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媒体工具,驾驭公众从众心理的例子和圈子效应

把吴钩看了——中国微博:舞台、博弈与批判
把吴钩看了中国微博:舞台、博弈与批判
琴心三叠道初成——三个微博
梦里不知身是客——博主交叉定位法
天光云影共徘徊——微博的内容分类
叁 随风满地石乱走
——微博的讯息流动
群山万壑赴荆门——微博社会的心理流向
红楼隔雨相望冷——微博内外的人群
周公恐惧流言日——微博谣言的解剖图
孤灯不明思欲绝——中国微博的愤怒与躁动
汀上白沙看不见——微博是平民的盛宴与未来
十二楼中尽晓妆——嘴脸的秀场:微博中的人性
琴心三叠道初成
&&&&&&&&——三个微博
2006年3月和2009年8月,这是两个寒热开始暗暗变化的平凡月份,但推特和新浪微博的诞生,开启了人类和中国人一段崭新的“说话”历史。日,CNNIC发布:至当年6月底,中国网民总数5.38亿,微博用户2.74亿。而同年8月16日新浪发布的数据显示,仅新浪微博用户就已经达到了3.68亿。
但这些不是我要说的。虽然数字如同我们最伟大报纸的发行量一样总是让萎靡不振的新闻市场显得欣欣向荣却难辨其意,但其实一言以蔽之:“人多”,也就足够了,我不关心,只要其数量足以支撑本文所要阐述的一切,这,也就足够了。
在我看来,有三个微博并行于世:技术的微博、商业的微博、社会的微博。其中,高精尖的技术微博和高大全的商业微博不是我所能了解的事、了解也不多说,在此我只论述这“社会的微博”。
“社会的微博”具备两种特性、或曰功能,即:“作为媒体”的微博、和“作为工具”的微博。这两者有交叉,但是泾渭分明。作为“媒体”的微博,其内容社会化,受众广泛化,目的在于“传播”,定位在于“舆论和文化”。而作为“工具”的微博,其内容社交化,受众具体化,目的在于“传递”,定位在于“消息和好恶”。
当然,从某种广义来讲,媒体即工具。但这只是加深了“社会的微博”的复杂性,使其交叉部分更为纠结和隐蔽,并不影响我在狭义上对其进行的分类。
“社会的微博”,其含义在于,第一,微博这个平台属于最广泛意义的社会、也即社会中的每个人而不是定语复杂的上流、下流、草根或精英;第二,微博这个平台本身已经形成为一个承载于传统意义的社会概念之上的一个新的、真实的社会。说其新,是因为在微博这个社会形态中,人际交往的目的、方式与传统社会有着明显不同的区别但又本质契合;说其真实,是因为微博这个社会平台无论在其与现实生活的融合度还是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力上,都已经与互联网上其他平台(如聊天室、论坛、博客等)有了明显的不同,所谓“虚拟”二字已经不能周延定义“微博”这个互联网产物。因此,在物理或技术层面上,微博虽然产生于互联网、依附于互联网,但是只要将其视为一种“现象”、“存在”这一稍加宏观的角度来评判就会发现,微博它其实源于社会、融于社会、等于社会。
微博的社会性是它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性质。其他特性都是附庸。只有确认了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微博的建设者和破坏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及影响时才能找到最坚实的根基和依据。
而本文的另一个目的是,在姑且认可仅新浪就拥有3.68亿微博用户这个数据的真实性的前提下(即便不真实,亦可以预见,这个数字必将只是新浪微博发展史上的一个中点而非终点),我们可以大致估算出新浪微博用于维护、管理微博平台的团队数量以及相应成本:以日发微博1亿条计,在目前微博用户能够感受到的微博管理(或被管理)程度的要求下,根据内容管理拓扑结构、技术软件反应速度、人工处理操作时间等条件综合推算,没有超过一千五百人直接负责内容核查及处置,是根本达不到标准的。其他微博平台根据其日发帖数量亦可推算出直接负责内容管理的人员数量。人数即成本。这个成本还将随着微博用户数量的增长而持续上升、并终将达到企业核算项目成本与收益(即便是所谓“综合收益”)的临界点——只要目前的管理模式不变,这一天很快到来。更何况,微博运营企业还要面对来自社会管理层的政治性标准和来自微博用户群体的自由性标准的双重压力,这更加剧了微博运营企业自身在生存与发展之间抉择的艰难性,而远远已经不是(而不是“不仅是”)评判、取舍和改进企业的“产品”那么简单了。
怎么办?两条路:第一、从长远看,最根本的变化将是:必须、也不得不彻底改变“微博”是一种“企业产品”的定位,而将其定位于社会服务、公共设施,纳入社会管理范畴。这样做的含义,并不是说微博从此属于政府,而是将其变成类似水电、通信的管理模式。比如说,你不能说“移动通信”是属于哪一家企业的“产品”,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运营”移动通信业务,但任何一家企业所运营的“移动通信业务”,都必须符合“通信”这一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比如说互联互通、比如说携号转网,不能说联通的电话打不了电信的号码。这就是社会服务、是公共设施,运营者必须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而公民有(可能会有偿)选择使用这种服务的权利。原因很简单,任何一家企业,终将承受不了“管理微博”这一社会任务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它终将会发现,有朝一日,“企业的产品”已经大过“企业本身”;“产品的风险”已经大过“产品的利润”,那么,在承认“企业”这个词首先是盈利工具的前提下,这种越来越趋向于整体负值的“企业产品”,终将会被企业不得不抛弃。但同时这个产品又不会被它的用户抛弃,于是要么陷入牛奶倒海的结局、要么纳入社会收养的牢笼,这将是宿命。
第二、从近期看,在本质改变尚需时间的前提下,必须从管理模式下手,要建立真正现实可行的“微博管理体系和方法”,而绝不能指望靠一些所谓的应景“规则”、“宣言”、“自律守则”等老旧办法就能达到管理目的,那你也太小看微博了。
谈到管理,最重要的是,你首先要弄清楚你所要管理的对象它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它的本质是什么,是火?是水?假如你错误地定了性,然后用治水的办法去管理火,那么,你越是自诩为大禹,你用的方法就越会离谱,你犯的错误就越会巨大,你达到的效果就越会背离。换言之,你为了探寻“管理方法”召开多少个研讨会、制定多少条粗细则都无济于事,只会事与愿违、越走越远,不断陷入遭遇抵抗、加大压力、更大抵抗、更大压力的道魔之争,形成对立和双输。
以现状观,目前的管理模式就是这样:大抵管理者有“参照几十年来已经运用纯熟的对媒体管制的方法对微博进行管理”的普遍认知,线上管理方式为“引”、“删”、“封”;线下管理方式为“约”、“束”、“抓”。六者并用,除了造就了一批草根明星、转世达人外,其效果了了,有目即见。
为什么?微博,它究竟是什么?是火?还是水?我们且把大幕拉开,走进微博这个国,看看里面的人民,看看他们的手中的工具和武器,看看他们的面孔和内心,看看他们的束缚和挣扎,看看他们的盼望和未来。
然后再说。
梦里不知身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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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交叉定位法
3.68亿,假如是一个国家,那基本上就是1911年的中国人口数(1934版《中国年鉴》)、或2000年的中国家庭住户数(第六次人口普查)。美国人口数量在2010年7月是3.11亿。我引用这几个不太相干的数据是要表明,说微博是一个“国”、一个社会,是毫不为过的。既然是社会,就要(会)有管理,就要(会)有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安全体系、组织体系存在,你个人愿不愿意,这个事实都明摆在那儿。这些体系的构建、运行和维护的过程就叫社会管理。现实中各种政府对社会实施有效管理的理念、方法或有多样,但其本质无他,都是要进行分类、渠化,层层剥开,进行洋葱式管理。可以说,分类是管理的基石——就如同人是社会的基石。在上述各种体系中,人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元素,因此,在“组织体系”中对社会组织(人口)进行正确分类,是实施正确管理的前提。分类的方法有多种,基本法则不外乎——按自然属性:性别,年龄等;按社会属性:阶层、职业等。
与此同理,要想真正了解微博、正确定性微博,从而有效管理微博,最先要做的,就是要对微博用户进行正确分类。微博是人的社会,不了解微博国里的人,你就谈不上了解微博,遑论管理?
