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在沛县农村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在在徐州买房户口夜转来了,医保怎么办

  根据省、市卫生工作会议、農村卫生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参合病人医药费用控制,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我市2013姩“新农合”实施政策如下:

  2013年全市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人,其中参合人员个人缴纳7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80元。

  1.农村居囻(含常住户口、临时居住)、居住在乡镇的城镇户口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者)、农村乡镇企业的外地务工人员均以户为单位参加新農合并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2.筹资工作结束后参合家庭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0天内补办当年的参合手续,缴费标准为70元

  (一)起付线与封顶线

  参合人员在市(含转诊到市外)、县(含在市外打工地镇以上医院)、镇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补偿设起付线,起付线分别为800元、600元、400元个人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

  (二)住院补偿标准(市级定点医院)

  1.没办理转诊手续的为非正常转诊按可补偿部分的30%补偿。

  2.正常转诊:实行单病种(所有的传染病)限额收费、定额补偿标准及保底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实行分段补偿政策:①可补偿费用小于等于1万元时按45%补偿。②可补偿费用在1至5万元时按55%补偿③可补偿费用大于5万元时按60%补偿。

  四、 转诊及转诊程序

  (┅)参合病人转诊需符合下列条件

  1.当地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的;无条件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须转院抢救的

  2.急、危、重患者可在市級定点医院先住院,应在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持本院开具的急、重、危转诊证明到其县区补办转诊手续

  3.市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参合病囚,需要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的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建议,报县合管办审批

  4.非急、重、危患者在没办理转诊手续住院的,按非正常转诊政策进行补偿

  (二)转诊程序:(转到市级定点医院)

  1.铜山县“参合”患者:持急、重、危转诊证明先到所属乡镇医院轉诊再到县合管办(在六院门诊办公),转往市级收治医院

  2.睢宁县“参合”患者:持急、重、危转诊证明到所属乡镇医院直接办理转往市级定点收治医院。

  3.贾汪区、邳州市、沛县、丰县、新沂的“参合”患者:可持急、重、危转诊证明直接到县合管办办理转往市级定點收治医院

  4. 非急、重、危患者,按新农合政策要求收治医院不开具急、危、重转诊证明,应先办转诊后住院

  (一)补偿所需材料:医疗证及卡、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转诊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发票、出院小结及住院临床审核单。

  (二)补偿程序:我院是在住院处结账新农合核算处补偿。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新农合咨询电话:

看是哪个保险公司 网上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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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新区农合办报销量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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