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等红灯,后面来个送外卖的电三轮车。撞到我车后面把保险杠和后尾灯撞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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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论贵阳对电瓶车的禁止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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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贵阳市拟出台的对电瓶车的相关征求意见,因为看到论坛上大家争论颇多,本不想发表太多意见,但鉴于今天早上上班路上差点撞了一个电瓶车,觉得还是有必要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与大家共同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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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瓶车的分类和现状
1.1 国家关于机动车的分类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从此规定可以看出,电瓶车是属于机动车的。那有朋友就说,电瓶车应该是电动自行车,那么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技术要求”是这样规定的:
& & 第5.1.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 第5.1.2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 & 第5.1.3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 & 不符合上述标准,就不是电动自行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而是机动车。<font color="#.2 电瓶车生产销售及使用现状
当然,相信各位看完以上内容及自身对周围出现的电瓶车的认知,已经清楚明确到底zf禁的是哪种车。而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一种是有生产销售许可的,另一种则是拼装、改装的。虽然交通管理部门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无牌无证的电瓶车及驾乘人员进行查处,但毕竟数量太大,而且也缺乏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手段所以都是一阵风,等查处严打一过,电瓶车又出现在大街小巷。
因为没有进行过具体的调查和统计,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数据来告诉大家,究竟现在贵阳市有多少辆电瓶车,有多少是上牌无牌的,有多少驾驶者是无证或者有证的。这个工作内容太庞大,不好做,做了以后费效比也太低。
<font color="# 对ZF拟出台的政策的讨论
2.1 究竟是应该禁还是限
从报道出来的政策可以看到,其实ZF的限和禁都是给出了比较宽裕的过渡时间,并不是今天发布公告,明天就不准上路了,而是分阶段、分区域实施,总体来看还是很人性化的。但大家的争论主要集中在:
①市一级的ZF是否有权利对某一类机动车进行限制或者禁止;
②限制和禁止的区域是否应该做出调整;
③不应该一棒子打死一片,一刀切的做法导致很多本身是遵章守法的驾驶者也失去了使用电瓶车的权利。
<font color="#.2 个人对电瓶车管理的建议
相信各位都对电瓶车及驾驶者有着不同的认知和感受,也因此带来了对ZF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不同看法。虽然我也很讨厌电瓶车,觉得应该全面禁止,但是从其它各方面因素考虑,诸如法益、MZ等角度去考虑,是不是能够这样来处理:
①对全市的电瓶车销售、改装企业进行彻底的摸排,对违规违法销售、改装的企业进行处理,关停;
②拿出电瓶车上牌的具体便民措施;(虽然之前有,但是我查了一下,还是很麻烦的,不会比汽车上牌容易)
③对于电瓶车驾驶员的准驾资格的认定;(这就属于漏洞,究竟是该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还是摩托车驾驶证,还是……)
④同样要求符合上路资格的电瓶车车主对电瓶车购买相关保险;
⑤对驾驶者同样采取《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的相关扣分标准,实行计分制;
⑥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电瓶车一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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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吐槽:
回过头来说说今天早上遇到的情况。我早上7点去上班,车从长岭北路往白金大道方向行驶,当时我行驶在最右侧车道,再右边就是隔离带,隔离带右侧是公交车和非机动车道。在一个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我就跟着前车前行,大家都知道,金阳的路口与路口之间的距离还是很长的,我跟着前车走慢慢速度也提起来了,等到我的车快进入到下一路口的时候,突然有个电瓶车逆向从非机动车道驶出来转弯调头,而且他根本就没有说停下来看看对向有没有来车,不减速就开始掉头转弯,而且转弯角度比较大,我跟在前车后面,再加上隔离带灌木丛遮挡视线,根本看到不有电瓶车冲出来,我只能赶紧刹车,然后就听到后面的车也是急刹车,差一点就撞到我屁股了。而那个电瓶车后座还坐了两个人,看都不看我,也不停车自己就走了。
09:20 上传
相信每一个开车的人,都对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的胡乱行驶心有余悸,当然,我们也能够理解,大部分驾驶者都是出于种种原因才选择这样的出现方式。但是绝大多数电瓶车驾驶者并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法规也并不了解,有些是无心、无意违反交通法规,而有的驾驶者则是无视。我每天都要走环线,环线上的车速都还是挺快的,但是车道上依然会有不少电瓶车、摩托车,稍微注意点的都会靠边行驶,而有的大爷是一个电瓶车占在一个车道中间,有的是边骑边打电话,歪来歪去,还有的甚至戴着耳机。这些行为不管对于哪一方,都是莫大的安全隐患,谁都不想出事。
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权益,但是从安全的角度来看,驾驶和乘坐电瓶车始终是不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I)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乘人。
  (2)后座只能附载一人。
  (3)后座不能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4)后座载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
  (5)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多年前出现摩的的时候,是因为当时大量的50、60的下岗职工自谋出路,而ZF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所以就……。但现在电瓶车驾驶者更多是自己出行的需要,你只是去上个班,没有必要把自己的人生安全都搭进去。
灰常用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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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花了心思认真写出的东西。
1、对电瓶车考驾照、上保险无疑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一定拍手称快,又有一种可以捞钱的行业和外快来了。
2、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办证,强制买保险。想当初我开后门凭单车票买了一辆凤凰轻便单车,必须要到公安局又是上牌照,发“执照”、在我的新车龙头、三角架上打钢印,现在还需要这些吗?只要会骑单车,稍加练习就会电动车了,何苦建议政府折腾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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荰諟朢 发表于
楼主是花了心思认真写出的东西。
1、对电瓶车考驾照、上保险无疑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一定拍手称快,又有一种 ...
