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明白了吗

简简单单让你明白为甚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工资高!
首先要明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是参照公务员标准制定的。同一地区,一般教授=正处,副教授=副处,讲师=正科。以讲师为例,吉林大学博士毕业,留在当地高校任教。入校即是讲师,工资一般小于3000.如果在当地当公务员,与讲师收入相当。如果去吉林省企业工作。一般工资.去合资企业。月工资大于等于10000.如果去南方经济发达省份企业。年薪一般超过15万。说道这里应该都明白了,如果把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工资和企业拉平,那么首先必须提高退休前工资。前一段两会讨论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问题。很多同事表示如果退休要是也挣那么点,那还真得去企业工作了。本人博士毕业,同期毕业同专业博士过百。以上所有工资收入数据来自各位同学本身工作。也希望各位同胞,以后抱怨别人的待遇比您高的时候,应该选择与自身能力学历相当的作为参照系。当前,在本论坛,有一股批判公务员的潮流。确是,社会上有一些不干人事的公务员。但那是少数。绝大部分公务员还是本分工作本分做人的。也不要抱怨人家待遇比您高。作为企业工作的普通职员,您会抱怨部长、经理比您挣得多吗?那您怎么就把所有公务员划到您的水平线了呢?您就没想过和那些公务员相类比的应该是您的部长、经理吗?PS:母亲正处级,在职。父亲,某企业工程师,相当于正科。父亲工资近十年一直是母亲工资2倍以上。家中零三年买了个捷达,完全因为父亲在企业的收入。在母亲单位,到现在大部分同事家也还没有私家车,因为很多人家是2个都是公务员,包括很多处长。买车的人家一般也是因为另一个在企业,收入高。父亲退休后每月退休金2000,母亲退休金会是父亲2倍。这不公平吗?退休前就比同级别企业人员挣的少。退休后会挣得一样。这就符合社会公平了?如果这样,是不是就代表以后甘愿去当公务员的只能是在社会在企业混不下去的人了。那这个国家情况会比现在如何?是不是以后逼得那些博士教授都跑到企业去,谁去从事教育?从事科研?
天涯上有这样的论调,有点意思
不幸的是,我国的公务员太多了,人民养的公仆太多了,所以普通人的收入就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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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卖皮箱的人 回复日期: 20:07:55 
不幸的是,我国的公务员太多了,人民养的公仆太多了,所以普通人的收入就低了.=======================================================您这个普通人的概念范围太大,什么是普通人?我有同学去政府当公务员的,工资是去企业工作同学的1/3。这里谁是普通人?改革、开放到今天的一个结果,就是改革前大学生参加工作的工资比同年龄,小学毕业就当工人的工资低。改革到今天,中国社会承认了一个人的能力和收入是成正比的。也正是这个结果,是相当多的农村出身的孩子通过上大学改变了本来的命运。如果您这里的“普通人”指的是学识学历个人能力普通。那收入低是很正常的,无论中国还是发达国家,都是这样。如果社会给了您通过提高自身能力学识来改变收入的机会,这个社会就是公平的。别总觉得公务员挣得多。在今天,真实情况是同等学历能力相近的人,在企业的收入要高过公务员很多。您要是觉得公务员就应该收入向单位问口的保安看齐!那就等于说教授的收入要和卖茶蛋的看齐。这公平了?那就不用改革了,80年那会社会就是这样的。
不做评论,只为三分
公务员真正干活的人不多,秉公执法的不多,对他们约束太无力,其实奉行高薪养廉的国家很多,我朝再高薪也难养廉。事业单位比较杂,有的和企业一样,有的靠财政拔款,不予置评
公务员就是一坨东西...2比的集合体...
楼主是从哪个生口棚里跑出来的?不是人的思维呀!
支持楼主的观点
你不觉得干实事的爹比干闲事的妈更有社会价值吗?