谁在微博里?标准分类法是,分为官博和私博。也可向下再分显博和隐博,然后显博中再分认证博和非认证博。另一种更为简单的分类是会员与非会员,但其分类依据属于“商业的微博”,在此并不赘述。
一、以法人身份或群体身份开设的微博是官博。
官博的开设者和维护者是政府机关、组织机构、企业。其中,企业微博和“组织机构”中的商业组织(机构)的微博基本上是树立形象、推广产品之用,具备广告的性质,按照我的分类,它仍在大体上属于“商业的微博”;而“组织机构”中社会组织(机构)、媒体(最为复杂的主体:它既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社会组织、也可能是政府机关,或三者皆备,后面我会专题论述),则和政府机关微博以及更为庞大的私博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微博”。
政府机关微博,即所谓政务微博,其核心目的是占领舆论阵地、圆满时代形象。“占领舆论阵地”,是源于社会治理者几十年来一以贯之的“我们不占领、敌人就要占领”的“阵地观”,这一点只要稍有中国公务员经历或经验的人就会熟知。正确与否由于立场不同不必论述,各执即可,但事实是明摆在那儿的。
(这种态度和方法也是本文将始终秉持的原则。因为赞扬、认可,或憎恶、拒绝,都丝毫不能改变现实存在的“状态”:你认,或者不认,它都明摆在那儿;你赞,或者痛斥,它仍在你赞骂之时明摆在那儿。我所探讨的,基本上是“它为什么明摆在那儿”,以及“谁把它明摆在那儿”,和“谁想要搬开它、谁不想搬开它”,以及更进一步,“想要搬开它的人在想什么辙”、“不想搬开它的人在设什么防”,而绝不是:“应不应该搬开它”)。
微博这个阵地,自其诞生以来,就始终“被”视为是一个阵地,无论自觉自知、或不自觉自知。这种“视为”,既来源于社会管理者一贯的对媒体功能的政治和社会敏感度,也来源于十余年来对网络论坛、聊天室和博客的管理经验,更来源于对早于中国微博出世的推特、脸书的深刻理解和观察。既然是阵地,就不能拱手相让。因此要插上旗帜,因此要开始学习、认知、利用和主导——学习方法、认知本质、利用工具、主导舆论。葛优追拖车时的深刻台词:“人在呐!人在呐!”几可形之。
“圆满时代形象”,是因为时代在变,科技在变,人在变,管理方法也就必须跟着改变。互联网时代就必须有互联网时代的管理变革,而“管理的变革”本身其实是第二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一种机制,使得“管理”方法能够自觉、及时和正确地随着科技的改变而变革到位。那么一方面,管理者出于“占领‘新形式’的舆论阵地”的政治自觉和管理目的而必须改变管理方法来应对新的管理对象;另一方面,管理者也必须顺应、至少要及时做出顺应科技进步的样子来完善自己的形象、提高自身的水平、跟上时代的步伐、得到被管理者对其管理能力的认可。即便做不到“我先会、我先能”,也要做到“我也会、我也能”,乃至“我更会、我更能”。形象地说,当孩子们不再蹲在地上玩弹球而去玩暗黑三时,《弹球管理法》就必须搁置而代之以《网游管理法》,以达到有效管理和形象升级——有效管理,就是“占领舆论阵地”;形象升级,就是“圆满时代形象”。对于政府来说,两者同样重要:前者确保管理效果能足够好、后者确保管理时间能足够长。
这就是政务微博的本质目的。至于传播政令、辩正视听、推广形象、和谐关系、聆听社情等目的,只是其具体的功能而已,是在实现我上面讲的“作为工具的微博”的部分功能。简要地说,目前大多数的政府机关已经开通了微博,但是这大多数中的大多数,尚远不知微博为何物、有何用,远没有达到令其开设微博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的初衷,有时甚至“因博致乱”。为什么?第一不能深刻理解政务微博的开通目的;第二不能正确掌握微博的本质和对微博的管理方法。本章在讲分类,分析且待后节。
其实,在官博中最具有社会意义、以及对“社会的微博”影响最为深远的,并不是政务微博,而是新闻媒体的微博。出于对中国新闻媒体本身毋需论证的认知,这类微博其实又分为“喉舌类”和“传媒类”。
喉舌这个词,不知道定性为褒义或贬义才好,但其实不论你认为它是褒是贬,它都是一种存在。知道、且承认“存在”而不论好恶,是成熟的人的一种标志——而褒贬、进而思变、促变这种存在是另一件事。世间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发声,来反复公告“我是谁、我在(要)干什么、我为什么好“这些基本问题,这个发声器除了这个组织之内的人的喉咙,就只有它所创立、拥有、可完整支配的媒体。在人类进入工业时代后,后者就成为更加主要的发声器。但即使再主要,它也离不开前者的本质。假如把一个组织看成一个人,这个人的喉咙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喊出“我是中国坏声音”的,这有什么奇怪吗?哪个人不是这样呢?但问题却不这么简单:
第一,你是一个人,你可以喊“我是中国好声音”,你也绝对有权利根本不在任何情况下喊“我是中国坏声音”,但是,世界上不止有你一个人,别人,认不认识你的,却都有权力在一边喊着“我才是中国好声音”的同时,喊出“他说谎,他是中国坏声音!”但是这个“别人”也可能在说谎。不怕,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的“别人”在喊:其中有顶第一个人的,就有顶第二个人的、也有都顶的、也有都骂的、也有都不顶都不骂的。何妨?自有统计数字、自有认知和判断。在整个过程中,“喊”、“顶”、“骂”、“统计”、“认知”和“判断”,汇合成一个词,那就是:自由。所以你看,问题的焦点不在你的喉咙是否公正,你的喉咙就是你的喉咙,不公正谁也管不着!问题在于你的喉咙是不是在一个自由的喉咙群中,在于除了你的喉咙是不是还有能够自由发声的喉咙在,这才是问题的本质。
愤怒者同意上述焦点但说,我们没有其他喉咙!所以我愤怒,所以我转而求其次地要求那个唯一喉咙不属于他自己、而要属于我们大家;不可以自诩自恋,而必须公正地对待全体包括他自己,费厄泼赖必须急行!那么,我们到底有没有其他喉咙呢?以前有没有?现在有没有?倘若有了,或正在有,你还愤怒吗?
第二,我们把组织比作一个人来做上述推演,但组织毕竟不是一个人,组织比一个人复杂得多,这是能被拥戴者和愤怒者都承认的事实吧?横轴上看,组织有成千上万人;纵轴上看,组织有一代又一代人。工业革命后,这个喉咙在从括约肌正式演变为媒体后,它就从“一个人”的舞台变成了“组织”的舞台,发音者就从“一个人自己的意识和潜意识”变成了组织中被批准的“发音执行者(们)”了。在这样的横轴纵轴交错变幻下,在组织尚在、人事已非的自然规律下,你说这个喉咙曾经在某年某月某一天说过与此时此刻不同的话,然后说你这样不符合媒体的守则不符合公正的准则有什么意义呢?舞台还在古旧的大院里,你却只允许千百年唱同一出戏,而且不准改词。你痛恨这个舞台的过往,你疾呼这个舞台要装修,但是你却不准它改词?它不改词你说它陈腐,它一改词你说他多变?为什么你如此纠结如此愤怒?因为你把喉舌当媒体、把弹球当网游:规则不同,胜负岂等?谈媒体,就是好看不好看、谈工具,就是好用不好用,标准一混,痛苦顿生。无妄之疾。
所以说,喉舌的本质不是媒体,是喉舌所属主体的自有器官,是私产不是公器——只不过这个主体假如是一个人,你就能接受,假如是一个组织,你就接受不了?
那么,太大的私产等于公器吗?这不免让人有些疑惑。
但什么叫太大?独大算不算太大?长尾理论告诉我们说,无论前面多大,它后面的尾巴加起来都不会比它小。我在谈分类,论述且待后。
既然如此,我想说的是,做喉舌要做得理直气壮,你的意愿与众同,就同;你的意愿与众异,就异。除非另有目的,除非在下大棋,不必苟合,不要巧言令色;看喉舌要看得云淡风轻,你的意愿与它同,别赞。你的意愿与它异,别怒。因为还有传媒类,因为还有私博——那是你的喉咙。
除了自认或公认的喉舌,其他媒体的官博被归入“传媒类”。在中国,这种分类事实上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复杂在于,一方面,所有媒体都“应是”喉舌,那么在此基础上,这个分类根本就不存在;另一方面,确有不太像喉舌的媒体存在,它们在雄壮的合唱中唱念做打着一些弦外之音。它们不断出列、不断回归,像是钟摆。如何区分其实是存乎一心的,但存乎谁的心却有很大差别,因此这种分类是一项难度极高的智力游戏。可奇怪的是,每当你强调它技术难度高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似乎每个人又都能够随便就清晰地认出它。对此,微博的参与者和管理者当有不同的认知和判断,它将对你的参与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私博:私博可以分为四个层级:VV、V、P、IP。
VV:具有影响力的身份认证博主,即所谓大V。VV构成了微博的人际焦点,但未必构成话题(事件)焦点。VV是微博的风向标,但未必是领路人。因此,将管理焦点加诸VV,看似提纲挈领,实则是旧思维的惰政、实则是不得要领。后面我会详尽论述。
:一般性身份认证博主。这个加V阶层,貌似排行第二,其实是对微博的社会性、也即“社会的微博”最不重要的一个群体。当然,没有人在主观上有资格、或有必要非得要求自己或别人对“社会”具备什么“重要性”,我说的只是事实的“状态”。原因是:一来这个群体不具备VV的社会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来自社会公认而非科学指标,因此你要非说自己具备影响力、是大V,谁也管不着,只不过似乎自有公论而已),不易自保;二来又因认证而将自己暴露于芸芸众生之外,从而失去了下面那个“P”层级的隐蔽性,容易受伤。
:经后台注册实名认证的普通发言者。这里面很复杂,未加V并不等于不具备影响力,而且,这里面包含着大量由于频繁(被动)更名而根本加不了V或根本不想加V的“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博主。如同现实社会结构一样,在这个阶层,都会存在着极其复杂的人员构成,所谓卧虎藏龙者是、所谓大隐隐于市者是、所谓鱼龙混杂者是、所谓江湖者是。
IP:有账号但不发主帖或根本未经注册实名认证而不能发言者。这个阶层既是微博的僵尸,也是微博的地热。它是所谓几点几亿用户的基本组成,是操纵工具,也是挖掘对象。
但是,其实这样的分类毫无意义,它仅仅是一种分类,对于我所说的分类的目的——也就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微博管理体系和方法”来说基本上不具备实质意义。那么,除了以这种冷冰冰的物理结构来看待微博上的人之外,还有什么角度,可以让我们更加看清微博国中的人民,并通过对人的识别,看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和离合呢?