考驾照是为了:
1、增加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和对法律法规的了解;
2、作为一种区隔合法与非法的有效手段;
3、加强对合法驾驶者的管理,计分制是对随意违法的有效遏制有段。
上保险的目的在于:
1、电瓶车作为机动车,在参与道路交通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意外事故,而如果没有强制保险,那么不少电瓶车车主或者驾驶人,都会面临一定的问题。
在此之前,有朋友已经发帖说过了,即使是电瓶车权责,汽车撞到电瓶车了,汽车车主依旧要向电瓶车进行赔偿,并且是不在汽车保险之内的,那么对于汽车车主而言,明显是不合理的。
2、上了保险之后,这些数据可以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对有合法手续的电瓶车的数据进行采集的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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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们痛恨的不是电瓶车,而是哪些起电瓶车和摩托车无视交通法规的人。二环属于城市快速路,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都是不能上去的。为毛每天有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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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部分朋友认为造成电瓶车与汽车、行人争道的原因是公共基础设施不足,道路太窄,且多数路段没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
记得我多年前去浙江出差的时候,就发现他们城市的非机动车道很宽,而且很人性化,在红绿灯路口都设置得有凉棚,让非机动车在等待的时候不会那么晒。而很多北方平原城市,道路更是宽得吓人。我曾经问过专业人士,在平原地区修路和在贵州这样的地形地况修路,成本的差异大概是三至五倍,一方面贵阳本身受地形影响较大,路很难修得宽;二是原本老城区在以前做规划的时候,就没有长远考虑。这些问题都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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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噪音扰民2 于
22:38 编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底线。每个电瓶车主都是成年人了,父母教过你没?九年制义务教育教过你没?
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更不可能给每个公民都配一个专职交警、城管、老师、保安、清洁工......作为一个电瓶车主,别把自己的责任都往政府头上推。内因才是根本原因。
有个网友说得好:
说句难听的,骑电瓶车的80%都是……
大家自己填空!!!
我只晓得,我家楼下有一只狗,这畜生过马路还晓得看一下左右有车子不得!
贵阳的电瓶车发展到今天,成为最大的交通违法群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老百姓怨声载道,政府下令全面禁止一刀切。归根到底一句话,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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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安东尼 发表于
当然,还有部分朋友认为造成电瓶车与汽车、行人争道的原因是公共基础设施不足,道路太窄,且多数路段没有非 ...
对目前很多贵阳人的素质而言,面前修了天桥、地下通道他照样横穿马路,谁敢打包票修了非机动车道某些畜生就能进化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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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是ZF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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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2 发表于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底线。每个电瓶车主都是成年人了,父母教过你没?九年制义务教育教过你没?
话虽难听点却讲的是事实
Ad asper per ard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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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2 发表于
对目前很多贵阳人的素质而言,面前修了天桥、地下通道他照样横穿马路,谁敢打包票修了非机动车道某些畜生 ...
确实有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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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表意见,但是不喜欢拉客的电瓶车,摩托车,超级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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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的人中,很多是为了工作,但是不容否定的是,还有素质不高的在中间乱搞,以致鱼龙混杂,本来环保、便捷、绿色等等帽子都可以带上的,可惜好好一锅汤,就被那些乱搞的耗子屎搞臭了。都是作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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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城市足印 于
11:03 编辑
yanglq 发表于
确实有这种人。
是啊,确实有这种人,但是这种人活生生地存在于那儿,怎么办?谴责?骂他们是畜牲?要求他们遵守道德底线?有用吗?低素质的人太多,对这种人应该怎么办?除了法治,以及让负有管理责任的人真正尽职尽责地进行长效管理,还能做什么?指望那些低素质的“畜牲”突然顿悟?提醒他们明白自己是有父母教育的?提醒他们自己是经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不现实吧?没错,根本原因是人类天生的劣根性,但道德乃至法律与管理不就是因为这个根本原因的存在才产生的吗?好嘛,我们不去或者不进行尽心的管理,我们就去不断地谴责他们骂他们,然后祈祷他们良心发现,要他们明白道德底线是什么并遵守,然后社会就变成乐土了,现实吗?这个时候,我们不期待法治与管理,我们还能期待什么?我们不期待政府给每个人配备十个侍从,但是我们可不可以质疑政府在管理方面是否尽职?
