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内将全市推行药品“全国推行两票制时间表”吗?

2017年主要省市药品两票制政策及时间表汇总
4月份的最后一周,有4个省份集中发布了本省“两票制”的实施方案。分别是4月24日的陕西、4月26日的甘肃、4月28日的山西和浙江。 截至目前,包括安徽和福建,共计有16个省(首都)出台了实施“两票制”的明确时间表;另有4个省(直辖市)明确表示将在2017年推行“两票制”;11个省(自治区)暂时没实质性的计划。 通过梳理发现,时间表明确的省份,都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各自特点,如过渡期的长短不一——有5个月、也有3个月;又如山西不允许非经营公司进行药品推广等等。 一、时间表明确 辽宁:日起,分阶段实施 日,辽宁印发《辽宁省公立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日起,全省各级公立机构启动实施“两票制”。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新的配送关系未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8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湖南:日实施,5个月过渡期 日,湖南发布《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日前为过渡期。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 山西:日启动 日,山西发布《山西省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日前为过渡期。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全面实行“两票制”。 药企,不得委托科技公司、咨询公司等非药品经营企业在我省推广销售药品,不得向这类企业支付费用变相“洗钱”和增加药品销售环节。 陕西:2017 年1 月1 日起实施,半年过渡期 日,陕西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通知》。从2017 年1 月1 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医用耗材实行“两票制”确有困难的,可先在高值医用耗材中实施。过渡期不得超过2017 年6 月30 日。 甘肃:日起全面落实,半年过渡期 日,甘肃8部门联合发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须于日起全面贯彻落实“两票制”,其过渡期为本方案发布后4~5个月。全省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须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起全面落实“两票制”,2018年底前落实到位。 北京:日起落实 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4月8日起,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 河北:日起,全省推行 日,河北食药监局发布《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品、计划免疫药品、,可不执行两票制。 辽宁:日启动 日,辽宁省卫计委发布了《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要求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偏远地区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浙江:日起实施,过渡期3个月 日,浙江医改办发布《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函。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日起实施,过渡期3个月。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ERP系统与省药械采购平台对接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海南:日起,全省推行 日,海南卫计委发布征求《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函。 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基层医疗机构,允许再开一票。 重庆:日起,全部实施 日,重庆发布《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日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两票制”。日前为过渡期;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四川:日起全省推行 日,四川10部门发布《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布即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除民族贫困边远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外全面实行“两票制”。给予5个月的过渡时间。 青海:日起,部分实施 日,青海省政府发布《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日起对目前全省执行的中标药品中,具有直采和一级代理的药品品种实行“两票制”,原配送企业不变。 2017年加快“两票制”实施。 宁夏:日起,全面实施 2016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流出。日起,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实行“两票制”。 安徽:日起执行 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印发了《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日起执行。 福建:2014年实行 日,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意见》。取消分片区配送模式,实行全省统一配送。严格实行“两票制”政策。 二、2017年推行,尚缺时间表 天津:2017年全面推行 日,天津卫计委发布《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两票制”,探索 “一票制”。通过竞争机制提高配送企业集中度,2017年配送企业减少三分之一。 吉林:2017年全省推行,尚未有确切时间 日,吉林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大会精神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起,在全省推行公立医院采购药品“两票制”。 上海:2017年4月开始执行 有报道显示,上海“两票制”将从今年4月开始执行。将在7月1日前,由两家医药商业龙头开始实现两票制配送,并在区域市场以两家商业龙头为主,金额占比达到近90%。 广东:2017年推行,无明确时间表 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起, 稳步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两票制”和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负责制。 三、暂无方案 内蒙古:尚未制定方案 内蒙古卫计委日发布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黑龙江:药品暂未有方案 2016年12 月 13 日,黑龙江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全面巩固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全省63 个县(市)域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公立医院改革,采购执行两票制。 从日起,黑龙江省首批检验结果互认118家试点医疗卫生机构要率先实行检验试剂采购两票制。 湖北:暂无详细方案 日,湖北卫计委印发《关于推进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江苏:未有实施时间表 江西:鼓励推行,尚未有确切时间 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山东:全省没有时间表 日,山东卫计委发布《2016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表示: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个市稳步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河南:未有实施时间表 贵州:暂无推广方案出台 云南:鼓励推行,未有明确方案 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新疆:未有明确时间表 日,乌鲁木齐晚报报道,2017年新疆医改做好10件大事包括: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 西藏:未有明确时间表 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6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两票制”。
【版权提示】中商情报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4,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数据平台合作】我们的数据自媒体平台“”、数据交易所“”正式上线了!欢迎各位数据自媒体们合作入驻。免费入驻类型:各行业数据自媒体、数据企业。咨询QQ :
中商情报网扫一扫、与您一起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扫一扫、每天阅读免费高价值报告
中商情报网始终聚焦科技、互联网+、创业、财经、产经大数据等,目前在全国财经网站中排名居前,旗下中商产业研究院专注产业经济细分市场研究,中商可以为用您提供一手的市场数据和高价值的商业资讯,欢迎沟通交流合作!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askc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商情报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登录没有账号?
