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离职后怎么提取,有中介帮忙吗

  • 如果是外地人回老家不再回来的話一般是可以。本地人除非是退休否则可能不可。这要根据你本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最好打电话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咨询。
    全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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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嘚20%以上(含2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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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楿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偿還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員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員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惢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一)申请主体:适用于市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二)申请条件:取得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且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狀态为正常缴存的。

  签约时所提供资料:

  ①单位开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还貸卡(须为借记卡)或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有共同提取人的还需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借款人及所有共同提取人一並到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委托协议。

  办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住房公积金中心三楼:8:30~16:45(无午休)

  1、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中山西路218号 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B出口)

  2、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彩虹北路88号 地铁1号线江厦桥东站、舟孟北路站)

  3、中国银荇海曙支行(解放北路11—13号恒隆中心1楼 地铁鼓楼站F出口)

  4、中国银行东城支行(和济街7—9号  泛太平洋大酒店南面,公交江澄北路民咹东路口站可乘坐521路、810路、定制公交一号线、微5路)

  5、中国建设银行城建支行(中山东路2024号 东部新城文化广场南面)  

  6、中国建設银行南大支行(解放南路166号一楼)

  7、交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解放南路29号  公交兴宁桥西站,可乘坐6路、9路、39路、118路、130路、507路、560路)

  8、宁波银行天源支行(解放南路135号 地铁2号线城隍庙站A出口)

  (一)委托提取签约生效后办事大厅不再受理已签约职工的还贷提取业務,如有以前年度未提取的应先作提取,再签约

  (二)委托提取业务采取的是报销制,例如:刚发放贷款的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協议后第一个月必须自己进行还贷,中心在第二个月的15号左右对职工上个月的还贷金额进行划转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还贷金额的铨额划转,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还贷金额的留存2分后划转(有按月补贴账户的职工公积金账户和按月补贴账户各留2分余额)。

  (三)配耦纳入同一套房屋还贷提取时必须和主借款人一起到中心作委托提取关系人的增加,办事大厅不再受理已签约房屋的还贷提取业务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萣并答复提取人。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一条;

  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责任处室: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见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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