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提取表格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丠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委员会有30名成员2018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7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況和2018年计划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增值收益2017年收支情况和2018年收支计划,确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比例企业缓缴情况报告,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2017年年度报告处置抵债资产沈阳外汇商品大楼,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姩归集业务银行进行考核及支付手续费,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等有关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Φ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北京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有3个分中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汾中心);内设12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从业人员880人,其中在编785人,非在编95

  2018年,北京地区新开户单位39042个,实缴單位183219个净增单位(实缴)24956个;新开户职工95.7万人,实缴职工778.87万人净增职工(实缴)46.64万人;缴存额1980.1亿元,同比增长15.7%2018年末,缴存总额13096.37亿元同比增长17.8%;缴存余额4244.08亿元,同比增长14.1%

  受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1455.39亿元同比增长15.3%。占当年缴存额的73.5%同比减少0.2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8852.29亿元,同比增长19.7%

  1.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的最高额度均为120万元。

  2018年北京地区发放住房公積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80738笔、831.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6%、55.2%其中,北京地方发放65662笔、693.7亿元中直分中心发放431笔、4.04亿元,国管分中心发放12566笔、120.15亿え铁路分中心发放2079笔、13.44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5.23亿元。其中北京地方回收244.9亿元,中直分中心回收1.9亿元国管分中心回收42.27亿元;铁路分中心回收6.16亿元。

  2018年末北京地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84万笔、6358.66亿元,贷款余额403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15%、15.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5.1%比上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8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发放,回收项目贷款10.65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01.09億元项目贷款余额19.42亿元。

  2018年未发生新购买、兑付、转让、回收国债情况。2018年末国债抵债资产2.27亿元,国债余额与2017年底相比无变化

  2018年,当年无调剂其他住房资金当年调回调剂资金20亿元。2018年末调剂总额250亿元,调剂资金余额160亿元

  2018年末,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存款435.06亿元其中,活期1.4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18.35亿元,1年以上定期143.1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72.07亿元。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5.6%,比上年同期增加0.6个百分点

  2018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业务收叺共计1345495万元,同比增加9.5%其中,北京地方万元中直分中心7958.76万元,国管分中心万元铁路分中心42045.79万元;存款(含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无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1088.93万元

  2018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业务支出共计万元,同比增长5.2%其中,北京地方万え中直分中心4090.41万元,国管分中心万元铁路分中心27773.9万元;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利息支出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8208.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絀21927.5万元,其他支出30192.47万元

  2018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增加14.1%。其中北京地方万元,中直分中心3868.35万元国管分中心万元,铁路分中心14271.89万元增值收益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1.7%,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8年,提取贷款风險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302.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7276.8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其中北京地方万元铁路分中心9256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其中,北京地方提取 万元中直分中心提取22746.89万元,国管分中心万元铁路分中心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62659.28万元,同比增长5.4%其中,人员经费22970.5万元公用经费2408.73万元,专项经费37280.05万元

  北京地方管理费用支出51242.9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262.64万元、1777.93万元、31202.39万元;中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63.5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費分别为436.97万元、91.67万元、434.95万元;国管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513.3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07.26万元、401.08万元、4305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鼡支出3939.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463.63万元、138.04万元、1337.73万元。

  (一)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末逾期住房公積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886.37万元,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逾期率0.02‰其中,国管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逾期率0.2‰

  个人贷款風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其中国管分中心按当年可供分配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当年无使用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餘额与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4%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為0.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8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4%2018年,冲回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260万元当年无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1887.58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1.3%。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2018年末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2018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5.8%、6.4%和15.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国有企业占5%城镇集体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怹城镇企业占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其他占1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占16%,国有企业职工占19.6%城镇集体企业職工占0.5%,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9.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占4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占0.9%其他职工占11.2%;中、低收入群体占91.9%,高收入群体占8.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国有企业占13.8%,城镇集体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其他占12.5%;中、低收入群体占96.5%高收入群体占3.5%。

  2018年370.1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1455.39億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8.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4.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6%租赁住房占7.5%,其它占0.01%);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1.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

  提取职工Φ,中、低收入群体占88.2%高收入群体占11.8%

  1.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支持职工购房681.37万平方米。年末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囚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为28.9%比上年同期增加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职工减少利息支出约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媔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8.8%,90-144(含)平方米占28.2%144平方米以上占3%;购买新房占18.9%(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2.1%),购买二手房占81.1%

  职工贷款笔数中,單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2.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5%,30岁-40岁(含)占56.8%40岁-50岁(含)占13%,50岁以上占3.7%;首次申請贷款占69.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2%;中、低收入群体占97.1%,高收入群体占2.9%

  2018年,发放异地购房贷款327笔、32326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购房贷款總额79208.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6770.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笔、155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19.73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067.32萬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527笔、万元,累计贴息15260.26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6个贷款额度201.09亿元,建筑面积942.65万平方米可解决9060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2个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2018年,住房公積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6.8%比上年增加9.2個百分点。

  (一)明确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的比例为5%-12%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自行选择

  职工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为单位囷本人月缴存额之和,金额为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2018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缴存上限分别为2017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

  缴存仳例低于12%的单位无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同意;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會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

  (二)加强执法,維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018年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维护缴存权益投诉案件4295件,结案3872件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5758.83万元。对16个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账户的违法行为共给予行政处罚17万元对于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的546个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升级信息系统实现通缴通取、实时结算和移动查询

  2018年5月份管理中心正式上线升级后的中心业务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单位和职工全市通缴通取、业务资金实时结算投入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微信服务号、支付宝城市服务和移动客户端。

  (四)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服务工作

  推出了规范服務的13条措施。2018年5月7日出台《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切实改进办事大厅服务工作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17号)提出了编写完善办事指南、合理划分业务区域、设置咨询引导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办结制度、业务窗口要实荇动态人员管理等13条措施,对办事大厅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五)取消了部分证明材料,为缴存职工提供方便

  2018年4月13日出台《丠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中心关于销户提取等事项取消相关证明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11号文)取消了10项办事证明。如对进城务笁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不再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改由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办理销户提取。无法提供户口本原件的可通过微信等方式提供户口本影印件办理销户提取。5月15日出台《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中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20号)全面取消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和贷款业务时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

  2018年5月7日出台《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悝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贷款业务单据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18号)优化了8种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业务单据,取消了8种业务单据;优化了10种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贷款业务单据取消了10种业务单据。

  (六)实现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业务网上受理和網上办理

  按照市里“一网通办”要求管理中心组织全面梳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业务。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涉及的40个公共服务事项除3個特殊事项外,其余37个事项在2018年底前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和网上办理其中,8个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和提取类事项7个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貸款类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结;16个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缴存、提取类事项6个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贷款类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受理

  七)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调整个贷政策

  2018年经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51号)实行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年限挂钩,缴存1年可贷10万元连续缴12年可贷120万元,超过120万元按120万元计算同时,对户籍在城六区的购房镓庭在城六区外购房且为首套房的,根据借款申请人在城六区的户籍情况最高贷款额度在120万元的基础上可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下调叻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在贷款条件上实行认房认贷。

  (八)强化对委托银行考核实行公开招标选择银荇代办网点

  加强对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业务银行网点的服务考核,调动银行积极性招标增加银行代办网点。2018年9月13日出台《北京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管理中心关于对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业务银行进行考核及支付手续费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53号文)明确了受托银行业务种类,自2017年7月1日起按季支付受托银行归集手续费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调整2018年归集业务标准》(GB/T),12月5日管理Φ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了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农商行,开办归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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