总统同学,不是针对你哈话说你们饿了死支持阿三进常让人很不爽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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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足印 发表于
是啊,确实有这种人,但是这种人活生生地存在于那儿,怎么办?谴责?骂他们是畜牲?要求他们遵守道德底线 ...
不存在,你说得很明白,在个人素质未提升前,只能靠法制和行政管理,用一句话来概括“敬酒不吃吃罚酒”,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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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阿三有二个目的:1、维持和阿三的军事关系,防止它走得太远2、利用它牵制中美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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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q 发表于
支持阿三有二个目的:1、维持和阿三的军事关系,防止它走得太远2、利用它牵制中美两国。
感觉扩常是个趋势了,如果阿三进常,另外几个二等强国大概也要跟着进来,新的局势之下,新的平衡需要重新搭建,而安理会的权威。。。讲不清了。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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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足印 发表于
感觉扩常是个趋势了,如果阿三进常,另外几个二等强国大概也要跟着进来,新的局势之下,新的平衡需要重新 ...
五常各有各的打算,一句话,能帮上忙的,听话的,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支持非洲在常任理事国有一席之地,这和中洲的亲密关系分不开的,中国只要自然资源,管你牛打死马,马打死牛,西方国家可是要干涉内政的,除了资源还要别人全盘接受所谓的西方民主,美国对日本是口惠而实不至,提供给美国军事基地和资金可以,但你威胁到它的领导地位那可不答应,第七舰队可不是只防中俄朝三国的,其它两国英法几乎是唯马首是瞻,德国要进常也够呛,二战几乎让这两个国家亡国,谁敢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俄罗斯只想维持苏联时期的传统影响力,苏德战争的代价是惨重的,要它支持德国?门儿都没有,本来五常里欧美就占了三席了,俄罗斯可不想再给自己脖子上套根绳,中东地区一直是俄罗斯的传统势力范围,如果不是入侵阿富汗给西方找到一个破门而入的借口,中东哪里能轮到美国发号施令,而借助印度的力量(因为印度离中东很近,又是区域性强国),正好可以加以利用,西边可对付欧美,东边可防着中国,还可以利用越南给中国添堵,这不,最近准备和越南共同在南海有争议地区开采石油呢。
& && && &以上纯属个人肤浅之谈,欢迎感兴趣的纠正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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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按国家规定属于机动车的,政府不要自以为是的定其性为电动自行车。完会按机动车的管理办法管理。
真正的电动助力车,按非机动车管理。没办法管就放开。不要管,不要憨迷日眼的一个字: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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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一下是谁 发表于
楼上是ZF养的狗
请你不要糟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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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10月的一天早上,我沿213省道由北向南去单位上班,单位在乡镇。车上有另外两位,我开着车,车上一共三人。 & & 这条路是新修的,挺宽挺平,是双向六车道,道路中间是双黄线。