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管道安装顺序储藏室小屋内有公用管道算公用面积吗

哪些属于公摊面积
哪些属于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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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 哪些属于公摊面积?
推荐回答:(一)公摊面积如何分摊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二)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1、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1)+(2)+(3)=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即为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三)自行车库算公摊面积吗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楼服务的设备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自行车库为公共场所,则可以作为公摊面积,反之则不能。
(四)易被忽视的“大公摊”
目前,绝大部分新住宅在开始做建筑设计之前都会明确告诉设计师,未来客户需要的建筑面积范围和配比。之后设计师严格执行,发展商认为平安无事,等所有图纸报批完成,开工建设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做面积预测时,一下子发现实际销售的建筑面积都超出了原先设定面积。
于是发展商变得每天提心吊胆,担心他的房子不能不能卖得掉……以上情景在发展商的开发过程中比比皆是。到底谁出了问题?答案是“大公摊”的毛病。
原来,建筑师在帮新住宅测算所谓“建筑面积”时,绝大部分只分摊了“小公摊”,也就是当屋公摊面积,而忘了“大公摊”。
实际上,“大公摊”在公共分摊面积中的比重很大。如果建筑设计中摊了“小公摊”面积,那实际销售面积会再增加3%~8%的面积。有时,在一些总体和单价控制很敏感的项目中,5%的单位面积超出很可能使一个楼盘面临险境。
要避免这种尴尬的局面,发展商必须事先心中有数,有两个方式:一个是给设计院面积指标时预先缩小,留有余地;二是在拿到设计师的计算结果时,问清公摊内容,适当按比例加大建筑面积预估值。
(五)应对公摊面积的陷阱
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种种问题,有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订面积条款时要写细,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具体的长度尺寸表示出来 ,不要标平方米,而要标多少厘米长,这样自己以后有可能检测出来复核一下。
具体到复核方式,消费者有权从商店里购买一个皮尺,对自家房屋的公摊面积进行测量、复核;或者双方共同聘请一家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会,对有争议的面积部分进行检测。
假设有一个尽寸是虚假的,消费者就有权推定所有的尺寸都是虚假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房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推定开发商有过错,消费者就有权拒付公摊面积的全部价款。
在主张对面积进行复核的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违约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现行的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太少,让欺诈这一方肆无忌惮。必须写清楚,假设面积尺寸差一厘米,就有可能每一厘米赔给你一千块钱,这样作假的人才不敢作假。
(六)垃圾面积经常出现的地方
走廊:套内设计不当的过道,可能会达5至10平方米。而且,按现在设计的过道宽度,除了走路,基本上没有什么用途。曾有一个著名楼盘的某套户型,次卧的面积是7平方米,而到达该卧室的过道面积达到了6.4平方米!
进深:增加楼型的进深是在严格的规划控制下有效地增加一个楼盘销售面积的常用办法。因为进深每增加一米,该户型面积就会增加大约8~10平方米并提高使用率。如果增加的面积可以利用,就无可厚非。但一般而言,70%的可能性增加的是垃圾面积,因为这样会造成客厅和餐厅面宽和进深比例的失调。
阳台:现在的户型设计,每户大约有面积不小的阳台。好的设计将阳台功能细分成阳光室、观景平台、服务阳光等等,不好的设计中,阳台是增加进深的办法之一,而且不太引人注意。
卫生间:新设计的楼盘中,大都有两个以上的卫生间,一般次卫在4至6平方米之间,主卫则不一定,小的6至8平方米,大的达到了20平方米。但根据经验,卫生间在3至6平方米之间的好用程度并不与面积成正比,而与设计的关系非常大,尤其是管道井、通风井、入口开门位置等关系极大。如果设计不当,这里也会出现几平方米的垃圾面积。
公摊面积 指哪些地方
推荐回答: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即指各产权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注明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房屋面积以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测绘部的测绘结果为准,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以此为准。 公摊面积和房屋设计还有很大的关系。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有:  1、户型 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一样的,典式楼和板式楼是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 正如你所说,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  3、公共设施 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 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多层:8%——15%  小高层: 10%——20%  高层:15%——30%
公摊面积的定义是什么 包括哪些范围
推荐回答:楼道
高层的话还包括电梯
什么是公摊面积?
