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公司破产后股东是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小编挖了不少坑例如“虚开”系列、“”系列、“促销”之二......,目前填完坑的只有“司法拍卖”系列不过有拖没欠,肯定都会填完的

经常有朋友问:认缴制写大些沒吧,反正又不用真的缴 股东是债务人把钱投入公司,是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好还是借款给公司好?

1《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对许多审判中的疑难争议问题作了统一的说理解析里面的好些内容,之前小编也和朋友们讨论过《纪要》虽然未必能完全解決争议,但是统一了裁判思路

借此,把咱们以前讨论过的内容一下再用案例对《纪要》发布前后作对比。

税月:问个问题现在是认繳制了,反正也不用真的缴把注册资本写大些,显得公司规模大会不会有问题?

如歌:认缴出资就代表对公司的责任如果公司经营順利,那就没问题如果公司无力还债,那人有可能向股东是债务人追债

税月:但是认缴的时候,已经在章程中写明几时实缴把实缴時间写到很久之后,那债权人就不能追股东是债务人了吧

如歌:公司法规定的认缴制的基础应该是股东是债务人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不是把认缴制作来逃避责任的借口既然出资是股东是债务人的责任,公司已经无力还债经营困难,股东是债务人应该提前认缴出資承担责任。

税月:既然《公司法》允许认缴也允许股东是债务人决定实缴时间,那就是法律的保障股东是债务人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认缴的出资额是在考虑了实缴的时间才决定的到时间才投钱,这是法律本身给股东是债务人的权利股东是债务人对这个实缴时间昰有期待利益的,怎么能说变就变呢这不公平吧?

如歌:公司都无力还债了要经营不下去了,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实际出资等公司倒闭吗?提前加速出资很应该呀

税月:反正公司是公司,股东是债务人是股东是债务人都是独立的,财产是分开的股东是债务人未到出资时间,钱就不是公司的债权人不能向股东是债务人追债。而且认缴时间是写进章程的也有公示在工商网上的,债权人应该一早就知情不能事后向股东是债务人追讨。

如歌:虽然认缴制允许股东是债务人决定实缴时间但是股东是债务人出资义务仍然是股东是債务人对公司的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开的债权人对公司的注册资本信赖。当公司无力清偿债务时股东是债务人即应对注册资本承担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债务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公司已经不能清偿了股东是债务人该承担责任了。

税月:对呀“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才要承担责任,现在不是未履是根本就未到履行的时间,所以不能判定为未履行!

如歌:《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债务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这一规定并未区分已缴出资或未缴出资股东是债務人未出资部分亦属于公司财产,现在公司无力偿债股东是债务人认缴的出资应该承担责任。否则按你说的股东是债务人把实缴时间寫到很久之后,那不是可以不受限制的享有延期缴纳出资不承担责任了?

税月:也不是不用承担责任呀法律也有规定,公司解散时戓者时,未到期的出资就提前到期了所以,当公司无力还债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呀,然后就可以要求股东是债务囚承担未出资责任了

如歌:债权人只是想追讨债务,又不是想那公司死亡再说,申请破产的话债权人就可能很多了,破产程序也麻煩呀分配清偿,能足额受偿的可能很低呢这是双输的局面吧。谋财而已何必害命呢

税月:申请破产挺好的,双方都公平既保障了認缴制下的股东是债务人延期出资利益,又遵守了法律给予的债权人的救济途径而且对其他债权人也公平,避免了个别受偿

说着说着說远了,反正就是认了就得缴,只是迟早问题除非公司没有债务纠纷,否则责任推不掉虽然是认缴,也不能随便认!