我走的是靠近双黄线的第3车道,因为路上还有好多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都在第1甚至第2车道走着,更有甚者还有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这3条车道可是机动车道啊,公路最外侧有好几米宽的专门的非机动车道非得不走,真是没有一点交通安全意识! & & 一、出事 & & 我开着车正走着,猛的发现右前方一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突然就从第1车道向我的方向猛拐过来(车手连头都懒得回一下!他以为公路是他家炕头,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前方公路左边有个路口,估计那个人是要往那个路口拐进去),估计当时它的速度在40码左右,我的车速90码多点(这个速度是有点快,接受坛友的批评,这些天我开车再走这条路已经把速度降下来了),发现有情况后我立即踩紧急制动,同时踩下离合、双手握紧方向盘,车上的ABS还真顶用,随着“登登登……”的响声ABS启动了,车子略微颤抖着速度急速降了下来。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也太快了,骑车的人不知道危险已经降临,根本没有减速的意思和采取刹车措施!更主要的是我们横向的距离比较近,只隔了一条车道,眼看着它就撞上来了!大事不好!我下意识的向左打轻微打了方向(我观察到对向车道这个时候没有车),想绕过去它,可惜已经回天无力了,车祸在一瞬间发生了!眼看着它撞到我车的右前角,只听得“当”的一声巨响后,电车和人都不见了……撞击后,车子又向前滑了大概10来米才停下来。我立即熄火、拉手刹、打开四角灯,叫上车上的另两个人从车上下来向车后面跑…… & & 车后,一大片的水,还泛着白沫,当时我还以为是车的水箱给撞坏了,后来才知道那是玻璃水壶给撞烂了,洒了一地的玻璃水。 & & 在我车后的不远处,电动车翻倒在路中央双实线上,旁边坐着一个肥胖的女人(目测至少150斤,150CM左右身高。也幸亏她健硕的身材了救了她,要不可能就伤大发了),大家记住,她现在是坐着的。我们跑到她身边,一滴血也没看到,看来没有什么严重的外伤,心里稍微安慰了一小下。我赶紧问她人怎么样,碰伤哪了没?都哪疼?让她先别乱动,一会等医生来。她看到我们挺紧张她的,居然悠悠然的就躺到地上了(这一点后来我才明白,如果当时我们不是用关心她的态度,而是不给她好脸色,她绝对的跳起来就跑回家了,因为她会怕我们让她赔我的车,这样的情况其他同事碰到好几次了,如果是他们错了,他们会自知理亏)! & & 既然已经出了车祸可不敢大意,我们仨立即分工,有人打120,有人打110报警,有人向单位请假。然后我问这个胖女人家是哪的,亲属的电话是多少,立即打电话给她儿子让他到现场来。过了一小会儿,110和120的车都来了,给现场拍了照片,胖女人坐上120的车去医院了,我们也跟车去了一个人。交警勘察完了现场,就让我把车开到交警队停车场去。 *¥**¥**¥**¥**¥**¥**¥**¥**¥**¥**¥**¥**¥**¥**¥**¥**¥**¥**¥**
上图:我画的事故现场说明图。右图一处说明写错了,碰撞点是车的右前角,呵,手误手误。
上图:从正前方观察KK受损情况。可怜的KK啊!
上图:我的KK终于破了处,伤心呐!
上图:叶子板碰成坑了。
上图:这是电动车车把惹的祸。
上图:KK右耳朵严重受伤!
上图:这里最惨了!KK的钢板太薄了,这么一下就好几处钢板都碰穿了!
上图:从坐着到躺着,那动作挺“优雅”的哦!我呸!
上图:继续装!有种一辈子躺在那别动。
上图:整个右侧伤痕累累啊!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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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交锋 & & 从事故现场去停车场的路上,我方跟着去医院的人给我电话,说对方让我们交医疗费,因为之前我没出过交通事故,没有相关经验,听他这么一说,自己也觉得该出这钱,毕竟不管是谁的责任,咱的车把人撞了,就让我县城的同学送去医院1000元。 & & 因为给对方交医疗费,后来我还挨了批,一位精通交通事故处理的大哥说我不懂,他说,出了交通事故别管医疗费多少,我们都没必要替对方交钱,等事故处理完了划清了责任,该给对方多少再一块给他们就是。再说中间还有保险公司,用不用我们车主赔钱还不一定呢。先给对方垫付医疗费很容易造成被动。至理名言呐!这次的事故处理让我记住了这个经验教训,今后不再办类似的傻事。 & & 说正题吧。我把车停到了交警队的停车场,和同事来到了事故组。录了笔录,把当时发生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跟交警说明白了。刚做完我的笔录,去医院做笔录的另一路交警正好回到了办公室,他说出来的情况让我开始鄙视对方那个“老师”。他说,到医院后,找到对方的病房,还没进去的时候,就听到一屋子的人(都是对方的家属)在热烈的讨论怎么样才能讹更多的钱,还说我的车是外地的(其实我只是挂的外地牌照,我是地道的本地人,呵),多讹点钱!等到交警一推门进去,就看到本来是坐在床边的对方那个“老师”一激凌,本来是坐在床边上的她,一下子就躺到床上了(继续装死吧!),你看交警那个笑吧!交警问“老师”事故当时的情况,刚才进门前还在热烈发言的她居然一声不吭、双目紧闭、牙关紧咬、一脸装死相!交警连着问了好几声,她还是不说话。旁边的她的一个家属说话了“人都快被撞死了,不会说话了!快抢救人吧!”