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行业朋友圈刷屏:鉴于受到银行及税局来电反馈,个人银行卡账户的现金往来,备注有“**公司”及“货款”字样的往来账款,银行及税局均将默认为公司非税收入,银行和税局将联合冻结银行卡号及卡内现金,此类交易被认定为偷税行为。这到底怎么回事?
税务局查漏越来越严,开始盯上个人银行账户,下步还会不会盯上微信和支付宝?
按照以前的思维习惯都知道,我们是以票控税,只要你开了发票,就要缴税,比如开给了谁,多少钱、什么商品,什么时间开的,开户行是哪个?所以,很多公司开票的收入走对公帐户,不开发票的收入走私人账户……。但是随着现在税务稽查手段越来越多,而且现在很多企业都被查出来了,一查就是好几年,弄得老板们心里慌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再有,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8年的个人账户偷税被曝光
2018年5月10日,武汉国税公布一起偷税案件。武汉某公司刘某(支付资金方)交待支付武汉xx包装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偷税方)法人代表高xx购货款82,445.86元,货款汇入高xx农业银行个人账户(账号xxxxxx),武汉为远包装有限公司未开具发票,具体情况如下表,应补增值税11,979.31元。
现在的企业很难混了,做为老板们,真难!
全国各地现在应该都是这样的了,所以能避免的最好避免,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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