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法实施条例条文解读与案例分析怎么样,好不好 购买心得

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作者:不详
    字体:       (双击滚屏)
2月24日至27日,感谢领导的关心,委派我到北京参加由中国建设文化中心举办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阅读及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务交流讲座。通过学习《条例》,我就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依法加强招投标监管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将指导我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开展工作,下面我就站在发改工作者这个角度,解读我对《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因水平和理解能力有限,有不妥这处请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了发改部门是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职权
1、从中央层面到地方层面发改部门都是作为指导和协调本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主体。
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对招标投标法中所述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了明确的表述和界定。条例第二条明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在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中都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表述,现在在条例中进一步将两个法之间的关系整理的更加清楚,以免两个法之间在操作中相互打架。比如说电梯、空调等原来都是采用政府采购形式进行,但条例颁布后,按照条例规定,此类项目的采购和安装应是在招标投标法的监管序列之中。
二、进一步细化了发改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的投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1、对邀请招标的项目进行了补充。条例第七、第八条明确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因客观原因和特殊要求(保密、技术和环境制约、供不应求等)决定不能、不宜公开招标,且事先有可靠事实证明只能选择明确和公认的少量潜在投标人,可按第7条办理审批、核准手续。或项目公开招投标费用过大,发改部门认定后也可直接核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认定和批准。
2、明确了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情形外,还有哪些情形可以不招标。条例第九条明确了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五种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这一条即赋予发改部门一定的灵活处置权,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不好就有可能违法,同时应防止项目单位利用此条规避招投式虚假招标,或以行业垄断作为理由。这里要尤其注意,一是要客观需要,而不是主观要求。二是不能是采购人或投资人自身,属于采购人或投资人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均不能适用本条例,中标人不能适用于本条例。第五款的规定比较宽,可以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况进行审核。
3、对发改部门如何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明确。条例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五条规定:一是发改部门可以对代理机构的代理资质进行审查、认定、并发证;二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必须在发改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标准文本应使用发改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制定的统一样式。三是国家人力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发改部门将制定抬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办法。今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有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三、在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各个环节中,对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中标人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规范了招投标的具体操作过程。
1、对监管部门在监管中提供了衡量尺度。
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国家发改委已经颁发,管理办法随后也将印发,我省人民政府也已组建了综合专家评标库,由省发改委管理。今后评标专家将逐步过渡到由综合专家库一个管理,所有评委都由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产生。
2、对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作了细化,为依法认定和严厉惩治这类违法行为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一是投标人之间串标;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划分和列举,便于操作和监督。
二是条例第四十一条对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串标的情形进行明确。
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进行细化。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准签订合同外合同,防止出现高价合同低价结算和低价合同高价结算的情况。
四、增加了投诉和受理的相关内容。
1、对投诉人的投诉进行规范。条例第六十条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一是要有投诉的请求。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伤害,请求监管部门为自己维权。二是要有证明文件或材料,证明自己是投标人或潜在投资人。三是对资格预审、招标,开标以及评标的投诉设置了前置条件,必须经过异议程序,才能投诉。
2、对投诉处理提出了时限要求。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必须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3、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督措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五、完善了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条例》从63条到82条用20条的内容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师、评标专家、中标人、行政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违法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是对我们监管和处罚提供了衡量尺度;二是对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六、新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几个亮点,使我们监管部门在工作中更具操作性:
1、一是进一步明确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
2、充实细化虚假招标的情形。明确了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3、对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作了细化,为依法认定和严厉惩治这类违法行为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
4、对签订合同进行规范。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完善了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6、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对招投标违法行为进行公告。
7、明确违法招标投标无效,必须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已经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共24个结果2015年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案例分析答案_文档下载
亿万文档 免费下载
当前位置: &
& 2015年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案例分析答案
2015年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案例分析答案
2015年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案例分析答案
2015年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案例分析的答案
答题详情查看
答题详情查看
Word文档免费下载: (下载1-4页,共4页)
中国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答案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中国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答案今日...招标师继续教育答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解读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第一章 总则 试题类 ...2012年招标师继续教育学习课程及考试题答案(完整)_从业...课程名称课程名称 必修课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采购投诉处理程序及其案例分析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d 答案 隐藏&& 2012 年招标师继续教育 招标师继续教育 李茂年、谭敬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 答案
分享到...标准答案,请参考。招标师继续教育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 答案 201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文库协议...年度招标师继续教育答案更新至2014年7月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这是 2013-2015 年的招标师继续教育试题答案,目前开通的章节都有了答案,...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答案_其它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招标师继续教育《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试卷参考答案第一章 总则 答题详情查看 序号 1 ...年度招标师继续教育答案_调查/报告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这是 2013-2015 年的招标师继续教育试题答案,目前开通的章节都有了答案,还有一些没开通,等开通后...2013招标师继续教育测试题答案(全)_从业资格考试_资格...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必修 1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采购投诉处理程序及其案例分析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答案,请参考。标准答案,请参考。隐藏&& 招标师继续教育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 答案
使用一键分享,轻松赚取财富值, 了解详情 ...2013-2015 年招标师继续教育试题答案(已开通章节)...非招标采购方 式实务分析 A 建设项目投融 资决策...最新招标投标 法律法规要点 解读 美国联邦政府 采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