楼主应该让人牵着去兽医站看看你那无用的脑袋,如果把你当人,你就是一个sb
人民纳税交国库国家拿钱养废物
楼下的顶上
亚克西__________签名档:若想不被跨省追,回贴就回亚克西。酒后犹能谈国是,茶前切莫论党非。
从丰田成功公关看日本对中国人性弱点的把握(声明:天涯编辑如果还有一点炎黄子孙的血性和良知,请勿删此文,以昭告天下!)汽车产量的爆发扩张,内部管理的迟钝效应,成本最低化的商业模式,导致丰田今天陷入了“滑铁卢”式的困局。爬坡门,刹车门,门门酿祸;中追捧,美棒喝,境遇不同。在以人为天的大洋彼岸,丰田后人点头哈腰,战战兢兢,像孙子一样谦卑,不但受到国会严厉质询,还面临着消费者高额索赔。什么“汽车巨头”的响亮名号,什么“超级财团”的华丽外衣,在法律的X光面前黯然失色,原形毕露,脱下内裤的丰田一时间现出了太监真身,狼狈不堪。转到以命为芥的皇清后满,杀人于无形的焚兲一狼带着为友邦人口控制事业做出莫大贡献的“国际友人”所特有的骄矜姿态和傲慢神情,来给有关部门上课,顺便递上一个个沾满我们同胞鲜血的大号红包----像打发叫花子那样。这群里应外合的奴才们隐瞒真相,为主人辩护----正如为南京大屠杀平反一样,迷倒了一拨又一拨不明真相的群众,再加上适时的降价策略,TOYOTA的销量不降反升,赚了个盆满钵满。是的,在唯“物”主义者看来,人是累赘,是负担,是垃圾,是自然资源的消耗者,无有任何价值可言(当然,从逻辑上讲,唯物主义者本身也不例外----他们本来配得这样的名号),因刹车失灵而命丧黄泉的日系车驾驶者也似乎不值得旁人同情和悲悯。然而,丰田在中国的成功“公关”却依然引起了鄙人的隐忧:倒不是为乘风而去的铁杆车迷情商弱,也不是为苟活人间的狗屁砖家智商低,而是小日本对中国人性弱点的精准把握:1、 盲从权威,轻信宣传----昔有三聚氰胺无害今有劣质疫苗安全;2、 贪小便宜,丢大本钱----昔有蚂蚁能生金蛋今有楼房自动侧翻;3、 被做实验,无悔无怨----昔有活体细菌培养今有加速碰撞试验;4、 越日越爽,自残自贱----昔有认贼作父汪贼今有误国害民买办;5、 疤好忘疼,覆辙重陷----昔有八国联军纵火今有阿三霸占藏南。一个人的弱点就如同他的敏感区,按照惯例,本来是应该严加审核百般屏蔽禁止翻墙的,如今,就这么赤裸裸地撅起暴露在外人面前,尊严何在,体面何在,五千年的礼义廉耻何在?这么华美瑰丽的新衣,怎么就没有人感觉到屁股凉呢?这难道不是裁缝戏子的失职吗?和平年代还则罢了,让倭寇发些不义财,昧心财,害命财,回关东等地震去吧!若逢两国交战,精英阶层如此轻易地“被公关”,恐有灭国亡种之危险,不可不察。子曰:有一个国家很奸诈面对猛虎她伪装成绵羊有一个国家很残忍面对鸡雏他变作了豺狼它缔造了丰田车坛霸主让自杀者不再彷徨《论语》不忘,后事之师。善良的人们,警醒吧!!!
