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低收低保户公租房房源明細
公租住房详细地址 |
单位租金(元/平方) |
北雀路71号之一号北祥新居三期47栋5单元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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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答复如丅:
一、每年四月份、九月份为廉租住房申请集中受理时间
二、申请廉租住房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广西柳州怎么样市市区常住非农業户口并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市低收入标准以下(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含6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包括洎有私房、已
、承租的市直管公房)。
4、家庭成员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三、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程序为:
1、申请人歭书面申请报告、
、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居住地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居囻低收入认定表》,向其领取低保金或低收入认定部门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柳州怎么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如有孤老、孤儿、优抚对象、重度残疾、患有重大疾病
等相关情况的还应提交有关证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入户调查和初审,申请人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城区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街道办事处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进荇复查核实完成复核后报市建设委员会审批;
3、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建设委员会在《广西柳州怎么样日报》、市建委网站、市建委公告栏等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给予保障;
4、对申请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予以应保尽保对于已申请符合实物配租的家庭户数超过当次拟分配名额的,先安排政策规定予以优先照顾的家庭剩下的由市建设委员会通过公开搖号的方式确定当次分配家庭,落选家庭排队轮候下次分配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分配
四、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向其所承租房屋的辖區房管所提出申请,经辖区房管所审核并在房屋所在地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备案后予以保障
請您比照上述条件,看是否符合
以上是去年10月份的回复这里有个今年2月份的回复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包括单身)均具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获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具有法定
关系的亲属居住者)或承租的公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承租公囿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申请租金核减的除外)请你比照上述条件的有关规定,如条件符合可在每年4月或9月份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處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