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企业所得税计算器2017 怎样计算税 2017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日至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下同)的、自 日至日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问:什么是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  答: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问:如何计算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5.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从2015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限定。按照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问: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要本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本年度预缴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定额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7.问:新办企业当年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答: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  8.问: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但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优惠?  答: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  9.问:小型微利企业本期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下期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否享受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下一期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仍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一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汇算清缴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小于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缴以后年度的所得税。  10.问: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优惠政策衔接期,对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有什么影响?  答:(1)对于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以及日(含)之后成立的,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  (2)对于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分段计算 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10月1日之前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低税率政策,按20%税率缴纳税款;10月1日之后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  11.问:2015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今年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是否都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答:不是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税种,由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小微企业所得税新的优惠政策适用于今年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新优惠政策规定主要涉及今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且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 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分段计算其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其10月1日之前的利润部分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按20%计算缴税;10月1日之后的利润部分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相当于按10%计算缴税。  12.问: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优惠政策衔接期,如何分段计算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答: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分段计算2015年 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月1日之前及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分别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之前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10月1日之后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其中: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13.问: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优惠政策衔接期,如何计算全年减免税额?  答: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分别减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税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之前享受减低税率的减免税额=10月1日之前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5%  10月1日之后享受减半征税的减免税额=10月1日之后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15%  全年减免税额=10月1日之前享受减低税率的减免税额+10月1日之后享受减半征税的减免税额  1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期计算填报减免税额示例:  某小型微利企业A公司成立于2015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截至日,A公司全年累计实际利润为24万元。A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A公司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分段计算步骤如下:  (1)月份:  实际利润=24万元×(3÷12)=6万元  减免税额=6万元×15%=0.9万元(2)月份:  实际利润=24万元×(9÷12)=18万元  减免税额=18万元×5%=0.9万元(3)2015年全年:  减免税额=0.9万元+0.9万元=1.8万元(注:为方便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前税务机关电子办税服务厅及各类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已设置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自动计算功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得税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
 前&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近几年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其中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较强的政策效应,扶持了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为使小型微利企业及其财务人员清晰地了解税收政策,正确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全面梳理了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特编写了本文,为落实支持小微发展税收政策贡献绵薄之力。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
  财政部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今年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10万元(含10万元),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上发布的《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仅43.1%的参访企业表示享受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去年8月1日起推行的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福利。  优惠范围扩大   财政部网..…
国务院2月25日常务会议决定,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一、政策把握根据《.....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继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调整为20万.....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
前言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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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企业免税政策再调整,免税额由2万提至3万,年减税超300亿。
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日起至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细胞的小微企业再获免税新政。
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日起至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去年8月1日,国家对微小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度是2万元,此次新政将这一额度提高至3万元。
财政部此前表示,免税额度为2万元时,每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减税300亿元。此次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后,减税规模将超3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年内第二次出台对微小企业减税政策,实属罕见。今年4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日~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此次新政则在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免税力度上加码。
年内两次出台微小企业减税政策,是迫于经济放缓的压力下的稳增长措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9月底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从财政政策来看,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进一步给小微企业减轻税负。
这意味着,若新政不再延期,2017年小微企业月销售免税额将重回2万元。","updated":"T07:06:15.000Z","canComment":false,"commentPermission":"anyone","commentCount":0,"collapsedCount":0,"likeCount":0,"state":"published","isLiked":false,"slug":"","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rating":"none","titleImage":"/v2-b4561cee1f18516fbdbae0cce41bd1de_r.jpg","links":{"comments":"/api/posts//comments"},"reviewers":[],"topics":[{"url":"/topic/","id":"","name":"注册公司"},{"url":"/topic/","id":"","name":"政策"}],"adminClosedComment":false,"titleImageSize":{"width":616,"height":410},"href":"/api/posts/","excerptTitle":"","tipjarState":"closed","annotationAction":[],"sourceUrl":"","pageCommentsCount":0,"hasPublishingDraft":false,"snapshotUrl":"","publishedTime":"T15:06:15+08:00","url":"/p/","lastestLikers":[],"summary":"总结2017年微小企业免税额相关消息如下: 微小企业免税政策再调整,免税额由2万提至3万,年减税超300亿。 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日起至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reviewingCommentsCount":0,"meta":{"previous":null,"next":null},"annotationDetail":null,"commentsCount":0,"likesCount":0,"FULLINFO":true}},"User":{"qian-bai-li-26":{"isFollowed":false,"name":"[已重置]","headline":"","avatarUrl":"/da8e974dc_s.jpg","isFollowing":false,"type":"people","slug":"qian-bai-li-26","bio":null,"hash":"370f90f691e6ac76f3e1ba14d845eb00","uid":098000,"isOrg":false,"description":"","profileUrl":"/people/qian-bai-li-26","avatar":{"id":"da8e974dc","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adge":{"identity":null,"bestAnswerer":null}}},"Comment":{},"favlists":{}},"me":{},"global":{},"columns":{},"columnPosts":{},"columnSettings":{"colomnAuthor":[],"uploadAvatarDetails":"","contributeRequests":[],"contributeRequestsTotalCount":0,"inviteAuthor":""},"postComments":{},"postReviewComments":{"comments":[],"newComments":[],"hasMore":true},"favlistsByUser":{},"favlistRelations":{},"promotions":{},"switches":{"couldAddVideo":false},"draft":{"titleImage":"","titleImageSize":{},"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can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title":"","titleImageUploading":false,"error":"","content":"","draftLoading":false,"globalLoading":false,"pendingVideo":{"resource":null,"error":null}},"drafts":{"draftsList":[],"next":{}},"config":{"userNotBindPhoneTipString":{}},"recommendPosts":{"articleRecommendations":[],"columnRecommendations":[]},"env":{"isAppView":false,"appViewConfig":{"content_padding_top":128,"content_padding_bottom":56,"content_padding_left":16,"content_padding_right":16,"title_font_size":22,"body_font_size":16,"is_dark_theme":false,"can_auto_load_image":true,"app_info":"OS=iOS"},"isApp":false},"sys":{}}上海深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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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一、小型微利企业简介
  小型微利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小型微利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热点问题
  1.一个查账征收的企业,如果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条件,但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度预缴时如何填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规定:“三、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因此,可根据该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自行在预缴表上填报优惠享受情况。
  2.一个核定征收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如何享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规定:“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3.四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规定:“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4.新政策出台后,对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中关于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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