不高不高一点都不高 不就是上班喝喝茶 上上网 偷偷菜 抄抄股 选选彩票 开开会 研研究 白天人模狗样晚上日B熊样 公款吃喝吃到酒精肝 旅游旅到因公伤 这样日理万鸡 操劳的公务员拿这点退休金真太少。 
大家还在看企业雇佣退休人员还需要给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吗_百度知道
企业雇佣退休人员还需要给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下一步我们会按照五中全会的精神,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认真地开展研究。转,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大家注意到,这里提出的是要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
李忠表示最近人社部正在研究,放心吧,一定让你退休后也交上社保
社会保险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故针对此二者进行分析,(1)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家庭(个人)雇佣的人员、到单位实习期间的在校生、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调整范围。”《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属于工伤待遇的排除范围,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属于《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过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文件)第4条中也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上述中可见,各地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受聘单位必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其中南京、厦门、北京等地已明确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办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了离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可参照执行。(2)关于养老保险方面: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因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观之,立法者认为:因退休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终止,否则无需强行终止期限未届满的劳动合同,但其前提是劳动者退休时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离退休人员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再次聘用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综上所述,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其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从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方面探析,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3、无约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把养老保险金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已聘用退休人员?根据前述分析,退休返聘人员与受聘单位之间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属于民法领域关系,关于工作内容及权利范围均由聘用协议约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2条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第4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
不需要,也缴纳不了,只要留有他的退休证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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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能领3笔钱!不知道亏大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人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因此,许多人会在工作期间都会给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希望退休以后的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那么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领多少钱?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下一、可以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需提交资料:(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4)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委托办理出具委托公证书等材料之一),如单位代办的,同时提供单位证明;(5)死者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申办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①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②其他的出具司法公证书;③供养直系亲属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普通学校(含职业高中)学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册证明。(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死亡待遇发到死者生前领取养老金的存折)。办理程序: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单》,第三联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10个工作日后到银行取款。二、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补助金三、可以领取一笔抚恤金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丧葬费如何领取?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企业退休人员遭受十大不公平待遇
一、养老“改革”的指导思想不公平
1997年实行所谓的养老改革后,同是为国家效力的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被人为地分化成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后依然能拿退休前在职时一生中相对最高的工资数额的养老金。另一类是国企退休人员,只能享受叫做“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退休后的养老金比退休前在职时本来相当低的工资还要少1/3~1/2。从一开始就给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把国企退休人员打入另类,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谓“基本”二字的指导思想(或叫出发点)就是让国企退休职工只能享受既吃不饱,又饿不死,基本能勉强过日子就行了的低标准图生存待遇。这是对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的歧视,对我们国企退休人员人格的不尊重!此次改革的实质,是官僚本位主义,利用掌控的公权力制造损人利己的退休养老双轨制,拉大贫富差距,使一部分人富起来,使另一部分人穷下去。既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不符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执政为民的理念,更违背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
二、公务员与国企职工的收入差距太悬殊
退休前,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普遍是国企职工的3~5倍以上。(当今的国企高层管理者除外,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不合理;他们是企业的特权阶层,不是企业的主体,不能代表企业职工。公务员们不能以他们作为攀比的参照物,据此为借口给广大企业职工实施不公平。国企职工对企业高管的特权待遇同样强烈不满,党和政府不能熟视无睹,也急待解决了。)公务员除工资外还有津贴、补贴、奖金、各种名目繁多的福利及其它灰色的、不正当的收入。而且还能经常性的加薪增收。据08年底《华西都市报》报道:根据唐山市的规定,在职公务员津贴补贴总水平在上年基础上人均提高600元/月。这次调整后普通科员的津贴补贴达到每月2150元,正处级官员每月津贴补贴达3030元。对于各地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国家出台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年2.1万元(月均1750元),也不能高于4万元(月均3333元)。仅仅还是津贴补贴(不含工资)就相当于我们国企职工平均工资的1~3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3~5.5倍。近几年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增多,挤烂了公务员门槛。如此学而优则仕的社会现象,充分说明了公务员的优厚待遇特别吸引人,凸显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严重矛盾。