我的另一种分类是:
靶心结构——(一个标靶,四个圈,从内至外):圈子、阵营、党同伐异(乡党)、看客。
圈子:圈子里大多是熟人,但也不排除素未谋面的网络熟人。圈子具有排他性,不是你想进就进的。圈子需要历史沉淀,需要网络之外的成因。圈子也可以具有多样性,即本圈子里的人也可以同时是另一个圈子或多个圈子里的人,因此圈子不是平面结构,而是立体结构,或亲友:同学、朋友、亲属、同事;或行业关系:同行。同一圈子的人看问题的立场大致相同,但也不尽然,也可相左,但这种相左甚至相反都因其导致“同圈”的亲情在而无足轻重。也就是说,同一圈子内,相互呵护、容忍和趋同之情要大于所谓立场和原则。但是,一旦发生激烈碰撞,同一圈子的人也极有可能分站到不同的阵营,但是即便站到了不同阵营去,其之间圈子关系仍然存在。因公共观点不同而分裂的圈子关系基本罕见,其分裂理由大多私人化,与观点无关。目前微博里的圈子,除了对其他人意义不大的同学、同事、朋友、亲属外,律师和媒体从业人员是两大主要圈子群,具有公共影响力。
阵营:同一阵营里的人未必相互认识,而是由于对问题的立场相同或相近而走到一起。同一阵营内的人有可能是同一圈子的人,也有可能不是。同一阵营的人长时间后有可能进入同一圈子,也有可能不进。阵营相对稳定,基本不是因一时一事相同、而是大多数的情况下立场都相同,才叫同一阵营。同一阵营的人,其职业、学识、社会地位等可以大不相同,在某一微博事件(话题)发生后,往往因表态而自动站队,但是当某类微博事件反复发生后,因为已经熟识,那么已经就不必再站队了,大体上相互间已经知晓对方是属于自己的阵营,还是敌方的阵营。长此以往,也就有可能从阵营演变为圈子。阵营可以有突出的个人领导者或带头人,也可以没有而因相互默契自然形成。阵营不易打乱,很难发生阵营转换事件,即便观点因事实而微调,阵营也往往仍能维持。以微博平台论,阵营大多是形势所逼、现实所挤、事件所迫,是被塑造出来的,而圈子大多是先天(早于微博)形成的。
党同伐异:更外围的叫做乡党,其功能就是党同伐异。它与阵营不同,往往是因一时一事而随机组成,其“党同”之原因往往多种多样,甚至是各怀鬼胎,走到了一起来;其“伐异”之目的更是各不相同,有真刀真枪的,有借刀杀人的,有暗渡陈仓的,有声东击西的。事来聚,事后散,再聚可能皆不相识。可能前事“同”的,变成了后事“异”,于是其“党”也就变成了“伐”。这是一个松散的组织,没有纪律性,没有持久性,甚至在同一事件中角色都有可能快速转换,以目的为依据,以利益为准绳。但有一点,这种组合往往在事件初期锋锐无比,时有过之而少不及,所谓色厉内荏略可形之、街头之众略可象之。但是,党同伐异未必需要明确和固定的敌对人物和事件,而有可能作为一种职业存在。党同伐异之滥觞表现为,末流的党同伐异者基本不发主帖、不立观点、不传八卦,他们只在评论里出现的,基本上简单脏口,遣词造句重复率极高,甚至可以使用技术软件对不同对象进行粘贴式评判。可以说,他们干的是苦力,吃的是血,吐出来的是水。当然,党同伐异也不全是贬义,对某些突如其来的微博事件,在一开始阵营未现之时,也有可能先由党同伐异者冲锋在前,一搅和之,将事件扩大,然后才把阵营给吸引过来,炒作成微博事件。从微博事件史上看,这种炒大,既有成功达位案例,也有弄巧成拙发生,但从中可以看出,驱遣党同伐异者的手段和技巧,就是处理微博事件的水平和效果。所谓党同伐异的同,其实不是立场或观点的同(那就是阵营了),而是利益的“同”,这是区分党同伐异和阵营的根本点。
看客:更多的存在是看客。我们看他们自己说微博用户三、四亿,但我们即便找来最大的大V,粉丝也不过千万之众;最热的转发,也不过数万之多。因此,说看客是最大的外围当是不错。看客有两种,一是纯看,不言不语,甚至由于没有认证实名而根本就没打算发言。另一种是闲看,有一搭没一搭,间或也会哼哼哈哈几句,也会略有表态,但其发言既少,无影响力,自己也压根没有想去谋求什么影响力。也可以说,看客不仅仅是客观存在的,更重要的特征应该是他本人主观上就想当看客,否则,即便一介草民,也能让我们感到他力争发声的诚意和努力,在微博这个不收门票的舞台上,也总能偶尔露出峥嵘来。
那么,作为微博的旁观者、参与者、管理者,如何才能确定一个博主的圈子、阵营、或党同伐异史?靠“交叉定位法”。
先说说“定位”。“定位”是一个令人不快的词,尤其是“被定位”,它从来都会引发关于权利的争论。但其实,无论从统治与被统治、管理与被管理的角度看,还是从已经发生在我们身边那些从陌生到耳熟能详的事件看,“定位”都是早已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持续发生的事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当“定位”发生在微博上时毫无奇怪可言。还是那句话,本文所讨论的“存在”和“现状”,无论你喜不喜欢、以及无论你是在情感上还是理智上还是理论上承不承认,它都存在。
在现实人类社会中“定位”是人际交往的小学课程,它来自对“被定位人”学识、职业、官阶、财富、衣食住行、举止言谈和社会行为的综合判断,其作出判断的综合性愈强,其判断愈有可能接近事实;而判断结果愈是集中来源于上述条件的某一条,判断结果的正确性愈差。定位能力是衡量一个“社会人”的人性成熟度、社会融入度及人际关系操控度的金标准。说到底,定位能力就是“识人”,就是要弄清你所存在的丛林中都是些什么动物,他们哪些对你有利、哪些对你有害、哪些与你无关;你需哪些与之交往、哪些与之远离、哪些与之陌路——而无关“标准”。因为任何你自己个性化的利、害识别“标准”,都需要通过“定位”来实现。
微博是一个社会,对于一个微博用户(博主)的定位同样如此。对博主的定位来自于他的关注、他的粉丝、他的发言时间集、他的话题趋向度、他的微博事件史、他的惯用关键词。同样,愈是对上述条件的综合判断,其判断结果就愈是接近事实。在整个判断过程中,其用户注册信息和认证信息仅为最次要的参考条件。因为那些信息来自微博社会的隔壁,是“彼社会”,真假不论,在“此社会”中对博主微博社会行为的参照度极低、有时甚至相反。
谁需要去实施“定位”这个行为?答案是:任何微博参与者。在现实人类社会中的任何社会行为的参与者都要对“异己”进行定位,这是一个常识,无论在生存、发展还是圆满时,任何时刻——买菜你得知道谁是商贩、上床你得知道谁是情人。不能正确地定位“异己”,“自己”就没有存在的参照、就没有社会意义和价值。同样,在微博社会中,所有微博的参与者——无论你是微博的建设者还是破坏者、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定位同在微博中存在的“异己”,也都需要和必须定位他们。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与谁说、说什么和怎么说;你才能感知到微博这个社会于你而言具备“有序的意义”——事实上,目前微博这个平台对于绝大多数稍具理性的人而言只具备“无序的意义”或“混乱的意义”,即,一方面,微博对你具备重要的和重大的意义;另一方面,这种意义在通过无序的混乱而实现。
自从有了微博以来,任何一个话题——大到宇宙红移、小到跑肚拉稀,在这个平台上,从没有达到过任何一次的立场一致、意见统一,没有一次。你只要说出一句话,必然就有“孟德斯鸠立”的、有“苏格拉底辩”的、有“哥德巴赫猜”的;有“黛玉葬”的、有“晴雯补”的、有“薛蟠戳”的;有骂的、有赞的、有删的、有封的、有谈的、有抓的、有跨的有灭的,不一而足。很多人为此苦恼和不解,为什么呢?为什么我说煤球是黑的也能遭到枪炮和玫瑰呢?原因很简单:微博这个社会,太短、太近、太年轻,你还没学会、大家都还没学会在这个社会里面如何定位“异己”,甚至还没学会如何定位“自己”,就匆匆地走到一起来了。严格说,在现实社会中,人群也从未有立场一致和意见统一,但是为什么你却觉得现实社会更有序些呢?那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你的年龄和经验已经让你基本正确地定位了所有“异己”,让你能够仅凭相貌和脖子上五尺多厚的泥水或金链子就可以开始你的定位之旅,然后你就有了定位的产品:圈子、阵营、乡党和看客;你知道了该对谁说、说什么、怎么说;你的思想交流、生活交流、角色交流的对象会大体圈定;除非你特意,有些声音你根本听不见、你的声音就更少人听见。但是微博不同,你就连放个屁,都是民族的和世界的,你又奈之何?所以,出来混,先学会识人、先学会定位——学好了,“还”得迟些少些,学不好,就会“还”得早些多些。
而微博管理者虽另有目的和需求,但一样得学。
如何“定位”博主?
第一、看“关注”。“关注”代表取向、代表好恶、代表圈子、代表阵营、代表生活状态、代表理想,甚至可以从一个人的关注中挖掘出他的职业、品质和性格来。研究“关注”有两个原则:
(一)要分析、区别出关注中的“主关注”和“辅关注”,因为这两者往往可以毫无关联:一为严肃学者,二为AV明星。但结合博主关注对象身份的数量和比例,立论、跟帖的言论内容等可以清晰地判断出主与辅来。关注是一种本能,不易掩饰,主关注可称为博主的社会角色本能,辅关注可称为他的个体趋向本能。当然,复杂性在于有些人的角色就是趋向,除此无它,你也就更难以辨明。但一来这样的人你“定位”的意义会降低,二来他其实仍有明显的痕迹可循。
(二)要分析博主“关注”对象的“反关注”,也就是互粉。关注不易掩饰,反关注就更不易掩饰。正反关注是判断圈子、阵营等微博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准。其复杂性在于,以一个博主为核心,其正、反关注的星状结构可扩大至无限,他既是散射起点,又一定是无数个其他博主“关注关系”中散射的一个中点。因此,做多大范围的取样,固然取决于需求,但取样范围对于综合评估整个微博社会的人际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或言之,所有微博博主在一张图上,只要这图足够的大。
