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农民工工资表在工地宿舍睡觉突发疾病死亡,公司没有买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

事情具体是这样的,企业呢是私企的小厂,自已招的工,未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没有给职工交纳社保、医保。企业有宿舍,如职工需要,交纳每月100元人民币,就可住入企业宿舍,包水、电、及一日三餐(主要针对外来人员)。    前天晚上,三个员工下班后,在宿舍内喝酒,喝的是白酒,结果第二天早上发现其中一人,男25岁,可以说年青力壮,居然死在宿舍内,发现的时候马上叫的120救护车(因为不敢肯定他已经死了),后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酒精中毒。据一起两人所说,他喝了2斤左右。    事情么已经出了,人死也不能复生,下面要考虑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他的亲属呢,带了点武器,将厂办公室围住,要求赔偿三十万。    这个事情企业到底应该负何种责任,到底应赔偿多少钱,请问法律上有无具体赔偿标准,请达人讲解一下。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难道没有人帮下忙吗?
  你们之间的关系应该算是雇佣关系吧。    只要你可以证明自己在宿舍内管理并不存在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喝酒中毒死亡是个人行为。
  不构成工伤,按非因工死亡处理.如在广东,需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合计十五个月工资(按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计).
  不太清楚,不过我认识一个专门做劳动合同的律师朋友,您如果方便,可以咨询一下他010-
  如果的确是酒精中毒而死,那肯定一分钱都不用赔。  因为喝酒肯定不是工作需要。
  作者:浪子之剑 回复日期: 11:21:05 
    不构成工伤,按非因工死亡处理.如在广东,需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合计十五个月工资(按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计).  
  属于工伤,只要是在工作48小时突发疾病死亡的,都算工伤.
  赔呢是准备赔偿点的,3-5万,但开口30万(今天改口要15万了)绝对是不可能的(的确拿不出钱来)。这两天他的亲属闹的很凶,公安局也派了12个人过来维持秩序。    其实他们家属的心情也能理解,人都死了能多要点就多要点,只是这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这种事情也没这样讨价还价的呀。    想起前段时间一位网友的话:中国还没进入法治社会呢,就想建设和谐社会了?现在深有感触,盼望法治社会的到来。    
  作者:北京王明律师 回复日期: 15:15:38 
    属于工伤,只要是在工作48小时突发疾病死亡的,都算工伤.  ====================  酒精中毒都能算突发疾病??你这个律师当的。  看看工伤鉴定能不能通过。
  我是专门做劳动争议案件的,包括工伤案件。  该案件当中,无论这个厂是否进行工商登记,该案件不可能是工伤。如果进行了工商登记,只能是非因工死亡,在广东的话,可以赔15个月;如果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事情会麻烦一些。    作者:北京王明律师 回复日期: 15:15:38 
    属于工伤,只要是在工作48小时突发疾病死亡的,都算工伤.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喝酒死的~~~  估计走法律程序几乎没有戏`~~~    希望你能碰到一个有良心的资本家!
  作者:p098q 回复日期: 17:27:04 
    喝酒死的~~~    估计走法律程序几乎没有戏`~~~        希望你能碰到一个有良心的资本家!  ------------------------  汗,楼主才是资本家
  路过,继续关注  
谢谢各位网友的帮助,法律上的责任应该可以说很明确了,目前在与其家属商量赔偿的问题。上面说过,赔是准备赔的,毕竟一个好好的青年突然就这么走了着实让人觉得可惜,何况还是在厂宿舍里出的事,心里很觉得的愧疚,只是连日来他的家属的吵闹让心里的愧疚减少了许多。  
这几天,警察、法院的人先后来过,没解决,这种事情本来就没有对错,只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口号也喊了这么多年了,还是依了个P。
  就是依个P啊,要不然依什么??
  考!这事法院的来干啥呀??不是不告不理吗?    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很复杂,到不一定适用过错责任。这一块不是很明白,呵呵,学习一下!
怎么能算工伤呢? 搞不懂。公司要补偿也是道义上的。
  事情算是解决了,连丧葬费一共赔给了死者家属6.5万。想过打官司,后来人家劝说,打官司要花还不止这些,想想算了,事情总得解决,厂里不能老这么停工,每天这么吵吵闹吵闹搞不好又出点事,已经有好几人被打了,虽然不算严重。说实话不是没想过找些人来,好歹我也地头蛇啊,十几二十人过来无论公了私了,绝对摆得平啊。    窝火就窝火在,这么件破事,不知道去怪谁好。怪谁都不好。唉。
  顺便说一下,决定取消职工的在厂住宿,吃住水电100元每月,图什么啊。
  中国人,中国资本家,中国GCD领导下的企业
  取消宿舍吧,直接发放货币补贴。
  我觉得还是非因公死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赔点就行了。毕竟喝酒和工作没有什么关系。要是出外应酬,就要重新考虑了。  ^_^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没签劳动合同突然发病身亡 用人单位赔不赔?_网易财经
没签劳动合同突然发病身亡 用人单位赔不赔?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没签劳动合同突然发病身亡 用人单位赔不赔?)
