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7年养猪补贴政策2017标准有补贴吗

养猪国家有什么优惠的政策?_百度知道
养猪国家有什么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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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养猪好的政策为300头存拦猪,加30头母猪。政府补助5--10万。一是能繁母猪补贴政策。重点是对全省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发达地区由省财政负担20%、地方财政负担80%,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有条件的地方,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目前该项工作各地正在展开。 二是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扶持项目。项目重点对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并达到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场进行补助。但需要说明的,该项政策不是普惠制,即并不是所有符合标准条件要求的猪场均能够获得补贴,具体要按照每年国家下达的项目指南由各地组织申报、经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程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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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国家对于养猪好的政策为300头存拦猪,加30头母猪。政府补助5--10万。可去当地畜牧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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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国家对于养猪好的政策为300头存拦猪,加30头母猪。政府补助5--10万。可去当地畜牧局咨询。
只要你想投入到养殖业中,有没有贷款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耕地的占地税。给你参考下:“关于畜牧养殖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问题,1988年的《财政部关于养猪场占地应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规定对畜禽 养殖建房占用耕地应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这个规定至今没有宣布废止。”政厅于06年5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对畜禽养殖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又给予了新的界定。”省财政厅 的新通知指出:“为贯彻有关规定,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经研究决定,对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的耕地,用于畜禽养殖的, 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于06年7月1日起开始公布实施,第三十七条更加明确地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 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 用地。按照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 如果地方和部门的政策文件规定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内容发生了冲突,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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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前往重新搜索你需要的资源。2017年强农惠农政策出台,养猪人又有哪些福利呢?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2017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该政策指出,国家将在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支持农业防灾救灾等方面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肉交所 肉类信息平台整理)
这一政策又将带给养猪人什么福利呢?据了解,养猪人不但可以获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还可以得到有关农业生产救灾和动物疫病防控的补助。另外,在“互联网+养猪业”、环保养殖等的大环境下,国家将选择部分生猪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资源化处理试点,并且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上给予一定补助等,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公众号ID roujiaosuo)
2017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包括:
一、农民直接补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5.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
6.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三、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7.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粮改豆(粮豆轮作)试点,支持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杂粮杂豆、马铃薯、油料、饲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8.粮改饲试点。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9.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0.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发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标准,在省级推荐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县支持带动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产业扶贫等工作。
12.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选择若干试点省份,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农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达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13.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兼顾薯类大豆、杂粮杂豆、棉油糖、菜果茶等品种,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强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农业县进一步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技示范主体,提升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15.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鼓励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
16.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按计划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
17.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18.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以农牧业合作社和相关涉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促进南方草地生态保护,发展草地畜牧业。
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选择重点县分区域、分作物组装推广一批耕地质量建设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在东北重点地区开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黑土养育等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
2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选择部分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行整县推进,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21.渔业增殖放流和减船转产。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支持地方开展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同时支持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深水网箱、渔港及通讯导航等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中央有关转移支付以及地方有关资金,支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转产转业、全面禁捕等工作。
22.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试点。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通过整县推进,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23.推广地膜清洁生产技术。支持西北、华北等旱作区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并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推进残膜回收利用。
24.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选择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重点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25.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黑龙港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农艺节水措施,探索建立耕地休耕制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26.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调整种植结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修复治理。
七、支持农业防灾救灾
27.农业生产救灾。立足地方先救灾、中央后补助,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8.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9.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按照农业保险‘自主自愿’等原则,农民缴纳保费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八、大县奖励政策
30.产粮(油)大县奖励。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号)执行。
3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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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的养猪场就可以,现在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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