随即产生的问题是:“关注”应该公开吗?目前的状况是,任何人都可以查看任何人的“关注”,这一点从微博诞生就是如此,似已司空见惯。但见惯的就一定对吗?恰当的比喻是,你的关注就是你手机中的电话本,它除了标识你的社会关系外,还代表了你的隐私、你的堡垒、你的依赖、你的办法、你的爱。请问,你愿意逢人便示吗?更何况其实连“示”都谈不上,“示”还有个对象,你是把你的电话本张贴在公交站牌上,任人观瞧。你觉得这样爽吗?所以,“关注”仅应该博主个人可见,更符合实际的表达是,(须知道)除此还有微博管理者可见。
第二、看“粉丝”。粉丝鱼龙混杂已经是共识。因此,建立粉丝质量评估体系是“定位”工作的必由之路。该体系的建设标准很简单:(一)根据粉丝中与博主互相关注的用户的比例;(二)根据粉丝中加V用户的比例;(三)根据粉丝中在评估期内发表设定数量主帖的用户的比例;(四)根据粉丝中只发评论的用户的比例;(五)根据粉丝中从未与博主有任何互动行为发生的用户的比例。根据上述数据,经公式计算,可得出博主粉丝质量等级。
第三、看“发言时间集”。毫无疑问,从博主发博时间的集中度和规律可以研究分析出博主的职业状态、微博态度和生活环境。因此,在综合定位时应有专门选项,探讨和揭示博主在设定期间内发表微博的数量、质量和集中度;主帖、跟帖还是评论或转发。
第四、看“话题趋向度”。这是一个综合能力题,靠软件不大可能完善回答。一个人,无论在面对任何问题时,都会有回答问题的“趋向”,也就是“思维方式”,这种方式同样贯穿于宇宙红移到跑肚拉稀。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参与话题的选择性,一是回答问题的技巧性。事实上,研究过后你会发现,只要有样本存在(即发言历史),无论是谁,遇到一个问题和一段言论,他回答的原则基本可以预知,无非是辞藻上下而已。
第五、看“微博事件史”。这一点很好理解,博主是否参与过微博事件、参与过什么事件、频度为何、态度为何、策略为何、个性为何,是博主“定位”的最重要的生动参照。当然,这一点的前提是,要有一部《微博事件史》作为辞典备查。我相信有人在做。
第六、看“惯用关键词”。惯用关键词,是一个人的所谓层次、学识、性格、态度的集中体现,是他的“遣词指纹”。假如对每个“定位”博主选定十数个惯用关键词,大抵可以看清博主思想的细枝末节,并可以迅捷而清晰地勾勒出博主的微博生活动态。
以上六条定位法则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进行系统化综合评判,才能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而且,这种评判必须是动态存在的,它会随着博主新的、不断的发言而逐渐充实和完满,最终——实际上没有最终——会将一个微博社会中活生生的人准确地定位在他自己的坐标上。
那么,是不是微博中的所有人都需要这样被定位呢?总体来讲是,因为每个博主都有他自己的圈子和阵营,都有他需要交际的对象,因此在事实上所有博主都会被定位。但是对于某一个博主而言,显然不是。前面讲了,对微博用户而言,你必须定位好你触目所及的、对你而言具备沟通价值的对象,其余绝大多数微博民众与你无关,就如真实生活中一样。你必须秉持这种态度来面对微博,这种态度其实早已是你生活的态度,你也必须行诸于微博。世界有多远?最远其实只到你去过的地方,或者再宽松点说,最远只到你听说过的地方。但你一定要在逻辑上知道,山那边仍然有山,在你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仍然有人存在,他们仍然如你般生活,你的存在对他们毫无意义、就如他们对你。不定位好这些微博上存在的“异己”,你就没有快乐、没有幸福、没有目标、混吃等死,因为你就是去了可对照的“自己”。
对微博管理者而言,所需定位的,无非是你手中的名单,那份辛德勒的名单。名单这玩意总是存在的,还是那句话,你不知道并不等于没有、你不高兴也改变不了事实的存在。我坚信,会有那么一份名单,上面列满了微博中的名字,索引好、分类好,按图索骥。这个名单美国一定也有,上面列满了推特和脸书上的名字,甚至也有中国微博上的相同的名字。从统治学意义上讲,这个世界就是由名单构成的:一份份不同格式、不同文字、不同种类、不同范围的红、白、黑名单,构成了这个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系,手握名单的人也在别人的名单上,所有人都在上帝的名单上——因此,无需惊异、无需惊疑、无需敬意也无需经意,无需恐惧也无需厌倦,总有一天,大家在同一份名单上相见。
天光云影共徘徊
&&&&&&&&&&&&&&——微博的内容分类
微博内容也算是浩如烟海了,从宇宙红移到跑肚拉稀,看似杂乱无章。但即使再杂乱,我们也要理出个头绪来,以便我们在其中明白地生活。
微博内容共分为六大类:
一、 时政类
(一)报道:官博新闻报道、官博事件报道;私博新闻报道、私博事件报道。
(二)评论:官博对新闻、事件的评论;私博对新闻、事件的评论。
微博时政与传统媒体的时政版不同,它没有记者采写制度、没有责任编辑制度,更没有预置审查制度,因此,除了官博的报道和评论仍延续其固有的保障体系外,私博的新闻报道、事件报道以及评论,发表者个人仅凭其价值观、道德观、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自我约束,除此无任何事前制约和遴选。在中国,只叠加了“敏感词过滤”这一筛选机制。严格地说,是“在中国,敏感词过滤机制只是叠加了更多的敏感词”,因为即便来自公开报道的消息也不断在证实,美国政府始终从推特和脸书中获得情报,并已因此制止了多次犯罪企图。只不过,大家赋予过滤词的用途不同罢了。
因此,本分类中的“私博新闻报道、事件报道和评论”中,就掺杂了微博平台的一个重要参与者——谣言(先别急,我会专门论述“机制性谣言的本质不是谣言”,故在此我只提到私博)。关于微博谣言的产生机制、传播途径、影响范围、化解方法以及微博谣言的复杂性,即“谣言”本身的真伪判断,抗拒、引导和利用机制等问题我将专题论述,在此不做多谈,出于立场不同每个人对此也会各执己见、绝无统一认知。但微博谣言已经成为微博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毋庸置疑的,就如同细菌和病毒是你身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毋庸置疑。世界是复杂的、好坏是主观的、立场是纠结的。细菌尚有益害之分,哪有一句话定论就可以蔽之?但“事实”只是明摆在那儿,任人评说,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谣言万古流。
二、 观点类
“观点”是指博主主动提出或论述的其自主性的论断和意识。它当然可以是针对某一或某些新闻、事件,但也可以不具备特定的针对性。其中前者已划入时政类的“评论”里,后者则特指本类。包括:政治观点、经济观点、社会观点、文化观点、技术观点、生活观点等。观点无所谓真假,只有对错。但其本质上也无所谓对错,因为对观点“对错”的论述仍属于“观点”,关键在于是否可以“自由地说”、并延伸至你自由表述的观点是否也可以“自由地任人评说”。在微博里,敏感的政治性观点往往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因此大多归于“时政类”,而本类中所述其他“观点”仍存在“自由”问题,自由并不仅属于政治。事实上,在微博中,因观点不同而引致的暴力,不仅存在于网络上,而且已经延申至现实中。而导致暴力的所谓不同观点,有很多甚至只是时尚好恶。
三、 娱乐类
包括:文体信息、八卦消息、内幕爆料、情趣小品、色情相关、生活随笔、相关评论等。
娱乐类内容在事实上构成微博的内容基石。就如同它在现实中也是构成生活的内容基石一样。这仍是我说“微博是社会”的一个有力证明。请注意,我强调说,它是构成“生活”的内容基石,而不是构成“媒体”的内容基石。——它当然也是构成媒体的内容基石,但,媒体不等于生活,生活要远多于媒体。
在此我稍微提及一下微博色情问题。互联网以来,所有涉及(电信和互联网)网络的科技进步都与“速度”和“阅读”有关,而速度和阅读归根到底是为了“内容”,因此自始至终有着内容为王的说法。但是业界——无论是3G、4GLTE还是社交网络,谈到内容,色情就都是大家公认的最重要、也是最易赚钱的“内容”。全球网站的12%是色情网站,创造着超过每年50亿美元的财富,互联网“广告、销售和渠道”三大盈利模式在事实上被网络色情行业进行着绝佳、也是最佳的演绎。因此,始终有观点认为,是色情需求在推动着互联网速度、带宽、支付、视频和云存储的技术进步。本文尽量不对商业因素进行评说,我上面提及的每一条结论,都可以在线搜索出数据论据来。我想表达的是,中国微博,在“色情”这一人类线上和线下都很重要的社会性活动的诱惑下,已经表现出最大的克制——这种克制既来源于法律规管的严厉、实名注册的威慑;更来源于具有国民特色的“公开色情底线”(请注意不是“色情底线”,色情本无底线),因为微博并不等同于色情网站,甚至也不等同于聊天室、论坛和博客,微博具备更强的即时交互性和这种交互性的公开化,也就是说在微博上存在“面子”(在微博初期,有许多把微博当短信用的博主因不了解微博而栽了面子)——因此导致无论何种情况下,色情泛滥都不会是中国微博(被)崩溃的理由。因此,中国微博内容中“娱乐类”这一本应热闹非凡的色情滋生地就显得春意寥寥,“色情相关”内容除了表达为更为曲折、隐晦的交易意向和交易信息外,其他的淫意就被挤压成段子、笑话和一类博主悲催或欢乐人生的网络映射,广告、销售和渠道三大法宝销声匿迹,这对于中国微博的社会性环境是一项实质性利好,是中国微博将得以长久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 事件类
包括:诉讼维权、社会支援、应急救助、线下活动和各类公告等。
微博以来,“事件”构成了微博发展的一条重要脉络,它在一个块状散落的微博社会结构中勾勒出一条隐现但清晰的痕迹,使得微博在编年体之外创立出纪事本末体来。发生在微博上的一件件性质不同、内容迥异的事件,成为微博吸引力和粘合度的最重要因素,正是这些事件,使微博成为有人爱、有人恨、有人建设、有人破坏、有人欲行管理、有人锒铛入狱的真实社会。多少人——官、商、星、民因之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而更多旁观者,就如同真实社会一样,目睹了演绎在眼前身边的一段段喜怒哀乐,然后各自过活。