本报讯 干保安的李明(化名)工作中突然死亡,物业公司不认劳动关系,家人打官司要求确认死者劳动关系可否得到支持?被他人撞伤,案子没开庭,能要求先赔偿吗?昨天上午,中原区法院通过3起案例说明,在碰到类似情况时如何维权。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新案例一
干保安突然死亡,物业公司不认咋办?小李的父亲李明于2015年4月进入被告郑州一家物业公司当小区保安。5月17日,李明在工作中忽然晕倒。同事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最终李明经抢救无效于5月19日死亡。为申请工伤认定,原告小李请求依法确认李明与被告于2015年4月至5月存在劳动关系。中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原告举证被告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等形式向李明支付工资,已完成举证。因此,李明与被告在2015年4月至5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官说法发生纠纷,先保存好证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应当保存以下证据材料: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案例二
被撞伤案子没开庭,能否先赔偿朱某系劳务公司员工,今年3月15日下班途中,与赵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故认定被告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朱某被送往郑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在起诉前已经花费治疗费23万元。朱某家人无力继续承担医疗费用,在立案后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中原区法院审查后认为,朱某伤情较重,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生命危险,但治疗费用较高,家庭无力承担,符合先予执行条件。故依法裁定先予执行被告赵某15万元,并在3日内将款项执行到位。法官说法生活困难,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方生活或生产的急需,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款项或者特定物,或者停止或实施某些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法律制度。本案中,为解朱某燃眉之急,中原区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15万元,为朱某的后续治疗争取了机会。后期,该案经过审理,中原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赵某承担各项赔偿责任65万元。案例三
突发疾病死亡,没劳动关系能否索赔?三原告尹女士、小付、马女士分别是付强(化名)的妻子、儿子、母亲。付强受被告丁某所雇从事清扫保洁工作。
日凌晨5点左右,付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送医后不治死亡。三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损失30余万元。经中原区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同意一次性向死者家属补偿8万元。法官说法受益人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付强与丁某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无法享受工亡待遇。但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法律,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A&|[河北 保定];& 10:54: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11
回复时间: 14:03:00
你好&首先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属于工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322
回复时间: 13:50:00
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5
回复时间: 14:41:00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农民工突发脑溢血!巨额医药费应该工地老板承担吗?农民工突发脑溢血!巨额医药费应该工地老板承担吗?望舒百家号打工赚钱养家难风吹日晒不怕苦就怕自己倒下,家庭没了支柱当病痛袭来谁能为我提供保障?说法君这就给您分析分析~Q1农民工在工地突发脑溢血,工地老板应该承担医药费吗?A1:您好,工地老板是否承担是要区分情况的。工伤的认定首先是需要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农民工工作性质往往不是很稳定,往往都不会签订劳动合同,给他们支付工资的都是没有用工资格的个人,并且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都是跟工地走,工期少则也就一两个月,所以在认定劳动关系上有些困难。往往是雇主—雇员侵权责任关系,对损害后果是要区分责任的,突发脑溢血,一般还是属于自己身体本身的原因,工地的因素往往比较小或者没有,医药费的承担就根据双方的过错因素去判断了。但有些农民工是属于劳务公司管理的,或者能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关系确立就比较容易。如果认定了农民工和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况视同工伤:(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二)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伤害。根据此条的规定,如果该农民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并且48小时之内死亡可以视同工伤,工地老板就要承担责任的。否则的话,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工地老板也就不承担医药费。突发脑溢血,大部分原因还是自己身体的问题,所有劳动者都要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应该有全面了解。毕竟工作只是一时的,自己身体才是一辈子的。2Q2请问某银行摊派保险任务到员工人头,不完成的就要员工自己掏钱买,是否合法?另外单方面取消周六周日休假,由白天上午9点直到晚上9点,不算加班,餐费自理,是否合法?A2:您好,您以上描述的情况是属于违法的。摊派保险任务到员工,不完成则员工自己掏钱购买的行为是违法的。《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虽然单位和员工之间是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但是此管理只能基于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管理也是要求员工履行劳动义务。而员工购买保险是和单位形成的一种平等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主体是立于平等地位,员工有权拒绝单位这种“强卖”保险的要求。保险任务完不成,只能由单位内部设定制度进行考核。如果单位以员工不购买保险为由,说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的,也是不予认可和支持的,以此为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如果你们单位属于标准工时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的内部规定是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的,你们超出标准工时制的工作时间其实是属于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你们可以根据加班的时间,按照上述三中加班情况主张加班费。