那交警后来说,他实在是憋不住了就说“行了,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是咋回事,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拉倒,刚才我在门外啥都听到了看到了。”说完交警就离开医院回了交警队。那个交警后来还说“狗屁,就这还是当老师的呢,是啥就是啥呗,有伤就治,没伤就是没伤,装啥装,还在我跟前装!啥素质,还没有人家农民说事!”这时我才知道我撞的是一名伟大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还知道了她又开始在医院装死,又意识到我将面临一个怎样难缠的前景。 & & 录完了笔录,拿了扣车单,我赶紧去开会了。 & & 第二天,对方打来电话,说1000块钱花完了,让我去交医药费,我打电话让同学又去交了500元。我心里就纳了闷了,什么伤都没有的人,一天也能花进去1000?是医院太黑,还是对方太黑?看来我是中彩了,两个黑都让我碰上了。 & & 我咨询了一个有丰富车祸处理经验的大哥,他埋怨我为啥不早告诉他这个事儿,说我根本不用给她垫付医疗费,这样会让她赖在医院不出来,最后保险公司那也不一定能都给报销。他经手办过无数过车祸,很少有像我这样替对方交费的。我彻悟,我没经历过这样的事真是不懂啊,差一点自酿更大的苦果。 & & 对方再打电话来要医疗费,我直接告诉她的家属“有伤就治,如果没有伤就别在医院耗着,对谁都没好处。医疗费我是不会再出了,你一点伤都没有,我已经给你们垫了1500元,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如果好说好商量,这个事好处理,不就是钱上说话嘛!双方都是工作人员,都要上班都耗不起。”对方又说,好说什么好说,人出不了院,他娘(看来是那老师的儿子)光头疼、恶心,得检查彩超、B超、核磁共震、CT……我听他这么一说挺生气,就说你们有钱就查吧,我是不会再交钱了,反正我的车是全险,只要保险公司给你们报销,我没意见。最后我跟他说,头不头疼、有没有伤我心里清楚,你也心里清楚,你妈更清楚,你愿意在医院耗着我没意见,不过把钱都花到医院人家医院也是没意见的,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 & 当时我倒是想早点把这个事了结了,赔他们点钱就赔了,谁让咱倒霉呢,不过要是讹诈我是绝对不愿意的,根据她的情况,赔她个一两千块钱我也能接受。当时我也知道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为了省心省事保险不赔我也认了。 & & 谁知道后来对方狮子大张口,车祸后第三天的时候提出了条件,就是除了住院医疗费我全部出钱外(当时大概一共花了不到3000元,含我先期垫付的1500),还要再赔她5000元,就把事了了。他们说这条件还没有商量,少一分都不行!去她亲娘四舅姥姥的!这不是讹诈嘛!玩去吧你!跟我玩!本来吧咱撞了人,计划着那两天有空了就带着礼物去医院看看她,人之常情嘛。听他们这么一说,不想好好处理了不是,干脆我也不见你面了,去医院看你?怕浪费了我那些礼物。那就陪她们玩吧! & & 那以后,她的家属再打电话我一概不接,跟我家属说也不能接,爱咋滴咋滴!她的儿子和亲属还真想的出来,打一次电话能换10个号码,一个不接马上换另一个号,一个一个的不停的换!在我这不管用,不接就是不接了!不是想讹我吗?玩吧。啥时候不想讹人了再跟我谈条件。 & & 后来她们实在没招了,派他儿子到我单位来了两次,正好我都在县里开会不在单位。我听一个经常找我的上访老户说,对方来的那个人(老师的儿子)在我办公室坐着等了我一天,正好他也在我办公室等我,他们俩就说起了车祸的事,对方的儿子跟我们那个上访老户说,如果再见不到我、我再不答应他们提出的条件,他们就来几三马车的人(我估计来不了100人吧,哈哈),在我单位拉横幅、闹事,看我怕不怕!那个上访老户告诉我,当时他听那家伙那么一说,也火了,对那家伙说,你想在这闹事儿啊?到时候还没等你把横幅拉出来就把你们都拘留了,你没看我这么“牙”(“牙”是我们这的方言,意思就是既不说事又厉害、很牛X)又是地头蛇还不敢在这院里造次,你算老几啊你!我们的这个上访老户的一番话说的那个人屁都不敢再放一个了。 & & 三、出院 & & 磨了快一个月了。 & & 一天,我从交警处得知,对方终于熬不住出院了。听说她学校的校长嫌她没病没伤光泡医院,耽误了学生的课,通知她再不上班就处理人了。另一个原因就是后来的医药费都是她自己付的,有伤没伤她自己最清楚,花的是自己的钱就知道心疼了,一个不舍得花冤枉钱就迫使她不得不选择出院。当时交警还跟我开玩笑说“幸亏你没有一直给她交钱,要不她还能再耗下去。什么人呐,现在个别的老师怎么成这副样子了?!” & & 得知她已经出院的消息,她的亲属再打电话来,我接了。对方说,人出院了,都是你逼的!我一听就急了,说:“没人不让你们继续住院,有钱就继续住呗!放心,保险公司给你报销的!花个十万二十万不成问题,只要你敢花,人家就敢给你报销!我的车是全险,够你们折腾的。”对方哑口。然后又谈起赔偿,他说的还是老黄历,照样是讹人,我就说,我不会接受不合理的赔偿标准,要不你们去法院告我吧,我等着,也谢谢你。他说不告我,要跟我闹事。我又说,随时奉陪,谁怕了谁就不是人生的!就这样又是不欢而散。 & & 到现在了还想讹我,没门!啥时候你们头脑冷静了再找我谈吧! & & 后来听说他们还真去了县信访局告我,说我故意把人撞了,不赔偿他们了。