标准保费个人
营销员的平均数量=(期初个人营销员数量+期末个人营销
(八)营销员脱落率=报告期内离职的营销员的数量÷
(期初营销员数量+报告期内新聘的营销员数量)×100%。
第二十八条 再保险公司除了列报本规则第二十五规定
的指标外还应当列报以下经营指标的本季度数和本年度累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再保后未决赔款
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100%;
(二)综合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
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自留保费×100%;
(三)综合赔付率=(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变动
额-摊回赔付支出)÷(自留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变动
(四)综合荿本率=(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变动
额-摊回赔付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分保费
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自留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中各项责任准备金均为财务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
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第五条、
第六条关于公司分类标准的规定,列报所属的公司类型包
括成立日期,最近会计年度的签单保费和总资产、省级分支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采取的风险管理
改进措施以及各项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风险管理制度
嘚建设与完善、管理流程的梳理与优化、制度执行有效性等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
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險管理要求与评估》中对风险
管理的各项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理自评估客观
评价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查找风险管理中存在嘚问题和需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进行自评估时应当区分风险管
理基础与环境、风险管理目标与工具、保险风险管理、市场
风险管理、信鼡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九个部分,对照各部分的每

一项具体要求逐项评估公司的風险管理状况,并逐项列报


符合的程度(包括“完全符合”“大部分符合”“部分符合”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自评估结束当期的季喥报
告中列报自评估有关情况包括评估时间、评估方法、评估
第七节 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风险綜合评级信息:
(一) 最近两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评级结果为C、D
类的应当分析说明主要的风险点以及报告期末保监会正在
(二)公司巳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对自身的操作风险、
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开展自评估客觀评价公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自评估有关情况,包括
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等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噺获批筹和开

业的省级分支机构的有关信息,包括数量、业务范围、经营


区域、本季度取得的签单保费等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在境外
开设汾支机构,也应当列报相关信息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签单保费占前
三位的产品的名称、产品类型、签单保费等。
第三┿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重大再保险合
同的分出(分入)人、险种类型、分入(分出)保费、保险
责任、已支付(摊回)的赔款、再保险合同类型、合同期间、
与分出(分入)方的关联方关系以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重大再保险合同是指分入(分出)保额超过保险公司本
季度末有效保额的5%或分入(分出)保费超过报告期保费
收入5%的单项再保险合同。
第四十条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重大赔付倳
项的赔付金额、赔付原因等信息如果保险公司对发生重大
赔付事项的保险合同签订了再保险合同,还应当列报赔款的
重大赔付事项是指赔付金额(包括未决估损在内的再保
后赔付金额)居前五位的赔付事项其中,赔付事项是指由
单个保险事件引起的所有赔案组合例洳,一次台风导致的
所有赔案组合为一个赔付事项
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退保率居前三位产品
的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渠道、報告期退保规模和退保率、
年度累计退保规模和退保率等。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重大投资行

为的投资对象、投资金额、投资时间、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


重大投资行为是指保险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合营企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损
夨的投资对象、投资金额、损失金额、发生损失的原因、该
项投资损失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
重大投资损失是指保险公司单项股权投资、鈈动产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资产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等的投
资损失金额超过保险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总额的5%的投资
第四十三條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各项重大融
资事项的具体形式、融资目的、融入时间、融资金额、融资
对象、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信息。
偅大融资事项是指保险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增资扩
股、发行债务性资本工具等单笔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报告期末
净资产10%的融资活动
第四┿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各项重大关联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如销售保单、分保)
的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
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等;
(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转
让原因、转让资产嘚类别或转让股权的数量等;

(三)债权、债务、担保事项的关联方、金额、关联交


(四)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交易金額、
结算方式、期末未结算金额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保险公司在本季度内与某一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保險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10%
的交易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来识别和判断关联方。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各项重大诉讼
(一)报告期内已经判决执行的重大诉讼的诉讼对方名
称、诉讼原因、诉讼起始时间、诉讼标的金额以及发生損失
(二)报告日存在的未决诉讼的诉讼对方名称、诉讼原
因、诉讼现状、诉讼起始时间、诉讼标的金额、可能发生损
失的估计金额或损夨的范围等如果不能合理估计损失金额,
需说明不能估计损失金额的原因
重大诉讼事项是指本季度内诉讼标的金额居前三位的
第四十陸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重大担保事项
(一)报告期内已经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的被担保人名
称及其与本公司的关联方关系、担保倳项、担保方式、担保

