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道路交通救助基金金是谁申请谁偿还,还是按事故责任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有什么条件限制吗?_百度知道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肇事者是开的汽油三轮车逃逸,无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先申请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医疗费用?现在伤者情况很严重,已经有5天时间了,费用已经花去7万多元,这样的情况如果申请救助基金的话有什么条件限制吗?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先谢谢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二、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1、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3、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救助基金孳息。目前最重要的是有关救助基金的问题都停留在法律层面,各地并没有真正建立,你可以到当地交管部门咨询一下: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先有交强险才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关救助基金的问题请百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1、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3。第三十一条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国务院公安部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你看我上面写的第二十四条,那就是限制条件。不过即使你满足条件了,也没地方找救助基金啊。
这个有相关的时间和已花去费用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吗?为什么没有地方找救助基金?
民事权利追偿时效为两年;因为各地没有真正建立,所以没地方去找,我上面正文有说明,至于为什么没建立基金,这个得问国务院财政部门、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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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客户端报道(特约通讯员 董文正)8月14日,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在新华区文体中心举办公益演出活动,宣传、讲解救助基金办法,以期让更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受益。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事故受害人的救命和善后钱,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在无经济能力支付抢救或丧葬费用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为其垫付抢救或丧葬费用,使其得到及时抢救或处理善后事宜。
今年6月份,赵县农民张金光因交通事故导致接近植物人状态并出现尿毒症、小肠坏死和癫痫等多种并发症,一直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受害人离异并独自抚养3个小孩,其中一个孩子患有脑瘫,另外两个孩子年龄还小,靠吃低保维持生活。肇事方家庭条件也很差,双方都无力支付高额抢救费用,拖欠医院32万元,一筹莫展。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接到当事人救助申请,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赴省二院,与院方核实情况后为其垫付了32万元抢救费用,解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晋州市农民李某,两年前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受害人家属提出不抓住肇事人不处理尸体,事过两年后十几万的存尸费没有出处,晋县交警大队为其申请了十几万元救助基金,使搁置两年之久的事故得到了妥善消解。而这两件难题的解决正得益于我省实施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的缺失,交通事故不仅导致很多家庭家破人亡,而且还有的因筹集抢救费用四处举债,甚至借用高利贷,因事故致贫和子女辍学,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问题持续不断。2014年10月,省政府常务会议顺利通过了我省救助基金办法草案,并以省政府4号令的形式颁发实施。
救助基金工作实施一年多以来,全省共救助700余名受害人,垫付救助款3500余万元。先后有数十起上访告状和因赔偿不到位,迟迟未能结案的交通事故得到了妥善解决,为医院解决交通事故受害人拖欠的抢救费用230余万元,为殡葬机构解决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拖欠的费用120余万元,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赞誉。
三情形基金可支付
《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凡属于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需要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可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应当救助的及承办单位立即发出书面救助通知、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并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
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发出偿还通知书,明确偿还的金额和期限,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将认定书同时抄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在对受害人及其亲属进行赔偿时,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优先偿还使用救助基金垫付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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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获得医疗救助,我国政府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不少市民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不是很清楚,不知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获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后需要偿还吗,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道路社会救助基金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财政部、保健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哪里?
  现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经营交强险缴纳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
  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规定,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受害人偿还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A救助金以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A您好,建议你到法院司法救助中心去咨询了解。
A你好,咨询医保局的。
A你好,是否属于大病范畴,以国家政策规定。
A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农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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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肇事者申请,两者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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