退休后,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事业职工都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都是社会的普通成员,都在安度晚年,都一样需要生活消费。按理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但,差距依然悬殊,达2~4倍以上,还在继续扩大。1954年至6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国企退休职工,在近几年连续增加养老金后还刚到1300元/月,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只有元/月,还不如政府部门退休的清洁工的养老金。公务员特别是那些官员们退休后能过上宽裕、体面有尊严的小康生活,有的甚至是豪华的生活。而国企退休的职工大部分则只能是过着紧巴巴、勉强温饱的低标准生活,还有相当部分是过着贫困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加上年老体弱病痛多,看病难、治病贵等因素,使得每月24日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养老金时,出现了国企退休的老人们风雨无阻地排起长长的队伍(延伸至屋外)领取他们每月不得到岸的“基本养老金”的悲凉景象。人为地制造和扩大的贫富差距,实在让人置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否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官僚本位主义制造了工人阶级和公务员之间的矛盾,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和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危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
三、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缴范围:国家公务员都不要征缴。企业职工三项都须征缴。国企职工在职时低薪收入还要缴工资总额的11%(日起调整为8%)的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单位另为职工缴20%(不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而高收入的公务员却一毛不拔,一分不缴。就是说国企职工个人要为自己退休后予缴部分养老金,公务员全由国家包养。国企职工有下岗、企业破产倒闭等失业风险要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旱涝保收无风险,不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为什么不实行优胜劣汰,不能失业、不要征缴失业保险费?显然有失公平、公正。
四、在国企退休养老金计发上进行打压和算计
按老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国企退休职工遭到了“94”封顶的无聊打压。过去机关、企事业统一的计发养老金的老办法,基本上是退休前的当年月工资即月退休养老金。可2002年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不管你退休当年是多高的工资,只能按你1994年的档案工资计发养老金。1994年以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逐年增长,200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1994年的月平均工资翻了一倍还多,致使这些退休职工退休后收入骤降。
2006年起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于当时当地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的幅度较大,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逐年增多了(有的每月缴三四百元)。按新办法比原办法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自然会相应增加不少。于是新的计发办法又给设立了一个“过渡期”。过渡期为5年(日~日)按新办法计算高于原办法计算的部分(叫差额),退休职工从2006年起,逐年退休的,依次只能拿回差额的20%、40%、60%、75%、90%,拿不回的部分就不给了,致使每月基本养老金被剥夺了100~200多元以上。佩服这帮制订计发办法的人真是特有心计,容不得国企退休职工得到少许的好处,总要千方百计地算计你一下。还要说是为了与以前退休的保持基本平衡。殊不知,国家机关早期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相对较低的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他们就向上看齐,我们就向下踩平,真是高明的“平衡”术!!
五、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故弄玄虚,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2006年起执行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帮人绞尽脑汁捏出这么个《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公式》。既繁琐又复杂,还未必合理、公平、公正。里面不少要素的数据老百姓根本不掌握。绝大多数职工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故弄玄虚的公式。100%的退休职工都不清楚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算得准不准,对不对。就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也很难说得清,算得准。全由政府专门机构去算,只有随他说是多少就多少,缺乏透明度,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六、对企业的原国家干部绝情、不公
1995年实施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时将原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的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移交给劳动社保部门管理。从此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成了“职工”,所有干部级别待遇被取消。
众所周知,以前国企的国家干部都属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统调、统配、统待的政企不分的“四统”干部。不管是从机关调到企业,还是从企业调到机关,都是组织安排,都得无条件服从。其政治经济待遇相同。大专院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同样服从分配,分配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同样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尽管在企业工作比在机关工作要辛劳得多,但大家都能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毫无怨言。可是如今的政企退休后巨大的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差别,使国企的原“国干”们都悔恨投错了胎,入错了门。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包含一大批中、高级工程技术精英)在过去的低薪时代完全依赖政治信仰、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企业中发挥了组织、领导和中坚的核心骨干作用,为我国的工业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立下了永载史册的功劳。他们是共和国的一代功臣!他们的忠诚和无私奉献精神是令人敬仰和崇尚的!我们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希望善待他们,以还他们公道与正义。
七、独生子女父母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被取消了
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时期的严肃的国策。2003年以前,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都能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待遇。日起,唯独企业退休人员被取消了这一待遇。湖南省政府在09年10月出台了一个《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给退休后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奖5000元,算是对未享受增发5%退休金的补偿。且不说这5000元与那增发的5%退休金是否值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发的5%退休金,使其退休后只需一两年最多四年就能达到或超过5000元)。总算湖南省还不错,还记得有这么回事。但“由所在单位筹资发放”,就是政府请客,企业埋单了。一脚把政府欠的债踢给了企业,强加企业莫须有的责任和负债。可怜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企业效益特别好的,虽然不情愿,但还能支付这笔冤枉债。企业效益一般或不景气的,那5000元奖励,猴年马月才能有?更多恐怕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了。
八、医疗保险待遇不公平
公务员公然拒绝参与医疗保险,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公务员(含退休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政府为其至少注入了如下三项内容:一是给他们每人每年注入一个月的工资(或退休金)到个人医疗帐户上,叫“铺底资金”。二是给其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或退休金)的0.7%划入个人帐户。三是给1%的全部在职人员上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全体人员总数(含退休人员)的平均值,划入个人帐户。而企业退休人员只有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的3.4%划入个人帐户一项,平均每月只有20~50元左右。公务员的医保IC卡(个人医疗帐户)每年划入的金额是企业人员的5~15倍以上。国家为公务员(含退休人员)首次住院费用个人自负段补助400元,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段内,由于有国家的补助,也比企业人员少付1%~4%的个人支付比例。可笑的是,退休公务员在一级医院首次住院自负金额300元内,补助也给400元,还赚了至少100元。难怪那些公务员有点小毛病都愿意住院,原来住院比自费买药划算得多。对于公务员的特殊人群还有其他的医疗补助。人与人同命同病,而不同待遇,好不公平。
九、丧葬补助费不公平,使企业人员无尊严
退休公务员死后,丧葬补助费是其20个月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为4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其差距从月数来说,是5倍,从金额来说,是10~15倍以上。企业退休人员死后相比公务员死后也显得如此的没有尊严。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死也不甘心啊!