&登录超时,稍后再试
免注册 快速登录
北京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
  本报讯 记者杨报道 北京市近日颁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试行方案,要求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全程开具两次发票,从而有效减少流通成本,压缩流通环节,保障药价。
  根据《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在创新管理与服务机制方面,《方案》指出,以信息化手段实现药品采购信息、发票信息、随货同行信息的电子化流转,方便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票据传输、查询、验证和追溯,提升医药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随时查验发票真实性,为药品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推动落实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在国家医药价格信息平台基础上开发建立本市医药价格信息系统,采集“两票制”实施前三年药品生产企业出厂价、药品流通企业销售价以及“两票制”实施后相关价格。做好与药品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医保支付审核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与有关数据的共享。
  为严格规范所有医药购销票据,《方案》强调,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并将项目要填写齐全,所售药品还要求附上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上的购、销方名称,要求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药品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时,要求主动提供第一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药品流通企业向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要求主动提供第二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将予以约谈并限期整改,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该品种甚至该企业在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的交易资格。另外,《方案》还对卫生计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据悉,该《方案》涉及北京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并鼓励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积极推行“两票制”。《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过渡期为3个月。
(责任编辑:任刚 HF008)
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北京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提 交还可输入500字
你可能会喜欢
热门新闻排行榜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yhts@staff.hexun.com 本站郑重声明: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政府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ZX0005]。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北京市“两票制”实施方案发布
10月30日,由北京市医改办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此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对北京市推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了明确。特别将北京市对“两票制”的界定进行了规范。对实施范围和步骤、管理与服务、落实责任、保障措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阐述。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是为了推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而制定的法规,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自日起实行。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全文
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国医改办发〔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中医药管理局,福建省医保办:  现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国务院医改办报告。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试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公立医疗机构新开展的药品采购活动须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务院医改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容解读
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此举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证据,以便相互印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
为保证“两票制”平稳落地,保障药品及时有效供应,《通知》还对一些特殊情况作了特别规定:
一是顺应现代药品企业发展趋势,对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者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对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前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
二是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规定药品流通企业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三是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者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实行特殊处理。
四是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据了解,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公立医疗机构新开展的药品采购活动即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意见解读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介绍了“两票制”文件的有关情况。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这是药品领域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二是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的可追溯,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三是有利于净化流通环节,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依法打击非法挂靠、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四是有利于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助推企业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高行业的集中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三医联动”改革。
另外,梁万年介绍了《通知》的一些具体情况。首先《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要逐步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率先执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推行“两票制”,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公立医疗机构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的证据,以便互相印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的手段验证“两票制”。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为“两票制”的落地创造有利条件,打破利益的藩篱,破除地方保护,支持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和配送中心,推进药品流通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的有效整合,多仓协同配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异地建仓,在省域内跨地区使用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药品仓库等政策措施。
《通知》强调,切实加强“两票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的资格,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对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实行“两票制”情况纳入对企业监督检查的范围,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稽查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部门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国家相关部门将实施组织开展“两票制”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为保证“两票制”平稳落地,保障药品及时有效供应,《通知》还对以下四种情况做了特别的规定:一是顺应现代药品企业发展趋势,对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所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一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对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二是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规定药品流通企业为特别边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时,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三是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实行特殊处理。四是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新华网[引用日期]
.青海省卫计委[引用日期]
.人民网[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全国推行两票制时间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