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怎样看待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呢

南都讯 见习记者胡明山 近600万人参與、涉案金额超千亿的“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销案曾引发社会极大关注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张天奣获刑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南都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公司)由张天明于2013年注册成立。其后两年张天明开始接触3M和云互助等大量传销资金盘。2016年3月起张天明陆续招募燕吉利、刘力华、黄荣权等人加入深圳“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公司,通过搭建了“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众扶互生系统”大肆发展会员。

据了解所谓“善心汇張天明在哪里众扶互生系统”,是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参与者缴納300元购买“善种子”,从而获得加入资格然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得返利。据双牌县人民法院该组织会员的获利收益,实际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而非实体经济支持。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销活动的人员达到598万余人,遍布31个省区市涉案金额1046億余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公安机关对“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去年6月9日、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天明等10名被告人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濟社会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同时,张天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根据10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原标题: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銷案一审宣判 主犯张天明获刑17年

  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深圳“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公司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誘饵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张天明在哪里”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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