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柜台办理的退保一定要去柜台吗手续,8月20号办理的,今天下午卡里有钱怎么保险公司还是把保费划走了。能要回来吗?

针对以上的各项“保险金”,下面以一个实例来说明。

 假设张三的孩子未满一周岁的时候,他一样为他孩子投保了这份保险,假设保费和保险金额都一样。即年交一万元,分十年交清(交清时总共十万)。

 假定张三的孩子在55岁开始领福寿金,那么张三的孩子可以拥有以下保障:

  每年领100元(首次交纳的保险费一万元的1%),可以领54年,即到54岁。

  每年领1770.2元(基本保险金额17702.25元的10%),可以领54年,即到54岁。

  注:以上两项“特别生存金”和“ 关爱金”相加,领54年的总金额如下——

  (每年100元+1770.2元)X 54年 = 元 (54年,领回了投保用的十万元本金)

  75周岁,领取17702.25元(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合同终止。

  注:只要张三的孩子能生存到75周岁,以上四项款项是一定可以领到的,总额共是元。


 1、张三的孩子如果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的,则按照张三交了多少保费就领多少身故金,假如张三交完了10万元的保险费,孩子在17岁就挂掉了,就只可以领回10万元的身故金。


 2、张三的孩子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到55周岁之前挂掉的,最高身故保险金为元。【该数字可能有误,原文如此。本人计算17702.25的800%,结果是141618元。其实,具体数据已经不太重要了,客户交了10万,意外身故才赔14万(或27万),这种所谓的保障,基本都属于呵呵型的。

这里说一下不好听的笑话,张三按期交清10万元的保费之后,张三的孩子在满18周岁之后,在55周岁之前,要因意外伤害身亡(还必须是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身亡),才能领到最高的身故保险金元。看来这个死法还要有讲究才行。

好了,接下来要说这个保险的“投资”方面的收入了,即红利。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此险种即使附带一项“身故保障”,也是依据投保人交了多少保险金,以此来限定身故的赔付,并没有任何高额的身故保障。而且这个险种是没有保险本金可以返还的,即使到合同终止,这10万投保本金实际上是没有返还的。这个险种既然不承担高额人身保障,又不返还本金。那么其红利相对而言是不是应该比较高,即使不高也应该有个“合理价值”,是不是?

 大家猜猜,去年我投保一万元,一年之后的红利是多少?是40.24元。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网友感到惊诧?一万元一年的红利40元?试想一下,去年一万元在银行定期存款一年,今年可以拿到多少利息?

 也许有朋友看到这里会骂人说,你这什么人,保险的价值能按这样来比较么?!是的,本来是不能。但是,接下来的分析,我就是要给大家揭露一下这个险种到底有多少“猫腻”。

 说实在,如果保险公司的红利单上不是写着这个令人惊讶的数字,我也不会去注意更多的“芝麻小事”,正是因为这“40元”也实在太……

 带着疑问,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中国人寿A股去年每股收益是0.65元,折合成去年的股票价值,那么一万元投资的收益大约是400元上下吧(注:这里只是写个大概,如果有专业的朋友可以根据中国人寿的年报披露认真计算一下)。可见中国人寿给的这个红利大概就是十分之一。

 保险,大家都知道,你投进去就强制你必须遵守它的“条例规则”。这个“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按照条例,交了保费,你把钱投进去就不能像银行存款那般自由动用本金,甚至是连保险本金都不可以返还,又没有高额人身保障的险种。其红利还能达到如此“可观”之地步!真是 “奢侈”得让人叹服!