推荐回答:  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公摊范围: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摊面积的定义是什么 包括哪些范围?
推荐回答:不少读者反映,即便知道如何测如何算,光凭一己之力,房子的公摊面积也很难弄清楚。戳穿依附于公摊面积的种种虚幻假象,梳理纠结在公摊面积背后的诸般利益算计,呈现当下公摊纠纷之困,提出规避“公摊陷阱”的建议,还读者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公摊面积。第一步,我们要弄清楚公摊面积具体指什么,包括哪些范围?定义公摊建筑面积,建筑学术语。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公用建筑面积[1]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公摊范围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相关阅读:商场公摊面积怎么算沈阳住宅公摊面积高达达10%-16% 市民期待取消公摊房屋公摊面积占多少才算合理?建筑公摊面积怎么算?解读商品房公摊率公摊面积一般多大?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房屋公摊面积具体是什么意思
推荐回答: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  一、 公摊范围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 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三、公摊计算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四、 面积明细  这个公摊表要包括:  (1)把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购房人,以便购房人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2)开发商也应把购房人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购房人查验和监督。
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吗
推荐回答:建筑面积包含公摊,是你的使用面积也就是套内的净面积加上墙体占的面积(其中阳台算一半,飘窗不算面积)和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含楼梯电梯、入户大堂、小区绿化等,是否包含停车场要具体看购房合同。公摊面积是你的户型乘以户型的公摊系数得到。公摊系数是开发商依据总公摊面积和户型计算的
什么是公摊面积?有什么用?
推荐回答:比如说楼梯间,电梯,附属部分用处可大了,就是你不用也要交钱的地方象楼梯间、消防前室、各种机房、电梯厅、公共大堂,楼层走廊等都是公摊面积,主要是一些辅助用房,是住宅楼的重要组成部分
哪些面积不应计入公摊面积
推荐回答:公用建筑面积的公摊遵循的是“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 ······1、楼梯间、电梯间等不纳入与之不相通的房屋的分摊范围; 2、按物管有关规定设置的物管用房不纳入公用面积进行分摊; 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纳入公摊; 4、为小区服务的文教、卫生、商业等公益事业房屋不纳入公摊; 5、为小区服务的供水、供电等设备房作为物管配套用房不纳入公摊; 6、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纳入公摊; 7、权利人之间根据协议合理划分公用部位的,该部分不纳入公摊。
买房公摊是什么意思 公摊面积怎么算
推荐回答: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涞姆指羟揭约巴馇?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   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   1、户型 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一样的,点式楼和板式楼是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 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   3、公共设施 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 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求助住房公摊面积多少属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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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这么大是有可能的&虽然不合理,但是如果如何规范就合法&公摊多少关键看公用面积有多少。&你的公摊系数达到40%,确实很吓人。&当时给你选房的时候就应该提供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的。
住房公摊面积多少属于合理
推荐回答: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房屋公摊面积怎么算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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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晓得公摊面积有哪些
推荐回答:各产权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规定有哪些?
推荐回答: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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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公摊面积
/nb/zhishi/249d059a14ea5c61.html我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收房的时候发现地下室内有公用上下水管道使地下室不能正常使用我要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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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收房的时候发现地下室内有公用上下水管道使地下室不能正常使用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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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解答问题:40765条
如果与合同中约定的商品不符,构成违约。可要求降低房价或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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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一起利用起来这样容易租出。现与一租家签十年合同。对我说三年后你不租给此商家可砌墙还我。一是公用面积都被他打通利用怎么还我?二是整个布局业态已被其破坏,原本我商铺东西二扇门都能进顾客,现东面连同原本通道一起被一商家占用,求律师如何维权应对?
