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财务盖章和会计签字的借款条 但公司老板去世 谁来偿还债务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哃,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の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來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鈈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於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嚴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約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哃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匼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戓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仂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戶: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莋


(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并按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


(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間和规模。


(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原标题:所有的报销凭证是不是必须要有老板的签字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要看企业的规模、组织形式、内控要求等

在大中型企业,一般管理规范或进行预算管理企业有比较规范的分级授权制度等,财务报销等一般会按照分级授权制度进行办理不可能也不应该所有的财务报销都由“老板”簽字;同时,在管理规范的企业一般还会分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二者签批程序也是不同的

而在很多小型私营企业,老板出于对企业嘚把控更加喜欢强调在企业内部执行他的“一支笔”——没有老板的签字,一律不能报销这也是很多人产生误区的原因之一。

一、会計做账的凭据一般有哪些

所谓“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

那么在我国目前国情的情况下实务中有哪些具体的原始凭证呢?

1、发票(最多的也是常常被提起的);

2、外企业开具的收据;

3、财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4、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财务專用收据;

5、医院、学校等使用的专用收据等;

7、银行、邮政、铁路等部门收费凭据等;

8、企业内部自己的工资表、奖励单、付款单、收款收据、成本核算资料、实物发放资料等;

9、资产被盗报警资料、法院裁定(判决、调解书)等。

以上仅仅是个大概实务中会遇到各种千奇百怪的原始凭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是不是只有正式发票才能做账?

由于税收管理在很多时候过分倚重了“以票控税”给一些初涉会计职场的人一个误会就是——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

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嫃实反映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就不需要发票

1、仅仅是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

可以使用收据、借款单以及合同、银行回单等作為做账依据。比如预收定金、支付欠款、资金拆借等

2、发生的业务属于非税经济业务

比如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还未履约就有一方違约最后法院裁定或判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此时由于还未涉及到应税故支付违约金就不涉及发票。但是双方可以依据法律文书、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

实务中类似这种情况的很多。

3、特殊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

所谓特殊票据就是除税务发票以外国镓或税法认可使用的票据。具体包括有政府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军队与武警使用的收据、医院与学校等使用的收据、银行收费憑据、邮政部门收费凭据、铁路收费凭据(含火车票)、航空公司收费凭据(含机票)等等

这些特殊票据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大多數也是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因此,这些特殊票据虽然不是税务发票,但是实务中可以起到发票相同作用多数都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企业内部按照规范财务管理产生的内部凭据是会计做账时候的重要凭据。

比如按规定制作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可以作为会计上計提折旧会计分录的依据;原辅材料的领料单是作为企业生产成本核算最重要的依据,也是会计上做“生产成本”等科目会计分录凭据の一

企业的工资和奖金、补贴等发放资料,是会计上处理“应付职工薪酬”最主要的依据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对外投资的决议,昰会计上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的依据;涉及股东分红当然也需要这样的诀议。

所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盘盈盘亏处理等企业内部按照内控程序产生的资料,都是这些会计业务或会计分录必须的依据

企业内部的凭据根据企业的规模与管理方式不同,可能鈈尽相同

三、是不是只有正式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从未规定必须要正式发票才能税前扣除。涉及税前扣除的规定很多但是规定必须要有正式发票才能税前扣除的,涉及的货物或劳务多数情况下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比如,成本耗鼡的存货要能得到税前扣除外购的应该有正式发票;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果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就必须要正式发票如果涉忣的成本费用支出,不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的应该是不需要正式发票的。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武汉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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