  按以上张三投保的例子,我把银行的定期存款收益和这个“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收益作如下的对比分析:

  上面说到,银行存款是我们最无可奈何的选择,那么现在假设张三像以上投保方式一样,每年给他的孩子在银行存入1万元,依次存十年,共10万元(选择定期存款,自动转存的方式)。那么,其结果会怎么样。下面我们来根据现阶段银行的浮动利率计算一下这个存款的收益情况:

 1、第1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125000元。

  2、第18年,本金加利息约为180000元。

  3、第2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195000元。

  4、第4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989元。

  5、第60年,本金加利息约为6329元。

  6、第75年,本金加利息约为9797元。

  注:以上的计算数字如有朋友抱有疑问可以请教一下银行的朋友们计算一下是否如此。或是做财会工作、数学专业的朋友都可以计算出以上的大致数字。哪怕是用原始的计算方法都可以计出的。

【原文,关于这一段,竟然有人嘲笑作者,说作者这种对比不正确!因为银行是单利、保险是复利!

下面(按照中国人寿出示的宣传单张标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这份保险的价值:

  1、第1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35666.3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5353元。(“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在此时退保时能拿回的钱)。

  2、第18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85270.1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5353元。

  3、第2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99613.2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6239元。

  4、第4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8459元。

  5、第60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26192元。

  6、第75年,生存金 + 假定红利 = 元(累利),注: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10000元。

 注:以上按照中国人寿宣传单的“假定红利”计算出来的收益情况,可是说是此险种最多能达到的收益就是以上这个数字。后来我在投诉中,得到的中国人寿对宣传单张的“假定红利”作出如是解释:这是按照2007年的盈利情况来演示的。这说明了什么?也就是说这个“假定红利”就是忽悠投保人罢了,如果红利不披露你不会知道。事实上,拿到手的红利就是这个假定红利的四分之一。好了,现在大家可以按照以上数字,对比一下这个最高的“假定红利”与银行的定期存款收益。其差距有多少?!


  看看吧,假定的投保人张三用10万元为他的孩子买下的这份保险,就算75年分文不取,也许75年后拿到手的就是70万,就算按照中国人寿出示的高估值的“假定红利”也就是110万。而无奈的银行定期存款可接近200万。

  从以上对比分析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跟这个所谓的分红保险相比,存在银行里的10万元可以自由支配,随时动用,利润就更不用说了。不管选择怎么样的存款方式,不管利率高低,除了利息,这10万元本金一分不会少。但是投了这个保险呢?就算75年后也没说还你10万元本金。


第二、这个保险比银行多出的一项保障:身故保障。这个保障不用说了,前面已经说了,大家回前面去看一下这个保险条例。这里再说拿张三的孩子说一个不吉利的笑话,假设张三的孩子在17岁挂掉了,除了生存金和那丁点红利,保险身故金就是拿回那10万的保费。但是存在银行照样还是有10万本金和利息(共约17~18万)。如果一定要神经缺德地比较这个保险比银行收益高,那么张三的孩子要在满了18岁到30岁之间,要因意外挂掉,这个时候有可能会比银行存款“值钱”。但是,这个“死法”和“死期”还要符合前面列出的“保险条例”所说的情况。这个机率有多大?谁愿意生个孩子让他十几二十岁就见了阎王了?见了阎王还在意那多出的几万元?另外,再换个角度说,人身保障方面,我们可以另外拿钱选择其它低保费高保额的人身保障品种不是?难道花10万元来买这丁点保障?

第三,结合以上情况,张三购买这个“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进去10万元,然后中国人寿所支付的,就是给付75年的红利(这75年的红利比银行的存款利率不知要低到什么程度),然后合同终止。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中国人寿拿着这10万存进银行里面,然后按照最高的“假定红利”给予支付,一样赚钱。哪怕是给付750年、7500年甚至永远支付,反正比银行利率低,永远赚钱!


 换句话说,如果能活得好,就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拿75年比银行还低的利息,就OK了,合同终止。这10万元由始至终你没有任何支配权(除非挂了),相当于把10万借给中国人寿75年,它给你75年这种超低利息,完了,本金归它,你就Get over去吧。

  以上是从未满一周岁开始投保而作出的分析,如果是其它年龄段开始投保的,其结果也许更“惨不忍睹”,大家可以上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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