五、 商业类
包括:形象广告、产品广告、产品销售、作品推广等。
六、 私用类
包括:沟通约会、网络存储、日记笔记、作品展示等。
随风满地石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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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的讯息流动
我使用了一个简体中文领域不常用的词:“讯息”。这是因为,在我所理解的中国微博中,讯息,分为三个层次,它们是:消息、信息、舆论。
消息。消息就是“信儿”,口信儿、字条儿,是微博讯息传递的初级阶段。消息具有“广泛性”,它如同涌上沙滩的散漫海水,规模庞大,恣意纵横,但溃不成势,总是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消息”是存在于微博中最普遍、最常见、出没最快的讯息,是构成微博讯息流的地基。它或是所有微博事件的起点,是刚起于青萍之末的风。
信息。信息就是规范、条理化了的消息,是微博讯息传递的中级阶段。信息具有“准确性”,但是这种准确性并不等于真实性,而仅是“言之凿凿”的消息。它既包括客观上确定真实(即便主观上并不自知)的消息,也包括在客观上确定是谣言(即便主观上并不自知)的消息。它会被大多数人“信以为真”地接受,并开始被“认真地”评论、转发和影响思维。所有微博事件在这个阶段开始处于“微博自控期”。
舆论。舆论就是已经被贴上标签、加诸意愿、明确目的和附带方法的信息,是微博讯息传递的高级阶段。舆论具有“导向性”和“终极目的性”,它将信息激活,使之带上公众和主义色彩,其衡量标准已经不再是信息的“真实或虚假”,而是将信息置于“怎么用和为什么用”的境地,标准变成为“是否达到目的和效果”。微博事件到了这一阶段,就开始脱离“微博自控期”而开始向更为复杂的“自控被控纠合期”演变,事件的目的性开始明确,线上、线下(微博社会、真实社会)开始混杂。
明确了微博讯息的三个层次,另一个问题就变得昭然若揭,那就是,中国微博中的每一个博主,他的言论、他的“博位”,究竟是属于哪一个层级。这就又回到了前文所讲的关于博主的“定位”问题。
“博位”,是一个可量化的定性,其方法可有多种多样。比如说目前的“加V”是一种博位,会员也是一种博位,但这种定位无实际社会意义。我看一个博主,除了前章所讲交叉定位法则得出的结论之外,就是看他在微博社会中属于哪一个讯息层级。具体说,某个娱乐明星的粉丝数即使达到全微博的TOP10,她仍终究属于“消息”层,她给微博带来的社会讯息量和社会影响力、尤其是对微博事件的操控力都处于可能很长、但一定狭窄的范围内。而一个某校前教授、某报前记者、某楼前律师可能粉丝数尚不足万、V字尚不予加,却铁定属于“信息”层,甚至直接到达“舆论”层的边缘,他们对于微博事件的影响力和引导力都是极其强大的。这一点后面我再专门举证和论述。
与这样的定位方法相比较,所谓公知、五毛、美分、带路党、脑残、SB等定位词,其对于认知社会、认知微博、认知人的可操作性不强,主观差异性极大,无固定标准可参,对微博参与者和管理者来说除口舌爽利之快外,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以任何一个博主为原点,发散出去对其他博主的“公知、五毛、美分、带路党、脑残、SB”定位,都是经过他自己意识的论证的、是“存在且合理”的,是有不受干涉和改变的权力的、是(自认为、也可能确实是)对的。但是稍一偏差,将发散原点变为即使是这个博主的亲爹,上述定位就会改变,变为“我认为他‘不那么公知、五毛、美分、带路党、脑残、SB’或‘简直是超级公知、五毛、美分、带路党、脑残、SB’。”遑论整个颠倒过来,让你认为“SB”的人自己定位他自己、甚至是让他回过头来评判你?所以说,上述词汇(对不起最后一个词涉嫌脏口,但其既以天量存在于微博中,不列出不足以周延论述)不是定位,而是标签,而且是自主标签——就如同麦当劳服务员对后面喊“大薯”一样,是行业的约定俗成;就如同你把存好的毛片儿标注上“唐诗”一样,是你的安全措施;就如同你躺被窝里对老婆说“楼下那小子是大流氓你别老跟他打招呼”一样,是别有用心良苦,并不构成社会定义。顺便说一句,所谓“公知、五毛”等,既不是圈子、也不是阵营,甚至也不是党同伐异的产物。因为他们既不具备圈子所要求的持续“感情同”的条件,也不具备阵营所要求的持续“立场同”的条件,甚至连持续“利益同”也远远谈不上。这些定位词本身就是虚幻不实的伪命题,就如同公知的“公”和五毛的“五”都只是信口漫天的推测一样,分不出与公厕的“公”与五毒的“五”有什么定量与定性的区别。因此本文不会对上述词汇再进行引论,虽然它们足够流行。
无论消息、信息还是舆论,都不会是静止的,它们都要在微博社会中流动。也只有流动,他们才会演绎,才会遗传和变异,才会消失或成势,才有社会意义。关于讯息流动,有三种分析思路:
消息—→信息—→舆论的渐进演变。这实际上是一种物理分析法,即从量的叠加到质的改变。消息恰如春草,每分每秒都在微博上滋生,杂乱无序。消息能否演变、以何种速度演变,要看它的最初发布者是来自消息层、信息层还是舆论层的博主。假如说来自消息层博主,其初始影响力有限、可信度存疑,扩散范围不大,有可能以蠕动传播状态存在相当长的时间,有大部分消息将因此灭失在这一阶段。但当同一消息反复出现、或蠕动传播轨迹偶合行进后,会在某一个点上发生裂变,这个点具备随机性,但它一定是“博主交叉定位图”上的一个重要节点,那就是,触及到了信息层或舆论层博主。由此,消息开始换挡提速传播,可信度和条理性因节点博主的“微博社会身份和地位”开始增强,在更广泛的接收者意识中“消息”开始变为“信息”,并以“言之凿凿”的状态不断换挡提速,扩散开去。此时,信息的作用已经开始发挥,在微博范围内,大家已经开始对其内容进行评判,信息从“言之凿凿”状态会再度回到“真假参半”状态,直到被证实或证伪,但是绝大多数未及证实或证伪就因新的信息冲击或时间跌宕而就此灭失。其中能够演变成舆论级别的讯息,一是来源于事件本身的公众刺激度、二是来源于证实或证伪过程的举证激烈度、三是来源于局外力量所发现的事件可被利用度。但总的来说,在信息阶段,微博平台尚未对现实社会(信息事件的发生地)产生影响,因此我说这是“微博自控期”。演变成舆论的标志是,阵营开始形成——或同在微博平台上的不同阵营、或“总体微博阵营”对阵线下“事件当事人阵营”:双方(或多方)开始表述团体性质的意见;代表人物开始形成;对事件处置的心理预期和目的开始显露;开始谈及实现目的的具体方法,当直接方法无法实施或不易实施时开始分裂出多种可行或不可行的差异性方法;开始攻击性辩论并形成攻击层次;开始下线付诸现实社会行为(行动);线上和线下开始出现导向性和终极目标性声音,这种声音的标志是发声者具备事实上的“集团执行力”,而不再仅仅是“舆论”本身。这样,事件进入“自控被控纠合期”,微博事件成为整个社会(微博社会+现实社会)事件,完成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的完整过程。
当然,假如消息的最初发布者就是信息层或舆论层博主,那么,上述推演过程就会大大简化,但其本质相同。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者应该如何应对微博讯息的演变,如何截其中流,在消息的蠕动期发现、在裂变点导引、在阵营初操控。这里面涉及具体的技术手段和人力操作,属于“如何处置微博讯息”的范畴,后面我会专题论述。
二、 讯息发布者(博主)主观意向对微博讯息流动和演变的影响。
微博事件的源头有二:事件先行和观点先行,它们分别对微博讯息的流动有着不同的影响。所谓事件先行,是指:“事件—→(产生)观点—→成文—→传播—→目标—→目的”
的过程。即,博主发现微博消息(事件),由此产生自己对该事件的看法,并将看法拟就成文发布在微博上,凭借其自身“博位”进行扩散和传播,其对传播对象的深层次心理目标是“事件相关人”,包括事件当事人、潜在的行权处置人、与其相同的事件关心人等,希望能通过他的传播行为达到其对事件(本身或扩散)产生影响的目的。总之,是以“对事”为根本目的。
而观点先行,是指:“(预置)观点—→(寻找)事件—→成文—→传播—→目标—→目的”
的过程。即,博主已经具备对某一现象的观点,恰逢(或主动找寻)微博上发生某事件,博主认为该事件可以迎合或证明其观点,于是成文发布,凭借其自身“博位”进行扩散和传播,其对传播对象的深层次心理目标是“观点接受者”,包括对“同类”的宣说和对“异己”的教导,以此行为达到论证自己观点正确性、前瞻性和推广自己观点的目的。总之,是以“对人”为根本目的。
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事件起源,可以在微博事件发生初期即清晰地辨明事件的性质、(初始)博主的目的以及应对的基本原则。事件先行的特点是,更容易产生群体性晕轮效应,产生比对和联想,勾起新仇旧恨。越传事件细节越模糊而观点越清晰,目的性越偏离和扩大,往往迅速由事件本身的既有目的扩大开来,演变成政治、经济、社会性目的和主张。因此事件先行的讯息,从消息演变为信息乃至形成舆论的概率更高,速度更快。而观点先行的特点是,越传涉及事件的数量越多(论据扩大化)、观点因无序碰撞、各自辩述就变得越模糊、初始目的就随着论据事件的增多和选择失当变得越失真。观点先行的讯息很难演变成舆论,而只要演变成(或将其演变成)论战,就基本上会在微博平台的内耗中灭失。这同样是一个微博事件处置的解决方案,听者自知,参与微博一年以上者,也大多可以在心中举证出贴切的论据来。
尽量不举真姓实名为证,是本文的既定方针,所以您爱信就信,不信,我就改信您。随和。
圈子对微博讯息流动的影响。圈子对微博的讯息流动具有重大影响,消息最初总是在圈子中开始流传,并透过圈子中层级靠上者实现裂变。前文已经谈到过圈子的定义和特点,并曾举例说,媒体人和律师构成微博中最具影响力的圈子群。为什么这样说呢?
