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借了高利贷签的租房协议但是签了租房协议这个好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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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时签了房屋租赁合同,请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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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父债子还,这句话用于生活中也非常的贴切。曾经有人问过小编,如果在外面借了,但是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小编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了解。

一、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

根据我国《》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利贷的人死后,由其妻作为共同偿还,也可以由在遗产限额内偿还。所以说,如果借高利贷的人死后,他的家人还是会进行还款的,只是还款金额有限,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1)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

(2)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还贷,会造成家庭问题,轻则妻离子散,重则家破人亡。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4)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因此,即使借高利贷的人死了,它的家人也是要替他偿还高利贷借款的,只是说偿还的金额有一定限度而已,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律师365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加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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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为借了,然后现在无法偿还,又签了租房合同和房屋,他们现在占了我的房子。还说联合几家私贷公司把我的房子处理掉,请问他们有权这样处理吗?这个房子我是夫妻共有财产,借款人也是我老公,请问他们有权这样处理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私人放高利贷会涉及哪些犯罪
私人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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