十、养老金调整不统一,不公平
公务员退休养老金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他们随在职公务员加薪而增加养老金,并不动声色地频频调整,增幅且大。而国企退休人员10多年长期不予调整。直至近几年才连续调整几次,每次几十至百多元不等。比起退休公务员来说真叫撒了点胡椒面,还大肆宣扬,彰显恩泽。闹得物价随之上涨,我们增加不多的养老金,马上被上涨的物价所吞噬,实则不增反降。时至今日,退休的国企职工与退休公务员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不是积极的从制度上来根本解决不公平的问题,而是明知极为不公,心怀愧疚,拿着纳税人的钱、人民的钱向那些遭受不公平、遭受歧视的国企退休的老人们,撒点胡椒面、施点小恩小惠,以示关心,以表亏欠之内疚。这对于已经造成的官民之间巨大的利益差距来说,我们心里都很明白:这是在糊弄,在敷衍。把你压在身下,再给你一小节甘庶吃,还要你感他的恩呢。不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我们是不会领这个情的。退休双轨制实质上是一种以权谋私、损人利己的制度上的腐败,造成了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矛盾激化。为何迟迟不予解决?有官员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制造的不公平,新世纪初拉大的不公平,难道还要毛泽东主席来负这个历史责任,解决这个历史问题吗?有学者说:“非不能也,是不为也”。长期的不作为,拷问着执政者的执政能力和执政为民的诚意,千万莫让民心无托啊!
我们恳切希望、殷切期盼今年两会能立案废除双轨制,消除特权,还公平、正义、尊严于企业职工!
免责声明:该博文根据公众微信、互联网络编辑、整理,旨在传递正能量,绝无商业目的,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违规,告知删帖!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5-09-13 19:41
养老金已经并轨了,楼主再炒这种冷饭有啥意思.企业职工要想多拿养老金,就应该让单位交企业年金,这样可以补充养老金不足的问题,你企业不给你交,你可以不给他干.
发表于:15-09-13 22:32
农民一个月90元就公平吗?
发表于:15-09-13 22:49
关注民意,体察民心,退休双轨制是中国社会之笫一大不公!回避这个饱受诟病的社会问题,不是当今中国社会改革者。不是人民公仆。
发表于:15-09-14 05:29
&&[第2版 09-14 05:29]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xyz1001 的话:
农民一个月90元就公平吗?...
&农民有地,在自己地上种农作物,盖房子,都行;市民可没有地。
&近郊拆迁农民,很多一夜暴富的,这事普通市民做梦都别想。
&没有什么绝对公平的。
还有,农民想变成市民,很简单的,就算不通过考大学的模式,到城里打工,买房子,落户安家,逐渐变成市民了;但市民想变成农民,在农村弄块地,就不太可能了。
发表于:15-09-14 10:36
回复 第1楼 的 @好佬哇:企业同学历、同职称的退休养老金过低问题。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要分新职工和老职工分别论述。对于1993年以后入职的新职工,企业跟本就不应该评职称,企业员工在职时收入完全市场化,有的很高,有的不高,如果高收入员工在职时按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则退休金不会低于事业单位员工,至于那些在职期间偷逃缴费,现在又怪退休金低,此举形同无赖。如果在职期间收入低,那说明市场认为你不值那个钱,所缴纳的社保自然也低,退休金自然也低。
&&&& 对于1993年以前的老职工,情况很复杂,他们在职期间并不是按着自己的能力拿钱(还处于计划经济阶段),在职期间也没缴纳社保(被国家剥削走了),现在就不好确定哪些企退员工当时贡献大(应该拿大钱却没拿到,当时是大锅饭),这是一笔糊涂账,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种状况和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无关,要说理去找政府,让政府拍卖国有资产给你们补发退休金(这是合理的,你们当年的血汗钱全被政府剥削去投资建了国有企业,现在卖掉一部分国有资产还给你们是完全应该的)。
发表于:15-09-14 10:38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走过穿心埂 的话:
关注民意,体察民心,退休双轨制是中国社会之笫一大不公!回避这个饱受诟病的社会问题,不是当今中国社会改革者。不是人民公仆。...
