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土地未自建房土地出让金标准怎样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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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建民用自建房规划部门不给出建设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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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无法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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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手续怎么办,需要补土地出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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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很大差异。北京土地出让金标准具体考虑一下几点:北京土地出让金标准之新增建设用地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取得的土地形式有可能是生地、毛地或熟地。生地主要是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而未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土地取得费用由申请使用土地者支付。其协议出让地价的核定应该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产生的土地增值费,或称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纯收益。当然,土地出让金与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是不同的,土地出让金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的标准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虽然缴纳主体和性质不同,但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征收标准的制定是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等情况确定的,其标准的制定办法与收取目的及土地出让金有相似性,因此,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以以此作为依据。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定,各地征收标准的制定以新增建设用地中依法纳入有偿供地的比例约为60%,从而确定平均纯收益征收定额标准,因此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协议出让最低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60%毛地和熟地具备建设条件的土地,其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以以基准地价和生地出让最低价加上相应的土地开发费等综合考虑。土地价格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土地构成分离出土地出让金有其片面性,在使用上也有局限性,一般只适用于工业用地,用于商业、住宅等用地并不适用。但对于目前制定新增建设用地(工业用途)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却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于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作商业、住宅用途的,其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要以基准地价为准;以生地、毛地出让的,从基准地价中扣除相应的平均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北京土地出让金标准之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据此核算出的土地出让金就有可能低于标定地价的40%,对于企业改制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不能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作为衡量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标准。
个人住宅用地,1995年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转让,如何办理?是否经政府批准后以协议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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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号)规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出让的,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得分:10分55主人回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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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危房改建,且在原宅基地建房,但未批先建可以补办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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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2018年农村自建房拆迁时如何补偿?中师详细告诉你!2018年农村自建房拆迁时如何补偿?中师详细告诉你!北京中师征地拆迁律师百家号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但由于大多房屋都是自建的,且有的是违建的情况,所以拆迁时,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那2018年农村自建房拆迁时有补偿吗?补偿是多少?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新房、旧房补偿有区别,违建扩建不予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进行补偿。在征地公告时,已拿到了建房批文但新房还没建完的,应立即停建,具体补偿金额由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给予适当拆迁补偿。但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在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则不会进行补偿。所以大家要注意,合法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在征地拆迁时,“抢建”房屋是没有必要也没有用的。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在同一拆迁范围内,如果国有土地、也有集体土地的。那么,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节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拆迁补偿。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北京中师征地拆迁律师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新闻热线:021-
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建筑被征收时如何补偿?
原标题: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建筑被征收时如何补偿?
  没有土地证、房产证的建筑,遇上征收能否获得补偿?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补偿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显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可获补偿,与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两部法律实施的时间点关系密切。同时,与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有很大关联。
  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于日施行。根据办法,在日前建造的未经登记建筑,当事人如能够提供包含建造时间、建筑面积以及四至范围内容的建房批准文件;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地图资料、地籍资料、房产资料等原始资料,就可以按照合法建筑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在日后、日―――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建造的未经登记建筑,当事人如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的,也可按照合法建筑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土地权属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房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建房批准文件。
  而在日后建造而未登记的建筑,只要已经取得合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同样可以按照合法建筑有关规定得到补偿。
  除了前述情况外,房屋征收部门认为特殊情况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补偿的未经登记建筑,应提交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决定。□记者 张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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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有新规 宅基地上未建房空地也补偿
昨日,西安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在曲江宾馆召开。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西安市副市长钱引安指出,召开大会目的是要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突击加建行为,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大会由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董军主持。在昨日颁布的《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中记者看到,在职能部门分工、农村宅基地上加建扩建、拆迁补偿等方面,《意见》中多项新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新政一:《意见》中,管理、规划、土地等职能部门都有责任分工。今后,村民申请划拨宅基地自建住宅或在原有宅基地上加建、扩建、改建房屋的,都必须经过当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才能办理规划、土地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一律不予补偿。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建设按照城中村改造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新划拨宅基地。新政二:今后,政府将对宅基地上未建房的空地也进行补偿,让少建房的村民不吃亏。同时,还将对人口数量和房屋面积择优参考进行补偿,让房屋面积少的村民不吃亏。对未出现突击加建的村民将给予奖励。新的拆迁补偿办法让绝大多数不违规建房的村民得到更多的补偿。本《意见》实施前村民已建成的住房,二层(含二层)以下部分的补偿,结合原房屋建筑面积,按照人均不少于65平方米的标准安置。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严格按重置成新价予以补偿;对于临时搭建非正常使用的面积部分,除严格按重置成新价补偿外,须扣除拆除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对于严格按程序建设,拆迁前未突击加建的村民,其宅基地上未建房的空地,拆迁安置时可以按照不同区域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因城市建设需要,村民自建住宅被拆除超过1/3户数以上且耕地较少的村庄,可以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整村拆迁安置,剩余土地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新政三:新的评估办法严格了评估标准,使拆迁补偿标准更加公平合理,保障了绝大多数村民群众的权益。想通过乱搭乱建、突击加建装修等违规行为占便宜的人将不再有机可乘,保证了拆迁补偿的公平。钱引安指出,西安市规划局要在今年11月15日前制订出台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的规划管理办法,并迅速开展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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