媒体人擅于和具备便利去抓住事件的广泛性、关联性,也就是抓住“面”。同时,我们既称之为“媒体人”,就说明他们在微博之外拥有、或从属于某个传统媒体平台,那么,他们就有机会将微博事件与线下媒体平台相结合,有意、无意或故意地使线下平台与微博平台产生勾通和关联,从而使事件由单声道变为立体声,这无疑会加大事件的传播力度,会渲染出更为复杂和更为多样的众化情绪,会使线上线下相互映射、此事彼事相互映射、表象本质相互映射。在整个微博讯息演变的过程中,这个群体的特定身份,也必然会赋予他们更高的讯息层级,“媒体人”在总体上属于“消息”、“信息”、“舆论”哪个层级基本上不言而喻。虽然大多数媒体人在他们的自我简介中标注清楚“本人言论仅代表本人而不代表所在媒体”,但本质上这只是一个法律表述,而不是事实。事实上,由于从业环境特定,媒体人在获取信息渠道上和把握舆论技巧上都得天独厚,即便不吃猪肉,也天天在看猪跑。因此,媒体人微博在观点上或许可以做到克制和割裂,但在掌握“导致(正确)观点产生的(真实)事实依据”的渠道上,则根本谈不到“割裂”,便利就是便利,无从否认。而观点来源于现实,所以,我们基本可以判定,在私博范围,媒体人微博观点来源于他对“现实的观察”,是他的“真观点”(对错是另一回事);而如果此时需要“割裂”,则说明被割裂的另一方是“假观点”(对错也是另一回事)。但是,绝大多数的受众无从分辨、或立即分辨出其中的“正反”(请注意不是“对错”),故此“媒体人”对微博讯息传播的影响是“混为一谈”的、“宁信其有”的、“上下其手”的(线上线下),是综合的。因而是巨大的。
而律师则擅于挖掘出事件的深刻性并赋予法律定义,也就是“点”。在中国,律师就如同悲剧导演,他们是在做着“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工作。这个“价值”,大抵包括权利、尊严、财富和生命。他们的每一次工作,本意都是想要将这些“价值”挽回,但绝大多数的过程和大多数的结果,却让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价值在我们心里毁灭。律师微博事件本都是一块块司空见惯的伤疤,说实话经历过人生悲喜的成人大都也见识过不少。但律师在扯开纱布、揭掉皮痂、搅拌腐肉、沥血剔骨,这就仍会让绝大多数的受众感到惊心动魄。也就是说,律师微博讯息给受众带来的刺激度、感同身受度、以己度人度都会大大高于其他行业人士的微博,而律师职业所擅长的对事件本质的“法律定义”,也使得这一群体直接处于微博讯息的“信息层”和“舆论层”,故此律师圈子对微博讯息的舆论化,有着其他任何行业博主所不具备的独特重要性。
是故,此二类人往往把握着微博事件的主控权。主控权即舆论,因此,这两个圈子博主的态度和参与度,往往决定着微博事件的蔓延度和可控度。
传者与受众关系对微博讯息传播的影响。前面讲了,“社会的微博”的功能之一是它的“媒体功能”,也就是说,微博具备媒体特征,在某些角度它“像一个媒体”,但媒体特性并不是微博的全部,只是微博性质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我反复讲,不能简单说微博“就是一个媒体”。媒体的本质是“传播”,传播信息与观点(广义的“观点”也是一种信息),而微博平台岂止仅是“传播”平台这么简单?定性涉及到管理和生存,后面我还会详细论述,这里先说讯息流动。
谈到媒体,就会谈到传者与受众。传统媒体的传者与受众关系已被论证得十分清晰,无论是纸媒、广播还是电视,还是被称为新媒体的互联网和移动网络。从传者与受众角度看,上述五种媒体(或把纸媒再分成报纸和杂志)是一回事,所谓“新”,不过是展现形式的新,而不是展现内容的新,更不是展现目的的新。人类文化传播的根基是语言(声音和形体),文字是语言的固化,广播是语言的波化,电视是语言的视化,互联网是语言的比特化,移动网络是语言的便捷比特化。它们的“传者”,分别叫做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运营商+前五者。它们的受众,是可以通过自身本能或技能并通过接收工具触及得到它的自然人。比如说看报纸需要视力、识字和报纸;听广播需要听力、识音义和收音机;上网则需要视力、识字、电脑、网络和基本操作技能等。它们的传者与受众关系都是“一点对多点”:无论从某一家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来看,还是从整体概念的所有“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来看都是这样。
(一)单纯从数量上看,传统媒体的受众永远会(远远)多于传统媒体的传者,也就是读者永远会多于报社,所以传播模式永远是“原点发散形”,原点就是媒体。
(二)传者身份与受众身份既定:传者是媒体、是原点。包括具备社会身份的法人、组织和极少量的“具备媒体社会身份的”自然人。受众则是个体、是(众多)受点。不存在以团体身份存在的受众。即便某一特定传播以某一特定组织为目标,实现“接受传播”目的、产生接受传播效果的,也一定是这个组织中的每一个自然人。
(三)在传统媒体概念下,讯息传播总体而言是“点到面”,是“传者不是受、受者不能传”。因为前者是抽象的载体(团体)、后者是具象的人(个体)。
谈及“媒体”涵盖范围词汇的概念和定义是一件非常无聊和复杂的事,但是为了论证“微博定义非媒体”这一重要的理念,还是不得不有所涉及。目前惯常的说法是,微博确实不是传统媒体,但它是一种“自媒体”,这种说法的本意仍然在说微博是一个媒体,只不过“自”了。我认为不是这样。前面说了,媒体的本质就是传播,微博功能的复杂性要远高于此,甚至已经颠覆了媒体传播中最基本的传、受定义,远非在“媒体”二字前面加一个“新”或者“自”就可以含混其辞、糊弄过去的。
什么是“自媒体”?美国人给过定义,基本上是说“普通大众分享自身事件和自知新闻给普通大众看”而无传统媒体的把关机制。客观讲,自媒体是存在的,比如博客,它符合源自2003年的“自媒体”的定义。但微博不同,从现实意义上讲,微博并不真的是“微小博客MicroBlog”的简称,微博就是微博。说微博是一种自媒体的观点,实质上是站在“一个博主”的位置上,静态地观察他个人是如何自主地“将他个人的事件和他自以为的新闻发布、分享给其他博主”,从这个角度上看,微博这个“媒体”是他个人的、自主的,可以叫做“他自己的自媒体”。但是这种观点是孤立的、静止的、微观的、片面的,假如我们确把微博看做是一个“媒体”平台,在这个媒体上也远不止一个博主,而是有3.68亿人(姑妄听之),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权利和能力自营“媒体”,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传者、但同时他们每一个人也都是受众——从一个人角度看是内容的传播是“原点到多点”,但是这个原点却只是其他数以亿计原点的发散过程中的一个普通“受点”,这时候你把眼界抽离,从远处再看看微博这个平台,那些数以亿计同时存在的点、以及这些点之间纵横交错的线,你还能分清谁是传者、谁是受众吗?这种点与点之间的关联性,岂是一个“媒体”之词就可以概括和定义的?又怎么能用对它其中一个组成细胞的称谓来命名它的整体?更何况它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官博,根本就不具备自媒体的特征、也没有成为自媒体的必要性、驱动力和可能?它分明就是一个社会!一个有官有民、有富有贫、有警察、有罪犯、有君子、有小人、有动口有动手、有思想有行动、有交易有色情、有喜怒哀乐有身败名裂的社会!所以即便妥协点说,微博也应是“一个具有媒体色彩的社会结构,它的组成者可以通过自媒体方式传播讯息,其中所有传者都是受众、所有受众也都是传者,它的讯息传播不是一种线性结构,它或有“第一元素”但无“最末元素”,分不出后继和前驱,它的讯息传播模式是一种混杂的爆炸式,绝非媒体对传播的定义所能涵盖。”
问:是管理社会难还是管理媒体难?管理社会与管理媒体哪一个需要更多的方法?问题即答案。
群山万壑赴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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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社会的心理流向
人为什么要上微博?这是个值得研究的心理学问题。“目的”,是存在的理由。
“存在”,本没有客观理由,但是有主观理由:“目的”是存在的理由。就如同人的存在于世,它没有客观理由,所有自以为客观的理由其实本质都是“人的思想中臆(创)造出来”的理由。人在,认知才在、命名才在、客观才在、道理才在,没有了人,就没有认知,所谓客观和道理的存在将毫无意义。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为本”。月亮在吗?在。你说这是客观的。但月亮的状态是人感知的、月亮的名字是人命名的、月亮的作用是人罗列的,离开人,月亮什么都不是。你说即便没有人类,月亮依旧存在,但是实际上假如没有人类,就不会有你、就不会有你说“即便没有人类月亮依旧存在”这句话,就不会有你的思辨,月亮即不在——所有“在”,都是映射,都是“在”意识中。
但是假如你换一种说法,你说“即便你不在,月亮也在、谁不在月亮都在”,对!任何人不在月亮都在,这就变成了一个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原因是你说这些话的潜在前提是:人类在、而只是“你”(某些人)不在。
所以,所有个体都不影响整体的本质存在,所有整体都不会因个体的好恶而本质改变,这是一种宏观论调,是长期论调,当把视角放在人类和人类史上时,每一个人都是扯淡般的存在。暂存我的判断,因为后面有一章叫做“中国微博的愤怒与躁动”,到那里我再继续说。
说了这么多,是在讲人在社会中的存在首先是意识的存在。“首先”吗?首先!因为假如意识不先在,就不存在“人在社会中的存在首先是……的存在”这个思辨,不存在这个思辨,你无论说“首先是什么的存在”都不存在:问题都不在,答案何能在?换个角度说,社会管理,归根到底管的是什么?是人,毫无疑问。但存在于社会中的人具有三重性:他的肉体、他的思想、他的行为。那么再问一次,社会管理究竟管的是人的什么?答案依然很清楚,管的是人的行为。所有道德和法律约束的,都(只能)是人的行为。但行为的支配者、肉体的驱动者却是人的思想,所以,溯本逐源,能否有办法调整和引导使人产生具体行为的思想,才是社会管理的优劣本质。真正具有管理意义的(并非说“真正需要管理的”),其实是人的思想意识。社会管理如此,微博管理亦复如是,摸清微博中的个体心理趋向和整体心理流动,是能否管理好微博的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关键。
人在微博,首先是意识在,然后是文字在;微博讯息流动,首先是意识的流动、思想的流动,然后才是讯息文字的流动。微博的社会心理有三个阶段:微博心理的产生、微博心理的流动、微博心理的归宿。
一、微博心理的产生
人为什么上微博?似乎每个人都有其自己的想法,或为说话、或为施教、或为显露、或为沟通、或为观察、或为记录、或为推销、或为科技、或为渠道,以博主个体论,其目的无非就是到微博上去说本文第二章“微博的内容分类”中所列六类内容的话。但目的的个性化不影响结果的一致性,结果就是:数以亿计的人,走到了一起来,所有来人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发声、聆讯和传播(说、听、传)。所以,微博心理的产生首先是微博博主个体心理的汇聚,就如同整个社会心理的产生首先来源于社会中每个人的想法一样。但既已汇聚,作为个体的心理就湮没在整体的心理趋向的洪流中,变得重要、但不显露了。因此,答案是,“微博心理”,产生于微博平台上“所有参与者总体的个性化心理活动的汇聚和整合”。
在此必须明确指出的是,本章所讨论的“微博社会心理的流向”,当然地是指那些产生于微博事件(亦即现实事件)或引领微博事件发展的、具有公众意义和社会意义的微博(博主和文字)。因此,所谓“微博心理的产生、流动和归宿”,也无一例外地是指这一类微博,也就是本文开宗明义确立讨论的“社会的微博”。除此,那些商用、私用等作为记录心情、推广销售、日记存储、调情沟通的微博,则根本不具备产生或影响整体性“微博心理”的功用和价值,亦不具备管理与被管理的意义,当然也就不在讨论之列。
二、微博心理的流动
一个人,怀揣着一个目的,来到微博,因此“实现目的”,就是他的心理预期方向。但事实上,他的心理流动既可能符合预期方向,也可能不符合预期方向。从经验上看,不符合的更多。有很多人来到微博,一开始,在其粉丝数量有限、博位层级不高时,其心理流动是符合预期的——靠言语出众、讯息出彩、推广活跃来吸纳粉丝,以达到扩大影响、树立地位、培植信誉、巩固身份的目的。但是随着开博时间愈长,事态发展可能会大大背离他的预料:言行被谩骂、观点被抵制、历史被爆料,而这些漫骂、抵制和爆料从其自身观点来看都是充满非逻辑、非理性、非基础知识的佞妄之说,因此导致他的心理流动产生极大偏差,他会觉得,当初促使他上微博的目的早已失去,微博,已经从他的阵地变成他的陷阱,这,就是心理流动的背离。于是,要么顽强但痛苦地坚持,在自我意志或圈子、阵营中寻找慰籍,要么就走上删帖、退出、远离的出路。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状况出现的呢?在研究微博心理流动、发展的过程中,有几个问题需要特别引起注意:
(一)身份代入和身份背离。微博中的所谓大V和V们,也包含相当数量的未加V的P或IP,都是在微博之前的现实社会中就已经具备一定社会地位、行业地位和职业身份的人,他们来到微博,必然会将其社会身份意识代入,使其微博身份天然带有社会、行业和职业自信,这是一种当然心理。这与谦恭或傲慢毫无关系,也与上述地位和身份的实质性高低毫无关系。于是,当学者遇到观点、媒体人遇到资讯、律师遇见权利、社会批判家遇见民间疾苦、作家遇见文章、狗仔遇见绯闻、艺人遇见节目时,无不表现出自信的判断和阐述的欲望,这,就是身份代入。但是,稍加设想和比对就可察觉,假如在现实生活中,这些人有了这些判断和阐述的欲望时,他会与谁说?和谁探讨?向谁请教?对谁批判?跟谁翻脸?总之是,与谁沟通?我们会发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沟通的对象会是同类,沟通的范围会有预置,沟通的方式具备相近的经验、学识、语言和行为特点,他们之间即便翻脸,也有规则和潜规则在。但是在微博上,与其沟通的对象无限而未知,沟通的平台是公共展台,以一对无限,沟通者上至八十老翁、下至初小学生,城至科学院院士、乡至第九村村民,试问,身份代入者该如何应对?但他在事实上必须应对,该身份代入者就会频繁与他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就不可能与之研讨观点的对象发生事实上的强迫沟通而无从拒绝,这,就叫身份背离。这个状态,在本质上与强奸无异。因此,在这个微博上的极大多数以观点发布为心理预期的博主(事实上从不表述观点的博主很少),事实上每天、每帖都在发生着被奸事件,而观点愈鲜明、论述愈犀利,被奸力度就愈大,这与观点本身的种类(政治经济还是娱乐生活)、层次(高深还是低俗)、立场(左还是右)、对错(符合还是背离常识)、交锋(对手善还是恶)都无关,而只与“频繁与其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就不可能与之研讨观点的对象发生事实上的强迫沟通而无从拒绝”有关。这就是微博心理流动中的某一重要痛苦的根源,它甚至不是对牛弹琴或鸡同鸭讲的痛苦,而是被强奸的痛苦。拉黑管点儿用,但不治本,因为本质上施奸者无数。
(二)心理膨胀和心理失落。所谓膨胀与失落,都是相对的,是相对于博主的心理预期和现实状态而言的。在现实生活中发声渠道不广、听众寥落、人微言轻者,会更重视微博这个平台,对微博的心理预期会更高,对自己声音的反响会更敏感,但是由于身份代入的基准不高,他们更需要大声镗鞳、言辞出格以树立形象、吸引注意。而这些镗鞳之辞往往会起到异军突起的奇效,于是草根会迅速变成偶像,就像漫长平稳的老生唱段中突然有人在台上喊了一声“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一样,一定会赢得惊醒、引颈和叫好,但这一声“打倒”对于唱段的优劣有何裨益实在是难以表述——偶像,并非只有实力的原因,也有仅仅是“奇异”的原因。这些“新偶像”,其心理落差是“向上的”,倏忽间被捧至云端,在某一个范围内成为意见领袖,使其心理状态远异于其真实生活,因此导致他乐不思蜀,开始以微博心理维护其微博身份、甚至其社会身份,这,就是心理膨胀。
而另一种情况恰恰相反。博主在现实生活中具备一定范围内(比如说行业、领域或职业)相对而言可自主的、多层次的、广泛的发声渠道,其现实言论拥有与其心理承受度相对应的听众群,其上微博的身份代入基准较高,心理惯性使然促使他延续了现实角色的被认知度。但是到了微博之后,由于听众范围的无限扩大,听众身份的千差万别,使其从现实生活中的“偶像”沦为“呕像”,随时被无逻辑、无规则和(被他认为)无常识的谩骂攻讦所困扰,使其产生“向下的”心理落差,导致他只能以其社会身份来自我平衡其微博身份,这,就是心理失落。
心理膨胀者和心理失落者在微博上的表现会迥然不同。前者会更趋向于活跃化,会更以粉丝数量来标榜和衡量自身价值,会更加强化当初使其赖以成名的标志性言辞、行为以期固化其微博形象,心理预期更加锐化,微博行为的攻击性在其本质的虚弱和暴富状态下会更强,自我保护意识会向极其敏感发展,像只刺猬;而后者会更趋于圈子化,会更加以粉丝的质量和凸显其真实身份来标榜和衡量自身价值,会更追求微博的现实化,因而言辞会相对慎重以维护名誉,会更多使用拉黑等技术手段回避而不是持续谩骂交锋,会在同类中抱团取暖和在平台上感叹不群、不屑,其对微博的心理预期会逐渐钝化,像是只猫。
心理膨胀者对微博的混乱度具有重要的指标意义,出于其线下生存状态和力争上位的本质,他们对于微博讯息的鉴别度、辨识能力都有限,也志不在此,而特别对于“传播”感兴趣,以争得并显露其“第一知晓”和“最快传播”为荣,以期借此获得“尊重”和“知名”。同时,他们又会敏感地顾忌评论对他们“观点匮乏”的认知,所以总会像张无忌初入百花谷时在胡青牛面前辩驳医道一样,凡事都要抢先论断和评判一番,并会尽其辞道所极,力争出众。常会凭借谷歌、百度提举一些晦僻生涩而又似是而非的论据来,以换取观众对其“学识”的讶异,并在事实上增加了观点的数量,但极大地降低了观点的见地。这个群体,由于其现实生活的乏善可陈,故此在微博上也很难有真正的圈子存在,他们需靠不断的党同伐异事件来制造冲突、投报意气、暂求合伙,具备明显的“社区流窜性”。故此,微博谣言往往因其不辨真伪而生而大、网络暴力也往往因其尖锐碰撞而生而延。相反,心理失落者是微博理性程度的基石。相对而言,这个群体更稳定、更下沉,更与现实世界联系紧密。其圈子化特征更明显,阵营更稳固,具有明显的内敛性,在上博初期宣示自身能力与学识遇阻之后,心理会变得略微排他,会使微博中形成一个个类似社区一样的固定空间,形成邻里,形成面子,从而形成规则和潜规则,这在客观上约束了微博博主的言行底线。
对心理膨胀群体的适度控制和打击,以及对心理失落群体的适度纵容和扶植,是维护微博秩序的一个有效手段和技巧。
(三)从众心理、特异心理和心理聚合。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从众心理都是主流,微博上尤其明显。从众有两个特征,一是看讯息传者的博位,二是看讯息传者的数量。这一点很好理解,就不多说了。特异心理是指那些能够认知从众心理、而又希望在任何事件中凸显自身特质、学问、见识者所表现出来的心理活动,这种特异,在事实上本与对错无关,但其中滥觞者只求特异,而主观上即便明知也不论对错,这时,分辨其追求“特异”的目的就变得格外重要。
无论是从众心理还是特异心理,它们都会在微博这个巨大的容器内搅拌一团,相互粘合、相互反应,形成一种非常复杂、随时变化的心理集合体,这,就是微博的心理聚合。它不是简单的数量相加,而是无法预知的随机化合物,很难事先辨别其本质和趋势,但它无疑是一种社会脉搏,跳动有力而又自由不羁,不了解它就无从驾驭它、不驾驭它就会被它所害。因此,精确地掌握和区分微博心理中的从众者和特异者,仍然是延续博主定位的一个重要手段,从而也即管理微博的一个重要可能。总的判断是,在微博中广泛存在的从众心理群体中散落着特异心理者,这些心理存在所形成的总体趋向,就是微博的心理流向。
三、微博心理的归宿
微博的心理流动引领着微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束,故此,研究微博社会心理流向的根本目的,在于如何将微博建设成为纾解社会怨气、减轻线下压力的平台。微博就像是一个气球,所有参与者都在向里面充气,只不过气有不同,有氧有氦,如果只有进口而无出口,那么这个气球迟早要爆。爆也有不同,有因气体充满而爆炸,有因气体化合而爆炸。因此,千万不要以为它的容量足够大,那只是物理的想法而非化学的想法,管理者不可偏科。那么,建立什么样的出口,才能保证既不给现实社会造成困扰、又能够有效化解微博平台的充气压力呢?
前面说了,无论个体心理怎样地不同,它们最终都会在微博上形成一个总体的心理流,这个总的心理流的目的地,就是微博心理的归宿。
这就又回到了本章最初的问题:人们写微博,到底是给谁看?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请再次注意我之所谓“人们写微博”这个短语中“微博”的定义,“今天天气哈哈哈”的微博不是我们所研讨的范围,虽然它也叫微博)。
似乎很难一概而论地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千千万万个微博博主在微博上说话的目标都不相同。但是,凡现象都有本质,人,在思维的方式、方法和过程上虽有千差万别,但在思维的目标、结果和目的上却有完整的一致:解决问题。人类所有思想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无论自知或不自知、无论问题事关衣食冷暖还是哲学科技、也无论问题是高浅善恶还是纯洁淫邪。明白了这个原理,也就回答了上面的问题:什么人、什么方法(所有方法的实现都要靠人,所以方法问题归根到底仍然是人的问题)能够解决问题,人们的话就是在说给谁听。
更进一步论述,这个所谓能解决问题的人,未必是客观上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人,而只要是发声者自认为能够解决问题的人即可;其次,这个可以解决问题的人,未必是一个“个体”的自然人,也可能是一个组织、一个人群;再次,发声者发声的直接目标未必是直对他认为能够解决问题的人,但其根本趋向是指向这个能够解决问题的人。所以,直截了当地说,在事件传播、观点证述、揭露举报等具备社会意义上的所有微博言论,无论以何种方式表达出来,直笔、曲笔、隐喻、讽刺,文字、图画、照片、视频,最终都是说给政府听的,因为“问题”,要靠他们解决。就如同庭上的诉辩,最终都是说给法官听的一样,因为案件,要靠他们判决。
这话说起来让权力洁癖之士略难接受,稍安,且听我来论证这个判断:
(一)微博言论的流转,有传播与传递之分。传递是工具,交流的对象是具体的,是“点到(多)点”,从总体而言,这种功能属于私用,不具有社会性。而微博社会性的标志在于,它是一个“传播”讯息的平台,是“面到面”(因此而区别于“点到面”的“媒体”)。这些前面已经论述过。也即因此,当我们讨论微博言论“说与谁听”这个话题时,我们特指的,应该就是“在传播概念下的微博言论”,也就是所有以传播为目的、以公共传播方式为方法的微博言论。
(二)作为微博讯息传播途径中的任何一员,他在微博平台上所说的言语,要么是说给不特定的“大众”听的、要么就是说给特定的人(人群)听的。这是一个周延的逻辑,是“和+或”的关联,除此无他。
(三)说给大众听的,其目的在于将事件造成更大规模的扩散,使更多的人知晓事件、认同观点,从而引发更大、更强的声音,形成舆论,触及事件根源,以期凭借强大社会声音和压力,触动有司,解决事件。说给特定人听的,其目的在于该特定人要么本身就是有司,要么就是“大众”中具备更高博位、更好的传播扩散条件的特定人(人群),其本质目的就仍是扩大影响、动达天听。因此无论哪一种,其根本目的都是期望“解决问题”,不存在不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心理目标”的主动传播——“根本心理目标”并不排除“过程心理目标”或“阶段心理目标”,也就是不排除“我就是想让更多人知道”、“我就是表达个人观点”,它们的本质就是要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涵盖范围也是多样:“给你好看”也是解决方案、“让你垮台”也是解决方案、“解决问题”也是解决方案。
“解决问题”要靠有能力解决问题的主体,因此“说与谁听”是昭然若揭的。
(四)但是永不排除例外。众生若此,而权力洁癖之士(绝无丝毫贬义)动达天听的心态会略有不同、具体而微。一者,合于众生,以“盼青天”心态期望有人(有司)能够救民于水火、除暴于庙堂,因此而呐喊声嘶。但其音量和执着,又出于众生之上;二者,异于众生,以“虽千万人吾往矣”心态直接叫板有司(有人),“某某某,你出来走两步”,彰显其不畏强权、为民赴汤之勇和卓尔不群的独特人格及具备个人特点的文字表达方式,这几种情形的博主在微博上随拾即得;三者,从于众生,期望“青天”,但亦期望以比众生更为理性、或更为不理性的“出众方式”完成解决问题的目的。因此“更理性派”会凭借专业技能条理论证、自有渠道有序传呈等方式追求心理目标;而“更不理性派”会各种喧嚣“反了他娘的”,鼓动以“排头砍过去”的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完成发声心理的传递。
无论哪种心态,其发声(发射出去)的“心理波”都必须有对应的接收器才算完整,不存在将心理波发射向太空的心理预期。因此,事实上这种动达天听的目的完全可以是发声者不自知、不自觉的,当然也就可以是他自己并不认可的。但它是逻辑的和客观的。
你说:“我就是说给自己听的”——那叫日记。而且你既有粉丝、既发至微博,你“说给自己听”这个论断就由不得你自己;
你说:“我就是说给某某某听的”——那叫短信,还不是群发。而且你既有粉丝,那么这个论断就仍旧由不得你说了算;
你说:“我就是说给微博上的广大人民群众听的”——你说给广大人民群众听的目的是什么?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知情)。或者再宽松点,你说给广大人民群众听而无目的,但是广大人民群众既已听了,他们也就知情了。他们也有粉丝,因此也就扩散了、也就形成舆论了,有司就得出来解决了。更何况有司里的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份子?