&&&&企退人员对所谓“双轨制”意见极大,但实际上现在的企退人员的历史贡献要看怎么算账,他们多在计划经济下的国营工厂做工,而计划经济效率低下是公认的,否则我们也不要改什么市场经济了。实事求是地说,他们当年是很辛苦的,薪水也很低(被国家剥削走了,用于建造更多缺乏效率的国营工厂,根本就没预留养老金)。但是由于错误的体制,他们辛苦归辛苦,但不出活儿,也就是说白忙活了(市场经济的常识:得不到市场承认的劳动就是白干,你有多辛苦并不重要,也不成为你拿高薪的理由)。
&&&&从这个意义上讲,企退人员现在的待遇是合理的,如果要追究问责,那应该是时代的悲剧(总不成将某人从水晶棺里挖出来鞭尸吧?!),现在的年轻人并没有义务来买单,合理的解决办法应该/也只能是出售部分现有国企资产来补偿老国企退休员工(这个都很勉强,1998年的国企改制,能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当然其中有各种猫腻造成的国企贱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但大部分破产国企都是资不抵债的,哪里还有什么剩余?)。
&&& 至于双轨制,现在被愤怒的民意情绪所包围,很难理性的讨论问题。谈到双轨制,就要从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是其主要部分,还包括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等)的起源谈起,社保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之前都是自我保障,少部分遭遇天灾人祸者靠教会、政府、乡绅举办的慈善事业负责救济),根本目的是为了克服市场本身不可避免的波动性,为了照顾市场经济中的失意者而产生的(当然同时也是为了强者,因为弱者活不下去时会铤而走险,社会秩序就得不到保障,最终强者也会受到损失)。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职工在岗期间的收入差距悬殊,因此在养老金制度设计上,高收入者的个人账户归自己,社会统筹账户其实是做贡献,被政府拿去补贴低收入者了,尽管高收入者的养老金还是会高于低收入者,但比在职期间的收入差距要小多了。
&&&&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他们在职期间拿的并不是市场化的收入,因此也就不能要求他们退休之后完全拿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养老金。从社会公平角度上看,双轨制的确应该并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应该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按现行企退职工的政策领取养老金(这个养老金是基本养老保险金,显然不会太高)。此外,还需要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这和高收入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道理是一样的。
发表于:15-09-14 10:39
&&& 一定有人会说,这不一样,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花的是企业自己的钱,人家效益好呀!你机关事业单位花的是财政的钱(也就是全体纳税人的钱),这怎么能一样呢?再者,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收入远高于企业员工收入,退休金如果还那么高(缴纳养老保险+建立职业年金=换汤不换药),这不公平?!
&& &是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收入的确高于企业人员的平均收入,但他们的人力资源投入,整体素质也高于企业员工平均值。举个例子,普通劳动者20岁就可以挣钱了,而大学老师28岁才能挣钱(至少要读完博士,按我国学制,本+硕+博=最短10年,考虑到博士延期的很普遍,平均30岁工作并不过分。以60岁退休计算,单从有效挣钱时间来看,大学老师就应该多拿20%,更不必说随着受教育年限延长,收入应该有加速度的递增效应。此外,你未必知道的是高学历组的人均寿命是低于社会平均寿命的,这意味着他们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会更短些)。所以要比较的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应该和同地区的较高收入企业来比较才合理。
&&& 很难接受这个论证,是吗?那就换个角度,最公平的是取消事业单位(机关先放一放,他们最特殊)。我国事业单位的主体是学校+医院,主要提供教育、医疗服务,属于第三产业范畴,从理论上讲完全可以私有化运营,因此国家可以将教育、医疗市场化+产业化,由各个学校和医院自由定价(这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基本权力,并且由于提供服务者众多,不构成垄断经营,国家无需干预)。于是,学校、医院完全变为教育和医疗企业,他们的员工完全按企业员工标准缴纳社保,也完全按企退人员标准领退休金,这样满意了吗?