讨论了半天让峩们来看看《纪要》发布前,不同案例的相应处理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股东是债务人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荇人并据此承担连带责任第一,《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债务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擔责任。但这一规定并未区分已缴出资或未缴出资股东是债务人未出资部分亦属于公司财产。第二认缴制下公司股东是债务人的出资義务只是暂缓缴纳,而非永久灭除股东是债务人对公司认缴出资的实缴进度,是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情况相联系的公司处于长期负债未结状态,股东是债务人有义务在认缴范围内向公司实缴出资或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内部约定的认缴出资时间未到期拒绝或拖延履行股东是债务人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以及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2款的規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债务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股东是债务人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是公司债务不能清偿而非必须是破产申请受理后。本案中XX公司名下无財产可供执行,而其对XX公司的负债达146.5万元如果此时再僵化地坚持股东是债务人在认缴出资时间到期后才负有出资义务,则会造成股东是債务人仅享有延期缴纳出资的期限利益而不承担相应的局面与公司法的立法初衷相悖,也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院认為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可追加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是债务人为被执行人。

PS:法院认为公司已无清偿能力无财产可执行,非必须通过破产程序对未到出资期限的股东是债务人可以加速到期,该判决书是2019年作出的《纪要》是正式发布的,精神上也非常接近哦

关于周X、肖XX否在认缴XX公司注册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该问题实际是在探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是债务人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问题,在理论存在较大分歧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以诉讼方式突破认缴制来判萣股东是债务人责任加速到期进而出资不实的股东是债务人承担补充责任,这一诉讼请求理由尚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且无证据证明XX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对该的认定应通过执行来解决,不宜在诉讼过程中判定故对此本院不予支持。

PS:法律没有规定股东是债务人的认缴絀资加速到期法院不能用诉讼来突破认缴制的规定。法院很谨慎呢现在《纪要》虽作了统一思路,但是法律却是没有修改也就是在法律层面仍然是没有规定加速到期哦

认缴出资时间均为2034年1,实缴时间并未到期出资义务尚未达到履行条件,故不能认定上述股东是债务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而且,股东是债务人出资情况作为企业公示的信息已经向包括陈X在内的社会公众进行公示,陈X在此情况下与公司交易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是债务人实缴时间尚未到期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未解散的情况下陈X以其债权得不到清偿为由要求股东是债務人出资提前到期,构成对股东是债务人到期利益的违反不具有正当性,......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股东是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張不予支持.....

PS:明确表示不支持股东是债务人出资提前到期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连带责任。

【股东是债务人出资应否加速到期】在注册资本認缴制下股东是债务人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是债务人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是债务人(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東是债务人出资期限的

小编乱弹(欢迎拍砖讨论):

《纪要》首先保障了股东是债务人认缴制下的期限利益,不支持债权人随意要求股東是债务人提前出资清偿债务。

那么如何公司确实无力清偿,债权人的利益又怎么保障呢一直拖到出资期限吗?《纪要》也给了救濟的途径就是先执行公司的财产,当用尽方法公司都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还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这时的公司已经是符合破产的情况叻,应该申请破产然后自动出资期限提前到期可是公司又不申请破产。所以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要求股东是债务人承担出资还债的責任了。

即是债权人是分两步走先申请执行公司的财产,执行完所有财产都不能足额受偿取得法院的执行结论,再去要求股东是债务囚承担责任

但是小编不明白,为什么不要求债权人先申请公司破产呢

估计申请破产,企业基本死定了首先,企业已经没有财产可以執行可以拍卖了申请破产后,想重整也没人接手其次,和解也就是和债权人协商,如果股东是债务人还想企业存活那申请破产前僦该协商和解了。估计不要求债权人先申请破产就是不主动推公司走向死亡吧,给公司存活的机会还钱就好。给个最后的机会嘛而苴破产程序好麻烦啦

但是这样子,不会造成个别清偿吗对其他债权人也不公平呀?而且可能会给破产前的恶意个别清偿钻空子因为经訴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是不能撤销的而且其他债权人要证明这是恶意串通的并不容易。

唉谁让其他债权人鈈主动维护权益呢

回顾上面三个案例,《纪要》发布后处理的思路可以统一了。案例一中公司已无财产可以执行,可以要求股东是债務人承担补充责任了

案例二、三中,应该先申请执行公司的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足额受偿,债权人可以再起诉股东是债务人承担责任

整个过程应该大致是这样的:

1.债权人起诉公司,要求还债法院判决公司还债;

2.公司没钱还,债权人申请执行公司财产;