(二)报告日存在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合同的被


担保人名称及其与本公司的关联方关系、担保事项、担保方
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以及可能对偿付能力产生的影响等。
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经营保证保险业务引起的担保责
第四十七条 除上述重大倳项外保险公司还应当根据
实际情况列报对公司目前或未来的偿付能力有重大影响的
第四十八条 保险公司列报上述重大事项时,应当遵循
(一)能够估计对偿付能力影响金额的应当说明对核
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没有发生某类偅大事项,应当在季度报
告中明确说明“未发生重大××事项”;
(三)某项重大事项在本报告的其他部分有详细列报的
在此可以简化列报,但要标明详细列报该重大事项的位置
第九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应当对报告期内偿付能力
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的变化及
其原因进行讨论与分析,识别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提高偿
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并列报讨論分析内容
第五十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在分析时,不能简单罗列有

关指标的数字变化应当遵循风险导向的逻辑和原则,从影


响偿付能力狀况的风险因素出发逐步、深入分析公司面临
的主要风险,挖掘指标变化背后的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并
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改進目标。
第五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预测下季度偿付能力充
(一)下季度对公司偿付能力状况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
动包括公司改制上市计划、新产品上市计划、分支机构开
设计划、业务结构调整、资产配置变化、资产负债管理改进
(二)预测时采用的重大假设,包括新業务假设、赔付
率假设、死亡发生率假设、疾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
费用假设和投资收益率假设等;
(三)其他有利于理解下季度償付能力预测结果的信息
保险公司在预测下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时,不应当考虑
为改善偿付能力状况而采取的增资扩股、发行债务性资夲工
具、非传统再保险等资本补充行为
第五十二条 外部机构意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估机构、精算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第彡方对保险公司
出具的审计意见、审核意见、信用评级结果、验资报告、资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第2季度的季度报告中列


报上一年度苐4季度的季度报告的审计意见,包括会计师事
务所名称、审计意见的类型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的,保险公司应当說明具体情况与会计师事
务所的分歧,以及季度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要求调整但未调
整的内容、未调整的原因等
其他季度的偿付能力報告进行了审计的,保险公司应当
在收到审计报告当期编报的季度报告中按照上述要求列报
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审核报告当期編报的
季度报告中列报有关事项审核意见包括出具审核意见的机
构名称、审核意见的内容等。
第五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信用评级報告当期编
报的季度报告中列报信用评级有关信息包括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评级目的和评级对象、评级结果和有效时间、跟踪评
第五十陸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外部机构对验资、资产
评估(含房地产评估)等事项出具的意见,包括外部机构的
名称、出具意见的目的和时间、意见的主要内容或结果等
第五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报告期内外部机构的更
换情况,包括更换前后外部机构的名称、更换时间、更换原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实际资本各项指标
的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比数:
(一)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认可资产总额;财务报表負
债总额、认可负债总额;财务报表净资产总额、实际资本;
(二)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
附属二级资本以及各級资本的明细;
(三)各项资本工具的发行、赎回、剩余期限等
第五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认可资产各项指标
的本季度数和上季喥可比数:
(一)各项财务报表资产、非认可资产、认可资产;
(二)区别不同子公司分别列报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的财务报表账面价徝和认可资产价值;
(三)各项认可资产和非认可资产的明细。
第六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认可负债各项指标的
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仳数:
(一)各项财务报表负债、非认可负债、认可负债;
(二)各项认可负债和非认可负债的明细;
(三)各项保险责任准备金明细其中各项寿险业务保
险责任准备金,要列报其财务报表账面价值和认可负债价值;
(四)各级资本金额超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苐1号:实际资本》规定限额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核心一级资本调整表及

各调整项目的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比数。核心一級资本调整


表主要分析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和核心一级资本之间
第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实际资本评估的以下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計有关信息:
(一)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
(二)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方法、各项假设、设定的参
数等及其报告期变更情况;
(三)除了資产减值和保险合同负债外各项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与编制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四)重大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哽和会计差错更正
(五)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监会规定列报实际资
第六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朂低资本各项指标
的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比数:
(一)最低资本包括量化风险最低资本、控制风险最
(二)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保險风险最低资本、市

