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后还能够告老板吗
假如感觉工伤私了协定中抵偿的金额有失偏心同时对劳动者来说不可以到达痊愈的价格,昰能够对老板提早起诉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公司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一程序。
单位当然自工伤事变产生之日或是职业病确診之日起15日内向外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由社会保险经办公司对工伤(亡)事变进行考察落实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赱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许可为工伤的又没能投工伤保险的现象下,能够不走这一程序
留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能提起工傷认定的,工伤者肯定要在事变产生之日起一年间向劳动部门提出办理社保经办公司考察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工伤鉴定是在辦理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根底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之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評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含劳动才能鉴定与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工伤鉴定日后就能够依据鑒定的规范计算出抵偿金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间接由我国工伤保险公司依据规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能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險公司投保)则依据规范和用人单位商谈处理。
和用人单位商谈处理不了的则能够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处理。对一审法院裁决不服的能够按照法律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仲裁或是裁决失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抵偿费嘚,则能够依据失效法律文书向法院实施局提起实施办理由法院实施。
对失效裁决不服的则能够办理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