3.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穷尽执行后仍无法足额受偿,债权人起诉股东是债务人要求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钱。法院判决股东昰债务人担责

4.如果股东是债务人仍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股产

至于(2)点例外,小编就不用说了债务都发苼了,本来该到期出资了出资还钱了,你再改时间债权人当然不认了。

股东是债务人把钱投入公司是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好,还是借款给公司好

这个怎么说呢?这篇已经写得有点长了,随便说两点

作为注册资本投入的好处一来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了,二来如果投得多的公司的显得规模大。坏处出资了就是公司的财产,不能中途想拿回来另作他用的话,有可能视同交税

作为借款的好处,钱还是自巳的想拿走随时可以拿走。坏处如果认缴的出资未缴纳,用借款给公司的方式投入不能永远免除实缴出资的义务。如果以借款名义投进去了公司亏损欠债无力偿还,如上文所言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股东是债务人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那即是作出借款投进去嘚要不回来了出资又没有履行,还要再投一次钱

  公司在成立后的经营过程中少不了股东是债务人或债权人的资金支持,当公司由于一些原因导致破产时大多数人对于企业破产清算时的破产清偿顺序是不清楚的,对于债权人的债务是否会偿还自然也是不确定的那么申请破产后是否还需要还债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申請破产后是否还需要还债?

  在考虑申请破产时需了解性质是否具备破产申请的资格,以及破产财产清偿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因为,公司性质影响债务清算

  不同形式的企业的处理方式不同:

  (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兩人以上的股东是债务人所组成并且股东是债务人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如果无限公司的股东是债务人只剩下一人那么,无限公司应解散或变更成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危及个人财产

  (二)是由若干人以上(一般为5人)和若干人以下(一般为21人)的股东是债务人所组成,股东是债务人就其出资额为限对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简称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是债务人没有抽逃资金和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和股东是债务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二、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產人所欠职工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應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鈈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所产苼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動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清偿顺序是由法律作出的强制性规定,这避免了清算组在清算的过程中的随意性导致最后公司的财产耗尽,債务却不能得到很好的清偿或者是导致一些债权人根本得不到清偿。

  三、破产后偿还企业欠款的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破产财产變价较好,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偿债顺序就不需要纠结,但是如果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少於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偿债顺序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費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然后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擔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

  (四)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比如在清偿了前面两项债务后,资产还有结余但是又偿還不了所有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按比例偿还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破产后是否需要还债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来看,公司是囿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会影响债务清算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申请破产后是否还需要还债”全文。如果您還有关于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無力继续经营,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公司破产大家都有所耳熟能详可是,公司破产申请书要怎麼写要注意哪些要点呢。

  一、公司破产申请书的写作要点

  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凊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責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鉯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

  (1)企业情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登记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数额,经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名称、规格,职工人数等

  (2)经营情况。简叙经营生产情况何时开始亏损,亏损情况原因是什么,采取过何种扭亏转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3)欠債情况要写明主要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情况,共欠债多少元所欠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拖欠税务机关税款多少元,亏欠本企业职笁工资和劳保费用等各多少元内外共欠债多少元,企业所欠债款与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相比前者数额已相当或超过了后者的数额。

  (4)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

  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

  (1)债權债务形成情况。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具体情况如何债權是否到了履行期限等。

  (2)讨债情况债权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讨债,结果怎样

  2、理由部分:一是依事论理,一是依法论理

  债务人制作的申请书,理由部分应说明事实已充分证明企业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具备了法定破产条件;若不采取破产措施则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将使国家、集体、企业以及债权人等受到更大的损失等等;并援引我国《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有關条款作法律根据最后再说明一下,申请破产已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债权人制作的申请书,理由部分也应说明倳实已证明被申请人经营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具备了破产还债的条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债权人免遭更大的损失,不至于┅无所获请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等等。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申请人签名、盖章。

  二、公司破产申请書(范本)

  申请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項:申请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04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產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此致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2004年4月20日

  以上就是要提醒注意的公司破产申请书的书寫要点,也提供了一篇公司破产申请书的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对公司破产申请书的写作还有疑问的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詢专业律师,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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