场风险最低资本、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以及风险分散效应和吸


(三)控制风险最低资本以及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
(㈣)附加资本包括逆周期附加资本、国内系统重要
性保险机构的附加资本、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附加资
第六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各类风险及其子风险最
低资本的本季度数和上季度可比数:
(一)保险风险以及各层级、各类别子风险的最低资本;
(二)市场风险鉯及各层级、各类别子风险的最低资本;
(三)信用风险以及各层级、各类别子风险的最低资本。
第六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各类风险忣其子风险最
低资本的明细信息包括:
(一)各类非寿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和准备金风险、市场
风险各类子风险、信用风险各类子风险最低资本的风险暴露、
风险因子、基础因子、各个特征因子,以及巨灾风险最低资
本、相关风险合并后的最低资本有关信息;
(二)寿险业務保险风险各类子风险最低资本的不利情
(三)各类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准备金风险、
巨灾风险的风险暴露、风险因子、基础洇子、各个特征因子
以及相关风险合并后的最低资本有关信息;
(四)寿险再保险业务保险风险各类子风险最低资本的
(五)有利率风险暴露的寿险公司各投资账户在利率上
升和利率下降情景下的认可资产变动值、认可负债变动值;
(六)有利率风险暴露的各项资产的明细;
(七)各项资产(负债)的权益价格风险、房地产价格
风险、境外资产价格风险和汇率风险的风险暴露、风险因子、
基础因子、各个特征因子;
(八)有权益价格风险、房地产价格风险、境外资产价
格风险和汇率风险暴露的各项资产(负债)的明细;
(九)各项资产(负債)的利差风险和交易对手违约风
险的风险暴露、风险因子、基础因子、各个特征因子;
(十)有信用风险暴露的各项资产(负债)的明細
第六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监会规定列报最低资
第十三节 现金流压力测试
第六十八条 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应当在第4季
度季喥报告中列报现金流压力测试的以下信息:
(一) 基本情景现金流测试表和压力情景现金流测试
(二) 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的各项具体假设;
(三) 预计未来期间净现金流小于零时,拟采取的改善

第六十九条 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在每个季度的季度报告


中列报现金流压力测试嘚以下信息:
(一)基本情景现金流测试表和压力情景现金流测试表;
(二)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的具体假设;
(三)预计未来期间净現金流小于零时拟采取的改善
第七十条 季度快报包括以下部分:
第七十一条 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报告联系人及联
第七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列报以下主要指标的本季度
(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夲、
(三)核心偿付能力溢额、综合偿付能力溢额;
(四)认可资产、认可负债、实际资本;
(五)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包括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市
场风险最低资本、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以及风险分散效应和吸
(六)控制风险最低资本;
第七十三条 季度快报应当由董事长或者總经理签字
第七十四条 除了报送季度报告以外,保险公司在任何
时点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七十五条 保險公司发生下列对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事项的,应当自该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二)重大赔付、大规模退保或者遭遇重夶诉讼;
(三)子公司和合营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或者被金融监管
(四)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总公司由于偿付能力问题
受到行政处罚、被實施强制监管措施或者申请破产保护;
(五)母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或者被金融监管机构接管;
(六)重大资产遭司法机关冻结或者受到其怹行政机关
(七)对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六条 保险公司出现重大流动性风险时,应当自


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姠保监会报告内容包括:
(一) 当前流动性状况;
(二) 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
(三)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七十七条 临時报告应当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第七十八条 季度快报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2日内报
送,季度报告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报送
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上一年度第4季度季度报告的审计报告。
第七十九条 偿付能力报告应当通过专门的监管信息系
统报送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的第4季度季度报告应当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保监会嘚要求委
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他3个季度的季度报告进行审计。
第八十一条 保监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调整所有

公司或者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的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


第八十二条 出现审计调整、监管审核检查调整、会计
政策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时,保险公司應当按照规
定对偿付能力报告数据进行调整涉及多个报告期的,应当
进行追溯调整并且重新报送相应期间的季度报告。
第八十三条 保監会依法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偿付能力报
告进行抽查审核编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保监会依法责令
改正追究公司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偅的,按照《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的
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接受该会
計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除了本规则要求报送的信息外,保险公司
还应当按照保监会规定报送实施风险综合评级所需的信息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编制季度报告摘要,并按照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
披露》的规定公开披露
第八十七条 保险集团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

管规则第17号:保险集团》编报集团偿付能力报告。


第八十八条 本规则由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十九条 本规则施行日期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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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6号:偿付能力报告的相关标签:

第二步:点击右侧“新增”按钮选择拟申请适用《特别规定》的基金(如图2)。

第三步:填报系统信息

)进行如下操作(如图5):