人家信访局压根就没理他那茬,让他们找交警队或到法院起诉。后来,他们又扬言到县委书记大接访时候把我告到县委书记那,不信县委书记管不了我。我对中间传话的人说,你告诉他们,县委书记官太小,有种去找市委书记、省委书记和总书记去!只要你们有理,去哪告都能告赢;只要我有理,你们到哪告我都不怕!再后来,也没听说他们去找哪一级的什么书记。 & & 小样,还想跟我玩阴的,老子我接待的上访群众比你吃的米粒都多,什么人我没见过啊?! & & 四、修车 在车出事后一个星期多的时间,我到交警队把车开了出来。车在交警队停了快10天了吧,一共给他们交了50大元的停车费,要不是我找了熟人,如果按他们开的票得交300大元,真黑啊!开车的时候停车场看门老头的脸色那个难看呐!他嫌50元太少,非让我再给他买条烟,我心想去你娘的,你们交警队长都让放车了,你凭啥敲我竹杠?最后还是没给他买烟,直接开车走人。 有一天对方发现我的车已经开了出来,去找交警队的人理论,说为什么事故没处理完就把车放了?交警队的说,你们一直在医院住着,啥时候能处理完?人家车主又不会跑,有单位有房子的,保险公司也跑不了,还怕没人赔你钱啊?对方又哑口。 车开了出来,对于修不修车的事我还有些纠结,有人建议先不要修,等等再说,好吧,那先这样将就着开吧。这样一将就,就是一个多月,每天开着伤痕累累的KK上班、下班,走到哪都是一道风景啊!呵呵。再往后我实在是撑不住了,总不能一直开个“破”车到处跑,人家该多笑话我啊!于是就找了几个人问了问,说车子可以修,不过要找保险公司定损。到了保险公司,定损员给车各个部位拍了照,其实发生车祸当天他们已经在停车场拍了照,当时在事故现场除了通知120和110,我还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他们的人去的晚了,我们已经离开了现场,把车弄到了停车场。然后定损员上内部网查了查各个部件包括扳金的价格,给定了不到1000元。我嫌少,托了熟人找到他们经理,最后给定到了1500元。(在中国办事不找熟人真不行啊!)这还差不多嘛,呵呵,多和谐。找过熟人还有一点是比较好的,就是公司允许我自己找修理厂修车,原则上他们都要求到他们指定的修车厂去修,否则不给报销。 从保险公司回来,趁一个星期天跟同学找到了一家熟悉的修车厂,跟他们谈好了价格,一共800元,包括换前保险杠加保险杠喷漆、换右前雾灯、换右后视镜、换玻璃水壶、换右后门防撞条还有右后门、右后轮眉、右前叶子板、右侧A柱、右前门门框的整形扳金喷漆等项目。谈好这些后,把车放到修车厂,人家说大概得四、五天才能全部弄好。这个时候已经是春节前的腊月二十左右了,我跟修车厂的人说,可别耽误我春节开车啊!对方承诺。6天后,通知让去开车,我一看,整个修理的程度只能打个70分吧,主要问题有扳金工艺不好,有地方不平;喷漆有色差,仔细看能看的出来;给换的零件是副厂件,而且副的还不轻,质量较差。唉,马上到春节了,先这样吧,将就得了。& &
五、法院 对方出院后又过了一个多月。交警队在这中间又给我们分头调解了几次,双方并未见面,因为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没有见面吵架的必要,交警队调解程序结束,出具了交通事故结论性文书,责任划分方面,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 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关于这次的责任划分问题,因为我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太没有经验,同时也是怕对方成了“狗吃糖稀----没头了”,怕对方一直讹着我不放弃,所以在考虑责任划分的时候犯了错误。从这次最后处理的结果来看,最好的结局应该是由我来负全责,因为保险公司是按照我的责任大小来按比例支付保费的,而对方是电动车没有保险,所以这次“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的结论让我们双方都损失了钱,只有保险公司省了钱。这是后话,具体情况在帖子下一节我再细讲。 到了2010年12月底的时候,前文提到的那个大哥突然给我个电话,内容挺有意思,是说,我这次车祸的对方托他们学校的校长找到我这个大哥,让他帮助处理这个事故。原因是对方觉得我这个大哥在处理交通事故上经验丰富人脉广,就托人找到我这大哥当她的代理人。我晕个先,笑个后。还真有这样的巧事儿,可真好玩了,我这个大哥成了对方的代理人。大哥在电话里还说,对方还在想办法跟我闹事,已经被他阻止了,对方现在还不想上法院打官司,就想着怎么逼着我拿钱给他们,我说,交警那边调解程序已经结束,已经出了事故结论材料,现在不经过法院不能付款给他们,保险公司不给报销的。大哥说当然知道这个,打电话就是跟我商量这个事,他还得想办法让对方走法院程序,这样对我最有利,对对方也没害处。我当然同意这个方案了。 后来,经过大哥的努力劝说,对方终于明白过来味了,同意去法院起诉我。 办理起诉的环节就不多讲了,春节前几天我接到大哥电话,让到法院取传票。上写开庭日期是3月9日。开庭前再无纠缠,相安无事。 转眼到了开庭的日子,因为有那位大哥从中周旋,已经和民庭的审判员以及保险公司方面讲好,双方依据交警队事故责任划分按庭外调解解决,保险公司依据法院的庭外调解协议按保险合同赔偿。协议签字很顺利,事故双方当事人在车祸后第一次见面,心平气和,十分和谐,呵呵。 六、赔付 按照在法院达成的协议,保险公司应赔偿医疗费3000多元,加上对方住院期间对方的误工补贴、陪护人员的误工补贴、交通费等等项目一共近6000元。