&&&&且慢!恐怕到时又是民意沸腾,什么贫寒子弟上不起学,什么医院见死不救等等。教育和医疗产品具有普惠效应,我们不能说穷人的孩子就无权受到优质教育,更不能说穷人的命更贱,因此不能搞优质优价。这一点和其余产品不一样,不能是谁出钱多就为谁服务(比如富人吃山珍海味,穷人可以粗茶淡饭;富人穿绫罗绸缎,穷人可以土布麻衣;富人坐宝马奔驰,穷人可以公共交通;富人住别墅洋房,穷人可以廉租房......,但唯有健康和下一代的教育不能唯金钱论!)。所以说,民众既然不能认同事业单位完全市场化,也就无权评价他们的收入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民众总认为是高了,而事业单位员工总认为是低了,须知只有在非垄断状态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得到公平的评价。
发表于:15-09-14 10:41
最后,双轨制问题舆论沸沸扬扬,双方都是输家,真正的赢家躲在大众身后暗笑:
1、企业高收入者(主要是民企,外企、国企也有,既包括老总老板、高管,也包括普通员工)。他们大多不按照自己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只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可以这么说,企业高收入者偷漏缴纳是养老保险面临风险的最大推手。网上经常看见退休某企业高管晒穷,问题是你在职期间按着实际收入缴纳社保了吗?如果是如实缴纳的,那么退休金不会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事业单位的低效人员(办学水平低下的公立学校,从小学到大学都有;医疗水平低下的公立医院,主要是中小型公立医院),如果实施私有化的市场经济,这些低效机构和人将被淘汰,现在却从财政拿着不错的工资和退休金(相对于他们提供的公共服务而言)。
&&& 归根结底,双轨制的困境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包括政府)能否民营化的问题?如果能,则一切好办!如果不能,则势必是劣币祛除良币(剥削优秀员工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低效却得以维系30年的秘密之一,直到不可维持方开始变革)。
&&&& 那么,如果国家不考虑机关事业单位的这些特殊性,片面应和民意,强行推动双轨制并轨(且不给补偿)会如何?无他,只能以国家行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大倒退为代价:政府门更难进+脸更难看+事更难办;看病更难+更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课外补习更疯狂+大学生更学不到东西+找不到工作。
&&&&国际上通行的解决办法:降低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标准,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逼迫其中的优秀人员去企业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必须做到:限制政府权力(政府管的领域很少+管的内容简单,这样才能对公务员素质要求不高,因之待遇低很合理)。公立教育医疗实施低水平均衡化发展(公办提供基本教育医疗服务,这样才能对员工素质要求不高,因之待遇低很合理)。
&&& 我国现在的公立部门服务品质不一,高低相差悬殊,又找不到好的绩效评估方法,只好吃大锅饭,为了保留部分优秀精英提供优质服务,待遇还必须向市场靠拢(其实远达不到市场价格,只好拿职业稳定性+医疗、退休等福利待遇好来弥补),这其中为低效员工的无效耗损尤其巨大(搭便车效应)。
&&& 明知这样,为何不改?并非政府愚蠢,实在是害怕民众指责不公平(我国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市场化运营,这就意味着价格昂贵,政府必须对弱势群体提供补贴,否则民众会指责公平性问题,但如果政府承诺为每个公民均按优质医疗教育服务提供补贴,那就等同于要求政府将所有学校医院都办成985高校和三甲医院,财政上可能吗?
&&& 私有化不可能,那退一步,为何不能在内部拉开差距?办过企业的都知道,同一个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不能太大,否则势必陷入无休止的争斗中,同样是收费,电力局收费员比超市收银员收入高的多就是这个道理。再者,想想什么人能躲在机关事业单位混日子?都是领导干部的七大姑八大姨、单位引进人才的老婆之类的关系户,想动他们很难的。
发表于:15-09-14 10:43
被系统删除于: 11:47:39
发表于:15-09-14 12:42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走过穿心埂 的话:
退休双轨制是中国社会之笫一大不公!...
人社部装模作样搞公务员缴社保,不但依此加工资,而且退休后还另有一保险补偿,忽悠国民。
发表于:15-09-14 14:55
男65,女55退休还是企业职工倒霉,老头老太哪个要你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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