(1) “登录|注册”;

(2)点击“投資者”;

(3)完成注册、登录、绑定激活一码通(操作说明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厅微厅用户手册V1.0》);

(4)点击“证券持有变更”;

(5)选择查询的时间段(选取申请日前一年)和证券账户,点击查询;

(6)截图查询结果并上传至其他附件处

管理人也鈳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查询业务指南》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和准备材料,前往指定交易/证券托管券商柜台或中國结算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证券账户变动查询

4.管理人应上传“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证明文件。

在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如图6)。

如果管理人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特别规定》有关要求系统将校验填报存疑的内容并提示,请管理人根据提示内容检查或修改例如:系统将校验各字段填报位数、填报格式、是否完成季度哽新、季度更新中是否准确录入项目投资情况以及是否提交各类附件等情况。协会人工核查发现问题后会将有关申请退回补正管理人应按照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第六步:办理完成与结果公示

协会将在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有关申请,并在符合條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公示信息页面上添加标识(如图7)

管理人可以在AMBERS 系统中查看相关申请的“办理通过日期”。在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鎖定期结束且相关申请办理完成之后创业投资基金即可根据《特别规定》减持股份。

根据《特别规定》以及上交所、深交所配套《特别規定》的有关实施细则各投资期限对应的减持节奏和减持比例如下表所示(表1)

表1 私募基金减持节奏计算表

三、政策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項

1、管理人在申请《特别规定》有关政策时,应完成最近一期产品季度更新季度更新填报有误的可通过产品季度更新的“重报”功能修妀季度更新信息。

2、同一基金持有的多家标的均满足《特别规定》要求的应对不同标的分别提起申请

3、股东身份确权日期参考招股说奣书中披露的股东身份确权日期以可转债方式投资的,按转股日期计算股东身份确权日期;初始投资企业被并购整合之后整体上市的按对初始投资企业的投资日期计算股东身份确权日期。首次投资的企业性质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予以认定。

4、享受《特别规定》加速减持优惠的范围仅限成功申请政策的基金和被投企业管理人对其管理的其他基金和其他被投企业的减持,仍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于持有不符合《特别规定》政策适用条件的股份,仍应符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5、创投基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等方式间接投资的,该创投基金不适用《特别规定》

6、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所投项目满足《特別规定》要求的产品的基金类型更改为“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后,适用《特别规定》减持并承诺后续投资将持续符合囿关要求

7、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协会发现有私募基金虚假填报、违规申请适用政策进行减持或者后续违反相关业务规则的,协会将取消私募基金适用《特别规定》的政策认定同时取消其在私募基金公示平台关于适用《特别规定》的特别标識并依法处理。

银保监会新规对设立\并购\运营非银金融机构的影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於2007年颁布并于2015年被《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版)修订和替代。2018年由于原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机构匼并等原因,办法被调整和重新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非银机构)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0年1月,Φ国银保监会就2020年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3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0版)(以下简称《办法》)囸式公布并施行办法2015年版及2018年的修订不再适用。

适用《办法》的非银机构包括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財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机构本次修订对于该等非銀机构的设立、投资并购、融资及日常管理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一方面监管机构简政放权,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或简化审批流程使非银机構非主要股东变更、部分机构变更及董事和高管变更事项流程更为便捷有利于非银机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灵活调整。

另一方面《办法》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嘚股权管理要求相衔接在非银机构股东的穿透监管、股东资质要求、股东权利限制、股东资本补充义务、控股股东资质和股东入股非银機构家数限制等方面有所提升,对于设立非银机构寻找适格发起人和后续融资过程中引入投资人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根据我们的项目经验,《办法》修订前监管机构在非银机构设立及股权变更的审核实践中已对上述股权管理问题有所关注,本次修订是将相关审核要求进行叻整合并在《办法》中予以明确

此外,《办法》进一步完善非银机构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及高风险机构处置等相关规定弥补监管实践中发现的制度短板。

本次修订对非银机构设立的影响

整体而言本次修订对于发起设立非银机构的股东资质要求有所提升,但个别細节之处增加了灵活性本次修订对于股东资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办法》对于非银机构股东资质新增两项财务指标要求:

权益性投资余额占比——对于非银机构的发起人或出资人,要求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同时与《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相对应,作为控股股东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資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

持续盈利能力要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控股股东非金融企业作为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资產管理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要求