当然这其中有我先期垫付的1500元医疗费,付给了我,其余给了对方。之前对方通过大哥要求我付少量的精神补偿费,为了大哥的面子,我答应付给她500元精神补偿(这笔钱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法院起诉费一共50元,双方各付了一半。 涉及到事故中的车损赔偿,前面我也提到过,我修车实际花费了800元,保险公司给定了1500元,一开始我还想着从这项能“赚”700元,减去上面说的我要付给对方的精神损失费500元及其他杂项,我盘算着这次事故我正好不赔不赚。可惜好梦不长久,我想错了。保险公司实际赔偿我的车损部分实际只有不到900元,我问保险公司是怎么回事,他们答复说如果我是全责那就赔我全额1500,但是我只是主要责任,按他们规定是按比例赔偿我的,算下来就是不到900元这个数。再努力力去说也没法改变。去他亲娘四舅奶奶的,你们咋不早说啊?让老子空欢喜了一场,泪奔呐!这下子美梦泡汤了,原想的是不赔不赚,实际上我净赔了500多大元。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当初我还如在交警队要个全责呐!经验呐,教训啊,惨痛啊! 不知道保险公司给对方的医疗费等是不是也按的这个比例算的?如果是这样对方也是少得到赔偿款。管不了她了。 七、反思这次事故的经验、教训 从这次事故的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多半年时间,事故处理全部完结也有近三个月时间了。其中,有好多的经验教训值得总结、记取。我这是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有些情节记忆犹新。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写这个帖子以及为什么写的这么详细的原因所在。有些车友可能觉得,看我写的帖子咋跟看小说似的?呵呵,我保证,帖子里的事情全部是我的亲身经历,没有一点的虚假,包括我找熟人摆平一些事情,我也不去避讳,为的是还原真相,给车友们以警醒。不同的人可能从我描述的过程中体会的不同的东西,无论褒或贬,我都会欣然接受,只要大家能从我这次的事故中吸到一些东西,不管是经验抑或是教训,都是我希望看到的。啰啰嗦嗦又说了这么多,下面开始总结: 1、控制车速 能慢别快。我这次事故发生时时速在90+,这条省道限速我查了下是80,我已经是超速。同时,当时路上有很多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走在机动车道上,其实是很危险的,我应该更慢些,多注意观察。可我以为以往天天这样开车都没有事,那次还是按老经验办事,结果意外发生出了事。所以,控制车速,注意观察,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远离“四害” 所谓“四害”,是我总结的对交通安全威胁最大的公路“四害”,即大货、大客、出租、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无论什么样的道路上行驶,我们注意远离上述“四害”,我们才能远离车祸。 3、正确刹车 紧急刹车一定要踩死刹车踏板。关于刹车的问题,我想多说几句。帖子的回复中有车友质疑,说我在紧急制动时,同时踩下了离合,说我的方法是错误的。我认为,在有ABS的车上,正确的刹车方法就应该是先踩下离合器,再踩下刹车。原因我不想多说,有反对意见的车友可以看一下这个视频,对你绝对有用,很可能会颠覆你关于车上ABS及刹车的认识。这个视频我看了无数次了,也照着那个方法专门练习了好多次。视频网址是:
4、及时报警 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要做的是报警,如果有伤员要尽快叫救护车,同时不要忘了通知你的保险公司。有些同学因为出了事故没报警,觉得事故很小没必要找那麻烦,最后被人讹上了,付出了不该付的赔偿。所以,我认为发生事故一般来说应该“经公”处理,把事故的处理纳入法律的范围内,这对于维护我们的权益,避免讹诈很重要。 5、是否调解 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队一般都有交警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的程序。如果你的车没有保险,那这段话不适合你。如果你车有保险,请你在接受调解意见之前,一定要和你的保险公司沟通好,一是要了解保险公司对于你们的这种调解书认可不认可,这关系到保险公司赔偿不赔偿。二是要了解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你的保险公司是按什么标准去支付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这个调解,那么别管交警说的再好听,对方忽悠的再起劲,你也不要去签字,下面你只有一条路走,就是经过法院处理。这样你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6、责任划分 你要知道,你的保险公司是根据你在事故中责任的大小来按相应比例给你赔偿的。