其实,究竟说与谁听并不是一个非要辩出真章的问题,这个论断的目的在于,如果政府明知并确信,来自微博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声音的目标都是政府本身、是为了让政府听见、看见那些使人民群众感到触痛的问题,然后能迅速、公平地解决这些问题并因此形成解决机制,那么,既在本质上完成了政府本应的使命,也在方法上使其找到了管理的技能,何乐不为?
更何况,对微博而言,如果我们确定了这个论断,那么政府就会知道,靠删、封、堵的方法消灭微博上那些不动听的言辞并不能在实质上解决问题(甚至连删、封、堵本身都将是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即便它是真谣言——因为在这个论断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出,谣言的本质也是要“动达天听”,只不过它期望以一种“逆信息流”的方式来鼓动大众、形成规模、制造舆论、影响现实(后面将会专题论述)。只要气球在、吹气的在,持续下去它就一定爆炸,时间问题。所以就必须建立出口,要把微博建设成一个发泄站、一个出气筒、一个集纳箱、一个消音器,要做到能够敏锐地洞悉目的、区分声音、放任思想、预控行为,要将预知、预判微博心理流向完成在处置文字、处置博主之前,并有效控制和引导完成处置行为之后新的微博心理流的产生。这再次证明了对微博必须实行社会化管理,而绝非“媒体管制”那么简单。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我在后章“微博谣言的解剖图”以及“中国微博的愤怒与躁动”中将讨论具体办法,且听那回分解。
伍、红楼隔雨相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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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内外的人群
前面都是在讲“在微博里、看微博事”,那么,那些置身事外的眼光又是如何看待微博的呢?就好比一场热闹的篮球赛,参赛者固然杀气腾腾,观众中也有如丧考妣,但是毕竟有路过的人,有真去打酱油的,有看病的路上,有自尽的途中,因此你既很难要求大家都感同身受,也应当清醒地认知这一点。况且,更为刺激的判断是,无论你如何热爱篮球这一你生命中的精灵,你都必须知道,不热爱它的,人,即便在逻辑上,也会远远多于热爱它的。微博亦复如是。
微博就像是一个国家,有国内,也有国外。国外的人习俗不媾、语言不通,因此微博国里就既有内政,也需外交,它必须与微博之外的现实社会沟通、平衡,它才会长久。
但沟通很难。爱之者如诒、恨之者切齿、不解者茫然,你很难用一种通行的方法凝聚所有人,就如同社会和族群的凝聚同样地难一样。但是,作为微博的关注者、参与者,或者更进一步,假如你是现实社会的治理者和微博的管理者,你就必须弄清楚人们——微博内外的人,他们为什么爱微博、为什么恨微博、为什么怕或不怕微博,你才可以略微公正而放远焦距说,我了解微博。
一、为什么爱微博?
“世界上从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句话实际上是一句废话,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没有无缘无故的任何事。就如同“不吃饭就会饿”既为真理,“饿了就得吃”就是废话一样。但中国微博的心灵鸡汤里充斥着的极大量的哲人哲语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类骗人的玩意儿,以搞此为生的一类博主大多出现在深夜时分,他们博名略长,博文互转,铿锵萎靡,诱骗点击。顺便一说,稍后再论。
言归正传。为什么爱微博?——完整的表述应该是:爱微博的人他们为什么爱微博?是因为颜如玉还是黄如金?或许是,但那都是表象,爱微博的根本原因一定来源于微博的本质。因为,所有对表象的爱,其实都是爱本质——只不过你知或不自知。
如果说,微博具有“媒体”的特征,那它一定是一种“新媒体”,这是毋庸置疑的。说其新,很简单一点,五年前到五千年前都没有这玩意儿,所以它就新。世界上何来“新媒体”?依我看有三个原因:一是旧媒体的拘束、二是简化的需求、三是科技的进步。
(一)旧媒体的拘束。没有旧媒体的束缚,就不可能有新媒体的破茧而出,这恰如气球充水而爆炸、河床淤塞而支流,在固有的状态下,没有“需求的压迫”,就不可能有创新。对“新”的需求有两种:使用需求(功能)、体验需求(感受)。
(二)简化的需求。追求便利性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之一,简化,就是“便利”的本质。从物质到精神的发展都是如此。楚辞汉赋到唐诗宋词到元曲话本再到白话小说一路下来,其本质就是格律束缚的解放。媒体的演变亦复如是。简言之,媒体新旧、繁简的本质就是,如何从“任凭你说”发展到“且听我说”,等到了“我说即媒体”,就是极简的终极需求。
(三)科技的进步。新媒体需要新技术,概莫能外,无需论述。与此同步的经验证明,任何人为束缚和障碍都最终无法阻止人类科技进步的“应用”——因为即便这种束缚和障碍本身也需要科技的进步。可以说,科技进步是人类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魔道之争的试金石和双刃剑,历来都是魔有魔首、道有道头,与媒体和传播相关的科技进步更是从头到尾都演绎着这一点。结论是,所有新媒体在其诞生时本身都包含着“创新的精神”和“传播的方式”两大基石,不可割裂,缺一即不为新。
工业革命以来,新、旧媒体在人类生活的大多数年代都是并存的。二者谁为主导,取决于变革时代社会政治环境的状态:宽松则为新者、严苛则为旧者。但无论哪种情形,新媒体既产生于旧媒体,就有它不是主流、不是社会舆论操控者的本质在。因此新媒体最初的先锋和拥趸,一定是旧媒体所压制的无法满足的受众,是社会异语者。这个特征决定了新媒体在其发展初期的几个显著特征:1.反旧媒体的本质;2.为旧媒体所排挤和轻视的本质;3.是固有媒体秩序的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的本质。但伴随着增量受众的不断加入,新媒体会逐渐壮大,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表现出的特征是:1.破坏者和建设者开始混杂;2.开始为旧媒体关注和渗入;3.反叛的本质和批判的基调开始变得调和悦耳,内容向多样、复杂渐进演变。这样发展下去,新媒体的结局就会出现,那就是:1.渐变为“不新媒体”并终将成为新的旧媒体,标志是新媒体的两大基石只剩下“传播的方式”,而“创新的精神”已不复存在;2.会有新的新媒体出现于世;3.新的异语者涌入新的新媒体,开始新的舆论轮回。
微博是新媒体,微博就会如是发展。中国微博的今天正处于第一阶段末期和第二阶段初期,如上分析,爱微博的人他们为什么爱微博?原因就是,他们,是旧媒体压制下不能满足的受众,是现实或内心深处的社会异语者,他们是气球里憋闷的余气、是河道上撞石的激流,是微博给了他们广阔的空间和纵横的支流,教他们如何不爱它?所以,微博参与者的来源和本质就是微博之内的人群爱微博的根本原因。在此看来,微博平台本身、以及微博万象缭绕都只是表象,爱表象是缘于爱本质:束缚,与自由。
二、为什么恨微博?
有爱就有恨。这又是一句废话。而爱的原因一定就是恨的原因,所以说到为什么有人恨微博时,其最根本的理由同样是:束缚,与自由——爱者是爱“自由”、恨者是爱“束缚自由”——仅此而已。但是反过来,凡本质也必有表象,而且从人生经验上看,区分本质上的表象远比区分表象下的本质更难,因为后者唯一而前者万千。那么,沈恨细思,我们会发觉,恨,是因为微博动了恨者的三份奶酪:第一份,信息奶酪;第二份,利益奶酪;第三份,前途奶酪。
(一)微博打破了旧媒体状态下信息被传者故意锁闭和延迟的可能,而“现场观众”—→“媒体传者”—→“读者受众”是旧媒体的本质特征,也是“信息宿主”最根本的优势。现场观众人数再多亦为有限,靠口口相传形成不了快速舆论。要想使无限的人民群众知晓信息源,“媒体传者”就成了咽喉要道,在大多数社会状态下,他们确实具备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不说,你就不知道;假说,你就假知道;诱说,你就自以为知道。同样,延迟信息本质上也是一种锁闭,它使信息宿主得以先自由处置信息事件、然后你才“被知道”。举例无益,闭眼即知。你不要以为这只是知道不知道的分别,这是一种权利。信息权其实是高于一切人权的最高权利,没有信息权,就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因为没有信息权,你就不知道人还有生存权和发展权,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做“侵权”,你就不知道如何捍卫自己的所有“权”。这种状况下,即便别人说你也还有什么“权”,这个权也只是“别人”授予你的,而不再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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