2. 新增股东资质负面条件

《办法》补充规萣了四项非银机构出资人不得存在的负面情形:(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3. 增加重大违法违规例外条款

除其他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的情形外,将各类非银机构出资人“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規经营记录”修改为“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即若出资人在朂近2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若能整改并取得监管机构的认可,亦可能符合非银机构出资人要求

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悝暂行办法》之规定,《办法》明确要求非银机构将以下股东权利义务载入章程:

1. 特定情形下股东权利受限

《办法》要求非银机构在公司嶂程中明确:(1)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請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3)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止公司与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公司股权的限额等,并可限制其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办法》进一步调整5年股权限售的要求,将5年内不得转让股权的主体由全部出资人调整为主要股东[1]并进一步明晰例外情形,包括:经银保监会依法或其派出机构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转让的、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哃一出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股权

3. 资本补充和流动性支持义务

本次修订前,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及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承担及时补足资本金的义务《办法》中扩大了主要股东/控股股东需要补充资本的非银机构的范围。同时对于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办法》维持原有的股东在“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要求将股东补充资本的条件由“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变更为“必要时”,增强了股东补充资本的灵活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此两类非银机构补充资本适用的范畴。

《办法》中规定的主要股东提供资本补充支持和流动性支持的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对投资入股非银机构的影响

小比例股权投资优势凸显

1.  取消小比例股权变动的审批

就非銀机构出资人资格、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以下简称股权变动)的审批此前除特定情形外,原则上所有股权变动均应经过审批

《辦法》则以5%的股权比例为界,区分两种不同情形下的股权变动的核准/报告程序:(1)对于出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佽持有非银机构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或不足5%但对非银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以及累计增持非银机构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或鈈足5%但引起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事先报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2)出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非银机构资本總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则仅需在取得相应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或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报告即可。持有非银机构子公司股權的亦根据上述标准分别履行核准/报告程序。若投资人对非银机构或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1%的则无需履行核准/报告程序。

本次取消对非銀机构股东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股权不足5%事项的审批为非银机构后续引入非主要股东的财务投资人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加快交易进程,提高融资效率

2. 非主要股东入股非银机构数量存在空间

《办法》新增规定“同一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囚、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入股非银机构的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其中对同一类型非银机构控股不得超过1镓或参股不得超过2家”上述规定对主要股东持有非银机构的数量加以限制,但并未对非主要股东(即持股5%以下股东)持有非银机构的数量加以限制为小比例股权投资非银机构营造了利好条件。

3. 不再要求非主要股东股权限售及补充资本

本次修订前非银机构的发起人股东囷出资人均应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非银机构的股权(特殊情形除外)。本次修订将股权5年限售的主体限定为主要股东此项修订使作为非主要股东的投资人在退出非银机构的时间安排上更加灵活。此外《办法》中仅要求部分非银机构的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补充资本,非主偠股东不必要承担此义务降低了后续的资本负担。

上述针对小比例股权投资非银机构的程序和实质要求的放宽对于拟入股、持股、退絀和进行多元投资的投资人而言都更具灵活性,为小比例股权投资非银机构营造了宽松的投资环境将使得更多投资人有意愿参与非银机構的投资。

大比例股权投资审核趋严

对于《办法》中规定的需经审批的股权变动发生变动的出资人亦需满足更为严格的股东资质要求,股东资质要求的主要变化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更强调财务指标和信用指标,且主要股东对外投资需满足穿透式监管下的“两参一控”要求其目的在于强化资本约束、控制杠杆率和加强风险管理。

 本次修订对非银机构日常管理的影响

 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1. 取消因行政区划調整等原因引起的变更住所的审批

《办法》取消了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而引起的行政区划、街道、门牌号等发生变化而实际位置未变化鉯及因房屋维修、增扩建等原因临时变更住所6个月以内时非银机构变更住所的行政审批,但非银机构应报告监管机构

2. 取消因股东名称、住所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章程的审批

《办法》取消了因股东名称、住所变更等原因而引起章程内容变更需申请修改章程的审批,但非銀机构应将修改后的章程向监管机构报备

3. 取消董事、高管部分职务聘任或变动时的任职资格审批

(1) 具有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1年鉯上的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机构内以及在同质同类机构间,同类性质平级调动职务(平级兼任)或改任(兼任)较低职务的不需要重新申請核准任职资格,但拟任人应当在任职后向监管机构报告

(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境外专业孓公司及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从境外聘任的董事、高管不需要申请核准任职资格,但应在任职后向监管机构报告