你好,你们之间对商铺的利用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且你没有同意是可以维权的。另外,对方签订的十年合同部分无效。建议寻求律师帮助,起诉维权。
购买的商品房内有公用消防管道购房合同中并未明示购房时售楼人员也并未说明体积很大裸露于墙体外影响美观请问开发商这样铺设违法吗我们业主能提出索赔或者退房吗因为此事导致的交房延期应由哪方负责。
你好!开发商铺设管道如果符合设计规范,就是合法的;反之,即违法。业主突出索赔,应当得到支持。
把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计入了公摊公用面积,这个是不行的吧?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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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所代理了一起关于居住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权及经营收益的案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管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利用属于业主所有的地下室进行经营,侵犯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收益,要求法院判令被
前不久,我所代理了一起关于居住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权及经营收益的案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管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告上法庭,认为被告利用属于业主所有的地下室进行经营,侵犯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收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地下室的的经营行为,将地下室的经营权交给
前不久,我所代理了一起关于居住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权及经营收益的案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管理该小区的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利用属于业主所有的地下室进行经营,侵犯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收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地下室的的经营行为,将地下室的经营权交给业主委员会,返还历年的租金收入,并赔偿全体业主的经济损失。在代理该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仅是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甚至一些著名的专家、学者在居住小区的公共区域问题上都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那么,地下室的的经营权和产权究竟属于谁所有?我们认为:地下室的经营权是依附于地下室产权的,谁拥有地下室的产权,谁就拥有地下室的经营权。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我们认为: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DD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上述观点的理由是:一、依据所有权原理,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而居住小区的开发商作为房屋及辅助设施的建设单位,对于地下室的产权属于原始取得。因为原始取得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开发商投资建成商品楼,就是通过生产方式原始取得了商品楼中全部房屋和空间的产权。而继受取得是指因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行为,使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取得的所有权,比如购房人通过购买商品房而取得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开发商将原始取得的包括商品房在内的房地产产品出卖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支付价款后,取得了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但是,业主所取得的也只是所购买房屋及约定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并没有取得未购买和未分摊面积的所有权。因此,地下室中未分摊的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并没有转移,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二、通过现行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也可以判断出未分摊的地下室属于原建设单位所有,而不属于业主。以市为例:1、依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规定,可分摊的公用面积为: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作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规定说明了业主享有共同共有权利的范围只是分摊的各种设施、设备用房,不包含地下室的其他部位和空间。业主在买房时仅仅支付了分摊面积的价款,没有支付未分摊面积的价款,因此,依据《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业主没有支付未分摊面积的对价,当然就没有取得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2、依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也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地下室有大量的空间没有分摊,也没有出售给业主,是可以由开发商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并不属于公摊面积,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对其自营、自用。3、我们收集到了北京市一些商品房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发商与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关于分摊面积的约定,从实践中也可以看出,业主不可能购得地下室的所有权。以北京市的商品房为例:大多数业主分摊并拥有共有权的公用部分只是:水箱间、水泵房、集水坑、风机房、管道间、电气井、设备井、正压送风井、电梯井、电梯前厅、过道、&接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垃圾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上述分摊的公用部分并未包括地下室中的其他部位。因此地下室未出售以及未分摊部位的产权并没有发生变更,仍然属于原始产权人DD开发商所有。4、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业主购买房屋后,就自动将开发商所有的未分摊和未出售的其他,都无偿划拨给广大业主所有的规定。因此,业主并没有可以无偿取得地下室未出售及未分摊部位产权的法定依据。三、依据实务中办理产权的手续,也说明未出售、未分摊的面积不属于业主。实务中办理产权先是由开发商办理整栋楼房的产权,而后随着商品房的销售,各购房人取得自己所购买的房屋面积的产权,开发商在整栋楼房中的产权面积逐步扣减,未出售的产权面积,因所有权未发生变动,其产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购买房屋后,所办理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房产面积只含有其购房的套内面积和已分摊的面积,而不含有未分摊的面积和开发商还未出售的面积。故业主要求对自己产权证中不包含的部分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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