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问题-婚前卖的房,权利人:自己,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结婚后若拆迁,房产证权利性质出让的权利人有变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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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后 单独所有的房产如何判断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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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后,关于夫妻房产所有权及分配等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议,特别是婚后购产,如果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注明了单独所有,这种情况难免会引起另一方的不满,甚至可能引发夫妻间的矛盾和纠纷,那么,新婚姻法后 单独所有的房产到底如何判断归属呢?按照新婚姻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具体还有以下集中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以上就是新婚姻法后 单独所有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只有一方的名字,也不管是否注明单独所有,该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事实上,在办理房产证时,如果一方要求注明单独所有,房屋登记机构会也要求提供另一方同意的签字证明。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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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在婚前买房,领了结婚证之后房子才交付可办理房产证,请问房子算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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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买房,领了结婚证之后房子才交付可办理房产证,请问房子算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2014年7月领取了结婚证,请问我的这套房子算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2014年12月房子交付可以办理房产证2013年5月购置商品房一套(按揭)
住房只要是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又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此类情况,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不看房产证领取时间。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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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留的两人的,有可能就是双方共有,也有可能是单独所有你当时在开发商那边买房的时候是怎么留的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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