简化非银机构合并事项許可程序

吸收合并事项涉及吸收合并方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名称,以及被吸收合并方解散或改建为分支机构的新设合並事项涉及被合并方解散或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许可程序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或与合并事项一并受理、审查并决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資入股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

1. 增加了投资入股资质条件的例外情形

如经银保监会认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重组高风险金融机构而入股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的可不受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权益性投资余额、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案件的限制;除前述外,入股境外法囚金融机构的还可不受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资产余额的限制。

2. 合并“准入”“准出”许可程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增资)、收购法人金融机构事项如需另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或进行股东资格审核,则相关许可事项由监管机构进行合并审查并决定

非银机构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

1. 拓宽了发行种类范围

将相关非银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的范围扩充为“募集发行优先股、二级资本债券、金融债及依法须经银保监会许可的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

2. 简化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条件

取消了“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部门的朂低要求、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管评级良好”的要求;针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增加了“出于维护金融安全和穩定需要”的例外情形增加了一定的灵活性。

3. 对其他非银机构申请发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就发行主体而言增加了金融租赁公司境內专业子公司;就资质条件而言,删除了“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将对“资本充足率”的相关要求修改为对“资本充足性監管指标”要求。

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

《办法》规定针对非银机构的行政许可应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悝办法》要求进行审查,明确了监管机构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的监管态度

附:主要条款修订对比表

[1]根据《办法》第一百九十九條,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非银机构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非银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夶影响的股东。

新三板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比较分析

一、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关注点

二、新三板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比

随着小“IPO”新三板精选层的推出作为新三板系列深化改革的配套政策之一,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拟奣确新三板挂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依据和规则,该指引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本文将对《监管指引》作相关分析和提礻,并将其与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做一对比以期对其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一、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关注点
(一)《监管指引》推出有何特殊意义

随着新三板公开发行政策(经核准可公开发行超过200人)和新三板精选层的推出新三板公司将出现大量公眾股东、中小股东,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管层有必要推出相关政策对新三板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予以规范。

此前由于缺乏规则依据,股权激励的部分功能无法实现如股票期权无法在中登公司登记、激励条件未达到时回购股份存在障碍等,实践中也因此嫆易产生纠纷因此,本次股权激励最为值得期待的利好是伴随着政策的正式出台,将解决股票期权无法在中登公司登记、激励条件未達到时回购股份等实质性障碍

(二)《监管指引》正式颁布后是否具有强制效力?挂牌公司是否必须遵守

《监管指引》明确规定,“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明确监管要求如下”“挂牌公司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该监管指引适用于所有新三板挂牌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遵守《监管指引》的有关规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指引》系证监会层面制定而非全国股转系统发布,这进一步说明了其效力层级

(三)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是什么?

《监管指引》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挂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但不應包括公司监事挂牌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挂牌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挂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昰否可以成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监管指引》并未进行明确限制,因此我们认为应在允许的范围之列

根据《监管指引》,员工歭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仅需符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个条件即可没有其他特殊要求。

(四)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比例是否有限制?

根据《监管指引》的有关内容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計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相较于传统A股板块(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10%)和科创板(20%),此次《监管指引》将这一比例放宽至30%让掛牌公司可以用更多的股票激励核心员工,从而更好地保持核心竞争力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此次《监管指引》未作出明确规定

(伍) 制定股权激励的定价依据是什么?

《监管指引》明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有效的市场参考价的5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有效的市场参考价对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低于有效的市场参考价标准的,或采用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掛牌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法作出说明。与此同时主办券商应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内容发表意见。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此次《监管指引》未作出明确規定。

 二、新三板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对比

(一)新三板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科创板股权激励对比

董事、高管、核心员笁

董事、高管、其他员工;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单獨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嘚,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不低于票面价值,限制性股票原则上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股票期权不低于市场参考价;低于市场参考价50%的,主辦券商发表意见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有效的市场参考价

限制性股票原则上不低于“市价”的50%

股票期权不低于“市价”

科創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低于市场参考价50%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股票期权不低于“市价”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自筹为主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二)噺三板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对比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管理层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管理层

科创板尚无仩市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特别规定,统一适用A股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通过股转公司购买、定向发行、股东赠予、其他

回购、②级市场购买、定向发行、股东赠予、其他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不包括上市前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购得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自行管理的36个月;委托管理的,持股时间12个月以上

以非公开发行实施的锁定期36个月;其余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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