如果您和单位没办法对此问题协商解决,建议您可以搜集证据,比如工作安排表,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3Q3我在上班时间因公事被同事打伤致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A3:您好,可以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您这种情况属于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到暴力等伤害。至于这个伤害是来自于单位员工以外的人导致的,还是单位内部员工导致的,都属于此款规定的范围。对此情况,单位是要积极给你申报工伤的,此后对于你的伤情,是需要去劳动部门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来承担你的工伤赔偿。4Q4说法君,想问问你,公司国庆不放假,也没有三倍工资,它以调休的名义把国庆假期调到其它时间了,以此否决了国庆法定假期加班三倍工资的要求,这样算不算违法?A4:您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该条款的第二项和第三项的约定,平常的周末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是要区分开的,法定节假日既然叫法定,是法律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必须要放假的。周末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然后安排补休、调休,是可以不支付200%的加班费的,但是遇法定节假日是必须要安排休息的,如果安排加班,也不能以补休、调休代替,只能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300%加班工资。如果您和单位没办法对此问题协商解决,单位拒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建议您可以搜集证据,比如值班安排表,值班工作安排,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5Q5自家房子装修,钱是付给水泥师傅,水泥师傅自己请了个小工,现在小工在施工过程摔断了小腿,手术花了2万元,请问我需要对此时负责吗?需要承担部分手术费吗?A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有限信息,你们这个事情属于雇佣关系,您作为雇主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此类案件情况比较多样,存在一定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们和水泥师傅之间是成立雇佣关系的,虽然水泥师傅请的小工并不是你们授意而为,但是这个小工工作的目的也是在给你们家房子进行装修施工,并且你们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不要这名小工去施工,因此你们是有责任的。如果报酬是经由水泥师傅支付,那么水泥师傅对于这个小工受伤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是根据责任各方的过错来确定的。如果小工有过错,根据各方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小工自己没有过错,由您与水泥师傅来承担。感谢值班律师:(李正霞湖北武汉)工作需要全心奉献但更要保护好切身权益说法君与您一起同行实习小编 |马嘉阳实习法务 |申德杰维护 |宋小军主编 |王秀敏看今日说法,用央视影音~欢迎扫码下载央视影音APP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往期文章推荐↓↓↓———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望舒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尖端
热门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农民工在工地因自己突发急病死亡的,施工方该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王强字体:
用户回答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时突发急病死亡,或者突发急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视同工伤;虽然在施工工地突发疾病,但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急病,但在48小时之后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相关解决方法如下: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时突发急病死亡,或者突发急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视同工伤;虽然在施工工地突发疾病,但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在工地上突发疾病现场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赔偿看下面...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
验尸,他原有的身体情况,怪不了谁的
按因工死亡赔偿的规定进行,每个省的标准不同,无法为你作详细的解答
死亡的,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拿得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死亡和工地方有直接的联系,法医鉴... 诉诸法律几乎没有胜诉的希望。
但是无论如何,单位肯定要给于死者一定的补偿,毕竟死...
既然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而是在休息过程中出现意外的,单位不存在过错,这个最多会有个人道补偿
是非因工死亡。
有专门的规定,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查。如无专文,就按养老保险的规定(缴费中途死亡)算待遇。一般建筑单位没买社保,所以单位赔。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乘以20计算,丧葬费按事故发生地居民上一年年平均收入除以2计算。如果死者生前有...
问:我在玉树包了点工程修路,属于小包工头,昨天,一农民工【64岁】早上起...答:属于自身的疾病死亡,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适当支付丧葬费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答:要死亡证明
答:您好!农民工在工地自然生病死亡,老板不用赔偿。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老板可以适当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谢谢阅读!
答:因病死亡,要看什么病,如果能证明和工伤有关,可以申请赔偿,否则按公司丧葬制度办理。
答:48小时内死亡的,算工伤死亡的。按工伤条例来啊,先和老板商量,不行,就到劳动局仲裁,再不行就上法院起诉埃
问:请问一下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生病了工地给报吗答:应该给报医药费和误工补助的。
答:你是问农民工在工地上睡觉发病死亡怎么办\这种情况\我认为你不符合工伤法\也没人给你赔偿损失的\因为你不是在工作时间死亡的。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在工地上突发疾病现场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赔偿看下面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
答:要点:一:在你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的的前提下:你的情况如符合不列条件之一的可算工伤。(1):患职业病的(需要鉴定报告来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老板应帮助你去医院看病;...为您准备的好内容:
最新添加资讯
24小时热门资讯
Copyright &#169;
haoxy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好心游戏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地农民工 的文章

 

随机推荐