如果你没有责任,保险一般是不赔偿,而让你找对方的保险公司,那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或者额度不够呢?这是个问题啊!我的经验是,在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没有保险的情况下,对方的人没有死亡、对方的伤势不会造成后疑症不会产生后续费用以及你有足够的信心(我的这次车祸就属于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还是跟交警队要个全责吧(当然这之前你要做足功课,看你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额够不够支付对方的所有费用),这样一来你的车损会按全额给你赔偿(如果你没买不计免赔,会少赔你一点点),对方产生的各种费用保险公司也会全额赔偿(除去不报销的药品,对精神损失也不赔偿),这样一来,你的损失会降到最低。我这次车祸就吃了责任划分上的亏了,由于我没经验所以没要全责,保险公司在赔偿上打了折扣,我们双方都少得到了保险赔偿,倒让保险公司把钱省了! 如果车祸双方都有保险,那要了解下双方的各项保险品种和保额各是多少,这个时候,车祸双方要精诚团结,共同想办法,把车祸中的各种损失尽量全部的让两方的保险公司来负担。要想做到这一点,有可能要把双方实际应该负的责任做一下调整,让交警队按你们商量的意见去出事故处理意见。一句话,想办法榨干保险公司,确保我们少赔钱甚至是不赔钱。 7、协议签定 车祸的赔偿协议有几种方式,有的可取,有的不可取。 一是私下协议,就是双方自己商量如何赔偿,没有有关机构人员参加。一般不可取,保险公司不认可这种私下达成的协议,所以不会赔偿。但小额的、没有后疑症的现场处理除外,它方便呐! 二是有保险公司参加的协议,就是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好,在保险公司人员介入下,双方就车祸赔偿达成的协议,这是个比较省劲和快速的方法,取决双方的态度和保险公司的态度,保险公司根据这个协议支付赔偿,这个方法免去了法院起诉的烦琐。 三是交警主持下的调解,这个协议签字前要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应该按这个协议支付,不过也有“二般情况”,这个“二般情况”就是我们要避免的,总之,你保险公司给赔、给赔到位我就签,否则,还是上法院吧! 四是在法院的庭外合解,这个速度比较快,在法院的调解下签定的协议一般都把保险公司拉上(保险公司也是被告之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没理由不赔,不敢不赔。 上述几种协议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都不成,只有让法院判决这一条路可走。总之,在赔偿方面,最好不要脱离了法律的轨道,否则比较危险,将后患无穷。 8、多找熟人 呵,其实这点不用多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出了事故后,医院、交警、保险甚至法院等关键环节能找熟人的尽量多找熟人吧,对方也在找熟人,人人都在找,不找的话你肯定会吃亏的!
以上只是本人对于一次事故后对事故处理的粗浅认识,有错误或不当之处请各位车友不吝赐教,本人虚心接受各种批评和建议。
帖子的最后,希望车友们每天都是“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注意安全,远离车祸!
(全文结束)本帖转自汽车之家论坛nhxlzzsw
这年头谁还敢是好人啊!哎!不被宰就行了...&
我居然都看完了,不过我觉的你们都不是好人。&
楼主发帖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支持楼主!顶
楼主发帖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这个在汽车之家乐驰论坛看到过
楼主发帖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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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过和楼主同样的遭遇,只不过我最后被讹了四千多块钱,并且我最倒霉的是那个大妈骑着电动车找不到刹车的把手在哪,然后是从车的后面撞的我的车,但也被赖上了,唉,现在的人啊,有良心的已经不多了
这种情况应该下来先镇住他&
谢谢楼主。
支持楼主!顶
呵呵,谢谢楼主分享额
支持国产 发表于
这个在汽车之家乐驰论坛看到过
嗯!就是从那搬来的!感觉学到了很多...
终于看完了耽误俺看别贴发言了,不过挺值得,学习了
花开的季节 发表于
我也有过和楼主同样的遭遇,只不过我最后被讹了四千多块钱,并且我最倒霉的是那个大妈骑着电动车找不到刹车 ...
只能怪自己倒霉,远离电动车,说必定那会儿他就拐个弯...
宅男宅女客服 发表于
呵呵,谢谢楼主分享额
就是为了让大家多了解点东西,我就受益匪浅...{:4_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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